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叫蘭斯,是個蒸蛋(已經簽約,求投資收藏)
“現在是公曆1997年,8月21日。這是我第一次寫日記,也是第一次接觸到世界的真相······”
蘭斯輕聲念著眼前桌上擺著的那本薄薄的記事本,那並不是很貴重的專門寫日記的有厚重封頁的本子,隻是路上很容易見到的廉價的筆記本。
他一邊念著,一邊很小心的吃著自己的午飯,涼透的早餐燕麥片,盡量不讓它滴到那個日記本上。
“要是以後能是熱的麥片就好了。”
“倒不如說房東威爾斯太太願意給你這個拖欠兩個月房租的人做早餐已經很不錯了。”蘭斯的好友從樓上走了下來,手上拿著一個吃了一口的三明治,雖然是冷的,但蘭斯還是隱隱的聞到了其中所散發的肉香。
蘭斯的好友叫做安德,安德·西普。穿著一身在英國富人區常見到的筆挺西裝,捏著一頂寬沿禮帽,似乎是要準備出行的模樣,一邊簡單的吃著午飯一邊吐槽蘭斯。
“結果你還辜負了她老人家的好意,睡到這個時間才起來慢悠悠的吃早飯,威爾斯太太已經去俱樂部打牌去了。”
蘭斯點了點頭,用小勺舀了一勺燕麥送到口中,翻著日記本,眼眸閃動著,喧嘩的書頁聲引起了安德的注意他湊上前去,坐到了餐桌的對麵,看著蘭斯。
“你在看什麽?”
“日記。”蘭斯舉起了記事本,本子的封頁上沒有寫名字,安德也猜不出是誰的,隻能詫異的看著蘭斯,卻見自己的好友微微一笑,合上了日記本。
“這是我在天朝的好友譚晨寄來的,應該是他寫的,不過也不曉得他寄給我這個有什麽用,可能有什麽暗號之類的。”
說罷,蘭斯笑了笑:“他是個不錯的偵探,也是個不錯的商人,賣的健力寶很好喝,隻不過有相當久的時間沒聯係了。”
“裏邊寫了些什麽?說不定他隻是單純的想跟你分享一下見聞罷了。”
安德無所謂的搖了搖頭,他知道蘭斯做的事私人偵探的職業,不過比起他自詡的偵探,更多的時候做的也隻是抓小三的業務,實在是很難對他的推理和判斷持信任。
不是個正經偵探,也不指望他能遇上什麽正經人。
“我一開始也覺得,這隻不過是本普通的日記罷了,但裏麵的內容實在是······”
蘭斯沉默了一下,似乎在措辭,也不知該如何說才好,遲疑了許久才開口:“或許這隻是他寫的短篇小說,畢竟其中寫的太過於匪夷所思,太奇怪了。”
說罷,蘭斯指著日記的最開頭那1997年幾個大字。
“去年的今天寫的,不過像這種標注日期的日記我都覺得是專門寫出來讓人看的。”
然後又翻動了起來,指著某頁當中的其中一行字,字跡很潦草,是中文,不過蘭斯看得懂,一邊移動著手指一邊念了出來:“這段句子很有趣。”
“當我逐漸逼近真相時,我開始恐懼,因為我逐漸發現人類在宇宙當中是何其的渺小,以至於連近在咫尺的偉力都忽略了。”
“是神明?還是惡魔?我不清楚,隻曉得那是個巨人。有龐大的身軀,幾乎能一腳邁過整個太陽係,甚至於走到被稱作金牛座的地方,但他藏在宇宙的暗幕之後,所有窺見他的人都會不由自主的像他朝拜,對他恭敬,可古往今來真正看見巨人的人實在太少,甚至於很多知道內幕的人都隻曉得巨人睜著一隻眼睛,窺視著地球。”
“遠方的瞳孔在注視著你,何時何地。”
安德被他沒頭沒尾的翻譯給弄懵了,蘭斯皺著眉頭又念了一遍,搖了搖頭,對著安德說道:“你敢相信嗎?這幾乎整個日記本都寫著自己是如何解開巨人真麵目的,從頭到尾都在講一個藏在宇宙裏的巨人,睜著一隻眼睛一直在觀察地球。”
“這未免也太詭異了。”
可安德似乎對蘭斯這敏銳的感覺沒啥興趣,幾口把三明治吃了下去,搖了搖頭,喝兩口咖啡:“我看詭異的是你,今天已經是二十一號了,月底又要交房租,可你的偵探業務卻還是一單生意都沒來,恐怕這個月再不交房租威爾斯太太就要把你趕出去了。”
“比起你哪位朋友的日記本,你倒不如考慮一下生活的問題。”
蘭斯聳了聳肩,對他的話不怎麽在意,他很喜歡中國的一句古話叫做車到山前必有路,與其去擔心幾天後的破事,不如想想該怎麽把已經泡得稀爛的燕麥片吃下肚。
“你要出門?”
把威爾斯太太那個慈祥的麵孔拋到腦後,蘭斯看著帶起寬簷禮帽的安德,漫不經心的問道。
“三天之後我有場庭審,得去和客戶了解一下情況,多準備一些。”安德搖了搖頭,歎了口氣,對著蘭斯說道:“我是有律師這個正經工作,倒是你,何必好麵子非要來租富人區的房子住。”
蘭斯摸了摸鼻子,有些尷尬,律師的薪資完全有能力支付威爾斯太太名下的富人區別墅的房租,但自己隻能靠抓小三來勉強湊齊房租,的確是很吃力。
但他好麵子。
“福爾摩斯裏可從來沒見過華生擔心福爾摩斯。”
安德歎了口氣:“你還是把福爾摩斯探案集好好地看完再說吧,我來不及了。”
蘭斯聳了聳肩,低著頭吃麥片,直到沉重的關門聲在玄關響起,偌大的房間也隻剩下沙沙的翻頁聲,蘭斯一把推開餐盤,聚精會神的閱讀著來自自己天朝好友的日記,裏麵所記敘的片段更加的詭異了,文筆並不好,卻有種讓人忍不住看下去的魔力。
“巨人對於地球的文化很感興趣,所以他會把每個時代中最璀璨的天才都轉化成自己的信徒,讓他們瘋狂,直至死亡,每一位死去信徒的靈魂都會來到巨人的麵前,化作一本書······”
聲音戛然而止,這位有著金色秀發的英國青年皺著眉頭看著後麵的文字,不是他不想再去琢磨,而是後麵的文字已經潦草到有些狂亂,似乎把人的瘋狂與恐懼全部都寫了進去,而依稀能看清的幾個字也顯得突兀。
“使徒······捕捉······書頁。”
猛地抬起頭,蘭斯的額上已經有冷汗滾落,反複的把薄薄的筆記本橫置,又不可置信的放正,直到如此幾次之後,才低垂下眼眸,不敢去看那本日記。
那些潦草的字跡,有些地方筆墨尤其重,若是橫置過來,慢慢的將那些厚重的筆墨連接起,潦草的字跡竟然匯成成了一個模糊的人形
雖然是人形,但心中不知為何翻滾著厭惡,好像那無數字跡塗抹的混亂的麵孔正睜著眼睛看著自己,侵襲著人的腦海,好像要把人都吞食下去,瘋狂的思想在蘭斯的腦海中沸騰,隻讓人覺得想要嘔吐。
遠方的瞳孔在注視著你。
沒來由的,蘭斯突然想起這句寫在日記開頭的話。
蘭斯徹底沉浸在這亂七八糟的日記裏了,不,更像是日記本把蘭斯拖入了一個混亂的世界。直到幾聲刺耳的門鈴聲回響在空洞的房間裏,才把青年從文字中驚醒,皺著眉頭合上了日記本,站起身。
“哪一位?”
拖鞋的聲音踢踏,蘭斯隻覺得往玄關的那條走廊變得有些長,那股子有日記帶來的,被拖下水的感覺依舊甩不掉,潮濕,陰冷。
門鈴聲再度響起,急促,刺耳。
走到大門前,掛上鎖栓,微微開了一條門縫,金色的陽光從門縫透了進來,灑在昏暗的房間裏。
那個站在門後的人是令蘭斯怎麽都想不到的。
“是······”
蘭斯驚訝的睜大了眼睛,大門的背後站著一個笑眯眯的年輕人,黑色的眸子黑色的頭發,二十八九歲的容貌,卻好像飽經滄桑,穿著一身夾克衫,心口處寫著“安踏”兩個字。
“蘭斯,好久不見?”
流利的英語從男人嘴中吐了出來,蘭斯打開了門,大笑著給了他一個擁抱:“譚,你來英國怎麽不跟我說一聲?我好去接你。”
那個站在門外的亞洲人正是日記本的主人,譚晨。不過他背著一個包,風塵仆仆的模樣,笑著輕輕推開蘭斯:“我隻不過是路過而已,正好有東西要給你,也沒必要同你講了。”
那日記本是昨天送到蘭斯的手上的,可譚晨卻隻口不提日記的事,這讓蘭斯有些疑惑,畢竟關於那個日記本的疑點實在是有些多,但譚晨也沒有讓蘭斯提問的意思,隻是從夾克衫的口袋裏掏出一封信,遞給了蘭斯。
“信?你的?”
空白的信封上沒有署名,蘭斯有些疑惑:“有事直接說不就好了?何必要讓我看。”
譚晨沒有回話,隻是笑眯眯的看著蘭斯,這個有著金色頭發的英國年輕偵探也隻得聳了聳肩,撕開了信封。
“我叫譚晨。”
引入眼簾的是一串娟秀的中文,是譚晨的筆記,陽光灑在信紙上,明媚又溫暖,可蘭斯抬起頭,看著譚晨的笑容,想起信紙上的字,背後的冷汗不住的流著。
詭異感侵襲著他。
“當你看見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