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26涉險
傍晚,她爹開車來了,她在校門口迎接的。
“我開車進去?”爹問。
“不要,一會有同學會來幫我提的。”
“好吧。”父親望了女兒一眼,從車上搬了個拉杆箱下來,笑了笑,與女兒揮手告別了。
她四周望了一下,不見他,便自己拉著拉杆箱走了。
快到台階了,她步子放更慢了,站住了。終於,她見到他從教學樓處飛奔下來了,她樂了,臉上笑容如花。
“對不起!我剛在做作業,忘了!”他說著將箱子一提,有些驚訝,箱子也就二十斤左右,按說她自己能拎起的。
過了教學樓,到了一個拐彎處,她叫他放下了,她將箱子打開,裏邊有兩袋奶粉,各裝兩罐的,還有兩袋水果。她各提一袋,遞給他說:“給你。”
“這……”他臉紅了,猶豫地說。
“這些東西,你可能覺得貴重,但在我家很平常,我甚至是覺得多餘的,你幫我吃了吧。”她笑說。
“你為什麽要幫我?”他忍不住問。
“因為我想看到更優秀的你!”她說。
他點點頭,想自己要進步,還真少不了這些“添加劑”。
就這樣,她送給他吃的奶粉不用將生產日期磨去了,她送給他的零食也是大包小包……每個月,她都“讚助”他四百元左右。她父母每個月給她二千多元生活費,她節省出五分之一左右給他了。
他的成績越來越好,在高三時他和林巧玲一樣都是前段前三名了。
林巧玲資助倪誌雄的事成了新聞,他和她也成了男生女生們羨慕嫉妒恨的對象。
林巧玲的父母知道了,也裝不知道,他們覺得女兒沒有做錯,女兒不想讓他們知道,他們就裝作不知道的。
一中隔壁是“外國語學校”,人稱“貴族學校”,裏邊有個高三的叫楊亮的同學在高一時邂逅了林巧玲,他便對她一見鍾情。原本不愛讀書的他打聽到她是學霸,幾次“偶遇”她,原以為她見了“富二代”的他會高看一眼,哪裏知道她正眼都不瞧他,半句話都不願與他講的。
他變得好學了,也同意家裏請家教了,成績進步很快了,他快勤奮了三年,成了年段尖子,他想與她考上同一所大學的。
現在他聽她在資助倪誌雄,又氣又恨。
“臭小子,你憑什麽?憑你爹是個挪用公款去坐牢的賭徒?憑你家現在養那二三十頭半死不活的豬?憑你這需要女同學資助的窮鱉孫?憑你不如我高的身材?……”他打聽到倪誌雄的身世,真的是越想越氣,他身高一米八五,而倪誌雄才一米七四的。
他想找個借口,喊人將倪誌雄暴揍一頓,使他上學受影響,最好“打回原形”,高考成績班上倒數才好。
王春燕聽張愛菊講了一件將要發生的“暴力事件”,決定去“碰碰運氣”的。
第二天是周末,吃完午飯後,倪誌雄早早地按約定在校門外等林巧玲的。
這時,一個穿“外國語”校服的一個女生神態不自然地出現在他麵前。
她說:“你好,你是倪誌雄吧?”
“是,你怎麽認識我?”他疑惑,她看去便似混社會的,手臂上有紋身,不似學生妹。
“林巧玲被人欺負了,你快跟我來!”她說完扭頭便走。
“?!”他雖然很疑惑,感覺她應該還在學校,但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
他跟了上去。
穿運動鞋的女學生小跑起來了,他加大了步伐。
幾分鍾後,他們來到一條較僻靜的巷子,女生站住了。
“她人呢?”他著急地問。
女生笑了一下,講:“小帥哥,你看來還是個情種,還是顧顧你自己吧!”她說完轉身走了。
“在這呢!”這時楊亮領著三個混社會的青年從一個巷子走了出來。
“小子,聽說你在和林巧玲談戀愛,你配嗎?”楊亮說:“如果你從今天起離她遠遠的,你便可以免去皮肉之苦,怎麽樣?”
“你沒有這個權利!”他說:“她人呢?”
“你認為你有資格保護她嗎?你先保護好你自己再說吧!”楊亮嘲笑著,揮了一下手,他身邊的三個混混當即朝他圍過去。
“好漢不吃眼前虧——跑!”他知道自己是上當了,當即轉身就跑。
他跑得很快,但跑出五六十米,便越來越累,他近來屬學習衝刺階段,還有三個月便要高考了,運動時間減少很多的,後麵的三個混混,倒是時常鍛煉,肌肉發達,耐力不錯。
倪誌雄再跑出三四十米,拐個彎便能到大街上的。可現在,他真的跑不動了,步子慢了,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後麵追的三個不到十米了。
那三個混混見楊亮落了三四十米,也就不著急,他們放慢了腳步,笑說:“小子,你再快點跑呀!”
王春燕比倪誌雄早十幾分鍾到校門口等的,她後來聽到那女學生與他的對話,便知道了。她正要跟去時,見到一個美貌清純的女生從校園喜滋滋地出來,一問,果是林巧玲,便對她說了,她一聽急了,見他已在百米之外,喊了也聽不見,便隻好追的。
倪誌雄忽見眼前跑過來兩個女的,前麵的正是林巧玲,便忙叫:“你們不要過來,有壞人,快跑!”
林巧玲站住了,她不知所措。
王春燕卻是走到倪誌雄身前,問他們:“你們想幹什麽?!”
領頭混混的手機響了一聲,他一看,是“揍”字,見楊亮發完便站住了,遠遠地觀望的。
“呀!這小子桃花運不錯,哪又冒出個大美女來護駕呀!”後麵一個最矮的大約一米六的比較壯實的叫張順的混混淫笑著,一邊伸手想去摸她光嫩的臉蛋。
王春燕沒有躲閃,隻是忽地飛起右腿,正踢中那隻手的手腕。
“哎喲!”他慘叫一聲,覺得手被踢壞了,瞬間腫脹了起來,疼得蹲了下去。
領頭的身高快一米八,身子最壯實,杠鈴能推舉兩三百斤。他叫張信輝,四五年前有個賭徒向他借高利貸,後來他到賭徒家搬值錢的物件,賭徒跑了,女人在家,女人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他見女人脖子上掛個玉墜,便又去搶來了。這玉墜是女人的傳家寶,女人如何願意?她拚了命地哭喊著去拉他去抓撓他,他於是火了,將她狠勁一推,她便跌了出去,頭撞到貼在牆角的磁磚邊緣上,將頭皮磕破了,他看一眼,揚長而去了。
女人報案了,他後來因此搶劫罪被判刑四年的,出獄後,依然是為非作歹。
張信輝眼見王春燕傷了一個小弟,大怒,雙手去抓她鼓漲的胸脯了,他以為至少可以先將她摟在懷裏非禮一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