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搶表姐姻緣?
在小紅小綠絮絮叨叨一炷香的時間,雲涵大概理清楚了。這是一個架空的朝代。原主也叫雲涵,其父是當朝雲太傅,其母已逝,聽著像是婦科病之類的,家裏人口單純,沒有什麽姨娘庶姐妹之類的,上頭僅有一哥哥,名叫雲逸,與她相差7歲,故此,原主也算是嬌生慣養著長大的。有著家底杠杠的老父親,養出個單純的性子真是不奇怪。再說這攝政王,名叫皇甫越傑,比原主年長8歲,原主滿月時,他把隨身玉佩送給原主,說要娶原主為妻,但因當時年幼,說話自然被當做戲言。原主7歲那年,騰雲國內憂外患,當時的攝政王哪兒有那麽多時間陪媳婦兒玩,15歲代兄出征,歸來時又遇後太妃攜皇子篡位,其兄也因此禍駕崩,平定內亂後,迅速扶持兄長子嗣登基,之後日日忙於政務,可以說,騰雲國能在幾年間迅速恢複國力,且錚錚向榮,攝政王功不可沒。
這年輕的皇叔也不是那麽好當的,雖有太皇太後健在,因著政事上的避閑,涉及國事都要皇叔點頭,比如說這選後妃,既是家事也是國事,為著讓小皇帝都見見各家女兒,就在這宮中波光湖邊搞了個“賞荷宴”,同時也請了些京中才子,一起談書論畫,吟詩作對,也不顯得突兀,不料這後妃沒著落,卻讓咱攝政王看到自己的“小青梅”屁顛顛兒追著別的男子跑,這還得了。這一查,是那原主自己追著人家跑,對方名叫楊澤川,看上的是原主表舅家的女兒,他父親是大理寺少卿,原主表舅則是太常少卿,兩家父輩有些往來,加之兩家後門相對,子女間從小就是玩伴,在兩家眼裏早就默認了這一小對兒。原主12歲那年在家族宴會上認識了表舅家的小表姐江逸雲,倆人投緣,之後多了幾次來往,就有一次看這江小姐欣賞一副紅梅圖,轉而認識了這梅的主人楊澤川。
此後幾年,原主經常借著賞畫的名義拜訪兩人,賞的一幅畫邊兒都快磨沒了。誰叫咱這原主肚子裏沒多少墨水呢,也想不出別的來,不說這吟詩作對了,就是賞鑒都多說不了幾個詞,礙於原主父親太傅的身份,這一小對兒也隻能幹陪著。久而久之,在外人眼裏,可就不一樣了,那成了什麽?自己沒文化也就算了,這是還要搶了表姐的姻緣?卑劣!太卑劣了!
可憐原主不自知,直到攝政王大人站到她跟前,扯出她脖子上的玉佩問:帶著我的定情信物去找別的男人?
隨後,整個京城都驚動了,攝政王娶親,日子定在七夕前一天,意為永不分離。婚禮準備不足十日。
成婚當日,喜氣洋洋的原主爹爹、哥哥和哭的昏天暗地的原主形成鮮明對比,還好小表姐一番勸慰,這才到底是送進了王府。拜堂後原主就一直不讓王府中人靠近,直至第二日晚,將身邊陪嫁丫鬟都趕了出去,再到醒來,就是雲涵代她睜的眼。
雲涵算是搞明白了,這純屬是原主瞎胡鬧,人家青梅竹馬的,她這是第三者強行插足還插不進去,這真的是太丟品了。這不挺好的嘛,各回各家,各找各媽,有啥想不開的呢?話說這原主人呢?死了?還是給她靈魂互換?這是在什麽機緣巧合下完成的互換呢?
小紅看她許久還在發呆,輕換了聲:“小姐,您要不要先吃點東西呀?”
雲涵一拍大腿站起來,“要啊!當然要啊!有什麽好吃的趕緊上啊,餓死我了!”雲涵摸了摸肚子,心想:這貨不是絕食餓死的吧,真的是好餓啊!眼前都能看到小星星了。
不多時,雲涵坐在了擺滿佳肴的桌子前,端起一碗燕窩,用勺子扒拉著三兩口吃下了。
小綠看她餓極了的樣子,將幾碟小菜往她身邊挪了挪,也不敢問夠不夠,這以前,也不見小姐這麽能吃的樣子。
待最後一盤吃完,雲涵看著倆大姑娘驚呃的樣子,一本正經的解釋道:“其實我吃的並不多,你看盤子雖多但都不大,分量也小。”說完準備出門去王府轉轉,剛走幾步,就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