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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 大笑話

  那一刻寧願覺得自己的父親好陌生。


  也或者是這麽多年她從來沒有看清過自己的父親,也許她那天見著的那一麵才是她父親真正的該有的樣子吧。


  等這件事過了很些年之後,寧願才知道,原來是她的小後媽一直在她父親麵前上她的眼藥水。


  不斷的給她父親植入一個信念,這女兒呀將來終歸是潑出去的水,都是別人家的了。


  現在那給予她這麽好的生活條件就已經是她的福氣了。


  那有些偏遠地區的女孩連書都不能上了,年紀輕輕的就得出去幹活。


  年紀再大一點就出去打工給自己家裏賺錢。


  至少寧願不用這樣呀,過的是富家小姐的生活。


  他們不算虧待她來。


  她不斷的提醒她的丈夫。記住四個字兒,狼子野心呢!

  有些東西能給有些東西是萬萬不能給的。


  而且還得有個度,可不能把寧願的胃口給養大了。


  以後她會覺得這些都是應該給她,這是理所當然的。


  不給的話,那說不定還會仇,那不是養了個白眼狼嘛?

  並且不斷舉這是各樣的例子,主題都圍繞著,一些繼承人為了盡早的繼承皇位,就以各式各樣的方式吧,那皇帝給幹掉,自己來當皇帝的。


  其實在寧願開口向她爸爸借錢之前,寧願的爸爸就已經開始提防其寧願來了。


  那一次開口借錢投資自己的項目,不外乎就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草。


  那一次的事對於寧願來說確實是有一定的打擊的,但也不至於把她打擊的一蹶不振。


  畢竟是自己的親生父親這般對自己,她傷心了幾天。


  幾天後她又振作了起來。


  好在父親這裏並不是她唯一的一條路。


  她是向父親借錢,是真的借錢。是打算按照正常的利息來還的。


  寧願當時年歲不大,但在一些事上非常有天賦。


  她手頭的那個項目就是她所擅長的。


  經過各方麵專業的評估以及調查,她手頭那一個項目以後投入了市場,好好經營,是能賺錢的,前景也非常的好。


  寧願父親的公司也有涉及到這一部分的內容。


  所以她想與父親合作。


  父親投錢,她可以按照正常利息償還,也可以她分給父親一部分股份以後,分紅當然也是父女兩人一起分的。


  父親不願意。


  他直接把她趕了出來。


  趕就趕唄!


  反正她早就不經常回家。


  好的項目永遠也不缺投資人。


  寧願很快就把消息放了出去,自己的項目需要投資。


  同時反響也非常的快,很快就有人來找她了,說對她的項目很感興趣。


  正在他們談合作的時候,一位老律師找上門來了。


  告訴她,她是她媽媽生前委托的律師。


  她的媽媽也不是那默默無名的家庭婦女。


  如果不是當初那一場病帶走了她的生命,指不定現在也是商界的一位女強人呢。


  律師告訴她,她的媽媽在她出生的時候就已經立下了自己的遺囑。


  值得一提的是,那個時候她的媽媽的病情並沒有發作,也不知道自己有病,隻不過是提前做了這個先見罷了。


  遺囑表示如果她以後不幸去世了,那她名下所有的財產都歸寧願所有。


  包括動產以及不動產。


  這份遺囑理完了之後,經過了公證,已經具有法律效應了之後,寧願的爸爸才知道這事兒。


  當時他就覺得寧願的媽媽這般做有些不妥。


  然而寧願的媽媽卻不管這麽多。


  她覺得這事兒做的挺好的呀。


  而且是她自己的事兒,就連她的丈夫也沒辦法幹預的。


  反正她也沒強求她丈夫要把自己的遺產留給女兒。


  沒想幾年後寧願的媽媽真的因病去世,那一份遺囑正式開始生效。


  當然因為寧願還為年滿十八歲,所以那些東西都有相關的人員來打理。


  其實最開始那份遺囑是這樣寫的:如果寧願的媽媽因為意外去世了,寧願有還未成年,她手底下的所有的動產不動產都交由寧願的監護人來打理。當時呢監護人指的也就是寧願的爸爸來。


  但後來寧願的媽媽知道自己生病了,而且是治不好的那種病之後,她又改了遺囑。


  遺囑裏麵表示她名下所有的動產不動產都由相關的人員來打理。


  這一類相關的人員寧願的媽媽也在去世之前就已經找好了。


  都是一些專業的人員。


  當時律師宣布這遺囑的時候,寧願的爸爸那臉色可難看了呢。


  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妻子又改了一次遺囑。


  寧家的家業都是由寧願的爸爸與媽媽一起打拚起來的。


  所有的東西幾乎都是夫妻二人一人一半。


  包括公司的一些股份都是這樣。


  以前公司的一些重大決策,都是由寧願的媽媽以及爸爸一起決定。


  當寧願的媽媽去世之後,寧願的爸爸理所應當的認為這公司的決定權就在自己了,誰知這時候又冒出這樣的一份遺囑來。


  寧願的爸爸做某些決策時還得詢問外人的意見。


  寧願的爸爸覺得頗為憋屈,但這有什麽辦法勒?


  這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呀。


  按照程序,他必須得這樣做。


  她覺得自己的妻子算的太精了。


  把自己都算進去了!

  本來他對妻子還有一絲情份在的,但因為那份遺囑的存在,那最後一次情分也沒了,對於女兒的父愛也基本上沒了,隻剩下那麽一絲絲的責任在。


  好在這些年寧願的媽媽留下來的那些人與寧願的爸爸配合的倒也挺不錯的。


  在寧願快要滿十八歲的時候寧願的爸爸特意去找了那律師,說這些東西,要不就等寧願以後結婚了生子了再給她吧。


  或者是幹脆當給她的嫁妝,她現在年紀小給她那麽多的錢,那麽多的權利,她要是全給糟蹋了,怎麽辦了?


  她反正也不怎麽會打理,以後有她丈夫幫著她打理,怎麽著也會好一點,對吧?


  寧願媽媽留下了那些人都是寧願媽媽信得過的,加上人家也有自己的職業操守。


  他們想著好像也確實是這個道理。


  寧願到時候就算年滿十八歲了,在他們眼中也是一個小孩。


  給那麽大一筆錢以及這些公司的股份給她,她自己用得過來嗎?


  別突然間擁有了那麽多錢給拿去糟蹋了呀,而且寧願那個時候還得上學呢,這些東西會不會影響到她上學呀?怎麽著也得等大學畢業之後再給她吧?


  那時候寧願的爸爸在相關的人員麵前做足了一副苦心父親的模樣。


  他們幾人商量了一番,想著寧願的父親是她的親生父親,該不會坑害自己女兒的!

  所以就打算暫且緩一緩再公布這遺囑吧。


  一切都從寧願的角度來出發嘛!


  誰知道當初被寧願媽媽留在公司裏替她打理手底下的那些業務的人,通過自己的小道消息知道他們的老總竟然打算把自家女兒逐出家門了。


  理由是什麽女兒大了就應該出去自力更生的?

  他們聽後一時間有些不可置信。


  派了一個人去寧願的爸爸談論了一下。


  這樣做是不是有些不妥?


  寧願的爸爸表示自家女兒有些叛逆。害怕她要是一直這樣叛逆下去以後在社會上走了歪路。


  他打算讓她吃點苦頭。也不會完全不管她的。


  這不最近家裏就在給她尋那夫家呢,都是那有頭有臉的人物。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在社會上打拚了這麽些年,寧願爸爸話說得好聽,但這些東西對於寧願來說真的是好嗎?

  最終幾人又悄悄的商議了一番,他們是寧願的媽媽留下來的人,他們應該站在寧願的那一邊,考慮問題應該毫不猶豫的站在寧願的角度來考慮。


  這些年他們對寧願的關注也不少,知道了寧願雖然反骨卻也不是那能輕易走上歪路的孩子。


  再仔細打聽了解一番,知道人家現在正在與自己的幾個同學朋友進行一個項目。


  項目也非常的不錯,已經受到了一大批投資人的青睞,現在正在談合作事宜呢。


  所以他們決定不再等待。


  要什麽別人家的錢呀?自己就有錢,為什麽要把股份分給別人了?接受了一些苛刻的條件呢?

  是的,寧願雖然在那方麵有天賦,她手中的項目也確實是好項目。


  可她終歸是一個涉世未深的才成年的還未畢業的大學生呢。


  輕易間那抵得過得過商場上的那些老油條呀?


  他們非常看重那個項目的前景,也看重寧願這個人。


  想要在前期寧願還沒有獲得太多成就的時候就以最低的價格把她的項目以及她這個人給拿下。


  寧願當時就是在與他們談這個事。


  讓他們把自己給拿下當然是不可能的呀。


  他們目前在談的主要是項目的事。


  不外乎就是他們投資人給錢,她給股份。


  寧願覺得他們投的錢占的股份比例不能太多,投資人覺得他們投的錢就應該占那麽大的股份比例。


  怎麽辦呢?


  寧願打算在與對方談一談,如果還是不行的話就答應了吧。


  這是自己第一個項目,她不想就讓她就此泡湯了。


  就讓這個項目去試試這個社會的水,同時讓她長點經驗吃點教訓吧。


  這個時候老律師找來了,出具了相關的文書告訴她,她有一大筆的錢以及很多的動產不動產,根本用不著找別人投資,自己可以當自己的100%的投資人。


  寧願自己聽罷是真的非常的驚訝的。


  她從來不知道自己的媽媽給自己留了那麽多的東西。


  怪就怪寧願的媽媽當初去世時寧願太小了。


  她根本就還沒記事。


  寧願的爸爸以及她的家人也從來沒有對寧願提過這事。


  寧願的爸爸也基本上不帶寧願去公司。


  寧願自己沒有辦法接觸到她媽媽留在公司的那些人,而她媽媽留下的那些人也盡量的不去打擾寧願的生活。


  所以讓寧願在律師到來的那一天才,她才知道自己的媽媽給自己留了那麽多的東西。


  得勒!該是自己的東西,那絕對不能退讓的。


  誰也別想拿走。


  寧願當天就與律師去辦理了交接手續,所有的錢以及動產不動產通通在幾天之內傳到了她的名下。


  拿到錢之後,她就開始了自己的項目。


  等她手頭的那個項目正式走上正軌了後,她才開始料理她手頭的那些動產不動產。


  像什麽房子呀地呀,倒是可以暫且不做變動。


  她媽媽很有眼光,買的大部分房以及都升值了。


  而且照目前這個趨勢下去,那些房地都含有一定的保存價值。


  重要的是她媽媽與爸爸一起開辦的那公司的股份問題。


  那公司是她媽媽與爸爸一起打拚出來的。裏麵有媽媽的心血。


  不過寧願對其不怎麽感興趣,因為她不想經常瞧著她的爸爸。


  所以她打算把那些股份全部都賣了。


  是的,賣了。


  當寧願決定要賣股份的時候,她的爸爸才知道,妻子留的所有的東西都已經到了自己的女兒手上,氣得他頭發都豎了起來。


  當下就去找那老律師還有公司的幾個相關人員上去了。


  相關人員卻不怎麽理他來。


  當初寧願的媽媽去世時,為了給自己的女兒鋪路,找的都是那業界最近職業感最強的人,而且也付給了他們足夠的報酬。


  當然她支付報酬的方式也是有講究方式的。


  其中一個支付方式就與她的女兒有關。


  那些東西到了她女兒手中折水率不能夠達到多少。同時如果她留下了那些東西,到了她女兒手中已經翻了倍的話甚至更多,那他們也可以從中抽取一定的比例的分紅。


  也就是說他們做的越好,得到的就越多,這個做得好是得站在寧院的角度去做。


  所以哪怕之前寧願的爸爸想要用錢收買他們,他們也是不怎麽想搭理的。


  因為寧願爸爸給的那一點錢他們還真看不上呀。


  也是在那一刻寧願的爸爸才知道了自己的妻子竟然為此女兒想到了這個地步。


  不得不說她確實做得很好,深謀遠慮呀。


  但寧願的爸爸也沒打算放棄,公司的股份怎麽能隨意的外賣呢?如果讓對家買去了怎麽辦?那這公司以後還要不要存活了?


  而且在他心裏,他早已認為這些股份都是他的了。


  以後得給他的小兒子來繼承。


  女兒什麽的,潑出去的水,拿這些東西幹嘛呀?早點去相夫教子就好了。


  然後寧願的爸爸就拿出一副老父親的姿勢去與女兒談判,表示那些錢呢,他就不追究了,送給女兒用。


  但那些股份以及不動產都得還回來。不然以後女兒在夫家受欺負了,他絕對不會管的。


  寧願當時就覺得自己像是聽見了什麽天大笑話似的。


  她爸爸是把她當三歲小孩哄嗎?而且就算她三歲的時候也沒有這麽蠢呀!


  能夠養活她,能夠讓她在這個世界上立足,站得更高更遠的東西,在她自己手上。


  她爸爸告訴她,她得把這些東西給他,等她以後遇到那不平的路的時候,他才會願意幫助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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