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想天開(3)
“既然來了,那就見見,先看看對方的意思再說。”劉道源想想後說道。
“好,既然如此,你跟我一起去見見對方律師如何?”方丹反問劉道源。
“我就不去了,沒來由的讓對方抓小辮子,到時候說我是什麽關聯人物,你自己去吧,我回房間去睡一會,今天在外麵等你比你在裏麵累多了。”劉道源說。
什麽時候劉道源如此精明了?這就是李凡預先給他打的預防針。李凡告訴劉道源,可以作為朋友和關係戶陪著方丹滿世界轉悠,就是不可以在任何法律場合出現在方丹的身邊。這裏麵的區別是原則性的。
平時逛街,滿世界遊玩,都可以解釋為是業務上的需要,畢竟,劉道源現在是一個“金牌”經紀人,手上有瑪索、羋凡和華夏諸多藝術家、畫家在海外的經紀合約,而作為書畫界的經紀人重點是要幹啥?不就是要向拍賣公司送拍嘛!平日裏跟隨拍賣公司老板獻殷勤,拍馬屁,怎麽解釋都是成立的。
可劉道源要是出現在方丹的正式法律活動中,這就有說不清道不明的嫌疑了,要知道,西方的律師可是非常善於“咬人”的,你沒事都可以給你編出事情來。
西方法律說起來是“疑罪從無”,可在他們的體係裏,並不排除“質疑”“推測”這些無中生有的概念,也不排除按照“推斷”出來的結果去尋找證據,隻要找到了,隻要“沒有證據明確證明你無罪”,就可以繼續進行訴訟,隻有在法庭上無法證明被控方有罪時,才能實行疑罪從無,可這已經是對方找不到證據後的結果,不等於對方沒有去找啊,為了去找,他們不知道耗費了多少民脂民膏。
實際上,李凡現在是在遙控著三場官司,人雖然在紐約跟妻兒和嶽父母在一起,可這心裏琢磨的事情很多,表麵上雲淡風輕的,可每天都留意各地的反應。
發生在燕城的那場官司,徹底的把外資投行給繞進去了,外國人太不了解華人了,薛萬錦與方丹達成共識後,就各自用代理人的名義簽下了協議,協議生效的要件就是法院有仲裁結果,隻要仲裁結果出來,這個協議就自動生效。
在這裏,很早,薛萬錦詢問李凡要不要外出去向A國援建項目投標時,李凡就在思考了三天後給薛萬錦出了主意,其中重要的一條就是,一旦發生經濟糾紛,必須要在華夏核心地區的法院仲裁,在這裏,他特別強調了仲裁,而不是訴訟,
這有什麽區別嗎?當然,區別大了去了。仲裁是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經法院調解,在法院鑒證下達成的雙方諒解的協議,不得反悔,而且,法院這個鑒證不是簡單的鑒證,一旦仲裁生效後,如果有哪一方不執行,對不起,法院是可以代勞的。更重要的一點,仲裁是不能上訴的,甚至都無法去申訴,因為,仲裁是典型的民事行為,平時,民事行為是雙方之間的事情,想反悔的時候可以找出很多理由,比如欺詐啦,被威脅啦,事實標的不清啦,不合法規啦,等等,可在法院裏的仲裁,這些理由都不存在,法官是那麽容易給你們鑒證嗎?所以,經過法院作出的衝裁是一次“終裁”的,也就是說是一錘子買賣。
如果是訴訟,那就沒有這麽簡單了,可以反複的發回重審,可以上訴,可以申訴,如果對方要糾纏你,一個官司打上個幾年乃至十幾年都不稀奇。在經濟活動中,任何企業和經濟實體,都不希望類似的經濟糾紛曠日持久,除非是主動發起的糾紛,所以,經濟仲裁也是各國跨國企業普遍采用的一種解決糾紛的方式。
正因為薛萬錦的官司是以雙方簽署仲裁收尾的,薛萬錦才在最後拋出了那個炸彈。方丹是拿出了自己的棺材本,通過另一個代理人與老薛的企業進行重組,重組的估值就用被告時,原告請的第三方評估公司的報告,這等於是將原值大大的降低了,合並進重組後的公司裏占有的股權熟知還不到25%,而重新注入的資金正好是償還拖欠投行的貸款,根據仲裁書上的規定,最後一次性還貸,原告免除貸款方的利息,這一筆也是好幾百萬啊。
說這方丹的棺材本夠嗎?當然是不夠了,那怎麽辦?別忘記了,劉道源老婆愛瑪家這兩年可是發的不清不楚的。前文說過,你賺了錢,想要拿回國內,這裏麵是有說頭和講究的,如果你全都是出口,拿回去一大堆鈔票,有個蛋用?把出口的物資換回國內需要的物資才是王道,尤其是歐元這類的硬通貨,如果說有的德國商人換回去的都是歐元,那德國第一時間就會在國內形成通貨膨脹。
魯道夫在華夏賺了不少錢,正在發愁如何消化掉,如果自己去經營進出口貿易,那無疑是讓魯道夫這個小草驢去拉大炮了,幹不好也沒心幹。
如果是這樣,那些在華夏大筆投資的企業賺到的錢咋辦?都自我消化經營?那也是不可能的,在德國有專業的投行幫助管理,有專業的貿易公司聯手做。隻不過,像魯道夫這樣第一回走出去的初哥,還真是不摸門,是,你是可以把錢存放在銀行裏,可是,現在在德國的銀行,貸款利率都快是負的了,這存款還能有收益嗎?你隻會越存越少。有了劉道源這個二道販子,不足的部分就由魯道夫出了,還用了小弟弟漢斯的名義去進行投資,尤其是劉道源將重組企業的前因後果,對著魯道夫這麽這麽的一說,魯道夫連家族的會議都沒有開,同意了,立即辦!
為什麽這麽利索?廢話,那個評估本身就是壓榨型的,把原值幾乎低估了八成,以那個價格進行重組,一進去就是便宜,魯道夫可是不傻,拿下來就升值,太特麽的爽了,這樣的好事,不是有妹夫報料,去哪兒找?
有人會問,這個縮水估值的虧老薛能吃嗎?這不明擺著便宜了方丹和魯道源了嗎?看著自己的資產被人家大幅度的砍殺,這也太窩囊了把?
別說是別人這樣看,就是幾個當事人都這樣看,李凡給老薛出這個點子的時候,老薛甚至用“前麵驅虎後門進狼”來形容李凡出的這個餿點子。
“重組後的公司還是老子去幹活,老子那麽多東西,那麽多資產,就隻能拿15%的股份?你叫我情何以堪?叫我怎麽去麵對支持我的老哥們?”薛萬錦當時拿著計算器算了一下,那個老哥們最後剩下的股份連0。1都不到了。
“說你是死腦筋你還不承認,那麽大的一攤子,勾引你的投行想一文不值二文的吃掉,他們本來就是異想天開,可你咋也異想天開的認為是這樣呢?重組後,你不會在半年以後找權威機構重新評估啊?不會按照重新評估的價值重新計算股權啊?他們要麽拿真金白銀來補足差額,要麽就被你增值的部分稀釋掉,尤其是,你要將企業原來的無形資產評估出來,這些還要我教你嗎?”
李凡是真的懶得去跟薛萬錦多掰扯了,他選擇方丹和魯道夫這兩人加入本身就是實現想好了的,這是兩個與華人企業已經分不開的純商人,不可能去當什麽人的打手和內奸,是絕對安全的,而且,他們想要的是成功,而不是過分過度的金幣,這才是李凡選定他們的根本原因。尤其是方丹,在他這一代維持廣大祖業已經沒有多大問題,不過是猶太人的天性,想做高手中的高手,那是一種榮耀,同時,接觸華夏古董後,對這個未知領域的興趣完全是一種求知和擴展。
被李凡盯上的,還想脫逃?那才是異想天開呢。投行算計老薛這個戰役裏,可謂是偷雞不成蝕把米,損失了大筆的利息,這都需要從其他的收入中去彌補。
李凡那個重組的手段完全可以提前拿出來,可偏偏就要等著仲裁生效後才拿出來,在旁人看來是為了出氣,解氣,實際上是要徹底的斷絕對方回旋的餘地。如果提前拿出來,還不著調鄭德勳那些老奸巨猾的人能搞出其它什麽花樣來,他們甚至會撤回要求仲裁的訴狀,會從另外的角度切入,李凡可是不想給他們這個機會,絕對不給,就是要在他們得意的時候徹底的打破他們的妄想。
這次不大不小的糾紛,讓對方丟掉的不僅僅是破財,而且是把老薛企業裏的蛀蟲和暗釘子全都清理出去,更重要的是,給其他華人企業提個醒,麵對外資的種種圈套和手法一定要有清醒的認識,不要再像薛氏集團那樣重蹈覆轍。
老薛拿出重組方案後,外資投行的律師不是沒有提出異議,第二天就由代理律師前往法院要求重新仲裁,他們認為,老薛拿出來的那個重組方案估值偏低,以那個價格,投行手上有大把資源可以入手,按照糾紛的因果,他們有優先權。
“人家是按照你們聘請的第三方估值進行的,這個價格不是人家定的,你們要入手,憑什麽人家就不可以尋找另外的合作夥伴呢?如果你們堅持要由你們指定的企業或者自然人進入,那麽你們告訴我,你們發起的仲裁訴訟,到底是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還是為了謀奪別人的產業呢?你們在一開始的商業行為中,是不是含有欺詐和誘騙的因素和動機呢?你能就新提出來的要求給法律一個合理的解釋嗎?”法院接待人員,在聽取了律師的話後,反問了他們。
可以說,華夏的法律是非常嚴格和嚴謹的,麵對明目張膽的欺詐和誘騙,那是不會客氣的,尤其是這些外國佬,竟然打得是吞並華人企業的主意,跑到這裏來胡攪蠻纏,真以為當下的華夏還是百年前的滿清政府嗎?此時,如果老薛拿出證據,證明鄭德勳代表的投行有欺詐和商業間諜的行為,鄭德勳的投行將會麵臨嚴格的調查和監控,至少要被罰款,還想贏得官司?別想了。
由於救援完畢後,一些受害者提起了訴訟,埋在山洞裏的遺體要不要挖出來,怎麽挖也被攪合進了官司裏。如果是普通的刑事案件,法院就可以下達挖掘令,刨開墳塋的事情在西方並不少見,可這個案件很特殊,法令好下,可誰去執行呢?
在這個案子裏,李凡不算當事人,也算不得是關聯人,可是他組織編寫的事故分析報告卻是分量很重,由學校交給相關單位後,送給教科文組織。那個報告詳實的解答了事故發生的原因,講述了事前事後,科考隊中的華人成員的反對意見和當時的報告等等文件,幾乎要把倫富賽給釘死了,而在分析二次事故傷害成因中,不僅點出了記者在現場的幫倒忙,點出了臨近某國進行的大當量爆炸是發生地震的誘因,等等,等等,可以說是組成了一個前後銜接的完整證據鏈。
正因為有了這個報告,華夏這邊是屁事沒有了,任嘛責任都輪不上,可是,也把諸多的其它因素都拖了進來,尤其是牽扯到了附近周邊的幾個國家微妙的關聯,讓教科文組織還真是不好去觸碰,怎麽碰啊?人家那邊在搞邊境摩擦,爆炸點東西很正常,引發地震……那關我屁事?沒法子去弄啊,就算是國家法庭能做出判決,可怎麽去那個人均不足二千美元的國家索取賠償?與虎謀皮難,可與沒有皮的光棍謀皮就更難,那個國家正是窮的連張臉皮都沒有。
方丹穿好衣服到酒店的咖啡廳裏見到了托馬斯派來的代理律師,點點頭算是確認了,方丹做了個“請說”的手勢,然後就自顧自的坐在那裏不吭聲了。
“我的當事人托馬斯先生,委托我前來與你洽談結束在歐洲加工生產水印畫的相關協議,這是他簽署的代理文件,這是他的身份證明和我的執業證明,這是你們當初簽署的文件副本,這個是你們在生產結束時簽署的確認書,這個是他寫給你的營銷備忘錄和你確認項目營銷的備忘錄……你過目確認一下。”
那個年輕的律師從自己的公文包裏一件件往外拿著各種文件,可是方丹端坐著沒有絲毫的反應,等到那人把文件都拿完了,方丹才拿出了相機拍了個遠景,然後給麗薩撥去了電話,其實,麗薩在那邊等這個電話已經有一會了。
劉道源回自己的房間後就給李凡打電話,李凡聽完嗯了一聲就掛斷了電話。隨即給秦梁棟發去了一個早就寫好的信息,目前,對方的舉動都還在李凡的預設中,完全沒有超出,而方丹作為一個千年老妖是明白的,那律師拿出來的那些東西自己根本就看不明白,他得叫律師前來,沒有律師在場,他一個字都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