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授權代理
第21章 授權代理
“這篇專題報道的題目暫定為——《對網吧產業帶來革命性影響的軟件——專訪“萬象網吧管理係統”軟件作者齊嘉》,你看怎麽樣?”
賴明陽絞盡腦汁想了十來分鍾,終於折騰出了這個題目,問道。
“非常好。”齊嘉微笑著點了點頭,心道你這牛皮吹得比我想象中的還要大,滿意道:“不過,這篇報道後麵,我還想加一些東西。”
“加什麽?”
就在賴明陽開口詢問的時候,齊嘉看了看辦公室牆上的鍾剛好4點整,便起身道:“唔,賴主編,你們陳社長應該開會結束回來了,這個我需要先和他談談,等會兒再過來找你。”
“行。”
來到陳宗舟辦公室,果然他剛剛才放下公文包。
“專訪做得怎麽樣?應該有些眉目了吧?”陳宗舟端起綠茶喝了一口,問道。
他說話還帶著點小喘氣,看來應該真是急著“趕”回來的。
“賴主編效率很高,基本上已經成文了,現在隻需要在文末加上我個人提出的一點小小要求。”齊嘉也不掩飾,道:“這點要求,也正是我想和貴報社商談的。”
陳宗舟低頭問道:“嗯,你說吧。是不是讓我們在文末留下你的聯係方式,方便你的共享軟件銷售?”
他已經思考過這個問題,從之前了解到萬象網吧管理係統的收費方式之後,陳宗舟就隱隱覺得,齊嘉應該是想借助《電腦報》這個平台,為他自己打一波廣告的節奏。
但齊嘉的回答,卻有些出乎陳宗舟的意料。
“那隻是很普通的廣告方法,而且是一次性的。”齊嘉搖了搖頭道:“我現在想談的,是授權《電腦報》代理我的‘萬象網吧管理係統’安裝、售後,並且按照比例分成的合作!”
“啥?你要讓我們報社代理?!”
這話倒是真讓陳宗舟出乎意料!
《電腦報》現在在行業內風頭正勁,很多正規軟件公司不惜出錢在專刊上打滿版廣告的操作,對於陳宗舟來說已經見怪不怪了。
但是對於個人共享軟件作者主動提出授權合作,這還真是第一次!
倒不是說齊嘉的思路有問題,而是陳宗舟近些時日接觸的很多有能力的共享軟件個人程序員,基本上都是比較心高氣傲,一心想走自己創業的路子,而不是主動提出和其他公司、報社合作的思路。
要說穩當,那當然是合作穩當,但相對來說利潤和前景自然沒有單幹的那麽好,這也是市場規律——你選擇收益高的,要冒的風險就高,反之一樣。
“嗯,我選擇代理合作的模式,不是突發奇想,而是有一套完整方案的……”
齊嘉不慌不忙的將自己的方案拋了出來。
聽著聽著,陳宗舟眼中的光芒也越來越盛!
首先,並不隻是傳統的銷售代理合作分成,而是安裝售後一條龍,均有分成!
其次,在原先公布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收費標準以外,還單獨授權給《電腦報》社一種獨特的收費模式,即:報社可以自行決定按照時間收費或者終身買斷製!
但終身買斷製度隻保障後續2個大版本的更新,也就是最多更新到V3.0~V3.X,等到V4.0以後的,則不再負責。
這也是為了保障那些按照以前收費標準購買的網吧客戶的利益!
畢竟,IT業的消息,盡管現在網絡還沒有20年之後發達,但是想遮也是遮不了多久的。
“……除了收費模式創新之外,找貴報社代理主要還考慮到,你們在全國很多城市也有了分社和代理點,這些分社、代理點的工作人員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電腦使用能力,完全可以勝任安裝、日常基本維護的工作。”齊嘉不緊不慢的說道:“對於我來說,我個人現在還沒有成立公司,也分不出精力和時間來做這些基礎服務工作。而對於你們分社和代理點的人員來說,在當地,這個工作量不大,又有額外收入可以拿,其實是雙贏的。當然,對於他們的酬勞采取固定薪酬還是提成製度,由你們自行決定,我完全不幹涉,隻要做好服務工作即可。”
“還有,這個意向合作合同,是我個人和你們報社簽訂,但具體服務的落實方,則是你們《電腦報》旗下的子公司,也就是渝都科普傳媒公司來做。”
聽完齊嘉這番操作,陳宗舟的眼神已經不僅僅是驚訝了,還有些佩服!
19歲的年輕人,對《電腦報》目前內部的運作流程如此清楚,子公司名字一字不差,而且給出的方案合情合理,大膽放權,讓代理方有足夠的動力運營好這款軟件,這種操作,自己又有什麽拒絕的理由呢?
陳宗舟也不是那種婆婆媽媽的人,否則也不會有現在的成就和未來的輝煌,所以簡單思考之後,便重重點頭道。
“好!原則就按照你說的來,具體的金額、時間這些數據,我得叫上我們報社的相關負責人一塊,和你開會討論,爭取三天之內拿出一個雙方滿意的合同,簽了它!”
沒想到齊嘉霸氣的一揮手,道:“哪裏用得著三天?今天下午有時間,咱們就弄完它再吃晚飯!隻要雙方都滿意,晚上的火鍋,我請!”
“現在就弄?”
“現在就弄!我專程做飛機過來,可不是來這裏欣賞渝都兩江美景的,而是談正事兒的,哈哈哈!”齊嘉哈哈一笑道:“別忘了,三天後就是你們新一期《電腦報》的出刊時間!”
“行,我現在就去叫人!”陳宗舟也不磨嘰,直接起身。
……
兩個小時後,看著這份草擬的合同,陳宗舟內心感慨萬千。
在兩方會議上,齊嘉不僅清楚的描繪了這款軟件的市場前景、代理運作模式、預估壽命和雙方預期利潤之外,還主動給出了一個對方無法拒絕的利潤分成比!
70%對30%!
注意,這裏可不是齊嘉拿大頭,而是讓電腦報這邊拿70%,他自己作為一個完完全全的作者,隻拿30%!
“那麽,齊先生,我們現在最後確認一遍這次合同的主要內容,有任何異議請立即提出,如沒有,那麽我們今天就可以簽訂這個合同。”戴著眼鏡的報社法務主任,嚴肅的對齊嘉說道。
齊嘉點點頭,輕輕的回了一句:“好,開始吧。”
“第一,‘萬象網吧管理係統’軟件從簽約之日開始往後的一年時間內,將全權由電腦報子公司渝都科普傳媒公司代理銷售、安裝、維護、更新。以往由您個人銷售的網吧,不在此列,不受此合同約束。”
“第二,連續一個月內的4期《電腦報》第六版、第七版的專題廣告位,由‘萬象網吧管理係統’承包刊登,4期的廣告費共計20萬元,由您在簽訂合同後立即交款支付。”
“第三,在渝都科普傳媒公司代理銷售的時間段內,您不得幹涉我報社、公司內部關於代理利潤分配的一切事宜。”
“第四,優先發展渝都市場,三個月後開始輻射全國,但沒有硬性目標,市場拓展費用完全由我方自負。”
“第五,回款結算方麵,頭一個月,每個工作日均進行結算,一個月後,按照周結算。”
“好了,基本上就是這五點了,您看有沒有其他問題?”
對方話音剛落,齊嘉幾乎是第一時間馬上點頭:“沒有問題,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