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筮法源流考》(一)
——八卦筮法江湖術揭示與批判
序
《周易》不等於“八卦”,八卦也不能說成是《周易》。無論"八卦"或六十四卦皆非《周易》的專利,八卦與六十四卦與《周易》比,是另起爐灶的東西。
由筆者對《周易》文本考證和《周易》符號考證,及《周易》一書政治哲學解讀成功(見筆者另著"《周易》哲學解讀")。已知《周易》一書是產生於西周後期的一部曾借用前人創立的記事序數(商代已經使用)“六十四畫符號”(被後人篡改用之和稱之的“六十四卦畫”)為題序而編寫出六十四篇文章所組成的為“君子”(周天子血統的諸侯、貴族)們講述“修身、齊家、治國”的道理書。按現代哲學分類,應屬政治哲學書。
原創《周易》是一部政治哲學,後被史巫逐步篡改成繇題式《周易》(即春秋文本《周易》),和卦爻式《周易》(即今本《周易》)。
《周易》不等同於“八卦",更不等於“八卦筮術”,八卦筮術是由《周易》所用那套符號和《周易》一書裏的六十四名稱而衍生出的筮法內容,是原創《周易》一書後出的東西。八卦筮術在先秦有《左傳》一書記載是以"八卦取象"筮法,而帝製至今天則是"八卦納甲"筮法,“八卦筮法”不是《周易》一書裏的內容,與《周易》沒有任何關係。
我們現在耳熟能詳的“易經八卦”,或“周易八卦”稱法,實乃是由帝製時期傳承下來的一個錯誤稱法。主要是由西漢時期把解釋今本《周易》的《係辭》並歸於《易傳》內容,一並將《周易》與《易傳》上升為"經"的地位,而成為西漢帝國裏尊經與注經裏五經之首,自此,《易傳》成為《易經》不可分割的組成內容,又成為解釋《周易》的圭臬。
因《易傳·係辭》曰:“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
《漢書·藝文誌》言:“《易》曰:“宓戲氏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至於殷、周之際,紂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於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為之《彖》、《象》、《係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曆三古。”
自此,伏羲創八卦,周文王演六十四卦,孔子作"十翼",成為曆久彌堅於今天的錯誤說法。
那麽,為何"八卦"之說歸於《周易》?又為何將"八卦筮術"(算卦)讓《周易》背上了黑鍋呢?八卦筮法是如何算命的?及八卦算命的封建巫術迷信成因等?
這就是我們寫《八卦筮法源流考》的動因。
上卷:先秦八卦取象筮法
第一章:先秦《左傳》、《國語》書籍裏記載的八卦取象筮法例子
第一節: 先秦書籍裏記載的涉及《周易》筮之的筮例和《周易》之外的八卦卦書的卦例
一、先秦《左傳》書籍裏記載的卦例和筮例
(一)、先秦《左傳》記載的兩則卦例
《左傳》一書記載有十三個卜筮例子,其中有兩卦例,即《僖公十五年》與《成公十六年》中所記載的卦例,並不是以《周易》筮之的筮例,而是《周易》文本以外的八卦筮書進行卦的例。
現將這兩卦例抄錄如下:
⑴《左傳·僖公十五年》:“晉饑,秦輸之粟;秦饑,晉閉之糴。故秦伯伐晉。卜徒父筮之,吉‘涉河、候車敗’。詰之,對曰:‘乃大吉也,三敗必獲晉君。其卦遇《蠱》曰:‘千乘之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失狐蠱,必其君也。《蠱》之貞,風也;其悔,山也。歲雲秋矣,我落其實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實落材亡,不敗何徒?’”
⑵《成公十六年》:“公筮之,史曰:‘吉,其卦遇《複》曰:‘南國蹙,射其元王,中厥目’。國蹙王傷,不敗何待?’公從之。”
(二)、先秦《左傳》記載的以《周易》筮之的十一個筮例
⑴《左傳·莊公二十二年》:“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於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於王。’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後乎。風行而著於土,故曰其在異國乎。若在異國,必薑姓也。薑,大嶽之後也。山嶽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
⑵《左傳·閔公元年》:“初,畢萬筮仕於晉。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為土,車從馬,足居之,兄長之母,覆之,眾歸之,六體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殺,公候之卦也。公候之子孫,必複其始。’”
⑶《左傳·閔公二年》:“成季之將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間於兩社,為公室輔。季氏亡,則魯不昌。’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複於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⑷《左傳·僖公十五年》:“初,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遇《歸妹》之“睽”。史蘇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無衁也。女承筐,亦無貺也。西鄰責言,不可償也。《歸妹》之“睽”,猶無相也。’“震”之“離”,亦“離”之“震”,為雷為火,為嬴敗姬,車說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於宗丘。《歸妹》、《睽》孤,寇張之弧,侄其從姑,六年其逋,逃歸其國,而棄其家,明年其死於高梁之虛。’”
⑸《左傳·僖公二十五年》:“秦伯師於河上,將納王。狐偃言於晉候曰:‘求諸候,莫如勤王。諸候信之,且大義也。繼文之業而信宣於諸候,今為可矣。’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黃帝戰於阪泉之兆。’公曰:‘吾不堪也。’對曰:‘周禮未改今之王,占之帝也。’公曰:‘筮之。’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享於天子’之卦。戰克而王享,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為澤以當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複,亦其所也。晉候辭秦師而下。三月甲辰,次於陽樊。左師圍溫,左師逆王。夏四月丁巳,王入於王城,取大板於溫,殺之於隰城。”
(6)《左傳·襄公九年》:“穆薑薨於東宮。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隨其出也。君必速出。’薑曰:‘亡。是於《周易》曰:‘隨:元亨利貞,無咎。’元,體之長也。亨,嘉之會也。利,義之和也。貞,事之幹也。體仁足以長人,嘉德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然故不可誣也,是以雖《隨》無咎。今我婦人而與於亂。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謂元。不靖國家,不可謂亨。作而害身,不可謂利,棄位而姣,不可謂貞。有四德者,《隨》而無咎。我皆無之,豈《隨》也哉?我則取惡能無咎乎?必死於此,弗得出矣。’”
(7)《左傳·襄公二十五年》:“齊棠公之妻,東郭偃之姊也。東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禦武子以吊焉。見棠薑而美之,使偃取之。偃曰:‘男女辨姓,今居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武子筮子,遇《困》之《大過》。史皆曰:‘吉’。示陳文子,文子曰:‘夫從風,風隕妻,不可娶也。且其繇曰:‘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困於石,往不濟也。據於蒺藜,所特傷也。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無所歸也。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當之也。’遂取之。”
⑻《左傳·召公五年》:“初,穆飛之生也,莊權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謙”,以示卜楚丘……。”
⑼《左傳·昭公七年》:“衛襄公夫人薑氏無子……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衛國主其社稷。’遇《屯》。又曰:‘餘尚立縶,尚克嘉之。’遇《屯》之《比》。以示史朝……。”
⑽《左傳·昭公十二年》:“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黃裳元吉。’以此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嚐學此矣,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外強內溫,忠也。和以率貞,信也。故曰‘黃裳元吉。’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元,善之長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飾。事不善,不得其極。外內倡和為忠,率事以信為共,供養三德為善,非此三者弗當。且夫《易》,不可以占險,將何事也?且可飾乎?中美能黃,上美為元,下美則裳,參成可筮。猶有闕也,筮雖吉,未也。”
⑾《左傳·哀公九年》裏記載的一卜一筮案例:“晉趙鞅卜救鄭,遇水適火。占諸史趙、史墨、史龜。史龜曰:‘是謂沈陽,可以興兵,利以伐薑,不利子商,伐齊則可,敵宋不吉。’史墨曰:‘盈,水名,子,水位也。名位敵,不可幹也。炎帝為火師,薑姓其後也,水勝火,伐薑則可。’史趙曰:‘是謂如川之滿,不可遊也,鄭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鄭則不吉,不知其它。’
陽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與也。微子啟,帝乙之元子也。宋,鄭甥舅也。祉,祿也。若帝乙之元子歸妹,而有吉祿,我安得吉焉’?乃止。”
二、先秦《國語》書裏記載的三個筮例
《國語》中則僅有三個筮例,而且這三例都是關於晉國的,其中兩例又都是關於晉文公重耳的。
(一)、《國語·周語下》:“成公之歸也,吾聞晉之筮之也,遇《乾》之《否》,曰:‘配而不終,君三出焉。’一既往矣,後之不知,其次必此。且吾聞成公之生也,其母夢神規其臀以墨,曰:‘使有晉國,三而畀驩之孫。’故名之曰‘黑臀’,於今再矣。襄公曰,此其孫也。而令德孝恭,非此其誰?且其夢曰‘必之孫,實有晉國。’其卦曰:‘必三取君於周。’其德又可以君國,三襲焉。吾聞之《大誓》,故曰‘朕夢協朕卜,襲於休祥,戎商必克。’以三襲也。晉仍無道而鮮胄,其將失之矣。必早善晉子,其當之也。”
(二)、《國語·晉語四》:“公子親筮之,曰:“尚有晉國。”得貞屯、悔豫,皆八也。筮史占之,皆曰:“不吉。閉而不通,爻無為也。”司空季子曰:“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不有晉國,以輔王室,安能建侯?我命筮曰‘尚有晉國’,筮告我曰‘利建侯’,得國之務也,吉孰大焉!震,車也。坎,水也。坤,土也。屯,厚也。豫,樂也。車班外內,順以訓之,泉原以資之,土厚而樂其實。不有晉國,何以當之?震,雷也,車也。坎,勞也,水也,眾也。主雷與車,而尚水與眾。車有震,武也。眾而順,文也。文武具,厚之至也。故曰《屯》。其繇曰:‘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主震雷,長也,故曰元。眾而順,嘉也,故曰亨。內有震雷,故曰利貞。車上水下,必伯。小事不濟,壅也。故曰勿用有攸往,一夫之行也。眾順而有武威,故曰‘利建侯’。坤,母也。震,長男也。母老子強,故曰《豫》。其繇曰:‘利建侯行師。’居樂、出威之謂也。是二者,得國之卦也。”
(三)、《國語·晉語四》:“董因迎公於河,公問焉,曰:“吾其濟乎?”對曰:“歲在大梁,將集天行。元年始受,實沈之星也。實沈之墟,晉人是居,所以興也。今君當之,無不濟矣。君之行也,歲在大火。大火,閼伯之星也,是謂大辰。辰以成善,後稷是相,唐叔以封。瞽史記曰:嗣續其祖,如穀之滋,必有晉國。臣筮之,得《泰》之八。曰:是謂天地配亨,小往大來。今及之矣,何不濟之有?且以辰出而以參入,皆晉祥也,而天之大紀也。濟且秉成,必霸諸侯。子孫賴之,君無懼矣。”
以上是曆史上最早發生的八卦筮法例子,是有地上文獻書籍《左傳》和《國語》裏記載的春秋戰國時期,是《周易》一書裏所用那套符號而衍生出的六十四卦為卜筮工具的八卦筮法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