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且去城門看一看!(一更)
吃飯,曬太陽,吃花生。
午飯由小滿和薛星萊送來,結果兩個人就和他們一起吃了,薛星萊瞧著沈謝十分好奇:「大爺,你眼睛看不見,怎麼吃飯走路走得這麼順溜?」
沈謝道:「習慣了,我得耳朵很好,你做什麼都逃不過我的耳朵。」
薛星萊不相信,端起碗筷,吃了起來。
沈謝道:「你在吃飯,夾了左起第二個碗里的兩塊肉,現在,吃到第三口。」
薛星萊頓時嘴巴里的飯菜都咽不下去了。
她吃驚的看著沈謝:「大爺,你真厲害!」
沈謝道:「萬物有靈,耳朵能聽到的有時候遠比看到的多。」
每一個動作都會帶起風流動的聲音,哪怕是一縷頭髮絲的翻動都不同,他花了許久才習慣,漸漸成為本能。
吃完飯之後,薛星萊又拉著孟子容說話,說了一大堆,到了最後,便是旁邊的小包子都聳了聳鼻子受不了了:「這位老姐姐,你的話太多啦!」
薛星萊頓時就睜大了眼睛:「什麼老姐姐?」
小包子妥協的開口:「好吧,小嬸嬸。」
薛星萊臉快黑了。
小包子攤手道:「老姐姐和小嬸嬸,你選一個吧。」
薛星萊咬牙切齒的道:「小屁孩!」
小包子挺起胸膛:「老嬸嬸。」
薛星萊:……
不能揍小屁孩的薛星萊明顯處於下風,到了最後哼了一聲,叫了小滿一起走。
小滿托著腮道:「容姐姐,你教的菜小滿都學會了,小滿會和阿爹一樣厲害,為姐姐你做很多很多的菜。」
孟子容笑了笑:「好。」
「姐姐,再見,晚上我再來。」
小滿高興的手舞足蹈的和薛星萊一起走了。
孟子容目送他們,久久沒有收回目光,沈謝問:「有朋友的感覺怎麼樣?」
孟子容頓了一下,想了想,道:「很好。剛開始的時候我不習慣,不習慣他們總是問我冷不冷餓不餓;不習慣他們總是將我最喜歡的菜放在我面前,等我我吃完了才去夾;甚至不習慣他們總是將各種各樣的小事對我說。」
「但是現在,我發現,很好,說不出的好。」
沈謝也微笑:「小姑娘,你在笑。」
孟子容這才注意到自己嘴角是彎彎的。
沈謝道:「當有人能讓你想起便不由自主微笑的時候,那就是幸福的時候。」
孟子容依然微笑:「我要好好照顧他們,我也想問他們冷不冷餓不餓,將他們喜歡吃的放到他們面前,如果我有開心的事情,也要分享。」
沈謝笑了。
既然從頭再來,那麼,便重新去感受那些溫暖吧,那些你曾經為之捨棄生命的溫暖。
——
晚上的時候,孟子容還在磕花生,便看見小院子里的人都來了。
三十多個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
最年長的文大爺帶著大家,提著小凳子,穿著最乾淨的衣服,帶著最燦爛的笑意,看向她。
孟子容站起來。
年長大爺笑道:「孟小姐,既然你不能在院子里呆,那麼,今兒我們就來陪你吃飯。」
大家都拿出了家裡的小凳子。
一行最貧苦的人拿著小凳子,穿過熱鬧繁華的街道,就是為了到這裡來。
殷七娘笑著對孟子容道:「孟小姐,這是咱們院里的規矩,明天就是入城會了,咱們都要給參加入城會的兄弟姐妹們祝福。不過,我們都已經好多年沒有辦過了。」
他們曾經無數次的去參加入城會,準備了一年又一年,但是都以失敗而告終,後來就漸漸屈服於現實,為了一口飯而奔波,那些書本也被塵封。
而現在,孟子容帶給了他們希望。
他們這個小院,終於有人能夠代替他們去看看。
這便是最大的榮耀了。
孟子容看著這一張張臉,他們皮膚粗糙,頭髮即便來之前梳好了也枯黃凌亂,臉頰刀刻般的皺紋里還有沒洗乾淨的泥沙,穿著最好的衣服依然都是補丁。
有一種從未有過的情緒突然造訪,那種滿漲的感恩和歡喜,卻又帶著一點酸。
她只好說:「謝謝。」
薛星萊大喊道:「讓讓讓!我力氣再大也抬不了這麼久呀!」
大家一聽,這才讓開,薛星萊將雙手抬著的大鍋「砰」的一聲放在了地面。
一大口鍋,鍋裡面是大鍋菜,都是今天他們勞作了一天換得所有錢買的。
他們已經身無分文,然而卻為今天的聚會感到高興。
小滿一家提著大籃子,籃子里都是白米飯和碗,還有一小瓶酒。
初秋的夜晚,還是熱騰騰的,大家拿著小凳子圍坐在一口大鍋前。
文大爺拿起那瓶酒,倒了一碗,然後遞到孟子容面前:「錢少,買不起多的了,但是心意在,孟小姐,明日,一舉得勝!」
孟子容雙手接過。
文大爺又拿著酒,給每個人都來了那麼一丁點,沈謝也給倒了一點酒,小包子也用筷子沾了一滴在嘴裡含著,結果眉毛都差點跳了起來。
大家看著他憨態可掬的樣子,大笑了起來。
大家舉起粗碗看向孟子容。
「孟小姐,無論勝敗,我們都要好好的!」
「孟小姐!加油!代替我們去那個第八城看一看!」
「孟小姐,幹了這碗酒!」
……
一句句真誠祝福話說出來,一雙雙眼睛都是歡喜鼓舞。
孟子容端起酒碗,一飲而盡。
她沒喝過酒,但是此刻,這種滋味卻異樣的讓人舒服。
大家又去夾菜。
大亂燉的菜,茶娘子也沒法做,只能按著來做,連她都知道火候過了,她不知道孟子容吃不吃。
然而,孟子容拿起筷子就夾了一塊蘿蔔往自己的嘴裡咬。
她笑了。
這樣的飯菜,很好吃,從未有過的好吃。
間或有來往的人瞧過來,然後又轉開。
一看穿著就是第九區的人,無論做什麼都不會引起他們太多的關注。
大家吃了一碗又一碗,沈謝在旁邊聽著,不說話,只是感受著旁邊少女的笑意。
大家吃得夠了,文大爺笑了,看著孟子容道:「我年輕的時候,意氣風發,那個時候家裡只有我一個人和姐姐,我想著我一定要來長安闖出個名堂,於是告別了姐姐到了長安,但是我卻被劃到了第九區。年少輕狂嘛,哪裡認命,就想干出一番大事,所以就撐著一股勁不回家,每年一次的入城會,我去了三十趟,還是沒能成功,等我想回家的時候,寄來了一封信,我姐姐沒啦。她早就病重,一直在等我,然而卻害怕我分心,就不說,我再也沒見過她。」
他笑著,手指卻不經意擦過眼角。
大家都沉默了,旁邊站著的一個年長的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無聲安慰。
一個四十多歲的漢子抬起手擦過自己的眼,突然哽咽道:「我想我娘了。我答應她要進入長安城第六城給她帶一件錦衣樓的衣服回去的,可是,我沒辦到。」
大家沉默了下去。
文大爺道:「回去吧。」
四十多歲的男人哽咽道:「可是,我,我娘將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回去了,卻活成這個樣子……」
沈謝道:「你知道你娘最近好嗎?吃的還多嗎?身體怎麼樣?頭髮上的頭髮白了多少?你是覺得,你娘親是能見到你和你安安穩穩一起重要,還是你音信全無,等著一件可能永遠無法得到的衣服重要?」
四十多歲的男人突然間泣不成聲。
有夢想,然而,有時候,卻早就忘了初衷。
沈謝拿起筷子,一轉,遞給旁邊的小包子。
小包子拿起筷子,拿著粗碗敲了起來,一陣清脆的響聲如音律跳動,漸漸的散開。
稚子聲音傳來。
「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意恐遲遲歸。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
小孩聲稚,根本不懂其中意味,然而卻因為不懂,而愈發刺入人心。
孟子容道:「明天,和我一起去吧。去買一件錦衣樓的衣服回家。我們所有人,一起!」
她雙眸透亮,此刻,散發出一種奪目的光輝。
她想做一件事,便一定會辦到。
沒有誰能阻擋。
文大爺擦了擦眼角的淚,大笑起來,彷彿也做了最後的豪邁,如同年少輕狂時。
「好!明早咱們一起去!哪怕最後一次,也要試一試,是不是?!」
「是!咱們一起去!」
……
太久沒喝過酒,酒的滋味在舌尖盤旋,滲透入靈魂,讓人張狂。
到了最後,大家提著凳子,相互肩靠著肩往前。
一群早就被時光打磨得不成模樣的人,卻似乎又有了豪氣。
「走!咱們去城門前等著!」
「走!」
他們拿著洗乾淨的碗,敲著破碗,前往那座他們沒有跨過去的城門。
為了一件衣服。
為了他們忘卻的夢想。
身健在,且加餐。舞裙歌板盡清歡。黃花白髮相牽挽,付與時人冷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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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下巴,會有二更,嗯~孟大佬很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