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周易哲學解讀> 《八卦筮法源流考》(二十五)

《八卦筮法源流考》(二十五)

  ——八卦筮法江湖術揭示與批判


  下卷:後封建八卦納甲筮法


  第一章:筮術上又一怪胎的誕生——八卦納甲筮法


  第一講:西漢京房在天人同構(即“天人合一”)的巫術與神秘主義思潮裏架構出了“納甲筮法”,奠定了後世二千多年裏的八卦算命基石


  第三節:京房“八卦分宮納甲筮法”的“理論”與“方法”


  一、


  我們前麵已由《京房易傳 》裏的內容而知其性質。《京房易傳 》雖然所用符號與名稱與《周易》一書裏一樣,但內容與《周易》內容已是完全不同,一種是理性的哲學,一種是非理性占筮術。


  那麽京房的“八卦”分宮卦術,是如何來筮卜人事吉凶呢?

  漢京房吸收了前人的陰陽五行學說,與西漢的"天人合一"神巫思想,創造性的建構出了八卦分宮納甲筮術,成為後來至到今天算卦者皆以為之的算卦工具。


  《京氏易傳》下卷中說:“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震巽之象配庚辛,坎離之象配戊巳,艮況之象配丙丁。八卦分陰陽,六位配五行,光明四通,變易立節。”


  京房將六十四卦裏每卦配以十天幹,因為甲為十天幹之首,故稱為納甲。“六位配五行”實為六爻與十二地支相配。這樣將“卦”係統與天幹地支配應起來,自此把天幹地支,陰陽五行納入“八卦”分宮卦係統中。


  我們已知《左傳》記述的筮例中還沒有引入陰陽、五行、幹支、一說(《左傳》的筮例中,雖然到春秋末期,出現趙鞅的家臣及卜史,占筮時說“遇水適火”或“是謂沈陽”的說法。已經把“五行”與陰陽運用到解卦中去。但先秦的“八卦”筮術的基礎架構是“八卦”取象),那時的筮卜是按“八卦”取象,在筮出來某一卦時,看內外卦(即卦畫符號的八卦之屬)中的是“八卦”中的何卦,而根據其卦的取象來附會人事吉凶(或叫“比類聯想”)。春秋時期是按八種自然現象,即乾為天,坤為地,巽為風,震為雷,坎為水,離為火,兌為澤,艮為山這八種物象來進行比類聯想人事筮問上的吉凶的,還沒有陰陽五行的說法。到戰國時期陰陽五行學說逐步的發展起來,《係辭》裏更是凸顯了陰陽學說,但還沒有五行之說,到《說卦》雖有五行的分配於“八卦”,但還沒有把五行捋順。到漢時五行學說發榮,自此,陰陽五行成為“中國人的思想律”。自然占筮術更是離不開陰陽五行,離開了陰陽五行,“八卦納甲筮法”就無法成立。


  在春秋時期最早的記錄五行是《左傳·文公七年》裏記載:“水、火、金、木、土、穀謂之六府”,這雖不單是說五行,但已有了水,火 ,金,木,土這種排列。《尚書》裏有一篇“洪範”文章,其中對五行性質有了一個詳細的論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愛稼穡,潤不下鹹,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從革作辛,稼穡作甘。”這是《尚書》裏“洪範”篇對五行性質的最早論述,但“洪範”篇被認為是偽文,就失去了產生時間的真實性意義。


  從戰國晚期到西漢前期是五行配時空的發展時期。從各家政治學說的書籍上看,五行與時空的配屬關係,皆以木,火,金,水分屬春,夏,秋,冬四季與東,西,南,北四方。而對“土”位居中央,各家所論皆相一致,但對土主何時節有不同說法。


  如《管子·四時》裏說:“東方曰星,其時曰春,其氣曰風,風生木骨……是故春三月以甲乙之日發五政。”


  “南方曰月,其時曰夏,其氣曰陰,陽生火與氣……中央土土,土德實輔四時入出,出風節,土益力,土生皮肌膚,其德和平用均,中正無私。實輔四時,春嬴育,夏養長,秋聚收,冬閑藏……是故夏三月以丙丁之日發五政。”


  “西方曰辰,其時曰秋,其氣曰陰,陽生金與甲……是故秋三月以庚辛之日發五政。”


  “北方曰月,其時曰冬,其氣曰寒,寒生木與溫……是故冬三月以壬癸之日發五政……。”


  又如《呂氏春秋·十二紀》裏對五行與時空的配屬關係。


  “孟春之月……其曰甲乙……盛德在木……”


  “仲春之月……其曰甲乙……”


  “季春之月……其曰甲乙……”


  “孟夏之月……其曰丙丁……盛德在火……”


  “仲夏之月……其曰丙丁……”


  “季夏之月……其曰丙丁……中央土,其曰戊巳,其帝黃帝,其神後土……”


  ……


  《呂氏春秋·十二紀》裏的四季配天幹、五行與《管子》裏配屬相同,而論述的四時內容也基本相同,是根據陰陽五行構建的一年內施政綱要。而《禮記·月令》裏 的內容與《呂氏春秋》裏十二月紀內容相同,不知是誰編匯誰的文章。這三個文獻典籍裏的對“土”皆言“中央”之位。但掌令何時,並不十分明確。不過在《呂氏春秋》裏是在“季夏紀”末尾說“中央土,其曰戊巳”,這是把“土”配季夏之未了。


  而《管子·五行》篇中又有這樣的說法“五聲既調,然後作五行,以正天時,五官以正人位,人與天調,然後天地之美生。日至,睹甲子,木行禦……七十二日而畢;睹丙子,火行禦……七十二日而畢;睹戊子,土行禦……七十二日而畢;睹庚子,土行禦……七十二日而畢;睹壬子,水行禦……七十二日而畢。”


  這是一年內每一五行主72日的說法。《管子》與《呂氏春秋》都是戰國末期的書籍(《禮記》裏的說法與《呂氏春秋》裏的五行配時序相同)。那麽先秦時期對五行中的土配時空就出現了兩種說法,一是“土”配季夏之月末,這是《呂氏春秋》“十二紀”裏的說法。而《管子》一書裏出現了兩種說法,即矛盾的說法。即在夏時裏說“中央曰土,土德實輔四時入出”。這加在夏三月裏,以闡述了“曰陰,曰陽,陽生火,以丙丁之日發五政”。說明夏季三個月份是“火”五行主令。以丙丁為紀。可又加在中間說了“土”“實輔四時”。這“土德實輔四時出入”並不明晰,還不能認為是“土”五行主令四季末的概念。並切在“五行”篇中已把“土”與它金、木、水、火五行平分到一年內,各主72日的說法。所以先秦“土”主時節隻有兩種說法即主季夏(農曆六月)末說與主七十二日說。而到西漢前期的兩部重要書籍《淮南子》與《春秋繁露》對先秦五行中的“配”時空的兩種說法全部的繼承了下來。如《淮南子·天文訓》中說:“壬午冬至,甲子受製,木用事,火煙青七十二日。丙子受製,火用事,火煙赤七十二日。戊子受製,土用事,火煙黃七十二日。庚子受製,金用事,火煙白七十二日。壬子受製,水用事,火煙墨七十二日而發終,庚子受製。”又說:“東方木也,執規而治春,其神為歲星,其曰甲乙。南方火也,執衡而治夏,其神為熒惑,其曰丙丁。中央土地,執繩而製四方,其神為鎮星,其曰戊巳。西方金也,執矩而治秋,其神為太白,其曰庚辛。北方水也,執權而治冬,其神為辰星,其曰壬癸。”


  這是《天文訓》篇中先說“土執繩而製四方”後,又說“土用事,火煙黃七十二日。”而《天文訓》篇裏又說:“甲乙寅卯,木也。丙丁己午,火也。戊巳四季,土也。庚辛申酉,金也。壬癸亥子,水也。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子生母曰義,母生子曰保,子母相得曰專,母勝子曰製,子勝母曰困。”


  這裏說的“四季土也”與“七十二日”說,還沒有明晰出一年的具體時節裏。???

  《淮南子·時則訓》中對五行中的“土”,按排為季夏之月,即農曆的六月。這就出現了三種說法,一是:“戌巳四季,土也。”二是:“土用事,火煙黃二十七日。”三是:“季夏之月,其位中央,盛德在土”。一本書中,出現了三種說法,可是匯集了眾家之說。


  到《春秋繁露》一書時也是兩種說法,《春秋繁露·五行對》裏說:“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為冬,金為秋,土為季夏,火為夏,木為春。”


  《春秋繁露·五行之義》裏又說:“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終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序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後,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土居中央,為之天潤。土者,天之股肱也,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時之事,故五行而四時者,土兼之也。金木水火雖各職,不因土,方不立,若酸鹹辛苦之不因甘肥不能成味也。甘者,五味之本也;土者,五行之主也。”


  《春秋繁露·治水五行》裏對五行的說法:“日冬至,七十二日,木用事,其氣燥濁而青;七十二日,火用事,其氣慘陽而赤;七十二日,土用事,其氣濕濁而黃;七十二日,金用事,其氣慘淡而白;七十二日,水用事,其氣清寒而黑。七十二日,複得木,木用事,則行柔,惠,挺群禁”。


  這說法是“土”排在“火夏”,“金秋”之間的七十二日為主令。豈不與曾說過的“土為季夏”相矛盾嗎?總之,《淮南子》與《春秋繁露》裏的五行配四季是繼承了戰國晚期裏的說法。而對“土”主時節,即主季夏(農曆六月),又主一年內的五等份之一(七十二日)。


  但到董仲舒的《春秋繁露》裏已將“土”之貴凸顯了出來,為後來把“土”安排到四季末打下了基礎。


  而《易傳·說卦》裏的五行與方位配八卦之說:“乾為金,坤為地,巽為木,坎為水,離為火。震東方,巽東南,離南方,乾西北,坎北方,艮東北”。


  但五行,方位在“八卦”裏的配置,還沒有捋順。


  五行配時空的觀念正如一學者的說法:“我們自祖宗以來棲息的這塊北溫帶地區,春天多東風,草木複蘇,萬象更新,給人以‘木’和‘青’的感覺,夏天多南風,烈日炎炎,晝長夜短,給人以‘火’和‘赤’的感覺,秋天多西風,草木凋零,天高氣爽,給人以‘金’和‘白’的感覺;冬天多北風,天寒地凍,晝短夜長,給人以‘水’和‘黑’的感覺。至於中央屬土,黃色,那顯然是黃土高原的反映。”


  這正是體現古人比類思維的結果。而最早的“八卦”中的“巽”卦取象為風。後來“巽”卦中又配置上了五行中的“木”。“木”的五色為青,方位在東方。那麽“風”就等同於“青”色與“木”性。所以不管“是西北風,還是東北風”,在古人的眼就會墨守成規的認為是屬“木”氣所致了。也不論春、夏、秋、冬裏刮的風,都是“木”氣所致了,這種理論能說得通嗎?再把陰陽五行運用到“八卦”或“八字”中成為算命的工具,以及成為中醫的理論(當然中草藥能夠治病,正是長期經驗的結果,與中醫的陰陽五行理論無關了),這有道理嗎?能成立麽?可就那麽成立了,並切成為後封建社會裏思想意識的理論基石。


  經過戰國後期到西漢前期的陰陽五行成為思想界裏認識世界的"守恒定律",被確定下來。


  而五行之說本身也是一個逐步演變的過程,最後是根據董仲舒的“五行莫貴於土”的思想,而設計為土王四季的。由此陰陽五行,天幹地支,日、月、星宿,神鬼等等皆被架構在天、地、人的時空模式理論裏,這種“天人合一”的神秘思想,成為了後封建社會思想界裏的壟斷地位,似乎成了天地間的大學問。而後封建社會裏的政治理論書籍無不是從陰陽五行學說來解釋世界的構成秩序,陰陽五行成為天地人之間的鏈條。以五行生克理論到五德始終理論其目的使帝王政權神聖化,用“天道”來解釋“人道”,為君權神授而張目。??

  京房之前,在戰國末至西漢時代裏的思想界上皆把天地人架構在一個理論模式裏,而天(天的觀念是有神論思想的“天”,而不是科學認識的“天”)、地、人的中介則是陰陽五行。從《呂氏春秋》、《易傳》裏的《係辭》、《說卦》,《淮南子》到《春秋繁露》均是“天人合一”的思想理論。


  而京房通過前人的“天人合一”理論,而要追求這理論上的“實證”,即要實踐那些理論學說,故才有其“八卦”分宮卦體係的建構。猶如有了馬克思主義學說,就有了社會主義式的實踐,以驗證其理論的可行性。京房的“八卦”分宮卦術,就是“天人合一”理論(天人感應的神秘主義思想下人間能感應上帝,上帝神能垂象人間吉凶禍福)下的產物。京房要通過他的“八卦”筮術,追求“天人合一”理論目標的實現。所以京房把當時思想界上的理論學說一股腦的裝進他的《易傳》裏。更主要的是他認為能做為通神媒介的幹支、五行,裝進他架構的"天梯"通神工具——八卦納甲筮法。


  這裏我們有必要了解“幹支”學說。我們已知甲骨文時代,人們已運用天幹地支記日。在很多占卜辭中都刻記著某日,某日占卜的記錄。如癸巳卜,癸未卜,壬午卜等。殷商時期已用“六十甲子”當做記時的曆法。“幹”是天幹,即甲乙丙丁戊巳庚辛壬癸。支是地支,即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天幹與十二地依次組合為六十個單位(也是六十進製),稱六十甲子。這如同“六十四畫符號”那樣,是有兩個不同的符號相互交替組合出六十四個不重樣的“六聯體”符號那樣。而十天幹與十二地支相配而出現不同的六十個稱法,為“六十甲子”,是曆法上的記曆工具。而後來幹支符號逐漸附會演變成神秘工具。“六十甲子”本是記曆的工具,從甲子到癸亥依次為六十個稱法,也成為六十個單位符號。每個單位在紀曆時代表一天,六十甲子周而複始。這種紀日法,在殷商時期就已成熟了。而在先秦時期記月有特定的稱法。如四月為除(《詩經》)。九月為玄(《國語》)。而通常以數目為紀,如《左傳》裏“冬十二月”,“秋七月乙西”,“九月戊辰”。是按一、二、三數目來記月的,後來才有了“月建”的觀念,即把十二地支與十二個月份相配。幹支紀月則是後起的事,前人把“建”解釋為“鬥建”。即北鬥星鬥柄所指方位代表十二月不同的季節。這些本初是曆法上的東西都被納入到“術數”中。


  我國古代最早的紀年法是按照王公即位的年次紀年。如周平王元年,隱公元年,莊公二年。是以元,二,三數序來記的,到漢武帝始用年號紀元。


  甲骨文時代,沒有幹支記年法,隻是幹支紀日。一般認為,幹支紀年法自東漢始,至到現在的農曆還是沿用幹支記年方法。即用“六十甲子”周而複始的記年。而曆史年表上的西漢以上的幹支紀年,是後人溯推附加上去的。我們知道幹支是在殷商時代是一種紀曆符號工具,後來因陰陽五行學說興起,把這種記曆的工具附會上陰陽五行屬性,也被納入到“術數”算命中,成為批命(即通神)的工具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