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五章 驚喜?驚嚇?
兩人下車,一番武裝後,悄悄的溜進了公司。
也幸虧是尚恩娜提前打過招呼了,公司的保安,才沒有將沈歡歡和恒青曼當成是壞人抓起來。
上了電梯,沈歡歡直奔尚恩娜的辦公室。
一出電梯,就看到幾個秘書正低頭忙碌著。
這是沈歡歡第一次來萬盛集團,對這裏的環境並不是很了解。
雖然正對著的就是總裁辦公室,但是沈歡歡也不好直接就進去,萬一尚恩娜在忙著呢。
沈歡歡拿出手機,剛要給尚恩娜打電話,尚恩娜就從辦公室裏出來了。
“恩恩。”
“歡歡!”
尚恩娜一眼就看到了沈歡歡。
趕緊走了過來。
“你來的正是時候,我剛好弄完合同,來看看吧。”
說完,就拉著沈歡歡往自己的辦公室裏走去。
“等等。”
沈歡歡趕緊停下,拉住恒青曼的手。
“我帶了一個人來,希望你不要介意啊。”
這時候,尚恩娜才正式的看向沈歡歡身邊的這個人。
剛剛她以為這個人就是保護沈歡歡安全的,可是現在仔細看下來,熟悉感立馬就湧了上來。
“你……你是……”
眼瞅著她就要念出那個名字,沈歡歡趕緊捂住她的嘴。
“去你辦公室聊,別讓別人聽到了。”
“好好好!”
尚恩娜做了一個請的姿勢。
“快進來。李秘書,備茶!”
三人進去後,尚恩娜順手鎖上了門。
激動的看著恒青曼。
“歡歡,這是恒青曼嗎?”
“你猜。”
沈歡歡眨巴了一下眼睛。
恒青曼摘下口罩和眼鏡,伸出自己的手。
“你好,我是恒青曼。”
“啊——”
尚恩娜直接叫了出來。
“竟然是真人啊!我竟然見到我的偶像了!”
尚恩娜趕緊握住恒青曼的手。
聲音都有些顫抖了。
“歡歡,你……你怎麽帶我的偶像來了,也不說提前跟我說一聲,讓我準備一下啊。”
“這不是想給你一個驚喜嘛。”
“真是要愛死你了!”
尚恩娜趕緊讓開位置。
“您快坐。”
恒青曼點點頭,跟著她的指引,坐到了沙發上。
剛一坐下,門口就傳來秘書的敲門聲。
“尚總。”
“來了。”
尚恩娜走過去,打開了一條縫,接過兩杯茶,而後說道。
“沒有我的囑咐,不要讓人靠近,更加不要放進來。
天大的事都不要打擾我!”
說完,不等秘書有反應,就“砰”的一聲關上了門。
獨留下秘書一個人,一臉懵逼的站在門口。
“這是什麽情況,來的人是誰啊?
我還是頭一次見到尚總這個樣子?”
有人探出頭來,問著李秘書。
“你剛剛看到是誰了嗎?”
李秘書轉身搖頭。
不要說看到誰了,就連辦公室裏的裝飾都沒有看到好嗎?
尚恩娜將門堵得嚴嚴實實的。
……
屋內。
尚恩娜將茶水放到二人麵前後,坐在二人的旁邊,緊張的一直搓手。
沈歡歡看到,忍不住打趣道。
“哎呦,這還是咱們那個女強人尚總裁嘛?”
“我都快緊張的窒息了,你怎麽還有功夫調侃我呢!”
尚恩娜嗔怪道。
“我看你皮膚紅潤,挺正常的啊。”
沈歡歡笑著。
“好啦,別激動啦,以後你和‘神凰’合作了,有的是機會見到青曼姐。”
“真的嗎?”
尚恩娜不敢置信的問道。
“比真金還真。青曼姐可是公司的股東,平時公司能夠正常運行,還多虧了青曼姐呢。”
“神凰”的員工們,都知道處理事情的是恒青曼,但是每一個人,在和公司簽訂勞務合同的時候,都簽訂了一份保密協議的。
除了不能將公司的設計稿透露出去,同時還要為恒青曼保密。
決不能讓人知道恒青曼在“神凰”工作。
這也是外界的人不知道的原因。
恒青曼並不想被人打擾。
沈歡歡將這件事告訴尚恩娜後,尚恩娜別提多激動了。
“太好了!幸虧我認識了你,還和你合作!
不然就少了這麽一次和偶像近距離接觸的機會了!”
要說放棄易靖羽,尚恩娜後悔嗎?
其實是有一點兒的。
可是在認識了沈歡歡後,就覺得那點兒放棄,根本就無所謂的。
現在又見到了多年的偶像,她更是覺的放棄的太值得了。
“那是。”
玩笑歸玩笑,沈歡歡可是沒有忘記自己今天來這裏的目的,將視線準備好的房產證拿出來。
“這是帝景別墅區的房子,我挑了最好的一套,離我那裏很近,隨時都可以來串門。”
尚恩娜驚喜的將房產證打開,看到上麵寫的名字——
沈歡歡。
又一想到昨天沈歡歡說的有些不確定的樣子,一下子就想明白了是怎麽回事。
“想不到,易總對你這麽好,這麽好的房子,悄不聲的就過戶到你的名下了,一點兒都不心疼啊。”
“哈哈……你以後也會遇到這樣的人的。”
“呐,這是我按照我們之前的合同擬定的,你也看看吧。”
尚恩娜起身,從辦公桌上拿過合同遞給沈歡歡看。
沈歡歡大致看了一眼,覺得沒問題,又將合同遞給恒青曼。
“青曼姐,你也看看,要是沒問題的話,我就簽了。”
恒青曼接過,打開合同的第一眼,眼睛就直了。
“免費?”
恒青曼狐疑的看著二人。
她沒有看錯吧?
萬盛集團竟然會答應將最好的商位給他們,還會免費打廣告?
“對,我和歡歡昨天就說好了的,她送我一套帝景別墅的房子,而我將最好的地方給‘神凰’。”
“這……”
恒青曼有些懵。
帝景別墅確實價值不菲,可那也是沈歡歡的私人財產啊。
雖然沈歡歡也是“神凰”的老板,但是他們這些股東,每年也都是拿著分紅的。
現在多開一家店,就意味著賺的更多。
但是公司卻沒有任何的投入,那不就是白撿了一個大便宜嗎?
而且看合同上寫的,隻要萬盛集團開一家商場,就都會給“神凰”相同的待遇。
哪怕是和易氏集團合作,也都是給錢了的啊!
“怎麽了,有什麽問題嗎,青曼姐?”
沈歡歡問道。
“偶像,你是覺得合同哪裏不好嗎?要是有問題,我接著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