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來一個婚禮
他打算要好好的培養兒子。
兒子的教育幾乎是他一手抓的,對此他的妻子當然是喜聞樂見的了,丈夫這般做就是對她的重視,對這個家的重視。
可他們的兒子就有些苦了。
別的小夥伴們在學習的時候,他要學習。
別的小夥伴們在玩耍的時候他要去上各種各樣的班。
與寧家小弟能成為同學的,家裏也是那非富即貴的。
肯定也會給自己家裏的孩子報各式各樣的輔導班。
這本就挺多挺累的了,但寧願的這個弟弟,還得額外的學習更多的東西。
他的爸爸告訴的他,他不能有其他的愛好,不能把自己情緒輕易的展現在臉上,不能讓別人猜出自己在想什麽。
他的爸爸隻要有時間就盯著他。給他找各式各樣的好老師。讓他去參加各式各樣的比賽,奪得名次。
按說這樣的孩子以後長大了,就該是那種冷酷的霸道總裁了吧?
然而並沒有。
寧願的弟弟年歲畢竟還小,小孩子有玩心是天生的,這樣的玩心沒有辦法通過任何的東西去掩蓋。
隻能夠讓他們通過正常的途徑來宣泄。讓他們合理的流出去,再通過其他的形式收回來。不然容易堵住,被一種更加糟糕的方式宣泄出來。
小孩子也會有自己的各式各樣的興趣愛好,有自己討厭,有自己喜歡的東西。他們的天性就是想笑就笑,想哭就哭。
可由於自己有一個非常嚴厲的以及苛刻的爸爸,讓他沒有辦法做到一般的小孩可以做的事。
他必須得藏起自己的一切情緒,他不能有自己的愛好,他得按照他爸爸給他安排的路走。
不管是平時的學校考試或者是什麽競賽,他都得取得好名次,不然他就會受到很大的懲罰。
在學校裏他基本上就是那乖男孩。一開始還是學霸。後來進入了青春期。
那個時期由於身體的某些激素的分泌以及他們那個時期特有的身體特征以及心理特征,讓他沒有辦法,再像以前的那般乖乖的聽爸爸的話。
他明麵上沒有辦法反抗,那就通過其他形式來進行反抗吧。
他的成績開始下降。去參加比賽時也不在像以前那般能夠奪得好的名次了。
後來竟然連好的大學都沒考上此,勉強的進了一個私立大學。
大學還未畢業他就讓一個女孩懷了他的孩子,並且告訴他的爸爸媽媽,他非這個女孩不娶,肚子裏的孩子也必須得生下來。
知道這事的時候,他的爸爸媽媽差一點氣的一口氣背過去。
自家的孩子怎麽就成了這樣呢?在他們看來自家的孩子還太小了,以後的時間精力都應該用到事業上,等事業穩定了才應該說家的事兒。
現在小小年紀就生孩子,這對於他來說就是拖累呀。
他們的想法是讓女方把孩子打了,然後再給女方一筆錢,算是補償。
可女方不同意,覺得這孩子她就得生,最後弄得這孩子都沒法打了,隻有生下來了。
二十歲左右的男孩兒就做了爸爸。
當初生下的那個孩子就是寧楠的小表姐。
雖說隻是一個女孩,但畢竟是他們家的骨血,他們也不打算讓其流落在外。
打算給一筆錢算是與寧願的弟分手費,誰知女方不幹。
當初那姑娘費盡這心思生下這孩子,不就是為了能夠進到寧家的門嘛。
那女孩兒家庭非常一般。當初能夠與學校裏有名的富二代,寧願的弟弟走在一起。
她也覺得像是夢一般,可這個夢終究不是夢而是現實,那她就得好好的把握住機會了,這可是鯉魚躍龍門的機會喲。
雖然寧願的爸爸,還有後媽已經明確的對其表示過,他們家的狀況並不如表麵上所表現的那般好。
他們家現在把所有的期望都寄托在兒子身上,希望兒子學有所成以後,回來接管公司,讓公司再次步入輝煌。
可那姑娘不信呀!
她覺得這不過是他們想要打發她的一種手段罷了。
再說了,瘦瘦的駱駝還比馬大呢。
她要母憑女貴!
打死也要賴在寧家,成為寧家的媳婦兒,成為寧家的主母,以後過上富太太的日子。
前麵那十幾二十年她已經窮怕了,現在有過好日子的機會,他怎麽會放過呢?
就算她想要放過她的娘家人也不會允許的。
寧願的爸爸還有媽媽確實厲害。
可他們不可能像對當初對付寧願那般對那姑娘。
當初花了那麽多的精力時間在那寧願身上,是因為如果與寧願鬥贏了的話,那他們會獲得大筆大筆的財富。
可就算與那姑娘鬥贏了,他們能獲得啥呢?他們獲得不了啥!反而會因此而浪費大筆大筆的精力以及時間。
這是最不劃算的買賣。
而且那姑娘以及她的家人們都不是那省油的燈。
都覺得這麽好的一門親事錯過了那以後可能再也遇不見了。
再說孩子都生了,哪有去母留子了呀?這都什麽時代了。別人這樣做做他們不管,可他們家的情況不能是這樣的。
他們敢這樣做,那他們也不怕把這事大事宣揚在網上或者是他們的競爭對手了哪兒。
肯定是有的是人能夠收拾他們的。
對方這般市井潑皮的行徑,讓寧家人還真的是頗為無奈,以前他們覺得自己就是挺無奈,挺沒臉沒皮的,沒想到這個世界上還有比他們更無賴更沒臉沒皮的人。
外加還有他們家兒子這個叛徒在。
最終他們還是同意了,讓那姑娘嫁來他們家。
那姑娘以及家人們知道這事之後當然很開心,可他們覺得自己還不夠。
他們要辦一場盛大的婚禮,要告訴天下人都知道他們家姑娘嫁給了寧家少爺,還給他家少爺生了一個閨女,而且以後還得生繼承他們家的家產。
對此寧家人當然是不怎麽願意的了。
對於他們來說,他們以後肯定是要給自己兒子找一個門當戶對的媳婦。
最好是那門檻比較高的,能夠拉他們家兒子一把。
而不是那姑娘那般,隻能拖兒子後腿。
還不斷的給他們家兒子丟臉的人。
可連結婚這麽大的事兒他們都同意了,那姑娘那家人又太能鬧騰了。
那就再辦一個婚禮唄。
反正瞧著那戶人家就是典型的市井小民。
他們能有什麽見識呢?
隨隨便便辦一個婚禮,再請點人來熱熱場子,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