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筮法源流考》(十五)
——八卦筮法江湖術揭示與批判
上卷:先秦八卦取象筮法
第七章:先秦八卦取象筮法裏的"八卦"之源
第一節:曆史上對"八卦"起源的神秘之說
我們前麵通過對《左傳》、《國語》裏的八卦算卦例子分析,已知算卦上離不開那套符號筮術工具,即六十四卦符號。那麽,那套符號筮術工具,又是如何來的?是一開始那套符號就是卜筮(算卦)工具嗎?我們先從《左傳》與《國語》記載所用卜筮上的那套六十四卦符號工具來曆說起。我們已知《周易》一書所用的一套符號,並不是《周易》原創,隻是運用曆史上傳承下的一套符號工具,而原創《周易》所用那套符號也隻是六十四篇文章的排序而已。因為原創《周易》每篇內容與所用的那個符號沒有關係,即不是按符號取象填進去的文辭,這在我們另著《天下第一哲學》對《周易》六十四文政治哲學譯解看的分明。
那麽,那套符號的產生,傳統上的說法是“八卦演六十四卦”,現今人們耳熟能詳的是“八八六十四卦”。自古至今"易學"上認為六十四卦符號(易學上稱"別卦")是由八卦符號(易學上稱"經卦")衍生出的。果真是嗎?我們還是先看傳統上對"八卦"說法與事實。
一、曆史上最早書籍裏對"八卦"的說法
(一).《易傳·係辭》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
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蕩。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聖人設卦觀象,係辭焉而明吉凶,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
“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作結繩而為罔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包犧氏沒,神農氏作,斲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斷木為杵,掘地為臼,臼杵之利,萬民以濟,蓋取諸《小過》。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蓋取諸《大壯》。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
《易傳·係辭》應是《易傳》裏最晚的今本《周易》學術內容,即是以今本《周易》為藍本。特別是"大衍之數"章在考古上發現的西漢早期帛書《係辭》裏還沒篡入進去。
考古上發現的帛書《係辭》與傳世《係辭》裏都有一樣的說法是“伏羲始作八卦”,並且還根據《離》卦的取象發明了結繩而編織成的工具,用於獵鳥和捕魚。爾後,其他上古王也根據六十四卦裏的諸卦象,創造發明了不少東西。
這《係辭》應是戰國末期產生的,同理應是帝製時期裏的產物,到前漢時期裏又進行了改造。《係辭》在前人說《周易》的基礎上,又增加進去伏羲創作八卦,以及上古的諸王通過六十四卦象而發明與創造了不少生產工具和治理天下道理的啟示的說法。“八卦”與伏羲創八卦之說始於《易傳·係辭》。
自此把《周易》一書分為兩套係統,一是八卦符號係統,另一是卦爻辭係統。《係辭》裏把“八卦”及“六十四卦”的發明權給予上古的伏羲(也稱包犧氏),而《易》則是中古產生的,即殷周之際產生的。如《係辭》裏說:“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
《係辭》的作者們也想把"八卦"與《易》(《周易》)分開是兩回事,即八卦產生的早,上古伏羲創立的,而《易》則是中古時期產生的。
可《係辭》裏說的伏羲創八卦及上古諸王又按六十四卦裏某些卦發明的東西說法,既概念不清,又相互矛盾。 伏羲是我國古代傳說最早的王之一,其所處時代約為新石器時代中晚期(即距今大約6000千年左右),是神話傳說中的人物而已。《係辭》作者把“八卦”(暗含著“六十四卦”)的發明給予一位神話傳說中的王,因傳說的伏羲還是蛇身人首。實則“八卦”一詞出現的很晚,“八卦”一詞也就是出現在《係辭》一文裏。別說伏羲時代已有了“八卦”說法,還有屬六十四卦裏名稱,那時恐怕連成熟的文字還沒有出現,哪有“八卦”一說呢?也更不會有“六十四卦”的諸卦名稱的說法。
正如顧頡剛在他的《古史辨》裏的說法,“三皇五帝古史係統是由神話傳說層累地造成的”。
"八卦"產生說法也是越到後來,就越有說法,被演義的越來越古老與神秘。顯然《係辭》想表述《周易》與“八卦”是兩回事,不是一個時期產生的。隻是古人不注重明晰概念,才有此混亂的表述。《係辭》的作者們也想說明那套符號係統產生的很早,而《易》(《周易》)一書相對產生的晚。確實《周易》裏的那套符號產生的很早,也不是殷周之際產生的。刻畫記事卻在6000千年前產生,不會有錯。但《周易》裏的那套符號卻不會在6000 年前產生的。在考古上卻發現了《周易》裏的那套符號在殷商時代的晚期已出現了,但那時隻是一套符號,而無“八卦”與“六十四卦”名稱是確證的。因為那套符號到了《周易》一書的出現(西周後期),之後又有了《周易》裏的六十四篇文章名稱,才與《周易》一書之前傳下來的那套符號標稱在一起不離不棄。再後來那套符號又變成了筮術上的揲蓍工具,才出現了“八卦”與“六十四卦符號”的說法。
《係辭》作者把曆史上最早出的那套符號混同於“八卦”的說法,自然就錯了。事實上“六十四畫符號”與後來的“六十四卦畫符號”(也有稱“八卦”符號)不是同一概念。“六十四畫符號”確實在《周易》一書產生之前早已產生了,但還不是筮術上的符號工具,也還沒有賦予“卦”學上的稱法。但古人不會明晰概念,也不會給概念下定義,也就往往習慣於類比喻說事理。正如《係辭》裏說的“伏羲始作八卦”,是錯誤的說法,若說伏羲時代人們已經懂得刻畫記事還說得過去。本身“八卦”一詞出現的很晚,也就是帝製時期裏產生的《係辭》一文裏出現的說法。《係辭》裏總結前人的筮法,產生的“八卦”一說 。“卦”字雖然出現在《左傳》的筮例中,但《左傳》裏並無“八卦”一說。“八卦”唯先出現在《係辭》裏。《係辭》裏說的伏羲創八卦,其表述的概念錯了,伏羲時代不會有“八卦”及“六十四卦名稱”這些文字。《係辭》作者想表述的是那些符號,但又分不清其概念。故《係辭》裏說的伏羲創八卦與六十四卦裏的諸卦名稱也已出現在上古的諸王時期,是錯誤的說法,這應是戰國末期與西漢初作《係辭》者的臆造之說。而《係辭》裏把《易》與“八卦”(即《周易》裏的那套符號係統)分開,認為是兩個不同時期產生的,按說沒有錯,《周易》一書裏所用的那套畫符號,卻與《周易》一書不是同時產生的。即使《周易》一書所用那套符號也不是伏羲時期產生的,更不能表述為“八卦”或“六十四卦”諸卦在伏羲時期就已產生了。
總之,《係辭》裏把“八卦”(即與《易》(當為《周易》裏的卦爻辭)的產生時期都給出了明確地說法。即把“八卦”說成是傳說裏的神話人物伏羲創作的,而《易》則是殷周之際產生的。再一《係辭》裏也分得清"八卦"是“聖人設卦觀象,係辭焉而明吉凶……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是讓君子們占筮(算卦)明吉凶。正如八卦取象筮法也是最早記載於《左傳》(雖有八卦取象卜筮之實,但無八卦之名)一書裏,其用途不正是占筮嗎?即八卦一開始出現,是以卜筮(算卦)之功用。
(二).《易傳·說卦》
“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絜(xie)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麵而聽天下,向明而治,蓋取諸此也。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曰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 戰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到西漢前期產生的《易傳·說卦》把八卦說的更加神秘了,特別《說卦》裏的八卦取象內容繁多了,用那麽多的取象內容是幹什麽的,自然是卜筮上比類吉凶的,換言之,八卦取象是算卦之用。
(三).《周禮·春官》記載:“上古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其經卦皆八,其別卦皆六十有四。”
《周禮》一書產生於戰漢之際,早不過《係辭傳》。《周禮》裏所言的“其經卦皆八,其別卦皆六十有四” ,已表明六十四卦(稱別卦)是由稱“經卦”的八卦所產生的。這"經"與"別"的說法,正確的表述應指符號,單說卦,就認為是卦名稱,假使六十四卦符號,由八卦符號演變的,可那六十四名稱也成了八卦演變來的嗎?這因古人不會名析概念,才有混淆不清的表述。
總之,按《周禮》說的“其經卦皆八,其別卦皆六十有四” ,六十四卦無疑成了八卦的衍生。
(四).漢朝說法
兩漢時期,對“八卦”及《周易》產生的說法又有了新的內容發展。
①.西漢孔安國作《尚書·序》裏說:“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
這裏對“八卦”的說法,與《係辭傳》裏的說法相同。其《序》裏又說:“"八卦"之說,謂之"八索"……先君孔子生於周末,睹史籍之煩文,懼覽之者不一,遂乃定《禮》、《樂》,明舊章,刪《詩》為三百篇,約史記而修《春秋》,讚《易》道以黜"八索",述職方以除九丘。”
孔安國西漢人,孔子後裔,司馬遷從孔安國問故。孔安國以治《尚書》為武帝博士。孔安國作《尚書·序》裏並沒有出現《周易》一詞,而出現的是《易》,這《易》顯然是指《周易》一書了。但《尚書·序》裏並沒有說《易》產生於何時?又是誰創作的?隻是言“八卦”的產生與《係辭傳》裏的說法同。雖然孔安國沒有說《周易》產生於何時及何人創作,但有《尚書·序》文來看,孔安國還是能分得清“八索”與《易》的不同。才說出先君孔子讚《易》道以黜"八索"的話。曆史上孔子確實是闡述《易》(《周易》)的義理之學,而排斥把《易》當“八卦”筮術看待。雖然孔安國也認為伏羲始畫八卦,但還沒有妄說《易》(《周易》)與“十翼”是文王與孔子創作的說法。
②.《史記》
司馬遷所作的《史記》裏對"八卦"與《周易》的產生,已有明確的說法了。《史記太史公自序》裏雲:“餘聞之先人曰,伏羲至純厚,作易八卦……夫《詩》、《書》隱約者,欲遂其誌之思也,昔西伯拘羑裏,演《周易》。”
這到司馬遷時,已把前人說的“伏羲始作八卦”,納入到《易》裏,稱“易八卦”,“八卦”卻成了《周易》一書裏的東西了。司馬遷的這種錯誤說法,對後世造成了極大的誤解。到司馬遷又明確落實《周易》是西伯(即文王)拘羑裏推演出來的。這就是把《周易》落實到周文王頭上的最早說法了。
《史記日者列傳》裏以善卜者司馬季主之口說的更詳細:“自伏羲作八卦,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而天下治”。
《史記》裏說的“伏羲作八卦”,是承襲《係辭傳》裏的錯誤說法而已。《史記》裏說的“昔西伯拘羑裏,演《周易》”,同樣是在《係辭傳》說法基礎上的演義化。《係辭傳》裏隻是說“《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易》之興,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而並沒有說是誰作了《易》(即《周易》)。可到司馬遷卻把《周易》一書的創作權給予了周文王。並且通過《史記·日者列傳》裏以善卜者司馬季主之口說“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這種說法,足以說明司馬遷所認為的《周易》,是今本《周易》而已。因為“爻稱”是今本《周易》的結構形式所形成的稱法。我們已知竹書《周易》,或帛書《周易》都是“九·六”“爻題”的《周易》文本。司馬遷所見的正是這種的文本《周易》,才認為“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的說法。殊不知在此文本之前是春秋《周易》文本,顯然司馬遷不做考證而在前人的說法上“演義”一通。
《史記》裏不但把《周易》(《史記》作者所認為的《周易》,是指那部卦爻式的《周易》)一書說是周文王創作的,而且也對《易傳》(“十翼”)給於明確的說法。 《史記·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序《彖》、《係》、《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
這司馬遷不但把“八卦”歸到《易》(指《周易》)裏,而且把《周易》裏的六十四卦爻辭歸屬於周文王的創作,又把《易傳》(司馬遷時還沒有出現的《雜卦》、《序卦》)著作權授予了孔子。由此有三位聖人創作的一部“易經”,被司馬遷神話般的造出了。由此三位一體(即“八卦”、“卦爻辭”、“易傳”)的一部“易”,成為帝國裏的“經”之首。自司馬遷的妄說,此後"八卦"成了《周易》不可分割內容(《周易》裏卻有一套符號,隻是一套六十四個不相同的六聯體符號用於文章排序而已,根本看不到八卦之說和八卦取象之說),帝製裏"易學"在注釋《周易》,也就混淆於八卦象數筮術上的諸多說法,並成為注釋今本《周易》的範例。
③.《漢書》
故到東漢班固作《漢書》,就對《易》(指《易經》,即今本《周易》加“十翼”)產生的說法更具體化了。 《漢書·藝文誌》雲:“《易》曰:"宓戲氏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至於殷、周之際,紂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於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孔氏為之《彖》、《象》、《係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曆三古。”
《漢書·五行誌》:“《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雒出書,聖人則之。"劉歆以為虙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則而畫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賜《雒書》,法而陳之,《洪範》是也。”
班固所說的《易》,已不同已前出現的《易》稱了。班固所說的《易》的內容,即所謂的“卦符號”、“卦爻辭”、“十翼”這三位一體的《易經》內容了。實際就是今本《周易》加“十翼”(《易傳》)。班固同樣是把“八卦”符號係統的創作者給於上古的聖人(雖然班固並沒有說伏羲作八卦,但所認同《係辭》裏的“伏羲始作八卦”的說法),而把認為那部卦爻辭《周易》裏的“卦爻辭”是周文王創作的,把《易傳》裏的十篇內容(“十翼”)歸屬於孔子的創作。所以到東漢的班固說《易》(今本《周易》加“十翼”)時,“上下篇”、“十篇”、“三聖”、“三古”的說法都出現了。這些兩漢時期裏對《周易》的說法,真如顧頡剛在他的《古史辨》裏說“三皇五帝古史係統是由神話傳說層累地造成的”這種說法相仿。可說兩漢時期,對八卦與《周易》一書產生的說法,具有演義性。到班固把《易經》(今本《周易》加“十翼”)打造成“人更三聖,世曆三古”的經典說法來。“三聖”就是伏羲、文王、孔子;“三古”就是上古、中古、今古。把一部《易》說成是經曆三位聖人,三古之世才創作完成,這《易》道能不深麽?不過班固把這《易》道,歸為天人溝通之占,則不明就裏把《周易》混同於"八卦"歸為占,就是妄說了。
漢朝時所稱的《易》已不單單是指《周易》了,即不再是《左傳》裏記載的那部《周易》了。而是包括伏羲作“八卦”,文王作“爻辭”,孔子為之“十篇”的《易》了。這實際就是自西漢武帝時尊奉的《易經》內容,也就是《漢書》裏所說的《易經》十二篇的《易》了。
漢朝終於把“卦畫”,“卦爻辭”,“十翼”扭合為一體,而尊奉為《易》經。並賦予《易》神聖的地位,《易經》被漢帝國神聖化、政治化。《易》在漢帝國被尊奉為五經之首,《易經》成為帝國意識領域上的統領地位。
自此“人更三聖,時曆三古”成為《易》之經典與權威說法,而後來的王朝裏大抵遵循漢時的說法。由此"八卦"的產生也是貼上伏羲創作的標簽。傳說中的伏羲處於新石器時代中晚期,大約5000年以前。那個時代考古上卻有簡單的刻劃符號,但沒有出現係統的符號,何況占筮的八卦更不會出現。
以上通過地上資料記載,八卦一詞,最早出現於戰漢之際的《易傳·係辭》裏。而"卦"字與卦例最早出現於《左傳》一書裏,而"甲骨文"還沒有出現"卦"字。雖然《左傳》沒有八卦一說,但已有八卦卜筮之實。若按《左傳》記載的筮例屬實,那麽,“八卦”可當在春秋時期出現。總之,八卦卜筮決不會早於《周易》一書的出現。因卦爻符號成為卜筮算卦上的專用符號工具,其卦名稱均是借用《周易》一書裏名稱,也因《周易》一書裏的名稱是與《周易》文章內容是個不可分割的組成。而《周易》所用那套符號又不是《周易》原創,故八卦卜筮符號與名稱早不過《周易》是無疑的,豈能妄說是幾千年前伏羲創八卦呢?
我們以上說的“八卦”,即八卦符號與名稱。現將八卦符號與名稱附下:
“乾(?)、坤(?)、坎(?)、離(?)、震(? )、巽(?)、艮(?)、兌(?)”(當然在漢代以前的春秋戰國時代,八卦符號裏的兩個基礎符號之一的“一 一”這種符號寫法是類似“八”)。
"八卦"又分別代表“天、地、雷、風、水、火、山、澤”八種主要物象。從《左傳》記載的筮例中是按八卦取象卜問人事吉凶,但不單單隻有八種物象,八卦已有多種取象用於卜筮人事吉凶。
即使《係辭》與漢時期所言伏羲創八卦,是單指八卦符號,這說法也是錯誤的,由以下論說會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