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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0章 這是走了什麽運?

  “他爹別說了,你別說了,咱們走,咱們咱們走吧,可不能在這繼續給咱兒子丟人,走吧……”


  女人泣聲勸著男人,語氣裏充滿苦楚,聽得人心酸不已。


  “好好好,我聽你的,咱們走,可這些東西咱得留給狗剩,他自個不吃,送給同學也好。”男人啞聲說著,聽聲音就是個老實巴交的農家人。


  “沒人稀罕那些爛核桃破山棗,你們怎麽拿來的就咱們拿回去,我還是那句話,別再來找我,按時把錢寄給我就成,

  要是你們不聽我的,我保證說到做到,不會再回那破村子裏,讓你們找我都找不到。”


  年輕男子說的話聽著很欠揍,葉夏唇角微抿,視線凝向左前方不遠處久久沒收回,似乎是察覺到有人在看自己

  ,那年輕男子忽然回過頭,一看到葉夏,臉色當即變了又變,最終嘴角強擠出一抹微笑,問:“葉同學你怎麽在這?”


  年輕男子名叫丁鵬,和葉夏同係同班,初入大學校園,和眾多男生一樣,對葉夏心生愛目,但在得知葉夏已婚,


  又得知葉夏的愛人是在同校另一個係,得知兩人就是雙黃蛋高考狀元,剛萌芽的那點愛慕之心立時收住,


  後麵又親眼看到陸向北的樣貌和風采,受到的打擊不要太大。可愛慕之心是有收住,且深被葉夏的另一半打擊到,


  但心中的女神依舊是女神,此刻被女神看到自己不堪的一麵,丁鵬隻覺麵皮被人扒下,生生吃痛的同時,


  心情糟糕到極點。可饒是如此,他卻難阻止那一抹纖細的身影朝他走過來,一時間丁鵬不知如何是好,


  他想立刻帶著父母立刻,但這樣做,用句不妥當的話來說,顯然是做賊心虛,亦可以說是掩耳盜鈴,因為直覺告訴他,剛才他們一家人間的對話,都有被那抹纖細的身影聽在耳裏。


  嘴角微抿,丁鵬想著一會如何應對葉夏詢問,熟料,葉夏在其一家三口三步開外站定,準確些說是在丁鵬麵前三步開外頓住腳,她神色淡然,淺聲說:

  “我本不想管丁同學的家事,但不巧的是我走到這正好聽到你作為兒子對自己爹媽說了些什麽。”


  不急不緩的清冷嗓音自葉夏唇齒溢出,丁鵬的臉色異常難堪,而葉夏仿若沒看到似的,續說:

  “常言道:子不嫌母醜,狗不嫌家貧。父母生下我們,供養我們長成人,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我們身為兒女又有何資格嫌棄年老的他們?”


  “葉同學,你……”


  丁鵬眉頭緊皺,欲出言反駁葉夏,卻被葉夏抬手製止開口,隻能站在原地硬著頭皮直直地凝向葉夏,看葉夏還想說什麽。


  “我不是在說教你,我隻是想告訴你,人可以有虛榮心,但絕對不可以忘本。家貧,咱們做兒女能做的是等大學畢業掙了工資努力去改變,


  爹媽穿得不好,咱們做兒女的可以等自己有了錢給他們買新衣服穿上身,根本沒必要因為他人的目光覺得自己的過去丟人,


  難與人啟齒,以至於父母大老遠帶著他們的愛來看望,擔心被人看到,有損顏麵。”


  丁鵬的爹娘都是老實巴交的農家人,聽到葉夏說的,幾度想要開口為兒子丁鵬說兩句好話,以免兒子被同學真得誤會,


  在學校抬不起頭,可他們張了張嘴,很難插上嘴,直至葉夏音落,丁母方鼓起勇氣對著葉夏連連擺手說:


  “這位……這位同學你誤會了,我兒子……我兒子他很好,他對我和他爹很好的,你不要誤會他好不好?

  是我和他爹不好,不該沒提前說一聲便跑到你們學校來,是我們不對,你千萬別和其他同學說……”


  丁鵬臉頰滾燙,不知是被葉夏所言說得羞愧,無地自容,還是為母親幫他強行挽尊感到自己無恥、卑鄙,總之,他驀地截斷丁母所言:“娘你別說了!”


  葉夏沒去理會丁鵬的麵部表情和心裏在想什麽,她微笑著看向丁父丁母:“叔、嬸子,做兒女有做得不對的地方,

  你們就該說,不能一味地縱容,及沒有原則的攬過錯,你們這樣做不是在愛丁同學,是讓他在錯誤的路上越走越遠,是在害他呢!


  我和丁同學一樣,也是出身農村,我的家鄉甚至在山裏麵,可我很喜歡我的家,很喜歡我的家人,可我卻再難見到他們……倘若他們能夠重新出現在我麵前,

  哪怕他們衣衫襤褸,亦或是街上討飯的,我都會義無反顧上前與他們相認……”


  靜默片刻,葉夏唇齒間輕溢出一句:“因為沒什麽比有他們陪伴在身邊更讓我覺得幸福。”


  視線挪移,鎖在丁鵬滿是懊悔和愧疚的臉上,葉夏靜靜地看了對方片刻,淡淡的嗓音再度響起:

  “要想別人瞧得起自個,必須得自個先瞧得起自個,丁同學,你有一對很好的爹娘,要懂得珍惜,千萬別一時不慎迷失自我。”


  輕點頭,算是和丁鵬別過,葉夏繼而對丁父丁母說:“叔、嬸兒,我還有事,就不在這打擾你們了。”


  語罷,葉夏提步繼續前行,但走出數步後她又頓住,回過頭望向丁鵬:“丁同學,叔和嬸兒剛來咱們學校一路上怕是累得不輕,你要不帶他們去學校招待所訂間客房讓兩位老人好好歇歇。”


  收回視線之際,葉夏不忘給丁鵬一家三口吃個定心丸:“對了,我剛才沒遇到什麽人也沒聽到什麽話,再見!”


  嘴角噙笑,葉夏灑脫地揮揮手,不多會,人已走遠。


  半晌,丁鵬懷著滿心複雜緩緩收回目光。


  “爹、娘,對不起,是兒子不好!”


  丁鵬羞愧至極,說著,接過丁父手上的扁擔,挑起一旁兩個裝得滿滿當當的籮筐,招呼父母跟上:

  “我們學校的招待所條件很不錯,我這就帶你們去開間房,你們今個暫且好好歇歇,明個正好是周末,我領著你們好好在首都玩玩。”


  丁父丁母怔愣了下,待回過神,兩人眼眶濕潤,連聲說好。


  “爹、娘,是兒子不好,是兒子差點忘本,兒子讓你們傷心了,你們打我罵我吧!”


  學校招待所某間客房裏,丁鵬這會兒跪在父母麵前,淚流麵麵,向爹娘懺悔他的不是。丁父丁母本在床邊坐著,猛不丁看到兒子這樣,兩人怔了下,隨之連忙起身,將兒子扶起。


  “狗剩啊,你不用這樣,娘沒怪你,你爹也不會怪你,快別哭了,娘和你爹好著呢,我們沒事,我們怎麽會怪你呢?你可是我們的命啊!”


  丁母用袖子抹著淚,勸說兒子不要哭,一旁,丁父別過頭,用長滿老繭的大手擦拭著眼角,心裏又酸又脹。


  被兒子嫌棄,滿懷欣喜,帶著對兒子的思念,他們兩口子從老家倒乘好幾趟車,大老遠挑著他們專門撿好的山貨來首都看望兒子,


  卻被兒子嫌棄,覺得他們的出現是在給他丟人,打發他們立刻回老家,那一刻,要說他心裏不難受,那肯定是假的。


  家裏窮,不是他這做阿爹的懶,是他們那個地方整體上窮,種啥啥不成,鄉親們至今每日都隻能吃個半飽,

  就這還吃的是純粗糧,眼下可是距離鬧饑荒那三年過去近二十年,可想而知他們那地方有多麽貧瘠。


  這趟出來,他和婆娘是把家裏能拿得出手的好東西全有帶過來,然,兒子瞧不上,既瞧不上他和婆娘帶來的東西,

  也瞧不上他們這做爹娘的,而人心都是肉長的,即便不用去想,他都知道婆娘和他一樣,被兒子一開始看到他們說的那些話傷得不輕。


  至於那個女娃娃說的,是在理兒,可他和婆娘有怎麽舍得斥責兒子?


  勞碌半輩子,他們就這麽一個兒子,且兒子有出息考上首都的大學讀書,村裏鄉親哪個不羨慕他們老丁家,說他們老丁家祖墳山冒青煙,必是積了八輩子的福,出了他兒子這麽個金貴的大學生。


  葉夏本打算在宿舍看會書就去教室準備上課,可誰知推開宿舍門聽到的便是句句斥責聲。


  “王月嬌你真不能那麽狠心對待你男人和孩子,他們從老家大老遠費盡千辛萬苦跑來找你,你竟狠心到不認他們,這是人做的事嗎?”


  “成日裝清高,以為她還是不經世事的小姑娘呢,和這個男同學勾搭,和那個男同學勾搭,唯獨忘記自己在鄉下的男人和十月懷胎生下來的兒女,做女人能做到你這麽狠,我吳梅算是長見識了!”


  “月嬌,我相信你男人不會拿沒有的事來騙我們,你要是還有良心,還記得你是倆孩子的媽,真不能就那麽撇下他們不管。”


  說這話的女同學名叫宋琴,和王月嬌一樣,同是一位下鄉知青,也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她柔聲說:

  “我男人和你男人一樣也是在農村種地,聽我說要參加高考,很是支持我,我來上學他親自把我送到學校,如今雖說我和他有著身份上的差別,但我從未想過和他離婚,拋下兩個兒子不顧,

  畢竟在我下鄉那幾年,如果不是我男人和他家裏人幫我遷就我,我怕是很難在農村撐下去。你的情況和我沒大的差別,甚至比我當初下鄉過得還要好,


  你男人起碼是隊伍上專業下來的,在公社派出所上班,他心疼你,一結婚就讓你什麽都不幹,隻安心待在家裏看書養身體,你倒好,人家支持你高考,

  你卻在考上大學回到自個家後,直接當沒那個人,一年多一封信不寫,以未婚身份和男同學交往,這事實在做得不地道!”


  “你們知道什麽?我不喜歡他,又和他沒有領證,我是自由人,我想和誰好就和誰好,你們管得著嗎?”


  王月嬌冷著臉懟吳梅和宋琴,覺得兩人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閑事,不僅把她扯回宿舍說教,還把手伸得長,幫那個討人厭的男人在招待所登記房間,並說什麽會好好勸勸她。


  勸勸勸,勸她什麽呀?她追求自己的幸福有錯嗎?葉夏站在宿舍門口,想要轉身離開,又覺得這樣太沒禮貌,


  進去吧,心裏不自主生出反感情緒,於是,站在原地正猶豫著,就被舍友兼同班同學吳梅看到,兩人視線相接,對方瞬間眼睛發亮,笑說:


  “你這個大忙人怎麽今個有空回宿舍呀?快點進來,站在門口做什麽呀!”


  吳梅走過來,拽著葉夏的手就在她床邊坐下,然後撇撇嘴說:“你應該聽些吧,不是我瞧不上王月嬌,

  而是她做的事實在讓我瞧不上,明明都已二十四歲,卻裝得像個小姑娘,明明在下鄉時有嫁人生子,卻現在不認和她在鄉下過日子的男人和孩子,夏夏,你說她是不是很過分?”


  葉夏是真不想發表什麽意見,同時覺得今個不知走了什麽運,先是撞見同伴男同學嫌棄爹娘丟人,


  不想認爹娘,要把人立時立刻往老家趕,接著又撞見女知青為上大學,為自己所謂的幸福拋夫棄子,想想心裏就一陣煩躁。


  在她看來,不管是考上大學的農家兒女,亦或是考上大學的知青,都不該忘本,然,現實卻曆曆在目。


  一年多時間,她沒少看到做爹的做兄弟的帶著女兒(妹妹)來他們學校尋夫,沒少看到農家漢子帶著孩子跑來尋知青媳婦,總之,每一個故事都令人無比心酸和心生不滿。


  她就想不明白了,用傷害他人來成全自己的私心就那麽理所應當,不覺得有絲毫罪惡感嗎?

  “夏夏,你也勸勸月嬌吧,他男人和孩子真得很可憐,他們離不開月嬌。”


  由於葉夏在這個宿舍年齡最小,加之葉夏人品好,待人真誠親切,舍友都親昵地喚“夏夏”來做葉夏的稱呼。


  “勸什麽勸?我需要你們勸嗎?一個個鹹吃蘿卜淡操心,少管我的事!”


  王月嬌很不喜歡葉夏,這不喜歡源於心中的嫉妒。本是個農村丫頭,卻有個教授父親,又長得好,學習好,明明和他們是同屆學生,


  入學便給外語係的學生代課,且丈夫要相貌有相貌,要才華有才華,是學校不少女同學的暗戀對象,這叫她如何不嫉妒,不氣惱?


  下鄉前,她是父母捧在手心疼愛的明珠,是兄長疼愛的小妹妹,是大院裏人見人誇的小仙女,結果家裏陡然出事,她不得不下鄉,為避免下地勞動,她不得不瞅準一個目標,用嫁人來過清閑日子。


  原以為一輩子就要那麽在農村過下去了,不料,去年她考上大學,家裏重新過上她下鄉前的日子,


  這要她如何再接受有個在公社派出所上班的丈夫,哪怕對方是派出所所長,現在的她也瞧不上,何況結婚那幾年,


  她不是沒有付出,同時給對方留下一雙聰明可愛的兒女,這樣的她,有什麽地方對不起那個男人?

  “沒人想管你的事,大家隻是不想看到你把事做得太過分。”


  葉夏淡淡說。


  “什麽叫做過分?我又沒領結婚證,結婚七年,我給他生下一個兒子一個女兒,這還不夠嗎?”


  王月嬌瞪眼。


  “你們之間就沒有一點感情?”


  葉夏蹙眉問。


  “沒有沒有,那就是塊冰,我能對他有什麽感情?!”


  王月嬌氣呼呼地回應。


  “那你嫁給對方,隻是為了過好日子,不想下地掙工分?”


  葉夏眉梢微挑。


  “要不然呢!如果不是看他長得湊合,又專業到派出所上班,每個月有工資拿,我能傻乎乎地給他生兒育女?”


  王月嬌絲毫不覺得自己的說辭有何不妥,一旁吳梅和宋琴卻聽得反感。


  “你這話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合情合理,但對方能找到學校來,顯然是對你有感情的,你就算對對方沒感情,難道對你生的孩子也沒感情?”


  葉夏靜靜地凝視著王月嬌,聞言,王月嬌咬唇,一時間陷入沉默,良久,她眼底閃過一抹掙紮,說:

  “有感情又能怎樣,那個人又不會把他們給我。好了,你們也別再狗拿耗子多管閑事,我反正不會和那人繼續過日子的,再說,即便我答應湊合過下去,我家裏也不會同意的。”


  “既然不想和人維持夫妻關係,那你就好好和人坐下來把話說清楚,畢竟人家男同誌沒做什麽對不起你的事,

  就因為你們沒領證,你便一走了之,現在見麵還不願相認,我說句公道話,你的做法很渣。


  若不想你的兒女長大後恨你,最好和那位男同誌把你們之間的事和倆孩子日後的安排全談妥,不要以為把孩子丟給人家男同誌,你就什麽事都沒有。


  我可以告訴你,在法律上,你對自己孩子不聞不問,是要被定為遺棄罪的,隻要倆孩子起訴你,你想要脫罪完全沒有可能。”


  “有這麽嚴重?”


  王月嬌驚愕。


  “孩子是夫妻雙方生下來的,養育他們成人是做父母的責任,你要和那位男同誌撇清關係,又不打算把孩子帶在身邊撫養,那你就必須得支付倆孩子的撫養費,直至倆孩子年滿十八周歲。”


  其實遺棄罪目前尚未被寫入刑法條文中,往前點說,到明年才能在一個很重要的會議室通過,而後再過十多年經過修訂才被寫入。


  心裏明白這一點,但葉夏不想王月嬌這樣自私自利的女人過得太順心,讓其給倆年幼的孩子掏撫養費,這沒錯。


  “我是不會領你的情的。”


  王月嬌思索片刻,氣呼呼地走出宿舍,隨手把門“嘭”一聲拉上。


  “神經病!”


  吳梅對著門翻個白眼兒。


  “每個人做事都有自己的想法,你大可不必為他人犯的錯氣到自個。”


  葉夏看眼吳梅,笑說一句。這姑娘二十出頭,心直口快,沒什麽歪心思,她對小姑娘的印象還不錯。


  “我實話實說,月嬌她是真得心狠。當初下鄉為過輕鬆日子,就選擇嫁人,去年考上大學,就拍拍屁股一走了之,要和人分道揚鑣,這簡直是利益至上,不配為人妻,更不配為人母!”


  宋琴如是說著,眉頭幾乎擰成疙瘩。


  “人各有誌,王同學並不覺得自己有錯,況且她和那位男同誌如果真沒有領證,那他們的婚姻在法律上就沒有意義,

  不會受到法律保護,她要真鐵了心不認那位男同誌和倆孩子,隻能說道德上有缺失,法律不會拿她怎樣的。”


  葉夏實事求是地說了句。


  “我知道,這結了婚沒領證,算不得真正結婚,我就是可憐那倆年幼的孩子。”


  宋琴歎氣。


  “那能有什麽辦法?”


  吳梅憤憤不平說:“他們媽要和他們爸分道揚鑣,不是咱們一兩句話就能將兩人拴在一起。”


  “是這個理兒。”


  葉夏輕點頭,淺聲說:“婚姻不是兒戲,那位男同誌和王同學當初結婚時,就算一開始王同學年齡不夠領證的年齡,


  後麵完全可以去補張結婚證,這樣他們的婚姻就有了法律效力,如此一來,今日王同學也不會否認兩人之間的關係。”


  “對了,你老家所在的大隊有沒有知青為回城,為上大學拋棄在農村的家室?”


  吳梅一臉好奇地問。


  “好像沒有。”


  葉夏回應。


  “真沒有?”


  吳梅不太相信。


  “起碼在我來首都上學前沒聽說過,至於後來有沒有,那我就不清楚了。”


  葉夏說著,眉眼間染上抹笑意,看著宋琴說:“對待感情要認真,說實話,我很佩服宋姐對待婚姻和家庭的態度。”


  宋琴臉龐微熱:“我哪裏值得你佩服,我隻是做了自己覺得對的選擇,娶我那會,我男人不嫌棄我做不了農活,

  我要參加高考,他和家裏人全力支持我,我男人甚至說……如果我想離婚,他會答應,絕不糾纏,也不阻止我日後去看倆兒子,這樣的男人,我覺得嫁給他不虧。


  即便他隻有初中文化水平,但他人實誠,待我好,我願意和他過一輩子,和他一起把我們的兒子養大成人,


  看著他們娶妻生子。我出來上學前就想好了,等我畢業,就把他們爺仨接到首都來,哪怕是租房住,我們一家四口也要團團圓圓在一起。”


  “你娘家不是就在京市,家裏沒多餘的房子給你們一家四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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