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九十四 優缺點
巴黎城郊,某棟別墅內!
陳安陽將燒好的熱水熟練的倒入裝有泡麵的碗里,而這一排的泡麵碗.……足足有接近10個!
沒有泡麵的靈魂搭檔火腿腸,因為這玩意.……帶不過來。
不過倒是帶的有榨菜,陳安陽還弄了兩盤子炒雞蛋,勉強應付一下吧!
這樣的場景.……就出現在剛剛吃完法餐的陽雪集團一行人的身上!
是的!法餐雖然是世界上最為知名的菜系之一,但是.……真的吃不飽啊!
除了少數幾位女工作人員還好之外,其他大部分男性.……都沒吃飽!
一頓飯,吃了差不多兩個多小時,結果還沒吃飽.……關鍵是錢還沒少花!
這.……!
好吧!法餐吃不飽……那不是正常操作嘛!
來之前.……其實大家就對這方面有過假設,所以.……幾乎每個人都帶了一些泡麵!
這玩意本來是用來因為飲食差異改善口味用的,沒想到第一天.……就得因為沒吃飽而派上用場了!
「這幾天啊!咱們晚上還是回來自己做著吃吧!」
陳安陽一邊給每個碗里倒上熱水,一邊砸吧了一下嘴!
「沒問題,我也會做飯的!」
「我也會!」
「我雖然不會做飯,但是打個下手沒問題!」
陳安陽這話一出,眾人齊聲應和,這倒不是因為陳安陽是董事長……而是來法國一天一夜了……飲食確實是個大問題!
最直白的一點.……便是沒有米飯!
陽雪集團此次前往法蘭西的工作人員中,大部分都川省本地人,有少數外省人士,但是……那也是吃米飯的!
結果來了法國吃了四頓飯,結果一點米飯粒都沒有沾到,這讓眾人確實有些不習慣這邊的飲食!
不吃米飯……總給人一種感覺.……就是沒吃飽!
是的!這就是陳安陽的反應!
晚上的法餐倒是也有意麵,可那點意麵……真的是在喂貓啊!
所以陳安陽的話得到了所有人的贊同,這事也就這麼定下來了!
「好了!各自端自己的碗!」
陳安陽端起一個泡麵碗,來到飯廳的桌子上坐下!
眾人也齊齊端起碗走了過來,或坐或站!
「來這邊一天了,大家說說對於飛躍的感覺!」
此刻,飯廳里全是陽雪集團的工作人員,就連巴斯蒂安都不在這裡!
「我先說吧!」
毛小偉找了一本雜誌,把自己的碗蓋上之後,扶了扶自己的眼鏡!
「飛躍.……這邊給我的感覺並不是很好。」
「散漫.……不!應該說是懶!」
「說實話,如果這邊的工作人員是在回力.……我估計會把他們直接開了!」
「關於這一點,毛總說的確實沒錯!」
一旁的周青松接過話頭,直接贊同了毛小偉的發言!
「我之前看見蒂娜一份文件做了整整四個小時,中間還隔了一頓午飯和一頓甜點!」
「不得不說.……這法國人……確實比較散漫!」
蒂娜是飛躍的辦公室的文員,據說是巴斯蒂安從一家法企挖過來的!
陳安陽看過蒂娜整理的文件,其實做的還不錯,唯獨的缺點……恐怕就是比較慢!
當然,那份文件並不是急需的,但是如果換到國內的小文員……估計一個來鐘頭就能把文件給敲出來!
「另外還有,法蘭西規定每周工作不能超過35小時,而且對於加班之類的也有一定的限制!」
「呃……說實話,董事長!我不太明白為什麼當初你會讓巴斯蒂安把公司的總部放在巴黎!」
「呃……!」
一句話,把陳安陽問的那叫一個啞口無言!
是啊!他當初為什麼要同意巴斯蒂安把飛躍的總部放在巴黎呢!
實際上.……飛躍的註冊地不在法蘭西,也不在國內,而是在維京群島!
只是當初巴斯蒂安一提,陳安陽沒多想便同意了對方將公司總部放在巴黎的提議!
而現在.……說實話,陳安陽其實是有些後悔的!
法蘭西這個國家.……著實是有些奇葩的,但是.……之前的陳安陽也不知道這些啊!
說實話,陳安陽對於員工加班等情況其實還算比較開明,比如陽雪集團實行的就是雙休制,加班會有加班工資,而且一般加班時間也不會太長!
關於這些,陽雪集團都有相關規定,所以比起國內絕大部分企業來說,陽雪集團的工作福利.……真的算是相當不錯的了!
但是如果和法蘭西的企業相比.……陽雪集團完全就是妥妥的資本家!
一年25天的帶薪年假+11個法定節假日+52個雙休日,外加每周工作不超過35個小時,如果超出的話……不僅要支付高額的加班費,還得做為假期補上!
比如一個每周加班3小時的程序員,一年能額外獲得9到12天的假期。
而工作年限越高,每年的帶薪年假就越長,有些員工甚至每年只有一半的時間在工作!
而這.……還不包括法蘭西經常出現的各種罷工!
陳安陽前世看過一個帖子,那裡面有一個很有趣的數據!
據統計,法蘭西在2017年經歷了712次罷工,2016年有801次,2015年有966次!
呃.……這!陳安陽當初也是昏了頭,才會讓巴斯蒂安把飛躍的總部放在大巴黎!
「咳~!這些弊端我都知道,說說優點吧!」
陳安陽無奈的輕咳一聲,直接把這個話題給岔開!
「要說優點的話.……我倒是覺得飛躍的宣傳推廣方案有點意思!」
「先用街拍以及記者的角度進行軟推廣,然後再官宣邀請其為代言人。」
「這樣的方式比之直接邀請對方獲取的關注度似乎是要更大一些!」
「是的,我也這樣覺得!」
「如果直接官宣,客戶群體只會覺得這就是一個代言!」
「而先進行軟推廣,這樣會讓客戶群體感覺咱們的產品本身就是明星所喜歡的類型,這樣似乎更容易讓這些明星藝人的粉絲所接受!」
「然後在官宣其成為代言人,似乎更會讓粉絲有種參與感!」
「或許他們會認為,是因為他們以及他們所喜歡的明星藝人關注這個品牌,然後才讓品牌方邀請其為代言人,所以.……」
一群人一邊探討,一邊吃著泡麵,只不過探討的內容……對於很多普通人來說可能有些接受不了!
可事實就是那樣,很多時候,你所認知的東西.……可能僅僅只是別人想要你那樣認知的而已!
這玩意其實就和包裝明星是一個道理,團隊想讓明星以一種什麼面孔出現,就可以對其進行這方面的包裝!
然後當明星藝人出現在粉絲面前的時候,自然就是大部分粉絲所期望出現的那副樣子!
而人們一般只會選擇相信自己所見,所知,所了解的情況但實際上.……明星私底下什麼樣……他們怎麼可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