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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女人的照片

  盧卡斯回到了荷蘭後,便被父親叫到了家中。


  “為什麽要回白城?”金全戾聲喝問道。


  “父親,我回去看朋友,順便看一下你的家鄉,總沒有什麽錯吧。”盧卡斯明顯感覺到了父親的怒氣,開始油腔滑調。


  “我說過不許回去,你偏偏不聽,還好現在安好無事的回來了,萬一除了意外,讓我怎麽辦?”


  “能出什麽意外,我隻是以個普通的遊客,又沒有人認得我。”


  盧卡斯說著,便從行李箱裏,那出自己的相機,想給金全看一些照片。


  才返現相機已經沒電了,許是在白城的時候,每天都在用。


  臨回來的時候,又讓護工幫忙拍了他和江丹橘的合影。


  最後還來了一張外婆、江丹橘和他三個人一起的照片。


  盧卡斯覺得自己這次回去,收獲滿滿,和江丹橘的關係又進了一步,還多認了一個外婆。


  他從小可都是保姆帶大的,對於江丹橘和外婆之間的感情,很是羨慕。


  他與父親,因為是兩個男人的緣故,經常沒能好好的溝通。


  父親見到他,最多就是訓斥他不學無術,整天隻會花天酒地。


  就像這次回來一樣,壓根沒有過問他,在白城是否一切都適應,上來就是大罵一通。


  “父親,我的相機沒電了,等我回去把電池裝好,把照片拿給你看,你縝密多年不回去,就不想念嗎?我很喜歡白城,我們可以把生意做到白城去。”


  盧卡斯確實有了這樣的想法,回去就可以常常見到江丹橘,還有厲歲寒。


  其實,他對厲歲寒一點也不反感,隻是因為厲歲寒對江丹橘的漠然,才不願意和他有過多的來往。


  “胡說八道。”金全道。


  “怎麽,我說錯了什麽嗎?你一個在荷蘭這個地方,一直打拚到現在,難道不是想有一天衣錦還鄉,榮歸故裏。這不是每個華夏人的夢想嗎?”


  盧卡斯知道父親對白城還是非常有感情的。


  金全進場自己打開保險箱,裏麵有他珍藏的過去的回憶在裏麵。


  還有,他以前會在嘉聽一張唱片叫《春江花月夜》,連盧卡斯都能跟著節奏,哼上幾句。


  盧卡斯還經常在開車的時候,聽聽這個唱片來解悶,早就在腦海中對白城產生了無限的憧憬。


  他即使沒有在荷蘭遇到江丹橘和厲歲寒,也會回去白城一躺。


  “你根本什麽都不懂,我說過,永遠也不會回去白城。”金全重重的把咖啡杯放在桌子上。


  “你以前在白城到底遇見了什麽事情,說不定我可以幫你解決,我在白城可認識了一個非常了不起的人,到時候我們回去,應該不難找到生意上的合作夥伴。”


  盧卡斯給父親分析道,“雖然我們金家在歐洲的花卉市場,占據了最大的份額,可是你不知道,白城現在正日新月異的發展中,人們生活水平提高後,自然會對鮮花有更高的需求,現在正式回去,最合適的時候。


  你一位我隻是回去瞎轉悠,當然我最要的是去見朋友,更是快速的了解下當地的市場。”


  "以後,回去做生意的事情,不要再提了,也不許再回去,"


  金全是咬定鬆山不放鬆,死活不鬆口,還要管著他,不讓他回去。


  盧卡斯也是無奈,隻好拎著自己的行李箱離開了父親的家。


  盧卡斯自從18歲之後,便獨自在外麵單獨居住。


  主要是當地的生活習慣,誰要是成年之後,還和父母住在一起,一定會被周圍的人笑話,即使是有錢人的家庭也是如此。


  更何況,呆在家裏也免不得要聽父親的嘮叨,還是搬出去過自由的生活,才是王道。


  盧卡斯走後,金全又把他那張《春江花月夜》放進唱片機中,然後從抽屜裏拿出一張女人的照片。


  照片的顏色有點發黃,一看就有些年月。


  但是依舊掩飾不住照片中女人的美麗,柳葉細眉,雙眸猶似一泓清水,櫻唇小嘴,更有一種古典美。


  照片上的女人,叫鬱莞。


  是金全的初戀情人,他以前總是喚她為阿莞。


  如今幾十年過去了,阿莞已經不在人世。


  所以,每當他思念阿莞的時候,便拿出照片看一看。


  金全拿著照片的手,有點顫抖,他淡淡的道,“阿莞,我們的兒子這次回白城,說是要看看我曾經生活的地方,原諒我沒有讓他去你的墳前,上一炷莞,叫你一聲母親。”


  金全忍不住想起以前的陳年往事。


  永遠忘不了和阿莞的第一次見麵。


  那時候他才20歲,去朋友的唱片公司談生意。


  聽說他們公司剛挖掘了一位嗓音很好的新人,好好培養,以後肯定不輸金嗓子周旋。


  而且這位新人,不僅是嗓子好,人長的更是漂亮。


  他去的那會兒,正好她們都在錄音棚錄歌。


  金全悄悄的過去,站在外麵,隔著玻璃,就看到裏麵帶著耳麥的阿莞,正對著麥唱歌。


  他站在那裏,一直聽到整首歌曲錄完,才緩過神來。


  第一眼看上去,就知道這個女人,以後一定會是他的老婆。


  自此之後,金全常常來到朋友的唱片公司,來接阿莞上下班。


  隻是阿莞看到金全,那個風流倜儻的樣子,根本不敢和他過多接觸,怕他對自己心懷不軌。


  那時候,她才18歲,什麽也不懂,隻是因為喜歡唱歌,便瞞著家裏人,來唱片公司來錄歌。


  唱片公司,本來要把阿莞重金包裝,打造成歌星。


  對於,她的私生活,公司也非常關注。


  唱片公司的老板和金全是朋友,自然是沒有辦法阻止他們交往。


  金全剛和阿莞交往的時候,便稱自己是一般的上班族。


  許是,看在他長的英俊瀟灑的份上,也沒有很排斥。


  就在他們交往了三個月之後,阿莞才知道金全的真實身份。


  他是白城地產大王金家的大公子。


  金家雖然在當時的白城,高門顯赫,但因為生意上的事情,也漸漸得罪了不少人。


  很多人眼饞他們在早年屯下的土地,更是有人在背後,試圖聯合起來,對金家的生意進行聯合絞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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