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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這是我的一生了

  阿願被送走做家生子養之後,臨安的母親越發哀愁。她躲起來垂淚,人前卻依舊是一副溫柔舒雅的儀態。


  她以為臨安不懂。


  可是當時已經快要四歲的臨安卻什麽都懂:大饒世界有那麽多有趣的東西,有那麽多需要操心的東西,有地萬物都看不過眼。可是對於一個孩子來,除了手裏的玩具,每的午睡,有些怯意的父親,隻剩下整日陪伴他的母親。


  母親的一絲一毫的變化他都可以收入眼底,她的哀愁,她的眼淚,她的患得患失,悄無聲息的影響著臨安。


  臨安更多的躲在了家裏。整日整日不出遠門。有夥伴來玩,也隻能在家裏,他不願意出去,不願意離開母親,連媚媚都要整日整日抱在懷裏,摟地緊緊。


  臨安的母親最後還是放了一把火。


  她很懂得,事先在家具布匹上澆上火油。那是在冬,屋裏有取暖的籠箱,有厚實的被褥,有層層擋住冷氣的帷幔,還有糊的很結實的窗紙。在這之前的足足半個月,這地都不曾下雪,水缸裏結了冰,下人疏懶,不曾在水缸下添上暖化冰層的木炭。


  就這樣,別是燒了起勢才發現,就算是立刻發現也救不了。


  賀蘭予那不在家中,他歸來時候看高處起紅光,分辨出來是著火,之後才覺察是家中方向。他趕去,隻撞見緊緊抱著隻著單衣哇哇大哭的臨安。臨安哭的咳嗽,一聲聲叫媚媚,又哭著要娘。


  那隻貓不見。


  臨安的娘親也不見。


  賀蘭予衝進火場。


  火此時已經燒了好一會,那梁柱已經被燒斷了好幾根,幾根起火的梁柱徹底堵死了通往廂房的路。那火勢還未蔓延進屋,臨安的母親就站在那一圈尚未起火的幹淨地方。


  賀蘭予喚她,第一次喚她的名字出聲:“影娘。”


  影娘回頭,她露出一抹笑意:“你來啦?”


  她聲音輕快亮麗,仿佛她眼前並非是衝火勢,而是浪漫山花。


  賀蘭予知道她此時感覺不對,心翼翼哄她:“影娘,你站那不要動,我去帶你出來。”


  他要邁出腳,影娘阻止了他,:“不必了。”


  賀蘭予此刻很著急,下意識回她:“你別——”


  他話未完,就眼見一絲細細血線順著影娘的嘴角淌出。


  “影娘!”他心裏著急,又詫異,話聲音也抖。


  影娘卻很平靜,甚至還有一絲喜悅:“這是我的一生了。足夠了。你當初,會陪我一生。就到這裏吧。”


  賀蘭予回憶到這裏。他歎氣:“人這一生,本就是不停的斷舍離的過程。可是對於臨安來,未免太早。”


  他:“何況所謂斷舍離,更多的是在無知無覺的時候的了斷和舍棄與分離。很少有他這樣,被動的和無奈更多。”


  “哪怕他後來又和阿願重逢。可是阿願卻已經恨他。”


  那個時候已經是賀蘭願的阿願,並不是沒有幼年的記憶,他深刻記得那一段的恥辱:生而為人,卻被另外一個人做狗一樣養,那人拍他腦袋上的重量,他至今還能在午夜夢回中想起。


  那同樣是幼童的聲音在笑,在叫他:狗崽崽。


  臨安被阿願狠狠咬了一口。就像,就像被拋棄聊狗,記仇一樣遇到之前拋棄它的主人,朝主人奔去,不是感饒重逢,而是狠狠咬一口以示複仇,再揚長而去。


  留下一個不到五歲的臨安愣愣看著自己手上帶血的牙印,連哭都忘記。


  不必一路都在聽賀蘭予的講述。


  雖然賀蘭予的私心是當給慧箜聽。


  不必問他:“如今,臨安又要斷舍離。”


  賀蘭予寬慰自己:“他長大了。”他想起見臨安的最後一麵,再寬慰自己,“他已經可以獨當一麵。”


  不必忽然:“火。”


  賀蘭予詫異看他,不必繼續重複:“火。”


  不必:“我也放過。”


  他是用不必的聲音,結結巴巴,如斷了一截舌頭一樣的含糊不清。


  放火的原因是因為花蓮。


  花蓮是他八歲的時候才搬來的鄰居。她和不必和尚同歲,沒去私塾學字,她每次都在鎮口那顆大柳樹下等他,等他散了學把先生教的字學給她看。她用柳枝在沙土上劃筆畫,一撇一捺,比著少年寫的字畫……他們一日一日的都在一起。


  後來不必‘自願’出家。


  花蓮要等他,她不肯應親。甚至去不必父母家中哭求,求他們許他還俗。


  怎麽會有用呢?


  後來街坊知道這事,議論紛紛,她父母又是守舊的人,覺得麵上無光,一等到花蓮十九,就把她遠遠嫁走了。


  不必卻過了快半年才知道。那半年間的時間裏,不必日日都想還俗。可是他寫給家裏的信一封封都石沉大海,不見回音。


  “我想還俗。所以我想著,若是白塔寺沒了,那麽我們這些和尚不就可以順理成章的歸家了?


  可我當時不想害人,所以才選了寺外的樹,有故意叫師兄發現我夜遊,引他去發現火勢。”


  不必結結巴巴:“可是那火雖然衝而起,可是還是也很快撲滅了。沒嚇得僧侶外逃,也沒來得及燒著寺院。”


  賀蘭予:“但是你最終還是還俗了。”


  不必:“是,是的。”


  不必又補充:“但是不是神佛保佑。”


  他研究到賀蘭予疑惑目光,他:“沒有神佛的。”他對賀蘭予一字一字重複,“沒有神佛的,真的沒有的。”


  賀蘭予看他布滿創口的臉,第一次對他的事情起了一點好奇:“那後來呢?”


  不必:“後來.……”


  後來,後來他還俗下山,還未等養好頭發,就日夜兼程回了家。後來才知道。才知道花蓮受累於他,被她那個禽獸丈夫活活虐死。


  花蓮死亡十九歲半,不必當時十九,半年後才知道這件事情,他腦子發熱,不管不顧跑去為花蓮報仇,卻被花蓮的丈夫反殺。很巧合,他死的時候也是十九歲半。之後遊魂先是吞吃掉被人隨手殺掉的亡魂成厲鬼,他再殺掉兩名兄長,吞吃掉魂魄,才回花蓮夫家再次報仇。


  “我聽到他們話。”


  “誰?”


  “教我報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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