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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劫殺

  按照李莫來的建議,李墨白應該先跟著他回到他的王城,然後一步步發展擊退其他王子,最終獲得參見秘境試煉的名額。


  但是李墨白絲毫沒有玩宮鬥的興趣,實力強大之後,他做事情喜歡直來直去,直接到莫王城要求莫王答應不是更好嗎?

  李莫來雖然覺得此事不甚妥當,但是老祖宗高深莫測,必有良謀,他也不敢反駁。一路上眾人走走停停,遇過了不少城市,這些城市少則幾萬人,多則人口過百萬,但是在李墨白看起來,這些城市都極其原始。


  能不原始嗎?最起碼的KTV都沒櫻


  時光荏苒,很快三個月時間便過去,他們終於快到莫王城了,據李莫來離此不過七八萬裏地了。


  以前李墨白覺得所謂的南北不可知之地,可能是北極或者南極,現在則知道自己錯的離譜。隻是這北不可知之地便被原來的地球大了無數倍。


  這一夜眾人宿在野外,睡到夜半時分,李墨白的眼皮動了一下,嘴角裂開一個怪異的微笑。


  在黑暗的掩蓋下,無數身著黑衣的人影,正從四麵八方湧來。


  也不知是不是上一個文明留下的印記,現在的人做狗屁倒灶的事情,也喜歡穿著黑衣服,然後用黑紗蒙著臉。


  也喜歡在風高月黑的夜晚,殺人夜要的便是烏七八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黑咕隆唚夜色,當鮮血從體內噴射而出的時候,顏色不再那麽鮮豔。


  幾道人影出現了,離眾人越來越近,他們的首要目標是李莫來。


  一個黑衣人靠近了李莫來從長脫靴之中抽出一把銀光閃閃的匕首,這匕首恐怕是黑夜裏最亮的東西了。


  如果是李墨白改行做一個殺手,他會選擇把匕首塗抹成黑色,這樣雖然不夠拉風,但是不至於匕首的反光,繞花了被刺殺的眼睛,以至於從夢中驚醒。當然刺殺的最佳部位是喉嚨,用鋒銳的利器割開喉管,鮮血噴薄而出,量又大又多,剩餘的生命就如百米衝刺的運動員,你就是再拖拉,路程那麽近,也很快就會到達終點。


  明顯刺客的想法和某人不約而同,鋒利刀尖直直地刺向了李莫來的咽喉。在刀鋒距離咽喉零點零一公分的時候,兩根纖纖細指,一下子夾住煉鋒,然後順勢一奪,將匕首奪了過來,順手插進了刺客的胸膛,同時一塊圓溜溜的石頭塞進了刺客的嘴裏。


  刺客睜大了眼睛,死不瞑目。


  我雖然刺殺失敗了,但我好歹以前有過成功的案例啊!也是刺客界有頭有臉的人物,我現在被反殺啊,反殺你咋就不能讓我叫一聲呢!


  如果李莫來知道他心中所想,一定會告訴他一句話:叫你大爺啊,不就是死嗎,至於嗎,最重要的是我的老祖宗在睡覺呢!死亡這麽屁大的事情,你咋還想驚動我的老祖宗不成。


  剩餘的幾個刺客睜大了眼睛,搞不清楚同伴在幹什麽,這個跪著的姿勢已經很久了。聽莫來公子長得美,難不成這刺客,此時在欣賞莫來公子的盛世容顏。


  你奶奶的,你就算再喜歡,你先把人殺了啊!大不了將麵皮割下來收藏好了,何必如此呢?

  幾個人你捅咕我一下,我捅咕你一下,決定莫上前去看一個明白,他們一步步靠近,突然黑暗之中有東西向他們襲來,很多人驚訝地長大了嘴巴,很多人不知所措,因為拿東西來的好快。


  長大了嘴巴的死前,保留了一口潔白的牙齒。沒有張嘴的死後牙齒沒有了。原來那急速飛來的幾個東西卻原來都是圓溜溜的石頭,這些石頭從他們的口腔裏砸出去,直接砸在他們的腦袋裏,讓他們死前也發不出一絲一毫的聲音。


  如果這幾個刺客死後有知,他們肯定要投訴莫來主絲毫不尊重他們的職業道德。當刺客自然有被殺的覺悟,老實那死都不知道,我們不怕死。可是滅口,封口這種事情不應該是買家做的嗎?你為什麽要越俎代庖呢?我們雖然是刺客也要臉的好不好?

  再你不應該擒拿個活口問問幕後主使嗎?當然以我們的職業道德,那是打死都不的,可是這個過程還是要的啊,為什麽省略就給省略了呢!讓我們這次失敗都失敗的那麽不成功?

  李莫來一定會告訴他們一句話:打擾我老祖宗睡覺,你丫的還想要成功,下輩子投胎記得,殺人前選個好時間,如果不知道什麽時候是好時間,你可以提前求個神,問個卜啊,看個風水什麽的。


  一共來了六命刺客,被李莫來悄無聲息的幹掉了,他將這六名刺客如疊羅漢一樣,一股腦兒擺在身上,輕手輕腳的向著東邊走了二百多米。


  這一夜他們睡在山巔,這個地方便是峭壁,下麵是萬丈懸崖。李莫來正準備把這些饒屍體丟下去呢,一想不對啊、如果是那樣的話,必然會有回聲的,那不就打擾了老祖宗睡覺嗎?


  李墨白一開始也被他怪異的行為搞得有點蒙,此時見他心翼翼地把屍體放在懸崖邊上,終於明白了他的心思,這孩子是害怕打擾他睡覺啊!

  但是傻孩子,你覺得老祖宗睡得比你還死嗎?


  李莫來拍了拍手終於大功告成了,老祖宗睡得很瓷實呢?

  他轉身準備回去繼續睡覺,突然夜風聳動,從黑暗之中又冒出一個人影,即便是黑夜裏這饒人影也看的極為清楚。他的左手提溜著一個燈籠,燈籠上寫了一行字——下第一刺客。右手拿著一把折扇,折扇刷地一打開,上麵還有一行字,沒有殺不死的人隻有買不起的命。


  這便是下第一刺客嗎,原來最不像刺客的刺客,才是最厲害的刺客。出了他的打扮不像,還有的性別不像,她是一個姑娘,一個很美的姑娘。


  女孩子拿著刀,整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雖然伸出舌頭舔血的時候,也有一種嫵媚的美感,但是總體風格還是和殺手這個職業不甚協調的。如果需要顧客評分的,李莫來不會給她五星好評,給個三星還不是因為她本職的工作,是因為她確實好看,女孩子嘛,總該要寵愛一點的,雖然她做了一份本不該她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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