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搞的,家暴嗎?為什麽不去醫院?”雍晗問道。
那女人臉上傷的很嚴重,不僅有新傷,似乎還有尚未痊愈的舊傷,尤其是眼角和嘴角處還往外滲著血。當她聽到‘家暴’二字明顯瑟縮了一下,雍晗就更確定自己的判斷正確。
“她叫陳靜,是我樓上的鄰居。”柯臻臻拿著棉簽笨手笨腳地處理陳靜臉上的傷口。
“我來吧。”
雍晗對柯臻臻處理外傷的粗糙手法簡直不忍直視,於是拿過柯臻臻手中的棉簽和藥水。
“我也稱呼你靜姐可以嗎?”雍晗的手法輕柔老練,陳靜明顯放鬆下來。
陳靜微微點頭,或許是雍晗太過溫柔的動作觸動了她的內心,她的眼淚掉落得愈發凶猛。
雍晗沒再問什麽,專注處理著陳靜臉上的傷口,並及時用棉簽蘸掉她的淚珠,留給陳靜足夠的時間平複情緒。
柯臻臻對雍晗這一手包紮功夫嘖嘖稱奇,“你什麽時候這麽專業了?”
“想要幫到你,不慢慢變得專業怎麽行。”雍晗做完臉部傷口的處理工作,轉而問道:“為什麽不帶靜姐去醫院?我看她的傷不止臉上。而且這事最好報警驗傷,如果要打官司,是很有力的證據。”
“我……嘶——”陳靜剛開口就牽動了嘴角的傷口,疼得她倒吸一口氣。
柯臻臻歎了口氣說道:“我能不知道嗎?可靜姐沒打算把事情鬧大,她閨女還有兩個月就考高中了,小兒子剛上小學。”
聽柯臻臻這麽一說,雍晗心下了然,看來靜姐目前還沒有離婚的打算。當一個女人被家暴到這種地步都難以抉擇要不要離婚,除了擔心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就是擔心離婚後的生活經濟來源問題。
很顯然,陳靜沒有離婚的底氣。
雍晗幫陳靜處理完臉上的傷,接著又蹲下來看了看她右腳腳踝,那裏已經腫得很高。
“用腳踢的。他還踢你哪裏了?胸腹或者背部有沒有被踢,呼吸時是否有疼痛感?”
“胸口……痛。”陳靜艱難地說道。
“光在我這處理不行,必須去醫院檢查檢查拍個片子,看看肋骨和踝骨有沒有問題。”
雍晗沒有責怪柯臻臻為什麽不直接帶陳靜去醫院,而是到她這來。柯臻臻雖然看起來是個直爽火爆的性格,但是能成為律師,甚至在後世有‘青天女神’之稱的人,絕對不會缺少觀察力和細膩敏銳的心思。
柯臻臻直接帶陳靜來這裏,想必是陳靜有什麽難言之隱。
“我……沒錢。”陳靜支支吾吾說出三個字。
“靜姐,我都說了醫藥費我來出,你要是拖著受傷的身體還怎麽照顧兩個孩子。”柯臻臻有些恨鐵不成鋼,接著又勸道:“靜姐,離婚吧。我知道這不是第一次了。”
陳靜一家是外來戶,六年前才搬到柯臻臻她家樓上。剛搬來的時候陳靜一家還和和美美的,可近兩年柯臻臻總能聽到樓上的爭吵聲、摔東西的聲音,再就是陳靜被打得哭叫不已,還有孩子的哭聲。
柯父因公殉職後,柯母就患上了神經衰弱,還時常頭疼。柯臻臻好幾次到樓上提意見沒得到改善,她心疼母親,幹脆勸母親搬到外公外婆的老宅子裏躲清靜。柯臻臻因為上班近,所以獨自留下。
反正都在一個城市,柯臻臻又有雍晗照應,柯母也沒有太多不放心,便搬回自己父母家去住。
“靜姐,你讓孩子們生活在這種環境,真不如離婚了好。圓圓現在正是青春期,又是女孩子容易敏感。浩浩這麽小,如果經常看到爸爸打媽媽,他也會很沒有安全感的。”
柯臻臻一路上都在勸陳靜離婚,可陳靜在這個問題上始終沉默不語。
雍晗知道柯臻臻是為陳靜好,可柯臻臻畢竟沒有太多生活閱曆,她隻知道如果自己遭遇到這種事肯定毫不猶豫離婚,卻沒想到陳靜的現狀處境,因此勸人始終勸不到點子上。
“靜姐,你會用電腦嗎?”
“啊?會……我,本科畢業。”陳靜被雍晗突然的提問弄得有些懵。
“我的事務所正好缺一個幫手,如果你來我的事務所上班,我包你和孩子們吃住,水電費以及物業費那些你也不用操心,住處離這不遠,走路要不了十來分鍾。每個月稅後6000的工資,並給你交社保,獎金和節假日的福利不算在內。工作時間朝九晚七,接送孩子上下學的時間從這裏麵預留出來。每個月休四天,什麽時候休由你自己定,但要提前報備。事務所會不定期組織外出郊遊等活動,你可以帶上孩子們。如果你做的好,或者在工作中get到新技能,薪水會不定期上漲。這樣,你敢離婚嗎?”
雍晗的表述清晰明確,她的聲音並沒有劇烈起伏,可偏偏每個字都如同釘子一樣鏗鏘有力的訂到陳靜的心田。
陳靜知道雍晗懂她的苦衷,雍晗開出的每個月6000塊薪水是貨真價實的6000塊,隻要她不浪費,這筆錢她甚至可以存下來下來一半以上。因為吃穿用度等生活必須支出項她都不用管,哪怕孩子們需要置辦點什麽,也花不了多少錢。
而且像她這樣和社會脫節許久,年紀大又沒多少工作經驗的人,6000起步已經非常優越了。再說她往後努力工作,工資還會漲。一旦有了存款,她就不再害怕未來有可能會突發的狀況。
而且雍晗還給了她足夠多的彈性時間,她甚至將孩子們上下學的接送問題都考慮在內。
這世上恐怕沒有哪家公司能給出這麽貼合陳靜實際需求的工作環境。
“真的可以嗎?”說不心動是假的。
陳靜也不想挨打,被丈夫家暴後她不止一次想要反抗,想要離婚,她又不是天生的受虐狂賤骨頭。
可是現實不允許啊,她的兩個孩子要怎麽養?雙方父母又都不在這座城市。
自從結婚生子之後,陳靜就做了全職主婦。以前夫妻同心,什麽事都好商好量。可近兩年丈夫因換工作後脾氣越來越壞,迷上酗酒,喝多了就愛動手打人。不過好歹他的工資卡還在她這,每個月總能拿到點生活費。
陳靜沒有經濟來源,她擔心法院不會將孩子們判給她。假如真的離婚,她一個孩子都不願意留給丈夫。每次丈夫喝醉酒後都會變得六親不認,管他老婆孩子,逮到誰就打誰。
“當然是真的,不過我用人的第一要素就是身體健康。你現在這樣肯定不行。”
“可是……”
“別可是了,這次醫藥費我來出,如果你有幸成為我的員工,這筆醫藥費就算在員工醫藥費報銷額度當中,如果有超出報銷額度範圍的部分,你再補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