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人總是會變的
本來江逸風並不想跟著餘誌傑一起去的,但想想他都要結婚了,還為每一件事都奔忙,於是便跟著看看能不能幫上忙。而餘誌傑坐上豪車的那一刹那,仿佛有一束光打在他身上一樣,隻是他想不明白多年不顯山不露水的林華軒,竟然有一台百萬級的豪車。
“我說,豪車就是豪車,開起來感覺就是不一樣。”餘誌傑興奮地說道,但見江逸風一臉平靜,就好像這車跟他一毛錢關係都沒有似的。
“對了,我還沒有確定伴郎,要不你來吧?”餘誌傑見江逸風沒有反應接著說道。
“伴郎?還是算了吧,我不喜歡拋頭露麵。”江逸風望著車窗外的風景淡淡地說道。
“又不是要你出來賣,這有啥拋頭露麵的。”餘誌傑笑道,“這車是你的,當伴郎的好事當然也給你啊。”
“你不是早就確定伴郎了嗎?”江逸風確實是沒有興趣。
餘誌傑當然是確定好伴郎的人了,便是曾智坤,實話實說,當年宿舍的四人就曾智坤長得帥。當時林華軒還給他起了個外號,就叫“真(曾)靚仔”,所以當伴郎也是實至名歸。可眼下林華軒又變帥了,還有了豪車,這可不是典型的富二代形象嘛。
要說起來也是奇怪,結婚時,男方找的伴郎都選最鐵且帥的哥們,而女方往往選的伴娘是最好但長相普通的閨蜜。就好像是男方把哥們往火坑裏推,而女方則是生怕被伴娘搶了風頭,當然這不是絕對的,隻是調侃罷了。
所以餘誌傑決定讓曾智坤休息一下,換林華軒來。
“確定倒是確定了,但可以換的呀,再說,伴娘很大可能是陳樺萍哦!”
“陳樺萍?”
“別裝了,你跟她可是有過一段美好回憶的。”
江逸風陷入了回憶中,很快便發現這陳樺萍正是林華軒當年的初戀,而且兩人還在一起一年多,最後是因為陳樺萍說沒給到她想要的感覺,然後分手了。緊接著林華軒就遇上了馮曉嫻,逐漸把這初戀女友給拋之腦後了。
“都過去了,何況那時候年少無知,沒什麽可說的。”江逸風平靜地解釋了一下,但在餘誌傑看來就以為他還是餘情未了,或者說舊情複熾了。
“可拉倒吧,說忘不了就忘不了唄,反正都是同學,就你當唄!”餘誌傑順水推舟說道,但心底卻在想如何跟曾智坤解釋。
餘誌傑要娶的老婆不是別人,正是他們共同的同學魏清清,那可算是班花級的人物,兩人高中一畢業就在一起了,直到現在已有五六年的時間。終於最近“搞出人命”,所以就得結婚了,可謂是讓人相信愛情的經典案例。
“按道理來說,你應該找的是曾靚仔當伴郎吧?”江逸風想起這號人物揭穿道。
“呃。”餘誌傑略顯尷尬,拋開曾智坤的帥不說,當時他和曾智坤也是處得比較好的。不過他拍了下方向盤,接著說道:“但這不是.……”
“別說那些沒用的,該定了誰就用誰,不然到時候你更尷尬。”江逸風立即打斷道。
“那行吧,到時候你可別後悔了。”餘誌傑暗鬆一口氣,他也擔心江逸風非要當伴郎咧,但若是到時候伴娘是陳樺萍的話,兩人可不得尷尬得要死?
“有曾靚仔給你當伴郎,極好。”
江逸風隻是窺探林華軒的記憶,並不能引起共鳴,他發現除了“馮曉嫻”這個名字能引起一些不適外,其他都正常得很,也就是說林華軒對什麽初戀早就放下了。
不過他也發現相關的原因,那是因為當年陳樺萍說林華軒給不了她想要的感覺,其實就是喜歡上別人了。他們是高考結束後才在一起的,那時候就是窮學生一個,沒有物質基礎,再加上大學分隔兩地,見麵都沒有高中時那麽自然,所以沒有感覺也很正常。
後來林華軒從一些同學的口裏得知,分手之後陳樺萍一直說他是渣男,搞得幾乎跟她玩得好的女同學都跑了質問林華軒。不過林華軒全部都認了,哪怕那時候他已單身兩年多,直到外出實習才認識了馮曉嫻。最後得知林華軒再戀愛後,陳樺萍便把他拉黑,大有老死不相往來之勢。
現在已經毫無相關的兩人又要見麵了,也不知道會發生什麽樣的事情。
“今晚上我得去老婆那邊吃飯,所以你在我家這裏吃唄?”餘誌傑開車到家裏對著江逸風說道。
江逸風看了看餘誌傑家裏的位置,是在鎮中心不遠的村子裏,交通非常發達,於是便下定主意:“今晚我在鎮上對付一晚,你去當你的姑爺吧,明早接親再叫我!”
“行吧,總之千言萬語匯成一句話,謝了兄弟!”餘誌傑心想自己沒辦法招呼江逸風,所以便同意了他的提議。
“恭喜恭喜!”江逸風下車後就往鎮中心走去,以他的實力,走過去那不是分分鍾的事情,還是不帶出汗的那種。
男人的友情很純粹的,無論多久沒聯係,一見麵就能回到以前的感覺。但江逸風隻是在幫林華軒維持一下這些對他而言可有可無的關係,反正也沒啥事,就當作解悶咯。
在S的別墅裏,林惠清接了一個電話。
“喂?”
“老板,聽說那影子被打成重傷,抓起來了。”
“是我請的那個嗎?”
“對。”
“查出是被誰打的?”
“林華軒,您看.……”
“暫時不要輕舉妄動,反正現在已經塵埃落定,很有可能他不敢再多管閑事了,這次就放過他吧。”
“好的,老板。”
林惠清搖晃著酒杯中的紅酒,眼睛眯成一條線,腦海中浮現出林華軒的樣子,怎麽也想不明白這普普通通的人竟然有對抗殺手的實力?或者是因為殺手太垃圾,這錢算是白花了。
本來在殺手回複任務完成之後,林惠清就不把林華軒放心裏了,但後來發現林華軒沒死,想去追問殺手是什麽原因卻沒有回複。也因為後麵有事情而耽擱了,現在倒好,殺手竟然被打傷還被抓了,真是沒地方說理去。
“果然便宜沒好貨。”林惠清把杯中的酒一飲而盡。
住在賓館裏的江逸風睡得很沉,很有可能是因為逛街買衣服造成的疲倦,男人是天生不愛逛街的動物。他為了明天能夠不失禮餘誌傑,特意去逛街想買了一身西裝,但在售貨員雙眼發光的尖叫下,他決定低調一些,選了一身普通的休閑服。最後他還是拒絕了兩個人加微信的請求,逃似的住入賓館。
“起床沒?接親在八點鍾,你現在可以過來了。對了,你聯係一下曾智坤,讓他順便接你過來。”餘誌傑語速飛快地說道,在江逸風還沒反應過來就掛斷電話。
時間才是早上六點鍾,外麵的天僅是微亮,路燈還是亮著的。
江逸風不打算聯係曾智坤,換好衣服直接走到餘誌傑的家裏,平靜的村莊就他家最熱鬧和喜慶了。路上停了七八輛各種牌子的車,而江逸風的車作為主婚車被裝飾著大量的鮮花和彩帶,還有很多人站在車前討論,無非就是在哪哪哪也見過同款的車之類的。
對此江逸風隻是搖搖頭,並不去湊熱鬧,但他不見熟悉的人,隻好無聊地站在路邊等。
“嗯?誌傑,林華軒和土文來了沒?”
聲音是在江逸風的身後傳來,他轉過身去,隻見穿著西裝的餘誌傑身邊站著一個高瘦的帥哥,穿著白襯衫加格子馬甲,帶著酒紅色的領結,看上去比新郎還要搶眼。
“林華軒就在你前麵。”餘誌傑笑著說道,他有些忙到找不著北,一直在打電話聯係人過來。
曾智坤抬眼一看,簡直不敢與林華軒相認,實在是變化太大了,他吃驚地試問道:“林華軒?”
“是我,曾靚仔。”江逸風大方地走上前伸出手,曾智坤不可置信地與他握了握手,又說道:“臥槽,你現在變帥了。”
“再帥也帥不過你曾靚仔。”
“那也是。”曾智坤對自己有足夠的自信,盡管他看起來並不夠現在的林華軒帥,但嘴上卻不願認輸,唯有轉移話題:“土文還沒來嗎?”
“沒見到他。”江逸風不以為意地說道,反正他又不是來選美的。
“他剛剛打電話跟我說在路上了。”餘誌傑說道,隨後走到江逸風的耳邊低聲繼續說:“他跟我道歉,說臨時有事,未能接到電話,如果還要車的話等會兒再給我。”
“嗯。”江逸風麵無表情。
“你說搞笑不搞笑,現在給我車,還不如讓我開拖拉機去接我老婆了。”餘誌傑語氣裏帶點不爽,“還好有你。”
江逸風笑著點點頭,並不接話。而一旁的曾智坤看到他倆在悄悄話,不禁問道:“你倆在商量什麽?”
“沒事,你們先去吃個早飯吧,已經做好了,我接個電話。”餘誌傑匆匆說完又走遠接電話去了。
“走吧,我們去吃早飯。”曾智坤把手搭上江逸風的肩上,就跟讀書時的那樣,“你說誌傑的本事可以啊,竟然能租來這麽豪的車,看來是下重本了。”
“是的。”
“你現在在做什麽?”
“嗯……在家。”
“在家發展,那很好啊,發財可別忘了我哦!”
“嗯。”
“怎麽感覺你變得有點沉悶了?”
“嗬嗬,是嗎?”江逸風笑了笑,又說:“人總是會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