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修 我,秦始皇,打錢
荒山倒是上了熱搜,不過所有內容都是跟古墓有關。甚至連從裏麵挖掘出來的古物都曬出來了,有圖有真相,容不得你不相信。
荒山有古墓麽,還真不準,不過這次事情裏麵透露著詭異,政府的相關工作做到還真好。
這個世界變得越來越多姿多彩了,自從變成僵屍以後,紀塵發現這個世界似乎跟以前有些不一樣了。也或許是眼界不同了,看待事物的方向不一樣了,所接觸的東西不一樣了。
突然之間變成了擁有超凡能力的人,紀塵也曾YY過,但如果世界還是曾經那個是世界的話,他也隻能在夜裏對著牆壁默默的擼,就算把手擼禿嚕皮也隻能偷偷用膏藥貼著。
曾經那誰過一句很經典的話,怪物之所以被叫做怪物,是因為這個世界上的人太多了,如果哪一怪物多了,那麽人就成了怪物。
如果,我如果,這個世界的本來麵貌是波瀾壯闊的,五彩斑斕的,超出世人想象的,會有危險麽?
答案是肯定的!!!
但!那又如何,波瀾壯闊的世界豈是平凡的世界可以比的,哪怕有一身死道消粉身碎骨,亦不懼,至少我曾看過,摸過,走過。
朝聞道,夕可死。
僅此,足以……
危險也伴隨著機遇,這個世界變得危險了也就證明有更多的機遇,想要獲得機遇首先就要學會自保,想要自保就要不斷提高自身的實力,隻有這樣才能在即將到來的波瀾壯闊的世界中活的更久。
如果把九代僵屍分為十個等階的話,紀塵感覺自己因該在二階左右,這個實力確實有點撲街。
他不知道這個世界還有沒有更加強大的人,比如慕容雪顏的師父,他又有多強大,紀塵全無所知。
所以歸根結底實力還是太低了,隻有實力強大了,才能掌控自己的命運,而提高實力不止有吸收月華和吸血這兩條路可以選,有時候也可以借助外力,比如武器。
如果有一把趁手的武器,至少能讓自己現有的實力得到更好的發揮,比如刀,槍,戟,斧,錘這類的力量型武器。
畢竟紀塵是僵屍,走的是力量和速度型,戟和斧排在第一位,然後是槍錘,最後是刀。
按照這個順序,他在環球修靈社發布了一帖子。
【求一件武器,最好是霸氣一點,戟,斧,槍,錘,刀,都行,如果能自帶擼鬼效果更好,錢不是問題。】
兜裏揣著五十萬塊錢,底氣都要足一些,五十萬塊錢不多,但弄一把武器因該夠了吧!
很快,就有人回複了。
一個ID叫都市之無敵至尊不死千古神帝秦始皇的人回帖了。
“我……秦始皇……打錢……傳國玉璽就是你的了,此玉璽可鎮壓萬古千秋,碾碎一切邪魔,原價八百八十八萬,現活動搞促銷,隻要九百九十九快九。”
另一個叫膚白貌美唐三哥的人也留言了,“我是唐僧,現出手錦襴袈裟,九環錫杖,紫金缽盂,一件兩百,兩間三百,三件四百,為啥這麽便宜,應為沒有中間商賺差價。”
神神器專賣店:“批發軒轅劍、東皇鍾、盤古斧、煉妖壺、昊塔、伏羲琴、神農鼎、崆峒印、昆侖鏡、女媧石,開斧、玲瓏塔、補石、射日弓、追日靴、乾坤袋、鳳凰琴、封印、機鏡、指劍。量多價格從優。”
“?……”
紀塵一臉懵逼,我隻是想要一個能夠發揮自身實力的武器而已,並不想要攻打仙界。
“各位大神,有木有屌絲一點能,這些太高端了,買不起。”
都市之無敵至尊不死千古神帝秦始皇:【板兒磚便宜,絕對適合屌絲,到處都是,上能開瓢,下能開襠。】
膚白貌美唐三哥:【嘴炮,不要錢,好用且下無敵。】
神神器專賣店:【坨子,上能劈木瓜,下能碎核桃。】
仙俠中二班長兼裝備批發商:【姨媽巾,俗稱紅龍,至尊神奇,專克鬼邪。】
仙俠中二班支部書記:【seen,輸出強大,撒豆成兵,專門克製狐狸精。】
“大家好,這是走進科學欄目組,想知道青龍偃月刀為何淪為水果刀?九齒釘耙梳出的中分為何如此靚麗?傳國玉璽缺的一角竟然是砸核桃所致?何人竟能用金箍棒擀餃子皮?張飛為何哭訴自己的蛇矛被搶去織毛衣?敬請關注走近科學欄目專題《秀兒,是你嗎?》”
泥煤耶……
紀塵感覺來環球修靈社找武器就是一種錯誤,而且錯的離譜。
“叮叮!”
微信特別關注提示音。
他微信特別關注的隻有一人……慕容雪顏。
“人民醫院,速來。”
然後是一個定位。
紀塵瞬間從凳子上站了起來。
出什麽事情了麽?不然慕容雪顏不會用速來兩個字。慕容雪顏的事情不用,肯定跟鬼物有關。
這回修煉資源有著落了。
抓起車鑰匙,直奔車庫。上車後紀塵卻愣住了,駕駛證已經到手一年半了,除了考試的時候摸過車,之後別開車了,就連摸都沒摸過。
所以……
是先放手刹還是先打火來著?
起步是一檔還是二檔?
轉向燈是哪個,是左邊那個扳手還是右邊這個扳手?
臥槽!雨刮器怎麽動起來了!!!
咦!這車怎麽還在叮叮叮的叫?你叫個毛啊叫?
摸索了有好一會兒,終於發動車子,跌跌撞撞的開出了區,期間還蹭掉了好幾塊漆。
紀塵感慨,還真是馬達一響,爹媽白養,開好了回村裏吃飯,開不好全村到你家裏去吃飯。高手在人間,失手去陰間,躺在太平間,仰頭看著。
此刻他對這句話終於有了深刻的體會。
一路熄了六七次火,撞了幾次馬路牙子,最後丫不得不承認一件事情,自己學的那點應付考試的技術早已經還給教練了,最後不得不棄車跑路。
別,腳丫子確實比輪子好用,絲毫不比汽車慢。
幸好是晚上,否則以他此刻的速度絕對嚇死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