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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六章 紅酒的價值

  「他們打一巴掌,我們就要把他們的臉抽爛,他們敢傷人,我們就要他們的命!」


  林楠冷笑一聲:「紅天樓不欺人,但有人欺負到我們頭上,不管是天娛集團,還是天極武館,都得給我跪下受死!」


  眾人聽得目瞪口呆,感覺後背涼颼颼的。


  現在的社會,大家都是生意人,講究和氣生財,再大的恩怨,也沒有利益解決不了的。


  但齊洪亮滿臉獃滯的看著林楠,只覺得,對方的理論實在太過聳人聽聞,或者說難以理解。


  竟然仗著區區一個宗師的身份,就想對天娛集團復仇,他自己幾斤幾兩,心裡沒數嗎?


  想到這,齊洪亮露齣戲謔之色。


  看來他高估了林楠,充其量,這只是一個剛剛步入社會的菜鳥,還不懂得妥協。


  但鐵猛他們和齊洪亮不一樣,眾人基本上都是輟學習武,哪怕如今年逾三十,骨子裡仍舊一腔熱血,頓時被感動的眼睛發紅。


  「老大,您有這片心意,我就知足了!」鐵猛聲音有點哽咽,他起初,只是為了報答林楠傳授仙法的恩情,直到現在,才從心底認同了林楠,放眼場中所有人,都是如此。


  對這些學歷不高,只喜歡練武的人來說,他們不需要跟隨一個有前途、有發展潛力的領導,

  只要他們的頭能夠掏心窩對待自己,鐵猛等人自然也會以命相報,大多數武者的世界,比凡俗界要單純許多。


  你對我好,我就對你好!


  你對我不好,我修為提升之後,就揍你!

  林楠簡單的幾句話,贏得了鐵猛他們的認同。


  而此刻,被林楠氣勢震懾到的楊宗師,總覺得肩膀上越來越疼,要是再不道歉,估計連胸骨都會折斷。


  楊宗師面色漲紅,他咬了咬牙,對著鐵猛深深彎下腰,乾澀的說:「鐵猛大師,這件事錯在老夫,是老夫一時鬼迷心竅,我向你道歉!」


  當楊宗師低頭認錯后,齊洪亮的表情已經變得極差,他心裡清楚,以自己的修為,根本攔不住林楠,硬要打的話是自取其辱。


  林楠對楊宗師淡淡的說了一個『滾』字,隨即,把目光投向齊洪亮。


  「帶我去見人。」


  林楠的語氣不容置疑,似乎根本懶得再和齊洪亮計較,此刻,他迫不及待想見到王小若的心情,早就開始躁動。


  是他把這個女人帶到森羅山,最後,卻讓王小若獨自一人被追殺著逃回陳縣,林楠心有愧疚。


  更別說,這群畜生為了逼債,竟然還對王小若等人實施毒打,要不是想從齊洪亮嘴中問出下落,林楠早就一巴掌將此人拍成肉醬。


  林楠讓齊洪亮帶路,也是最後一次通牒,否則,他不介意在重回陳縣的這個喜慶日子,殺位宗師助助興!

  齊洪亮心中一顫,他被林楠平靜的眼神盯得有些發寒,便咽了口唾沫,說道:「跟我來!」


  …


  天娛商業廣場。


  這是一個超大型的購物中心,整整七層大樓,覆蓋了日用百貨,珍貴金銀首飾,保健級丹藥,以及高檔SPA…


  據傳,臨水天娛集團投資將近五億,在陳縣最繁華的中心,蓋了這麼一座商業廣場。


  他們野心勃勃,聲稱要在一年內,達到兩億流水額。


  不少市民看著這棟氣派高樓,都在心裡感嘆世事變化無常,半個月之前還是紅天樓當道,轉眼之間,就成了天娛集團。


  此時,天娛商業廣場頂樓,豪華的辦公室里,一個年輕人正躺在老闆椅里皺眉。


  他掛斷手機,覺得齊洪亮打來的電話十分荒唐。


  那個破敗的紅天樓,怎麼可能湊得出一億資金?

  而且,竟然憑空蹦出一個宗師,連齊洪亮都不是對手!

  「呵呵,只要那人敢來到這棟大樓,就必然有去無回。」年輕人自信的站起來。


  他披著一件金色貂皮大衣,渾身都是高檔香水的氣息,手中戴的表,是勞斯萊斯轎車A型限量前十的購買者,才會贈送,價值不菲,市面上根本買不到。


  這個叫做姜得勝的年輕人,今天二十九歲,年紀輕輕就成為天娛集團老闆的左膀右臂,被派到陳縣,經營這座市值五億的大型商業廣場,可謂潛力無限。


  姜得勝慵懶的從桌上拿起一隻高腳杯,將巴菲猩紅色的酒液緩緩倒在裡面。


  他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俯瞰整個陳縣的景色,並向沙發上,那個戰戰兢兢的中年人,滿臉悠然的說道:

  「王先生,您知道為什麼地位很高的人,都喜歡用幾十萬巨款,買一瓶根本沒什麼性價比的紅酒嗎?」


  「說實話,二十九萬的巴菲,和超市裡一千塊的高檔紅酒,的確有差別,但這個差別,並不是十分大。」


  「那麼,我這種人為什麼還是喜歡喝巴菲?」


  姜得勝笑吟吟的舉起高腳杯,紅色的酒液在陽光的照耀下,比血還紅。


  被稱作王先生的人,臉色有點惶恐。


  他知道眼前這個年輕人,是個大人物,自己根本得罪不起,何況,王先生這次來,是向姜得勝求情的。


  面對年輕人的問題,王先生緊張的思考起來。


  姜得勝是一個有品位有智慧的人物,王先生認為,對方的問題肯定不會很單純,他糾結的想了半天,才試探著說:


  「因為,巴菲紅酒,才能配得上姜先生您的地位。」


  「呵呵。」


  一聲輕笑。


  姜得勝搖了搖頭,他凝視著杯中的紅酒,貪婪的舔了舔嘴唇:「王先生,您這是小人物的思考方式。」


  「我喝這瓶29萬的巴菲,並不是因為它好喝!」


  「看到這杯中血紅的液體了嗎,它們代表的是權勢,代表的是,平民努力一背子都無法喝到的血汗!」


  「但我,想喝就喝,不想喝,就扔。」


  姜得勝微微一笑,將剩下大半瓶的巴菲,隨手拿起來,扔在垃圾桶里,酒液灑的到處都是。


  「看見了嗎?這是普通人一輩子,做夢也無法做到的事情,我卻輕而易舉的就辦到了。」


  「人與人的差距,就在這裡。」


  姜得勝戲謔的笑道:「就比如現在,我站著,您坐著,看似您的地位比較高,但事實卻是,我一句話就可以把你趕出這個房間。」


  「所以,請回吧王先生,您的女兒不在這裡。或者說,哪怕在我這,也不會放她走。」


  姜得勝淡淡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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