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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政治哲學演講(三十八)

  卷一:正本清源話《周易》


  ??第六章:“八卦”筮術的曆史源流揭示與批判


  ??(兼論因《周易》一書所用那套符號而衍生出的八卦筮術,成為《周易》蒙冤千古的曆史根由)

  ??第六講:帝製時期至今天“八卦納甲“筮術的發展運用到成為卜筮正宗


  ??第一節:三國及晉八卦納甲卦例

  ??1.三國時期


  ??兩漢時期並沒有八卦卜筮例子。


  ??而從《三國誌·方技傳》中記述管輅占測的案例看,並不完全是用京房的八卦納甲筮法,而是得見眼前的氣候,並結合當日與月建的幹支取象,也結合八卦,混合交錯一起來推斷所問人事吉凶。大抵到管輅開辟了一種“即興筮法”(即江湖術),對宋時邵雍的所謂“梅花易術”產生了影響。


  ??而《三國誌》裏“虞翻傳”中記載一則卦例是八卦筮法:“關羽既敗,權使翻筮之,得《兌》下《坎》上《節》,五爻變之《臨》。翻曰:‘不出二日,必當斷頭’。果如翻言”。


  ??《三國誌》“吳書”有虞翻本傳。傳注又引《虞翻別傳》。本傳說虞翻著《易注》,原書早佚。從本傳所錄的這則卦例又非常簡單,隻有所占卦名與變卦名稱,卻得出“不出兩天關羽他一定會掉腦袋”,後來卻如翻所言。但此卦例並沒有解卦過程,不知翻是如何的推斷出關羽兩天之內要掉腦袋的。虞翻占出的一卦是《節》卦,《節》卦裏的上卦是“八卦”中的“坎”卦,而下卦是“八卦”裏的“兌”卦。《節》卦符號是“”。第五爻為變爻,陽爻變陰爻。變後為《臨》卦,《臨》卦的上卦是“坤”,下卦為“兌”卦。《三國誌》裏已很明確的說出了“變”。這不同《左傳》裏記載的筮例中常用語是“筮之,遇”‘某之某曰’,而沒有出現變卦之說。這虞翻筮出的《節》變《臨》卦。這時期已有變卦之說與筮法。但虞翻是如何的看本卦與變卦之象,還是納甲筮法中的五行生克六親法,那則卦例中並沒有透露,就不得而知了。


  ??史書記載三國時期還有兩位術數“高人”,一個叫吳範,一個叫趙達。《三國誌·吳書》吳範傳裏說:“吳範字文則,會稽上虞人也。以治曆數,知風氣,聞於郡中,詣京都,世亂不行。會孫權起於東南,範委身服事,每有災祥,輒推數言狀,其術多效,遂以顯名。”這是說:“吳範是會稽郡上虞縣人,以研究天文曆數,推知風角氣侯變化而聞名於郡中。後薦舉為有道術之人,送去京都,因為世道混亂而沒有去成。再後來遇上孫權,勢力興起於東南。吳就去投靠效力,每當有災變祥異發生,他就推衍術數,說出災祥的情況,他的方術大多能應驗,因此名聲顯揚。”


  ??2.晉時八卦納甲筮法的卦例


  ??以上發生在三國時期的問卜筮術事例,大抵是承繼漢人的卦氣,物候占。而管輅在筮術上有了突破,即開創了“心術”占,實為江湖經驗術。江湖經驗從此加入到筮術裏,使筮術有了“一定的準確性”。卦術成為了晃子,而術家的經驗成為筮術的支撐,使筮術更有了市場性與大眾性的需求。


  ??到晉時,出現了《洞林》一書,也稱《易洞林》。記載卜筮占驗六十餘事,郭璞撰。又梁元帝有洞林三卷,已佚。郭書有漢魏遺書鈔,玉函山房輯佚書等輯本(《辭源》)。


  ??由記載三國管輅的占術來看,多用的是風角,占候綜合之術,並非是納甲之法。郭璞的《洞林》記載卜筮占驗六十餘事,後以郭與三國的管輅並稱為“管郭之術”。


  ??這個郭璞在中國風水術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葬書》為郭璞所撰。在王充的《論衡》一書裏,可看到漢時的葬術,擇日術,命理學都已成熟。特別是《論衡》一書裏建構出了“命理”學。對後來“天命”觀的詮釋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並且成為“八字”術理論上的始祖之學,即“命理”學理論之源於《論衡》一書。當然王充的“命理”學同樣是受到“天人合一”理論的影響。


  ??《洞林》一書,大抵是後人集錄的筮集,並非是郭璞著述。我們舉其例子如下,看是如何的筮法。


  ??“晉代的楊州別駕顧球,其姊生年十歲得病疾,至年五十多歲,未愈,令郭璞占筮卜問得《大過》之《升》卦。其辭說:‘《大過》卦者義不嘉,塚墓枯楊無英華。振動遊魂見龍車,身被重累嬰妖邪。法由斬祀殺靈蛇,非已之咎先人瑕。’按卦論說可怎樣?顧球乃跟蹤訪問其家先事,得知其先世曾經砍伐大樹,把一大蛇殺了,女便得病,病後,有群鳥數千隻,回翔在屋上,人皆見而奇怪,不知是緣故,有同縣農民路過舍邊,仰視為有龍牽車,五光閃耀燦爛,其大非常,遂即消失。”


  ??這一例沒有說是如何起出的卦,是用著草還是銅錢搖出來的。而得出的是《大過》之《升》卦,也沒有說是變卦。類似於《左傳》中筮例的說法。但《左傳》中的筮例多是以春秋《周易》文本(也有以《歸藏》的卦書)進行筮卜的筮例。而此處的筮例中出現的《大過》之《升》,即不是以春秋《周易》文本,也不是以今本《周易》進行的卜筮例子,而是八卦納甲筮術筮卜的例子。


  ??郭璞給別駕顧球其姊所病而占出《大過》之《升》卦後,是郭璞說出像詩句的隱語來。郭璞也不做解釋,而問卜者顧球也不追問。而是跟蹤落實那幾句如隱詩的內容。才得出那些隱語裏的答案來,知道其姊得病的原因。這種占卦也別致,給出像隱語的答案,占卦師不解釋,而有問卦者去落實。即對照“其辭說”去找結果。顧球也最終找到了“其辭說”裏的答案。“得知其先世曾經砍伐大樹把一大蛇殺了,女便得病”。這叫磨道裏找驢蹄,一找一個準。雖然《洞林》也稱“周易洞林”,可這哪裏與《周易》有關呢?這打著《周易》名稱,實與《周易》沒有關係。


  ??這一筮例中的斷語,雖然像詩句,即不同於《左傳》中的筮例,也不同於三國管輅的那種筮術。這如詩的斷語卻是按納甲筮法來推斷的,即通過納甲五行生克得出那些“其辭說”的內容。


  ??郭璞占出的《大過》之《升》卦裏的主卦是《大過》,其納甲後如下:


  ??(《大過》卦)


  ??……未土


  ??兌……酉金


  ??……亥水


  ??……酉金


  ??巽……亥水


  ??……醜土


  ??這《大過》卦的內卦是“巽”卦(八卦之一),外卦是“兌”卦。《巽》宮的納甲口訣是“巽木辛醜外辛未”;《兌》宮納甲口訣是“兌金丁巳外丁亥”。在運用中省去天幹,也就不用天幹,故也就不寫出天幹。實際這六十四卦納甲後的格式是固定不變的。《大過》卦的外卦是“兌”卦,就可以按照口訣納如幹支,實際隻納地支。《兌》卦在《大過》卦裏成了外卦,按口訣是“外丁亥”。自然就從“亥”排起,即分陰陽,按順逆而排。從地支“亥”排起,陰為逆排,故緊接著就是“酉”,再接著是“未”。因為十二地支分陰陽,從“子”到“亥”,“子為陽”,“醜為陰”。實際這些內容很簡單,也很好記,不比三年級的算數難,不少文盲而能學會算卦。而《大過》的內卦是“巽”卦,其口訣是“巽木辛醜外辛未”。這“辛醜”是指內卦從辛醜排起,因“醜”定為陰性,得逆排,即倒排。更簡單的記法是隔位地支而排就是了。專業的術家,能把這些口訣熟記於心。非專業的用一張六十四卦納甲裝卦全圖,占出來一卦,一看納甲圖例便知了。


  ??如《大過》卦納甲及六親圖式如下:

  ??澤風大過

  ??——未土妻財

  ??——酉金官鬼

  ??——亥水父母

  ??——酉金官鬼

  ??——亥水父母

  ??——醜土妻財

  ??這個納甲圖式是不變的,若沒有八卦術的知識,看到這些圖式,如同天書,是不知道如何的來例,就認為是深奧的學問。就是大教授,學者不涉及術數的知識,也看不懂算卦的那些圖式與術語,也覺得很神秘。實際即非學問,也不神秘,盲人一教就會。而街頭上擺灘算卦的上歲數者,問一問有幾個進過學校的,不照樣學會這被稱之為神秘的八卦術麽?


  ??如上這個“澤風大過”卦納甲後,有了地支五行,並通過五行的生克而產生出“六親”來。這本是由“畫符號”派生出的八卦術。每一個“六畫符號”(即“六聯體”符號)裏派生進去了“八卦”。如這“大過”卦畫的外卦是“八卦”中的“兌”卦。“兌”取象為“澤”。而內卦是“巽”卦,“巽”為“風”。這個《大過》卦也叫《澤風大過》。這“澤風大過”已是卦學上的名稱,應區別於《周易》一書裏的《大過》名稱。故八卦納甲筮術與今本《周易》也不是一回事,兩者不能相提並論。


  ??“澤風大過”卦納入地支,六畫符號變成六爻符號,自下到上納入六個地支來。為醜、亥、酉、亥、酉、未。


  ??因十二地支分陰陽與五行,也是固定不變的如下表:


  ??地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五行水土木木土火火土金金土水

  ??陰陽陽陰陽陰陽陰陽陰陽陰陽陰

  ??知道了地支陰陽五行,就知道了“澤風大過”卦裏的地支五行來曆。“澤風大過”卦的“六親”也就是通過地支五行與“澤風大過’所在本宮卦五行產生生克而出現的。所謂的“六親”,是指“官鬼”、“妻財”、“父母”、“兄弟”、“子孫”和“自身”。怎麽得出呢?要知道金、木、水、火、土五行的相生相克(勝)的說法。五行生克是人們來自於自然生活上的直觀經驗的總結。在算卦上有五行生克出“六親”的口訣,即“生我者為父母,我生者為子孫,克我者為官鬼,我克者為妻財,同我者為兄弟”。


  ??這“八卦”術上的口訣與“八字”術上的生克口訣道理一樣。“八字”術也是通過五行生克產生出“六親”關係。就通過“六親”關係看“日主”、“月令”、五行的旺衰來批斷一個人的一生命運吉凶,以及問“六親”中某一親的吉凶福祿。當然有一套人為方法而已。“八字”與“八卦”的批斷的理論基礎是一樣的,都離不開陰陽五行這些理論與天幹地支這些工具。如“澤風大過”卦是固定不變的安排進了震宮八卦裏。《震》屬木,凡此宮裏的八個卦均賦予上“木”屬性。“澤風大過”裏六爻上的五行就與本宮五行“木”發生生克,就產生出“六親”關係來。


  ??郭璞占出的“大過之升”卦,兩卦圖例如下:

  ??《大過》


  ??——未土(妻財)

  ??——酉金(官鬼)

  ??——亥水(父母)世


  ??——酉金(官鬼)

  ??——亥水(父母)

  ??——醜土(妻財)應


  ??《升》


  ??……酉金(官鬼)

  ??……亥水(父母)

  ??……醜土(妻財)世


  ??……酉金(官鬼)

  ??……亥水(父母)

  ??……醜土(妻財)應


  ??我們前麵已講過,起出卦時若是老陰或老陽爻,得變爻,這一變就變出了另一個卦畫,自然又出現了一個卦符號來,算卦上還要結合變卦來斷事。這都是人為的規定,本沒有科學的道理。如占出“澤風大過”卦時出現了兩個變爻,即四爻和五爻(即作此“O”標記)是老陽爻,如規定用銅錢起卦時,拋三個銅錢落地時,均是背或均是麵時,就規定是老陰爻或老陽爻,這就是變爻,通過“變”就變出一卦來,這是起卦上的一套說法。那麽“澤風大過”卦的四、五爻,由陽畫符號,變成陰畫符號,就變成了“地風升”卦了。這就是郭璞筮出的“大過之升”卦的說法。而“其辭說”的“大過卦者義不嘉,塚墓枯楊無英華”。這是“其辭說”中六句話裏的頭兩句話,這兩句話的含義是通過筮出卦的本卦與變卦結合而得出說法。


  ??“澤風大過卦”的世爻為父母爻,父母爻也當祖上看待。世爻的亥水變成醜土(變卦),醜為亥的墓,土又克水,這就成了“塚墓枯楊無英華”說法的來曆。因為亥水受醜土克製,沒了水,就不能生本宮的“木”了。這不過是卦師的一種想象模擬說法而已,本沒有一定之規,可有多種的解釋與聯想。


  ??而另兩句是“振動遊魂見龍車,身被重累嬰妖邪。”“澤風大過卦”為納甲筮法中震宮卦裏的遊魂卦。“震”又為龍車取象,未土變成酉金官鬼,這是未土生酉鬼(土生金),這兩句就是這種來曆的說法。


  ??最後兩句是:“法由斬祀殺靈蛇,非己之咎先人瑕”。這是根據什麽而推斷出先人殺過靈蛇的過錯呢?推斷祖先之事,看父母爻,父母爻是亥水,可能那時已出現地支衝害的說法。“已亥衝”,已火與亥水相衝犯。已又代表蛇,因十二地支又代表十二生肖。隻有這樣聯想,才能聯想到祖先衝犯了靈蛇。這一卦裏的斷法所得的“其辭說”,卻與《左傳》裏的筮法不同了,是以“八卦納甲筮法”取象類比人事吉凶,不再像《左傳》裏的筮法借用《周易》文辭當占辭的那種比類聯想“推理”所問人事吉凶。這八卦納甲筮法取消了以往用《周易》裏文辭當占辭的筮法,八卦納甲筮法就是京房創立的八宮納甲筮法。


  ??《洞林》中這一筮例中出現的卦名與“其辭說”,我們也隻是按納甲筮法推演了一凡。若從主卦與變卦及本宮卦取象與五行生克,再加上卦裏的六親取象等等,可以從多個方麵去聯想、類比、附會。因為這種方法本是想象出來的,即本沒有任何道理。那麽也就可以任意的去聯想搭配,而推斷出想要的結果來。


  ??總之,郭璞占筮後說出那幾句話,而顧球跟蹤訪問落實,得知先人曾經砍伐大樹,把一大蛇殺了。後又有路人過房舍時,看到過有龍牽車的現象。這不就一一對應了郭璞占筮所看出的那些“先知”之事,其姊的病也找到了原因,是先祖殺過靈蛇,就報應到他姐姐的頭上,顧球的姐害病還就害著吧,也就沒有什麽怨言了。這種占筮說法,現在看來,確實是封建迷信,應當徹底批判。


  ??《洞林》裏的筮例斷辭,並不好理解。但無論如何的筮法,皆不過是附會而已。我們卻要知道這打著《周易洞林》為名稱,但與《周易》又有什麽關聯呢?這還能說是用《周易》筮卜嗎?完全是八卦納甲筮術,可已然要打著《周易》名稱而說筮卜之事,是何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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