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飛來禍嬌娘成枯骨
這少了饒兩戶家主,很快被帶到縣衙。
一戶是寡婦田王氏,公婆,吃了晚飯就沒看見人,兩老還以為兒媳婦在自己屋裏,官差一盤差,才發現兒媳婦屋裏人影都無。
一戶是陳家新媳婦陳李氏,中午去田裏給丈夫送飯,去了就沒回來,下午丈夫實在餓得慌,回到家才知道媳婦出門送飯去了,還沒回來。二牛慌忙出去找,來回走了兩趟,也沒見著媳婦兒。陳二牛正打算亮去報官,官差就找上門來了。
一聽陳二牛媳婦兒送飯走的那條路,易呈錦便對他:“你跟我們走,你媳婦兒興許已經找到了。”
“大人,草民怎麽不用跟去?草民兒媳婦也沒回來。”田老頭著急問道。
易呈錦回頭對縣衙的都頭:“去查查,田寡婦有沒有相好的?找到相好的,人就有了。”大家都笑了起來:這易主事年輕是年輕,經驗卻很老道。
陳二牛也高心催促道:“大人,我媳婦在哪?咱們快走吧,我接她去。”兩人成親沒倆月,正是跟新媳婦如膠似漆的時候,今尋不著人,都快急瘋了。
易呈錦站定,掏出那支金裹頭,問道:“陳二牛,這支金簪,你可認得?”
那怎麽不認得?變形了也認得!這是成親時陳二牛親手給媳婦兒戴上的,他還歉疚的,這對簪子了,等秋賣了糧食,給媳婦兒再另買一對大的。當時媳婦兒羞答答的樣子,他現在都還記得。今在家裏他還看見梳妝台上留著支金簪,沒想到在這裏見到了另一支。
可……簪子這麽會變成這樣……陳二牛腿有點軟,那支金裹頭仿佛抽泣著,也在他手心裏不停的顫抖起來。
易呈錦一看,陳二牛這就已經走不動路了,叫過兩個虞候架著他,上了衙門外的馬車。
易呈錦一撩披風也翻身上了馬,臨走前對縣衙門口的陳老爹,和看熱鬧的街坊鄰居:“陳李氏已經出事了,如果不希望陳二牛也出事,你們最好跟過去看看,人在斷頭崖崖洞裏。”
到了斷頭崖,留在那裏的都頭上來匯報,附近路口都埋伏了人,並沒有什麽動靜。再一看,馬車上失魂落魄下來一男人,知是苦主到了,都默不作聲的讓開一條路。
陳二牛跟著易呈錦進了崖洞,一眼就看見地上那具焦屍,他的腳就像釘在地上,顫顫巍巍,卻一步也邁不動了。
“不,不可能!為什麽帶我來這裏?這跟我有什麽關係?”
“你手上這支簪子,就是在屍體頭部找到的,她是被人勒死再放火焚屍的。殺她的凶手……應該還沒來得及逃走,隱匿在附近。”易呈錦仍舊麵無表情,可聲音卻軟了幾分。
陳二牛眼睛盯著那具焦屍,突然大叫一聲,衝出崖洞。他在地上撿起一根樹枝就往草叢裏打,邊打邊哭叫道:“出來!你給我出來!為什麽要害死蘭兒?她那樣愛幹淨的一個人,你為什麽把她燒得那麽髒……”
被易呈錦動員,跟在後麵走路過來的陳老爹和街坊鄰居們也到了,誰也攔不住。陳老爹老淚悄悄把老淚擦了,搖搖頭:“由他去吧,發泄發泄也好……”
看了崖洞裏的屍體,街坊們也都火了:
“這是人幹的嗎?既然人還沒逃走,我們也去,幫二牛把那畜生打出來!”
“對!我回縣裏去叫人!”
“我家才做了不少杉木皮火把,你到我家找我娘要。”
“我家也有!”
就這樣,陸續又來了不少人,都頭們混在人群中,有意識的將人群引導散開,圍成一個包圍圈,在附近搜索起來。
蹲在地上的花有財暗笑:這位易大人還真有些頭腦,懂得發動群眾。這樣一鬧,就算找不到逃犯,逃犯也不敢輕易挪地方了。
又等了一會兒,棺材鋪送過來的黃色杉木薄棺也到了。家裏還有老饒年輕人走了,一般用黃棺,意思是求老人能好好活著,長命百歲。
廖書吏他們過來和花有財一起,把焦屍抬到棺材裏,送到義莊去了。
花蕎替阿爹又把地上的灰燼細細檢查了一邊,確定裏麵再沒有遺漏,這才脫了手套,拍打自己身上的灰。
她忽然發現,好一會沒聽到呼延錦的聲音,四下裏一找,就看見他背靠著石壁,已經坐在地上睡著了。昨夜他一夜沒睡,千裏往返應,今日又撐到現在,餓都無所謂了,就是實在困得不校
再一細看,呼延錦身上蓋著一件披風,這黛青披風,好像是.……易大饒。花蕎急忙回頭一看,站在崖洞外看著遠處的易呈錦,身上果然少了件披風,他還是那身青緞曳撒,背著手長身而立。
花蕎頓時對易呈錦舔了不少好感,就連他曾經用劍比著自己,也忽略不計了。
大家舉著火把一路找,可直到蒙蒙亮也沒找到人。難道他們估計錯誤,陳凱已經逃離寶應了?
陳二牛的嗓子已經啞了,一點聲音也發不出來。他站在易呈錦麵前,給他深深鞠了個躬,麻木遲鈍的朝縣城方向走去。跟著他找了一夜的街坊鄰居也一起回去了。
呼延錦已經睡醒了,坐著睡了一夜,竟然也睡得那麽沉,連夢都沒有做一個。他看見自己身上蓋著的披風,感激的看了易呈錦一眼,易呈錦卻將視線移開了:和你不熟,別以為這樣看著我,我就不知道,花家搜出的那件披風不是你的。
剛才看呼延錦睡著了,易呈錦走到他的馬旁邊,想拿他那件披風給他,拿到手上才發現,披風灰撲頗,而且還崩了線。雖然沒有證據,但憑直覺,易呈錦便覺得這並不是呼延錦的披風。他認下來,是為了花家。不,他也是參與者。
可他想想,剛才呼延錦也好、花蕎父女也好,都絲毫沒有包庇陳凱的意思,否則,也不會揭開焦屍的真相了。
他把那件披風放回馬背上,將自己的披風解了下來,蓋在呼延錦的身上。
不為別的,就因為他把自己當成易呈錦,而不是魏左侍郎的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