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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惡友圖財

  眼看離發現屍體已將近一個月了。這,張大帶人深入到一處偏遠的工棚處,守山的一個老人無意中的一句話引起了張大的注意:“正月初二,有兩個20多歲的年青人來到我們工棚處玩,聊了幾句話就走了,其中一個是本鎮東頭村的,名疆安安’。”


  張大立即將現場發現的衣物照片交給他辨認,確認另一個年青人就是穿著這樣的衣服。


  秘密調查得知,“安安”是東頭村林真昊的兒子,因平時不務正業,遊手好閑,林真昊一氣之下在年前把他趕出家門,有人看到他春節前後就住在村外的窯棚裏。


  東頭村外有十多座磚窯,象蒙古包似的散落在一塊平原上,旁邊是一排排工人住的簡易棚屋,因過春節工人回家了,棚屋都空著,至今還沒有開工。


  圍繞著窯場的工人其實以前已經做了大量工作,但窯主們反映,工人以本地人居多,而且這些本地工人都一一見了麵。


  至於外來工的情況,因為有的登記情況不全,有的根本沒有登記,沒有他們的具體情況所以也就查不下去。


  這次發現新情況後,他們又把窯主們一一叫過來談話,通過對年齡、身高、穿著、長相等的仔細核對,確認年前在林華東窯隻做了不到一個月的“熊”就是死者,他是本縣大法寺鎮人。


  “熊”到底是誰?高翔和張大立即趕到大法寺鎮。


  鎮裏剛好在開鄉人代會,派出所彭所長在會上把情況一介紹,會後立時有一個村幹部找到他,:“我兒曾超在年前和他母親鬧了意見離家出走,一直沒有回家。他23歲,你們描述的情況很像他。”


  他們於是要他到大隊去辨認一下衣物。村幹部夫婦倆急匆匆趕到大隊,女人看了一下搜回來的衣物,了聲:“哪,這毛衣就是我打的……”話音未落,登時昏倒在地。


  “安安”的犯罪嫌疑迅速上升,抓捕他成為偵破此案的關鍵。他們專案組幾個人更是摩拳擦掌,恨不得立即就將他擒住。


  高峰搖搖頭:“別急,我們必須完全摸清他的下落再動手,否則打草驚蛇就麻煩了。”


  得知“安安”的父親林真昊和縣檢察院的幹部老孫是以前農場的同事,高峰和老孫商量,以老孫到該村找一個案件當事人了解情況為由,隨便“登門拜訪”老同事,了解“安安”的下落。


  老孫帶著輝上門了。經了解得知“安安”年後沒有回家,聽在本鎮胡老三位於麻城市鹽業公司的工地上做搬運工。高峰決定利用中午工地上的人都在休息時行動。


  中午1時許,高峰帶著大案中隊、南路中隊共十餘人來到麻城剩他們遠遠將車停下來,三三兩兩步行走到鹽業公司工地附近。


  按照計劃高翔打通胡老三手機,胡老三回話了,高翔:“胡老板,我是鹽業公司的肖,你在工地嗎?”


  其實高翔是隨便一個姓,作為這些在江湖上混的老板,他即使搞不清肖是誰,也會礙於麵子故作認識,因為他怕不心就得罪了項目單位的哪位尊神。


  “哦,你好,是肖經理,有事嗎?”果然,胡老三聰明得很。


  “這樣,我有點事要當麵跟你談談,就在樓下大街上等你,麻煩來一下。”高翔彬彬有禮地。


  “好的,我馬上到。”胡老板很老實。


  幾分鍾後工地內走出一個瘦瘦的中年男子,他穿過馬路四處張望。


  高翔和高峰、魯帥迅速迎上去,那人見了,竟回轉身跑起來。


  “糟了,快追,心通風報信!”高峰急了。


  高翔三步並作兩步一陣風似的追上去將他抓住,不解的問道:“你跑什麽跑?我們是公安局的。”


  “哦,公安局的,有什麽事?我還以為是街上的‘羅漢’來找我麻煩了。”


  “跟我們實話,‘安安’在裏麵嗎?他犯了法,你可不能包庇!”魯帥正色道。


  “在。”胡老三四下一望,見他們10來個人個個虎視眈眈,猶疑了一下馬上回答,“他在二樓休息。”


  “輝陪著胡老板,其他人快上去!”高峰命令道。


  大夥“嗖嗖”地向二樓奔去。二樓沒建好的一間空房地板上,橫七豎柏躺著10多個男子。


  “都把身份證拿出來,檢查戶口!”魯帥吼道。


  人群中一個20多歲,一身橫肉的男子哆哆嗦嗦地往身上掏身份證。


  “你是‘安安’?”高翔走過去,看著他。他點點頭,掏出的身份證上寫著的大名:林安。高翔從褲袋裏掏出手銬,將他反拷上。


  “吧,知道我們為什麽找你?”大隊審訊室裏,高峰盯著林安的眼睛。


  “知道,是為百圓水庫的死屍一事吧。”他淡淡地,沒有一絲猶豫。


  “嗯,不錯,挺痛快。你怎麽知道是為這件事?”高峰問道。


  “我這些在工地上聽老鄉你們在破百圓水庫水庫的案件。我想既然你們能找到我,我也就沒什麽隱瞞的。”他停了停,繼續道:“實話,這一個月來我經常做惡夢,夢見死者找我,要我拿命給他。今我交代了也就安心了。”


  也是在這間審訊室裏,他們和劉老三折騰了六七夜,和周俊拉鋸了幾個月,和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進行了各種各樣的激烈交鋒。


  本以為又要耗上他短則兩三,多則幾個月的口舌戰,沒想到這次不費一槍一彈敵人就繳械投降了。


  林安交代:“父親在年前把我趕出門後我沒有走遠,就在村外的窯棚裏住。正月初一我遇到了有家不願回的曾超,我們兩個‘涯淪落人’相見恨晚,大倒苦水,共同住在了一起。


  正月初二,曾超從身上的3000多元工資中拿出幾十塊錢買了些糖果、餅幹作為年貨招待我。我則帶著他到附近遊玩。當晚我向他提出借點錢用,他不願意。我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之後下定決心,要殺死曾超,奪其錢財……”


  林安歎了一口氣,接過魯帥遞過去的煙,狠狠抽了一口。


  “正月初三,我對曾超,百圓水庫附近景色很美、野雞山上有一座古廟、值得散心,我們去看看,拜拜菩薩。他答應了。我帶著他來到山頂。


  兩人坐著休息時,我猶疑再三,最終還是狠下心,趁他不備,從身上抽出事先準備的捕,朝他後腦砍去。曾超受傷後回轉身,望了我一眼就跑。


  既然動了手就沒有退路!我追上去一頓亂砍,把他砍翻在地。我當時頭腦一片空白,怕被人發現,於是慌忙將他推下山,事後卻想起忘了搜身。我又爬下山,將曾超裏裏外外搜了一遍,隻有2500塊錢。


  怕衣服惹人注意,我又將他的衣服脫下來,藏在竹叢中,將捕拋到水庫裏麵。回到工棚,我終於慢慢清醒過來,想到曾超的東西留在那裏容易引起別饒懷疑,我於是將他的被子、自行車、衣物等分別扔到水溪、河裏。”


  在林安的指證下所有物證一一起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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