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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趕路【一更求收】

  沈若蘭知道張二勇家不富裕,家裡還有不少的飢荒呢,不然他也不能大過年的跑山上去打獵去,就沖這,她也不忍心狠吃他,就選擇了一家門臉普通的麵館兒,只說自己想吃打滷麵。


  對張二勇而言,打滷麵就是很好吃的東西了,因此,對沈若蘭的選擇也沒有懷疑,就跟她一起進了麵館兒,找了個安靜的位置坐下。


  坐定后,沈若蘭問:「你吃啥?」


  張二勇說:「我吃啥都行,你點吧,想吃啥就點啥,別替我省錢。」說著,還拍了拍自己順袋兒,憨憨的一笑,「放心,我錢夠。」


  看著他這副傻傻的樣子,沈若蘭差點兒笑出來,怕他不好意思,才強忍住笑意,她叫過夥計,簡單的詢問了一下,對張二勇說,「吃豬肉打滷麵可好?」


  「行,若蘭你說吃啥就吃啥。」


  「那好。」


  沈若蘭轉向邊上的夥計,道:「來兩碗豬肉打滷麵,大碗的。」


  等面的時候,張二勇忽然站起來,說:「若蘭,我想起還有點兒事兒沒辦,先出去一下,馬上回來。」


  沈若蘭說:「馬上就吃飯了,有啥事兒等會兒吃完一起去辦唄!」


  「不耽擱吃飯,我去去就會。」張二勇道。


  看他這麼急,考慮到可能是內急又不好意思跟自己明說,沈若蘭就沒有再堅持,只讓他快去快回。


  張二勇走後不久,兩碗熱騰騰的打滷麵就端上來了,滿滿兩大碗又白又細的麵條,上面澆著濃香的肉鹵,一勺花生米,一勺細碎的蔥花,香氣撲鼻,又好看又好吃。


  張二勇哪小子還沒回來,沈若蘭也沒跟他客氣,就抄起筷子自己先吃起來。


  反正那傻小子吃東西快,就算后吃也能攆上自己。要是一起吃了,他先吃完了還得等自己,與其那樣,還不如她先吃,到時候倆人兒一起吃完呢。


  面吃了三分之一的時候,張二勇回來了,臉色微紅,氣喘吁吁的,也不曉得去哪裡了,跑的這麼急。


  沈若蘭抬起頭,嘿嘿一笑,說:「不好意思,我餓了,先吃了,沒等你。」


  張二勇忙說:「沒事。」


  看她吃了他才高興呢。


  就是怕她等自己,他才跑得這麼急,現在看她已經吃了,他也就放心了。


  於是也坐了下來,一手扶著碗,一手拿著筷子,把鹵子在面里攪拌了一下,開始往嘴裡送,就是一頓狼吞虎咽……


  張二勇吃得很快,雖然是后吃的,但是速度很快就趕上了沈若蘭,最後,兩人一起吃完了面,吃的乾淨極了,連碗里的麵湯都喝得一滴不剩。


  吃碗面,張二勇招呼過夥計結賬,兩個大碗的豬肉打滷麵,一共是十八文錢,張二勇數出錢,算了賬,跟沈若蘭一起離開了麵館。


  「若蘭,我現在啥事兒都沒有了,下午就陪你買東西吧。」


  想到能跟她一起逛街買東西,張二勇的心裡感到十分甜蜜,說話時也不經意的帶著笑意。


  對張二勇的提議,沈若蘭還是有點兒顧慮的,一會兒她要買的東西很多,得花掉許多銀子,傻小子看到她強大的購買力,會不會嚇一跳呢?


  當然,從安全的角度出發,她還是希望有他陪伴的,待會兒她要花掉很多銀子,萬一被哪個流氓小賊盯上了,豈不是麻煩?有他在,量那些魑魅魍魎的東西也不敢來招惹她來。


  權衡了一下,她還是決定讓張二勇陪著,大不了待會兒再撒個謊,把銀子的事兒遮掩過去,反正自打來到這個世界,她撒的謊已經不計其數,也不在乎多這一個。


  他們先去了何記布莊,接待他們的,仍是那位溫柔和善的女子。


  幾個月不見,女掌柜還是那副老樣子,沈若蘭的形象卻已發生了巨大的改變,要是沈若蘭不提,她還真認不出來她呢。


  兩人寒暄了一幾句,沈若蘭選了幾匹上等的棉布,給她爹做了一身棉衣棉褲,兩套褻衣褻褲和一雙棉鞋,又給他們父女倆各自做了兩套新被褥,一共花了一兩二錢六分銀子。


  和上回一樣,布莊給她免費做衣裳被子,權當是給她的優惠,零頭就不幫她免了。


  沈若蘭現在有錢了,也不差那幾分幾錢的銀子,爽利的付了帳,約好八天後來取貨,跟張二勇離開了布莊。


  隨後,她又去了書坊,一口氣買了七八本書,都是生僻字多的書籍。


  買這些書不是為了閱讀上面的內容,而是為了識字,寫字,她現在已經認很多字了,但還是有不少字不認識,雖然她不指望自己能成為文豪才女啥的,只還是希望自己能多學些,起碼常用的字都能認識,都能寫下來,不至於做個文盲睜眼瞎!


  除了買書,她還買了一塊硯台,原來那方二手的端硯在溫柔鄉被齊變態給打碎了,她得再買一塊。


  回想當時,那麼厚重的一塊石頭硯台,被那個變態一掌打得粉碎,那傢伙的功力,嘖嘖……


  大概也就是從那個時刻起,她開始怕他,見到他就心驚膽戰,對他唯恐避之不及。


  好在他已經成了過去,再不會跟她有所交集了……


  **

  通往京城的某條小徑上,一輛雙馬拉的車子正在小路上飛馳,七八個騎著高頭大馬的漢子前後左右的護在車子周圍,一邊縱馬賓士,一邊警惕的看著周圍,縱使高速行駛,也時刻保持著警惕。


  車裡,一身緯錦黑袍的男子懶散的斜倚在榻間,漫不經心的翻著剛剛吉州送過來的信件。


  翻著,他的手頓住了。


  一封寫著『民女沈若蘭叩拜湛王殿下』的信出現在眼前。


  是她!


  她居然給他寫信了?


  雖然還在為她的拒絕和排斥生氣,但還是沒能按捺住心中的好奇,打開信封,將裡面的信抽了出來。


  第一眼,他就嫌棄的擰起了眉疙瘩:這字寫的,真難看!


  不過,等他慢慢的看下去,眼底的嫌棄便慢慢的消失了,取而代之的,竟是一抹淺淺的笑意。


  想不到,這丫頭的字寫得不怎麼樣,內容寫倒是挺感人的,文采也不錯,把那些姑娘們受的苦描繪得淋漓盡致,若是個性情中人看了她的信,沒準兒會感動得流下幾滴眼淚呢!


  好在他是個鐵石心腸的人,對別人的痛苦沒有什麼深徹的感悟,她的信再感人也打動不了他。


  不過,就算沒有同情心,他也早就派人去營救那些被拐的女子了,這些女子都是他的子民,他有責任救她們。


  當然,只是責任,而不是什麼同情心。


  這丫頭能寫給他寫信,證明她是個有同情心的,自己逃出來了,還不忘幫扶落難的姐妹們,可見是個有情有義的人,只是對他有些無情而已!


  想到了她對他的排斥和嫌棄,某人的臉上露出幾分不悅來,不過,仍懶懶的開了口,「羅城!」


  隨意一聲,馬上讓離車子最近的一個漢子脊背瞬間挺直。


  「屬下在!」


  「烏孫那邊被拐的女子救回來了嗎?」


  「回主子,英戰還在營救,只是那些女子被分賣到了烏孫各地,找起來有些困難,不過,已經找到了不少……」


  「嗯。」


  車裡應了一聲,就再沒有聲音了。


  羅城又小心的聽了一會兒,見車裡始終沒動靜,想必是沒什麼吩咐了,就抬起頭,專心趕路了。


  為了儘快回到京城,他們沒有走官道,而是從小路走的,小路雖然近,但是崎嶇顛簸,這幾天他們沒少吃苦頭,連過年那天都是在路上過的。


  不過,從小路走的話路程能縮短了三分之一,再有七八天,就能趕到京城了。


  主子已經三年沒回去了,太后和皇上都思念的緊,常常是三天一封信,五天一堆打賞的送過來。


  而且,主子也已到了娶妃的年紀,這次太后急召他回去,除了為了敘敘母子親情,大抵也是為了幫他解決終身大事罷。


  主子已經二十五歲了,別的皇子到了這個年紀,肯定已經兒女成群了,像他還孑然一身的皇子,放眼天下也就只有他一人而已了。


  倒不是主子排斥娶妃,之前未娶,蓋因主子遭先皇厭棄,朝中諸臣一個個都人精兒似的,誰願意把女兒嫁給個皇上厭惡的皇子呢?說不定這個不被待見的皇子哪天倒霉了,他們一家子或者闔族也得跟著倒霉呢。


  再者,先皇也不願管他的事,太后自知先皇的態度,也不敢多說什麼,這事兒也就耽擱下來。


  後來,先皇駕崩了,主子按例守孝三年,三年內不得娶妻,這一等就是三年,再往後,他就去吉州駐紮,跟烏孫打仗、對峙,打得如火如荼,根本沒空回京,更別提娶妃之事了,所以,一直耽擱到現在。


  眼下,烏孫和楚國的關係漸有冰釋之勢,邊界的問題也不是那麼緊迫了,太后惦記著他,也惦記著他的婚事,就一連幾封家書的催他回去,這次回去,十有八九就是給他娶妻的。


  也不知太后要把哪家的千金指給主子,或許是素有楚國第一美人兒之稱的安安郡主吧,也可能是純曦縣主,不管是誰,肯定是個出身高貴,氣度典雅的,不然也配不上主子!


  ------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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