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七章,籌辦婚禮
誌遠問兒子:“高財,這事兒你和美商量了嗎?” 誌遠知道,結婚不是一個人的事兒,得男女雙方都同意了才行。 高財一拍腦袋說:“對呀,我怎麽把這事兒給忘了,我同意了並不代表人家美也同意啊。” 誌遠說:“去吧,找美商量商量,把婚期定下來,婚期定了,我們該準備什麽準備什麽,你也不了,也該把婚事辦了。” 高財聽了誌遠的話,找美去了,畢竟結婚不是事情,得好好商量商量。自高財和美的事兒定下來以後,倆人經常見麵,關係處得挺好。高財太了解美了,所以,他覺得自己決定的事兒美也會同意的。 誌遠關心的不是婚期,他關心的是彩禮問題,在東石縣,彩禮錢的標準不一,有幾萬元的,有十幾萬元的,=十多萬元的也有。對於誌遠來說,以他現在的經濟實力,拿出十幾萬甚至二十幾萬的彩禮錢也是很輕鬆的事情。可是,他不希望胖受這個世俗標準的束縛,成了親家了,在這個彩禮的問題上,誌遠覺得胖不會流於世俗。誌遠就想著讓鴻誌探探胖的口風,看看他什麽意思。 誌遠給鴻誌打了個電話,說: “鴻誌,你看這高財要結婚了,也不知道胖要多少彩禮,你給問問吧,也好讓我有點兒準備。” “哦,行,我想胖不會瞎要的,都是朋友,關係又那麽好。”鴻誌說。 誌遠說:“這個我知道,我了解胖的為人,他不會漫天要價的,不過,咱們還得和人家商量商量,聽聽人家的意見。” 鴻誌是介紹高財靠美認識的大媒人,所以,關於高財和美結婚之前的一些事情都要靠鴻誌去聯係,他就是中間人,傳話的人。今天接到了誌遠的指示,不敢怠慢,趕緊給胖打去了電話,電話接通後鴻誌說:“胖廠長,沒事兒吧,給你說個事兒。剛才誌遠給我打了個電話說問你彩禮錢的事兒,你說個數吧。” “說什麽數啊?給誌遠說吧,讓他看著給吧,給多少都行,我沒意見。”胖痛快的說。 鴻誌說:“你總得說個數吧,我好回複誌遠啊。” “行,那你就給誌遠說吧,就按咱們縣的最低標準來吧。” 胖這麽說,鴻誌心裏就算是有個底數了,就按胖說的回複誌遠吧。鴻誌掛了胖的電話,隨後就給誌遠打了個電話說了胖的意思。誌遠一聽,最低標準,這怎麽好意呢,最其碼得高於最低標準吧。 誌遠就和石花商量:“石花,你看咱們給人家多少彩禮合適啊?” 石花說:“這事兒啊,人家不要咱也得給人家,不光要給人家,還要多給人家。” 誌遠也說:“我和你想得一樣,咱得多給人家,人家越是不要咱也要多給人家。咱們不能讓人家瞧不起自己。” 這彩禮的事兒算是定下來了,就等著高財和美商量好婚期後就可以舉辦婚禮了,誌遠盼這一天也是盼了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