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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四百一十一章 數萬人的買賣

  那族長連忙搖頭:「不不不,當然不是!這些是我們周圍的七個部落的出售的總和。{我們不寫小說,我們只是網路文字搬運工。-我們前一段和周圍的部落爆發了一次戰爭,得到了不少的戰利品。但是冬天馬上就來了,這麼多的戰俘,我們沒辦法接收。可是商隊已經走了,結果就聚集下來。」


  秦若點了點頭,這才靠譜。


  「那可以,我帶來了三條飛船的貨物,路上並沒有交易過,直接就來到了這裡,你們可以把你們的清單提交給我,我們一起核算貨物的價值,來替代晶核幣。」秦若答應下來。


  那個族長點頭:「好,我立刻會通知族群,去讓那些人過來。但是大人您的飛船能裝載這麼多人嗎?這可是接近兩萬人。」


  秦若考慮一下,搖搖頭:「裝不下,不過這不要緊,我的商隊還有其他的飛船,我可以通知他們過來運走。當然,如果你們願意,明天你就可以把要售出的人口遷移過來,我們會設立營地。但是一旦進入營地,這些人可就屬於我了。」


  族長笑道:「那是當然的,就這麼說定了,明天我先把人送過來。然後我們核算物資。」


  看得出來,他們已經對這兩萬人的壓力有點受不住了,立刻就要把人送過來,因為按照規矩,一旦進入了商隊的營地,這些人就屬於商隊,就要由商隊負責他們的一切。


  第二天一早,那個部落的人就帶著人到了這裡。一共是一萬七千多人,放在營地這邊,也是好大一片。


  秦若看到這麼多人居然是連夜趕來,有點無語,尤其是這馬上是冬天了,可是這些人身上,都是清一色的只有下身圍著塊破布的樣子,有點無語:他們還真是一點都不浪費,這些人身上的所有東西,都搜刮乾淨了。


  無奈之下,他只好緊急聯絡領地,運送兩萬人規模的衣服什麼的過來,包括糧食。


  商隊的其他飛船,也就乾脆不召喚了,讓他們繼續貿易,來的新船隊正好帶來糧食和物資。回去帶上人就行了。


  在秦若的眼中,這一萬七千人,名義上只有一千戰士,但是實際上,能當戰士用的,至少超過五千人。


  不過秦若可不會涸澤而漁,他需要的穩定的軍隊的來源!


  所以,購買人口,還是要繼續,按照宋清楓的要求,一支萬人的軍隊,至少要保證十萬人的族群,才能穩定的提供。這還是在這個世界,如果是其他的壽命更短的族群,需要的人口基數更大。


  不過這一批人口,估計也夠第一批的使用了,剩下的明年再說吧。


  有飛船,大陸再怎麼廣袤,也不會是多遠的距離。


  當天下午,急速趕來的五條十萬噸級的運輸艦,就已經到達這裡,帶來了一部分的糧食物資和必要的建設一個營地的工具:這些人,需要經過一定的培訓才能送入到領地中,這是一般的通行做法。最重要的是要讓他們懂的規矩。


  這一方面,秦若沒經驗,但是這裡的部落有經驗,所以,秦若和這裡的幾個族長,又雇傭了幾百人的戰士,「教導」這些人守規矩……


  不過這些人倒是很老實,他們都習慣了這種情況,被出售之後,他們的生活不會有多大的改變,遇到個好的買家,說不定還過的更好。


  另一邊,船隊的經理人已經開始核對部落需要的物資,折算成晶核幣的價值,交給他們。


  船隊帶來的物資足夠充裕,畢竟是滿載的十萬噸級的飛船,價格雖然不是很高,卻足以支持這些人的要求。


  甚至最後只用了不到三分之二,還有相當數量的物資富裕。而這些物資,最後也落入了部落的手中:他們大量的戰利品,自己的出產,也是能夠交換到很多東西的。


  不過有了這三條飛船滿載的物資,足夠這當地的七個部落舒服的過去這個冬天。


  對大家來說,絕對是皆大歡喜的局面。


  交易完成,秦若按照習慣,需要宴請當地的這個七個部落的首領。


  這次宴會上,秦若除了習慣,還有個要求,那就是去尋找旗手和標槍,斧頭他們部落的人手。


  「他們的部落,已經合併到我們的部落中了。如果他們想要尋找他們的家屬,我們可以贈送給大人。但是其他人,如果他們想要走,我們就要收取相應的費用。」那個族長倒是很痛快,他們並不太在乎人口的出售。


  秦若點頭道:「那太感謝族長了,這是我的一份禮物,並不在購買的價值之內,是我單獨贈送給族長的。」


  那個族長看到清單上包括了五套鎧甲和十把長刀,頓時眉開眼笑:而且這還是專為人馬族定做的。


  「那明天我打算去您的領地看一看,是否可以?」秦若問道。


  那個族長考慮一下:「可以,但是商隊不能去,不能在部落中交易。」


  秦若笑著點頭:「當然不會,交易是族長的特權,我們怎麼會打破這一點呢。」


  交易是族長的特權,這也意味著,族長是交易中最大的受益者。至於零散的交易,各個部落的普通人那都是很少的。畢竟部落中,能夠有自己的時間去得到物資的並不多。哪怕是能挎著兩個籃子帶一些草藥到交易區來的人,實際上在領地中,都是一些很特殊的人,至少他們有一定的地位。


  真正的部落底層人,是連這個都做不到的,只能靠著部落分配的物資生活,按照部落的要求去工作。


  族長的權力,是至高無上的!


  第二天,族長帶著物資往回走,大批大批的物資運送起來,要持續半個月,沒辦法,商隊倒是願意幫忙把物資送過去,可是族長們是不同意的……他們自己樂於和外來的商人交易,但是決不允許商人接觸到部落內部。不希望部落內的人和外界接觸。


  所以,再多的物資,他們也是用自己的工具一趟一趟的運回去,這就……效率低的太多了。秦若他們懶得管,不過他現在跟著族長坐在一輛純木頭製造的大車上,沿著草地往回走,真的……很不舒服!

  全木頭製作的,包括輪子,減震別想了,能走就不錯了。


  秦若干脆的跳下來,跟在一邊走。


  劉虎也跳了下來,走在他的旁邊,小聲的說道:「這得走多久啊?」


  據說部落距離這裡有千里左右,車隊的速度,卻不過是最多每小時三十公里左右,這還算是快的,畢竟這交通方式太原始了。這樣,至少得走三四天才能到達。


  秦若慶幸的是這個部落是最近的……如果換成幾千里之外的部落,真的會讓人痛苦無比。


  「慢慢來吧,這裡就是這個樣子。作為這個世界最後的保留地,這裡的事情,不是我們能插手改變的,除非有一天我們成為魔神。」秦若笑道。


  劉虎犯了個大白眼:「魔神……做夢吧,就算是能行,也不知道多久之後的事情了。不過我估計我是夠嗆了。」


  秦若笑道:「那倒是未必,之前,我們還沒天之魂境界的人呢……那個時候,有幾個人覺的自己能行?可是現在呢?人類世界拿天之魂境界當回事嗎?」


  劉虎聳聳肩:「那不一樣……魔神,實在是太強大了。形神合一的境界,都是如此強大,動輒能夠輕易毀滅一個星球,魔神,估計是更高的境界,那會是什麼力量?動輒毀滅一個星系?」


  秦若搖搖頭:「那倒是未必。比如我們現在,在這個世界中,這世界中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也不是我們能夠隨意破壞的。你已經是形神合一的境界,也應該知道,在地球,你可以輕易的毀掉一個地球。可是在這裡,你夷平一座山都是不可能的。就算是真正成為了魔神,我認為,也會有什麼規則,讓我們離開這裡。當然,我也知道,魔神的境界,恐怕太久遠了……」


  一邊走,一邊說話,晚上也不宿營,而是只是停下吃點東西,接著晚上就繼續上路。


  這裡是這個部落的領地,算是絕對安全的,至少對他們自己的隊伍來說是絕對安全的,他們也不擔心晚上趕路的問題。


  原本預計需要三四天的時間才能到,結果第二天晚上就到了。這倒是讓秦若反而覺的輕鬆了許多。


  跟著他來的,除了劉虎,就是旗手,標槍和斧頭三個人馬族戰士。


  帶著他們三個來,自然是為了來這裡尋找已經加入這個部落的族人的,只要他們能說動,那些原來的他們部落的人,這裡的部落就會出售給秦若他們。


  秦若沒指望能帶走多少人,因為這裡的傳統,只要不是戰俘,一般沒有人願意被賣掉。


  這是一個集中居住的部落,看部落的規模,至少有兩萬人左右,這也算是一個相當大的部落了。


  也怪不得這個族長很痛快的就答應了秦若要來這裡找人買人的要求。如果再大了,就要分家了……可是很顯然,沒有任何的族長願意分家:因為一旦分家,部落資源變少是必然的,更重要的是,一旦分家,就意味著多了一個敵人,立刻就會成為敵對的雙方。


  這其實是任何部落都很難選擇的事情。


  分出去,自己多了個敵人,不分,自己部落養活不了……


  所以,秦若這個時候來買人,是很讓族長歡迎的。


  在這裡部落的人帶領下,旗手三個,很快找到了不少原來部落的人,這是很容易的,畢竟他們的部落被吞併不久,很多人都是熟悉的。


  旗手三人聚集了至少五六十個戰士在周圍,他們三個在中間講述。


  不來的,是基本不願意來的,願意繼續留在部落的。來到的這五六十個,也未必全部願意走。


  旗手站在中間,看著周圍的人,卻沒有什麼特別的話語,只是慢慢的從自己的被囊中拿出了自己的鎧甲,腰間的武器:「只要是能成為戰士,就能獲得我這樣的寶貝。而且還會分配給你一份物資,足夠你養活幾十個人!更重要的是,只要加入公爵大人的領地,你們將會獲得安全,你們只要努力為領主大人服務,你們的家人,再也不會擔心被人擄掠,也不用擔心部落被人攻擊。」


  「旗手,那這位公爵大人的部落,有多少人?有多少戰士?」很顯然,這個戰士是一個被封閉在部落中長大的,根本不知道公爵的含義。


  旗手笑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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