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126分開

  袁盼盼升中學了。


  她在心裏告訴自己隻有母親沒有父親,自己一定要學出像樣的成績來報答母親。


  “閨女,媽最高興的是沒有跟你爸生有孩子,這樣我可以全身心地照顧你。”當媽的多次這樣對女兒說。她拚命幹活,什麽活有錢賺她就幹什麽,幹的都是進鎮裏城裏幫人搞衛生這類的力氣活。女兒住校,為方便聯係,自己和女兒都使用了人家二三十塊賣的二手老人機。基本上女兒回家了,她才回家與女兒團聚,給女兒做好吃的。


  轉眼兩年過去了,城裏有熱心人給雷美燕介紹個外地來打工的搬運工,他小她二歲。他身材矮小但老實本分,勤勞能幹。


  她與他接觸了一個多月,認可他了,對他說:“我有個女兒,你不要管她是不是我親生的,你若娶我,必須將她當親閨女一樣對待,要供她吃穿供她上學,直至她大學畢業。”


  “行!袁盼盼長得好又那麽乖巧懂事,我撿個這麽好的女孩,做夢都會笑,我答應你!”


  兩年後,雷美燕生了個兒子,家庭更美滿幸福了。


  “把你媽的電話號碼給我吧。”王春燕說。


  電話打通了,王春燕對雷美燕說明了來意。


  “阿姨,你為什麽會嫁給袁誌勇呢?後來為什麽又和他分了?”


  雷美燕說了:

  我有個小五歲的弟弟,我父母的身體不好。


  我小學畢業,盡管學習成績很好,在班級前三名,但父母還是不讓我上初中了,那時候隻是五年義務教育的。


  我在家裏什麽活都幹,算半個勞力吧。賺來的錢差不多都要交給父母,貼補家用的。


  相比之下,弟弟吃好穿好,我一切都要讓著弟弟。


  弟弟小學畢業了,沒有考上初中,爸媽讓他複讀,還讓我晚上輔導他功課。


  我白天幹活,晚上輔導他時,常常教著教著就睡著了。


  弟弟複讀了一年,考上初中了,仍然是貪吃貪睡不好學,初中畢業了,啥也沒考上。


  父母要讓他複讀,說複讀到他考上為止。


  弟弟雖然不愛讀書,但想在學校總比走上社會輕鬆,於是也願意。


  爸媽去學校找老師,老師說要問校領導。校領導一看成績,當場就拒絕了。


  弟弟走上社會了,遊手好閑,用現在的話是幹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


  我成了家裏的壯勞力。二十歲左右,來提親的人很多,但父母都拒絕了。


  “我家閨女還小,再說她嫁了,誰養家?過幾年等她弟弟大了再說。”爸媽直接把這意思告訴人了。


  我25歲時,談了個隔壁村的小夥,父母要的彩禮很高,說要給弟弟娶媳婦用。他家也窮,由於我父母的堅決反對,尤其是我媽到他家裏哭罵撒潑、尋死覓活,我們被迫分手。


  就這樣,我熬到30歲了,弟弟25歲,一家人為弟弟的婚事發愁。


  “女兒呀,你什麽時候能嫁個好人家呀?現在怎麽連提親的都越來越少呀?”當媽的開始絮叨了。


  終於,這一天父親領了個高高大大的三十歲左右的男子進門了,對我說幫我挑了個好男人,讓我三天後跟他走,他家在鄰省,相距千裏的。


  我想能這樣嫁嗎?我對他可是半點都不了解呀。


  “閨女,他是你爸的朋友介紹的,錯不了。最關鍵的是他給了10萬彩禮,這一來,你弟能娶上媳婦了。你不用擔心人家對你好不好,人家可說了,先相處相處,不急領證的,這樣我們不行就撤,不是進可攻退可守嗎?”當媽的開導女兒。


  雷美燕心裏直犯怵,但見父母開始請媒婆幫弟弟介紹對象了,也就放棄抵抗了。


  她到了袁誌勇的家,這個家很淩亂還家徒四壁的。


  她見到了他的十一歲的女兒,她震驚了。


  袁盼盼瘦小,身上的衣服至少穿了一個月,都變色了。她的雙手又黑又腫,手背上還裂了好幾道口子。她的鼻涕還凍結在唇上,都成塊了,臉蛋也開裂的。她很羞怯的樣子,甚至見到父親,目光都閃躲的。


  “可憐的女娃!”她一見之下,眼淚要下來了。


  “快進門的時候,袁誌勇說他喪偶,讓我照顧他女兒的,我先擔心他女兒刁蠻任性不好相處,沒有想到卻是這麽可憐,這顯然是一個缺愛的小女娃。我當時便決定要好好愛她了,將她如自己親生的一樣對待。”


  “他哪來彩禮錢呢?”張愛菊問。


  “他贏的,一個晚上用三千塊錢嬴的,他押莊連押連中,翻了五六次,贏了十幾萬。那賭場就臨時設在我村裏,設了五六天,我前兩天經過時,他見到我,打聽後就想娶我的。我父母早就放話說給10萬彩禮,隨便領走的。當時的彩禮,三五萬就算多的。講到彩禮,我羞臊得不行,但我能有什麽辦法?第二天他提個行李包,裏邊是牛筋捆好的十疊現金,每疊一萬元的。那媒婆領他到我家,我媽一聽,高興得要跳起來的。他對我父母說他家境殷實,房子是四層的,別墅型。他隻是喪偶,家裏有個十一歲的女兒,打算領我回家跟他女兒接觸一段時間,行了再正式舉辦婚禮什麽。我父母見那麽多錢,滿囗答應了。我離家時,父母分文沒給,我隻帶自己打工時攢下的三四百元。”


  “後來又怎麽分開呢?”王春燕問。


  “婚後三年,女兒要上中學了,我去找他商量學費。他村裏有個賭友,我向他打聽,他告訴我了。他在隔壁鄉鎮住的,住出租房。我敲開門後,見一個模樣不錯的好看女人與一個十歲左右的男孩和他呆在屋內吃午飯的,我問了,女人說她是他老婆,男孩是他兒子。男孩長得很似他,模樣似是從他臉上扒下來的,我還用懷疑嗎?我當時便急了,撲上去打那不要臉的女人,不料他一把將我扯住,把我暴揍了一頓,說我隻是他雇的一個保姆,給他帶女兒的,現在女兒生活能自理了,辭退我了,叫我有多遠滾多遠,他還將我推出屋子的。我在門外哭了好久,說實話,他是對我不好,但他是我的第一個男人,我早把他當老公了,我是抱著嫁雞隨雞的想法準備與他過一輩子的。我哪裏想到結局竟然是這樣。我真想一死了之,想跳樓想投河,但我最後想到了我的女兒盼盼。如果我死了,盼盼的命運多半是同我一樣,我不能這麽自私,也不能那樣卑微地死去,我要改變盼盼的命運,她的命運變了,我的命運也可能變了!女兒盼盼是我的希望,是我的光,是引領我走出黑暗的希望之光!這樣我就一路痛哭著走走停停地回家,有女兒牽掛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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