《周易》哲學解讀 “導說”第三篇(九)
三. 現代人對《周易》的稱法
1.現代辭書及學者對《周易》稱法上的混亂現象
在當今有不少稱《周易》或《易經》的出版讀本,卻在內容上較為混亂。無論是用《周易》或《易經》名稱的書籍,所注釋的內容不外是今本《周易》和“十翼”。有些雖然名稱相同,可注釋的內容則不相同。如用《周易》名稱,其內容有注釋今本《周易》加“十翼”,也有隻是注釋的是今本《周易》和“十翼”裏的一部分內容。也有以《易經》名稱的注譯本,卻以《周易》為名稱的注譯本的內容混亂現象差不多。如有一些稱《易經》的注譯本,所注譯的內容即所謂的六十四卦爻辭(今本《周易》),也有標著《易經探秘》的書名,而所探秘的隻是《周易》的內容。當然也有“八卦”算命的東西,卻也打著《周易》或《易經》的名稱。如標著《周易與預測學》或《易經八卦》,可書中既沒有《周易》內容,也沒有“十翼”內容,所說的隻是納甲筮術算命的東西。還有什麽《易學應用》書名,同樣講的是八卦納甲算命的東西。當今算命者,卻把《周易》、《易經》、“易學”的名稱,都標榜在算命上了。
總之,當今在出版界,所出版的《周易》或《易經》的讀本,其注譯的內容很不統一,這就造成讀者分辨不清,誰是誰非。連《周易》與《易經》包括的內容是啥,就混亂不清,如何對其性質說清楚呢?
那麽,當今辭書或學術上又是如何對《周易》、《易經》、《易》這些概念作出解釋呢?
我們先看一看現代辭書裏是如何解釋《周易》的。
《辭源》對《周易》這一條目的解釋是:“《周易》也叫《易經》,我國古代有哲學思想的占卜書,是儒家的重要經典。易有,變易、簡易。內容包括《經》、《傳》兩部分,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附卦辭,爻辭為《經》。上彖,下彖,上象,下象,上係辭,下係辭,文言,說卦,序,雜卦,稱十翼為傳。主要是通過象征天、地、風、水、火、山、澤自然現象的八卦式推測自然和人事的變化,以陰陽二氣的交感作用為產生萬物的本源。西漢《經》、《傳》別行,後來才合二為一,現在通行的有唐孔穎達《周易正義》(注疏本),李鼎祚《周易集解》”。
這是《辭源》對《周易》所作出的解釋,我們知道《辭源》是我國現代一部重要的漢語工具辭書,也是最權威的百科式大型工具書。《辭源》給《周易》所下的定義是“我國古代有哲學思想的占卜書”,這可是揭示《周易》一書是什麽性質的問題。不過這裏不是討論《周易》一書性質的問題,而是看現代工具書對《周易》的稱謂和包括了哪些內容的解釋。《辭源》解釋說“《周易》也叫《易經》”,也就是說《周易》與《易經》是個同一概念。說《周易》也叫《易經》,就是說《周易》還有另一個稱法叫《易經》。那麽,是否與其說的“內容包括《經》、《傳》兩部分”相矛盾呢?既然《易經》也叫《周易》,那麽,就是說《易經》裏也就包括了《經》與《傳》兩部分內容,這豈不成了《經》裏有《經》,有《傳》。既然稱《易經》,豈不是《經》裏包《經》,這不是說法上的矛盾嗎?再說既然稱《易經》了,那麽,《經》裏還有不是“經”的“傳”呢?若進一步來問《易經》裏何為《經》?何為《傳》?又如何回答呢?豈不會再回拐回去說,《易經》裏的《周易》或《周易》卦爻辭為“經”,《易經》裏的“十翼”為“傳”。若這樣回答,那麽,豈不與《辭源》裏說的“《周易》又叫《易經》”自相矛盾嗎?可《辭源》裏真就是這種解釋說“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附卦辭,爻辭為《經》”。難道這“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附卦辭,爻辭”,一直就是這種稱謂嗎?這不是今本《周易》裏的內容嗎?人們常說《周易》六十四卦,這是個最常識的東西,可編寫《辭源》裏的此條目者,卻在斷章取義。
《周易》不等於《易經》,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易經》確實包括了兩部分內容,但不能說包括了《經》與《傳》,而應說是包括了《周易》與“十翼”。因為《周易》與“十翼”在西漢都上升為“經”的地位,故《周易》與“十翼”都是《易經》的內容。所以不能把《周易》說成也叫《易經》,否則就混淆了兩者的概念。《周易》原創內容,就是六十四篇政治文章。就是今本《周易》,雖然史巫把六十四篇文章篡改成“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附卦辭,爻辭”的形式內容,也是不包括“十翼”內容的,因為“十翼”是不同時期對《周易》作出的各種解釋。故《辭源》對《周易》的稱謂和包括的內容,作出的解釋是錯誤的。
《辭源》裏的這種解釋,是受唐宋出現的錯誤稱法的影響,特別是受朱熹的錯誤說法的影響所致,把“十翼”內容包括到《周易》稱謂裏,以《周易》為名,分《經》,分《傳》。把《周易》內容分“經”分“傳”,也就讓人錯誤認為“卦爻辭”為“經”,而“十翼”不是“經”,也就會錯誤產生出個“周易經傳”的稱謂來。那麽,要問《周易》裏誰是“經”,就會像《辭源》裏的說法,即把本身是今本《周易》卦爻辭內容,來作為“經”的內容。實際“卦爻辭”稱法等同於今本《周易》的稱法,這豈不出現了《周易》裏包括了《周易》這種無意義的說法麽?所以現在一些學術上,把今本《周易》一書,單看成“經”,稱為《易經》,還有稱“周易經傳”的,這都是受辭書裏的錯誤解釋的影響所致。
《辭源》對《周易》的解釋,雖是錯誤的,但其說法又不能說沒有淵源,自唐一降卻有這種稱法,以《周易》之名,而把所謂的卦爻辭分“經上”、“經下”和“十翼”一並進行闡釋。即使是這樣,也不能說“《周易》又叫《易經》,是我們古代有哲學思想的占卜書”,因為這不是整個《周易》的曆史真相。單從占筮方法上說,《辭源》裏的解釋說“主要是通過象征天、地、風、水、火、山、澤自然現象的八卦式推測自然和人事的變化”,這說法似乎沒有錯,確實有《左傳》記載,春秋時期通過“繇式《周易》文本一書”進行占筮時,既用“八卦卦象”,又結合《周易》裏的文辭作“繇辭”來聯想、附會所問人事的吉凶。這隻是史巫把《周易》一書篡改成“八卦式”筮書,本不是原創《周易》一書的結構形式。即使今本《周易》裏也沒有“八卦”的說法,也沒有教人如何的算卦。《左傳》裏雖記載有“以《周易》筮之”的筮例,但並不是像《辭源》裏所說的“主要是通過象征天、地、風、水、火、山、澤自然現象的八卦式推測自然和人事的變化”。《左傳》裏的筮例,是通過“八卦”取象不假,但又結合《周易》裏的文辭作“繇辭”,以假托“神啟”(即鬼神的兆示)的方式來聯想、附會所問人事的吉凶,整個“八卦式”占筮是巫術的一種形式而已。《左傳》裏雖反映了史巫以“八卦式”來卜筮人事吉凶,也隻能說是一個時期裏的占筮形式,本身《周易》原初並不是占筮之書,是史巫不斷篡改成卜筮之書。《辭源》裏並沒有解釋清楚《周易》是被篡改成“八卦式”筮書,並且所說的“主要是通過象征天、地、風、水、火、山、澤自然現象的八卦式推測自然和人事的變化”,這是個極易誤導人的說法,這是其一;其二:曆史進入西漢時期,已不再是以八卦取象(即“通過象征天、地、風、水、火、山、澤自然現象的八卦式”),也不再把《周易》裏的文辭當卦爻辭來‘推測’人事吉凶了,而是漢京房在“八卦式”的卜筮基礎上架構出了“八卦(或稱“八宮”)納甲五行生克出六親”的筮法模式,淘汰了《左傳》一書記載的“八卦取象”以及結合《周易》裏的文辭當繇辭的卜筮方法。所以說《辭源》裏就連占筮方法,也解釋的錯誤,何況“八卦式”占筮方法,並不是《周易》裏的東西,而是從“六十四畫符號”演變出的東西。
那麽,又如何理解《辭源》裏對《周易》這一條目解釋所說的“以陰陽二氣的交感作用為產生萬物的本源”呢?《周易》一書裏既無陰陽二字,更不探討萬物的生成。《周易》是一部政治哲學,所討論的是治國安邦的政治道理。既然如此,而《辭源》裏為何說《周易》“以陰陽二氣的交感作用為產生萬物的本源”呢?因為《辭源》在解釋《周易》是把《周易》說成又叫《易經》,其內容包括了《易傳》。若如此來看,《辭源》裏的說法,又不能說不對,《周易》裏雖無陰陽學說,可《易傳》裏的某些文章裏卻有陰陽說法。如《係辭傳》裏有“太極”、“八卦”、“陰陽”之說,而現代的“易學”者又一致的認為《易傳》才是哲學,而《周易》是卜筮之書(學者們在說“《周易》是卜筮之書”時的《周易》顯然又不包括了《易傳》,與《辭源》裏的解釋顯然又是不同的)。故而現代裏的一些易學者就從《易傳》裏出現的“陰陽”之說,闡釋出類同西方哲學上的“本體論”(或“宇宙論”)來,並認為“陰陽”是產生世界的本源學說。因《辭源》解釋《周易》是把《易傳》也歸為《周易》的內容,故《辭源》在解釋《周易》時的說法,能說是沒有根據呢?如《辭源》裏所說的《周易》“有哲學思想的占卜書”,也許是把認為是哲學的《傳》,與占卜的《經》混合於一起而作出的這種“悖論”來。但沒有過硬的“易學”知識,很難理解《辭源》裏所對《周易》的解釋,所以現代“易學”上的混亂現象,也就可想而知了。別看《辭源》裏對《周易》解釋的幾段話,是牽扯著“易學”上的東西。如《辭源》裏又說“漢儒言易,多取象占,至三國魏王弼始以義理說《易》”。這說法是關於“易學”(當然“易學”應分兩個曆史階段,即西漢之前的“易學”,是針對《周易》的學術,而西漢以後的“易學”,應是針對《易經》,即今本《周易》加《易傳》的學術)發展史內容。事實上,《易傳》裏的《象》、《彖》、《文言》的作者才是始以義理來說《周易》,到兩漢確實“言易多取象占”,漢朝“易學”所講的確屬“易占”,即占驗‘易’學。實是災異星占講過了頭,到魏時,是反感象占災異學說來講“易”,王弼又開始繼承西漢之前儒家義理釋《易》(即《周易》)的傳統,所以也不能認為是王弼“始以義理《易》”。不是王弼“始”,而是王弼恢複與繼承西漢前義理解釋《周易》的傳統。
總之,《辭源》對《周易》所做出的解釋,既是矛盾的,也是不符合曆史真相的,嚴格的講這種解釋是錯誤的。不過若反觀《周易》文化史,《辭源》裏的這種解釋,正是代表了傳統中的《周易》文化現象。那是一種混亂的,是個說不清,道不明的“義理”與“筮術”交織在一起的“易學”文化現象。所以,所編撰《辭源》裏的《周易》條目者,也就不可能把《周易》解釋清楚。至目前對《周易》說法上的混亂,是個普片現象,《辭源》對《周易》解釋上的錯誤百出,也就不足為怪了。
《辭源》裏沒有《易經》這一條目,而有《易》與《易傳》的解釋,且看《辭源》對《易》與《易傳》的解釋。
“《易》:古卜筮之書,有《連山》、《歸藏》、《周易》三種,合稱三《易》。見《周禮·春官·大卜》。今僅存《周易》,即《易經》”。
這是《辭源》對《易》作出的解釋,我們知道《易》稱,最早出現在《左傳》一書裏,《左傳》裏的《易》稱,是對《周易》一書的簡稱。西漢中期以前的《易》稱,是《周易》一書的簡稱,而自西漢中期以後出現的《易》稱已不再是《周易》的簡稱,即這時期的《易》稱,已不單單是《周易》的別稱,《易》稱也包括了《易傳》的內容。“三易”之說,唯出現於《周禮》中,而《周禮》是西漢人編篡成書,把《周易》歸為《連山》、《歸藏》認為是卜筮之書,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的錯誤認為。故《辭源》所對《易》這一概念的解釋,也是錯誤的。
《辭源》對《易傳》的解釋說“《易傳》:《周易》的組成部分,包括《彖》、《象》、《係辭》、《文言》、《序卦》、《說卦》等,《史記》稱《易大傳》,是儒家學者對古代占筮用《周易》所作的各種解釋”。
我們看到的這種解釋上的矛盾性,既然說《易傳》是儒家學者對古代占筮用《周易》所作的各種解釋,那麽,所認為的《易傳》是《周易》的組成部分就不能成立。比如,今天出現的眾多對今本《周易》一書作出的各種解釋,豈能說是《周易》的組成部分嗎?
(以上《辭源》所對《周易》、《易》、《易傳》的解釋,是摘自於商務印書館1983年修訂版《辭源》裏的解釋)
我們已知《辭源》對《周易》、《易》所作的解釋,而今還有一部大型辭書,即《辭海》,我們且看《辭海》裏又是如何對《周易》、《易》、《易經》的解釋。
上海辭書出版社,1979年版的《辭海》對《周易》一詞是這樣的解釋:“《周易》亦稱《易經》,又簡稱《易》。儒家重要經典之一。“易”有變易(窮究事物變化),簡易(執簡馭繁),不易(永恒不變)三義,相傳係周人所作(一說“周”有周密,周遍,周流之義),故名。內容包括《經》和《傳》兩部分。《經》主要是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卦,爻各有說明(卦辭,爻辭)作為占卜之用。舊傳伏羲畫卦,文王作辭,說法不一。其萌芽期可能早在殷周之際,《傳》包含解釋卦辭,爻辭的七中文辭共十篇,統稱《十翼》,舊傳孔子作。據近人研究大抵係戰國或秦漢之際的儒家作品,並非出自一時一人之手。《周易》通過八卦形式(象征天、地、雷、風、水、火、山、澤八種自然現象),推測自然和社會的變化,認為陰陽兩種勢力的相互作用是產生萬物的根源,提出‘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等富有樸素辯證法的觀點。舊有鄭玄注,已失傳,今通行本有魏王弼,晉韓康伯注,唐李鼎祚的《周易集解》等”。
《辭海》對《周易》條目的解釋與《辭源》裏的解釋基本相同,《辭海》對《周易》的解釋時,認為《周易》又亦稱《易經》,又簡稱《易》。那麽,《周易》、《易經》、《易》這三個名稱就是一個同一概念了。我們已知先秦時期《周易》曾以《易》來稱謂,但從無以《易經》來替代《周易》的稱法。而後封建時期裏《易傳》內容同樣以《易》稱。如此按《辭海》裏的“《周易》又亦稱《易經》,又簡稱《易》”說法,豈不是《易傳》也就叫《周易》,又亦稱《易經》,又簡稱《易》了嗎? 這豈不在稱法上亂了套嗎?
總之,《辭海》與《辭源》對《周易》的解釋既是錯誤的,又是十分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