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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狗場

  老漢這個很反常的表情,讓王換的心陡然抽動了一下,這不是正常人瀕死時所應該有的神色。


  他突然就反應了過來,老漢剛才可能就是因為感覺自己無論怎麽躲,都躲不開那一刀了,所以幹脆不躲不閃,趁著刀子劃到自己脖頸之前的機會,朝王換吐了口唾沫。


  王換立刻感覺自己身上像是爬了一隻癩蛤蟆一樣,讓人很膈應。他抬起腳,老漢就如同一隻皮囊,漂蕩在了水麵上。昏黃的水,一下子被血染的一片通紅。


  “嘿嘿.……”老漢用盡最後一絲力氣,笑出了聲兒:“哮天犬……會找到你……”


  說完這句話,老漢的笑容凝固在了臉龐上,顯然是斷氣了。


  王換從淺水走回岸邊,在剛才的篝火旁坐下,開始烘烤已經被河水打濕的衣服,他看了看自己的外衣,衣服被老漢吐了唾沫的地方,已經分辨不清了,但是,他能嗅到一股臭味。


  那是一種很難聞的臭味,絲絲縷縷,從衣服上飄散出來,王換意識到,散發臭味的,可能就是老漢剛才吐出來的一口唾沫。他有點惡心,把上衣全都脫了,也不管河水是否幹淨,直接把衣服全都放在水裏洗了一遍。


  洗完衣服,王換又使勁衝了衝自己的身軀,等再回到火堆旁的時候,那股臭味,似乎淡了一些,卻沒有消除。


  王換從留在岸邊的包袱裏取出一包香煙,拆開之後抽了一支,一邊抽煙,他一邊回味著老漢臨死之前的那句話。


  “哮天犬,會找到你.……”


  這句話,隱含著一種威脅,哮天犬是什麽,王換自然知道。流傳在民間無數歲月的傳說裏,哮天犬已經是狗的代名詞。狗鼻子最靈,而老漢臨死前吐的那口唾沫,帶著罕見的臭味,使勁洗都洗不掉,這讓王換感覺到了危險。


  而且,這種危險是顯而易見並且無法躲避的,否則,老漢也不會臨死的時候把這種話給放出來。他根本不怕王換知道,後麵會有東西追上他,他就是想讓王換在危險和恐懼中膽戰心驚的逃命,直至被追上然後殺死。


  王換在火堆旁烤幹了衣服,然後拿了自己攜帶的幹糧吃了幾口。老漢的羊皮筏子是肯定不能用了,王換對這片水道不熟,冒然用他的羊皮筏子,隻會帶來更大的麻煩。


  他原本就是為了安全,才拋棄陸路改走水路,可是現在,隻能重新走回陸路。


  王換沿著灘地走了很久,走出去之後,又找了好長時間,終於找到了一條小路。這條小路很少有人行走,至少大半天的時間,王換都沒有遇到一個人。


  他連著趕了三天的路,不能不說,老漢臨死那一招,真的讓王換心神不寧。一路上疑神疑鬼,總是在觀察,四周到底有沒有狗的蹤影。


  他有些惋惜,道人是養狗的好手,跟狗似乎天生就親近,不管什麽樣的狗,隻要遇見道人,就和見了親人一樣。可惜,道人死了,否則,現在有道人在身邊的話,就不用畏懼什麽哮天犬了。


  走陸路很慢,找不到車馬,隻能靠兩條腿趕路,而且還要挑著平時沒人走的路去走。就這樣磨蹭了幾天,身上的幹糧消耗殆盡,沒有吃的,就無法保證體力,王換需要找個地方補充一下。


  說起來很巧,在幹糧吃完後的第二天,王換找到了一個鎮子。鎮子很小,不在衛八和王換來時的那條路線上。王換想到鎮子上買點東西,然後迅速離開。


  小鎮雖然小,但是看起來很繁華,越是這種荒僻的地方,隻要有村鎮,就一定有不少人煙。王換抱著來去匆匆的念頭,然而等他走到小鎮附近的時候,腦袋一下就暈了。


  他聽到了狗叫的聲音,而且不止一條狗,似乎鎮子裏有成千上萬的狗在一起吼叫。王換這一路一直都在全力提防,卻沒想到在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小鎮,一下子就聽到了這麽多雜亂的狗吠。


  他覺得有一點心慌,想要趕緊離開,透過進入鎮子的那條小路,依稀可以看到裏麵有很多商販在兜售食物,王換不知道朝前再走多遠才能遇見別的村鎮,他猶豫了一會兒,這時候,一個推著小車的販子,從後麵走過來,看樣子是要到鎮子裏去。


  小車上掛著隴西臘肉的招牌,還有麵餅,用來夾臘肉。王換攔住小販,問好了臘肉和麵餅的價錢,臘肉肯定買不完,但麵餅卻隻有十幾個,王換包圓了麵餅,又要了十五斤臘肉。


  小販遇到了大主顧,眉飛色舞,手腳麻利的替王換把肉和餅都包起來。


  “人家都說,賣什麽的就不吃什麽,今天,我請你吃臘肉。”王換把自己買下的臘肉拿了些出來,給小販吃,小販受寵若驚,連聲道謝。


  小販吃了臘肉,王換也跟著吃,臘肉滋味不錯,隻是太鹹。趁著小販喝水的機會,王換問道:“這鎮子裏怎麽這麽多狗在叫喚?”


  “外地的貴客,是不知道這個鎮子的規矩的。”小販喝了水,抹了抹嘴巴,說道:“雙月的十五,鎮子要鬥狗,每年六次,今天恰好就是十五。”


  王換覺得這個小鎮名不見經傳,但是在方圓百裏之內,小鎮卻是聞名遐邇,小鎮出名,就是因為有鬥狗。


  小鎮的狗場,每年六次,每次都要持續到月底。這半個月時間,小鎮裏熱鬧非凡,有人哭,有人笑,有人從赤貧暴富,也有人從小康落到傾家蕩產。最早的鬥狗,隻論輸贏,至多狗主人之間會有賭注,但是小鎮的狗場,見者有份,都可以參與下注。一群關中的刀客在這裏作盤,盤做的很大,而且講信譽,不會賴賬,所以雙月的十五,甚至有人從幾百裏之外趕過來。


  除了刀客的狗場,還有其它零零碎碎二三十個小狗場,都有人下注賭輸贏。


  在狗場鬥贏了十場的狗,會在脖子上掛上紅花,然後離場,不再參與爭鬥。這些狗,全部要送到一個人手裏。


  “送給誰?”王換最後捏了片臘肉塞進嘴裏,一邊吃一邊問道:“連贏的狗,狗主人會舍得送人?”


  “不舍得,卻沒法子。”小販摸了摸自己那張凍的通紅的臉,哈著氣說道:“馬王爺喜歡狗,愛狗如命,這些狗,都要送給馬王爺。”


  “馬王爺?馬王爺是誰?”


  “是個還俗的道士。”小販說道:“七星灘的頭把子。”


  一聽到七星灘,王換就覺得暗自頭暈,他就是在七星灘遇到了那個老漢。如今走出來這麽遠,已經離開了七星灘的地頭,但是聽見七星灘,他還是覺得有點心驚肉跳。


  老漢臨死之前掛在臉上的詭異笑容,王換至今記憶猶新。


  七星灘雖然很荒涼,但是扼守著水路和陸路兩條要道,作為七星灘的頭把子,馬王爺是這方圓二三百裏跺跺腳地皮都會抖三抖的人物。盡管小鎮距離七星灘還遠,盡管在小鎮做盤的刀客們勢力也很雄厚,但馬王爺的麵子,必須要給,否則以後一定會有什麽麻煩。所以,每次開狗場,有出色的鬥狗,都要給馬王爺送去。


  “哎哎哎!”小販正跟王換亂噴吐沫星子,突然就踮起腳尖,指著後方叫道:“馬王爺來了!”


  王換回頭看了看,在身後很遠的地方,駛過來幾輛馬車。最前麵的那一輛,用的是四匹純色白馬,四馬拉車,而且一水白馬,在這荒僻苦寒的黃土高原上,絕對是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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