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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5,啊,是遙霸

  小城的重點中學有四所,排在最第一的是二中,第二的是一中,其次是三中和四中。


  路遙遙以全城第一名的成績考入了二中。


  新生代表會上,路遙遙穿著藍白相間的校服,以優秀學員的身份代表新生上台致詞。


  她留著長頭髮,頭髮又直又順,梳在腦後扎了一個那個時代常見的馬尾。


  十二歲半多的路遙遙,開始抽條,一米六左右,腿很長。不需要怎麼打扮,就給人清爽清麗的感覺。


  她的眼睛很漂亮,她的皮膚白皙,怎麼也曬不黑的那種。


  大家聽到校長宣告時,台下都忍不住嗡嗡的議論,全校甚至是全城年級第一的女生,應該長得不怎麼樣吧。戴著厚厚的眼鏡,留著齊留海,臉上長著青春痘,表情木訥,不善言辭。


  所以,當路遙遙邁著自信的步子,乾淨利落走到麥克風前,台下有一陣的雅雀無聲。


  這麼漂亮的女孩子,原來頭腦與美貌並存,不是傳說。


  路遙遙從來都不怎麼留留海,露出光潔飽滿的額頭,更主要的是,她的眼睛清澈似汪泉,她的聲音清脆動聽。一副致詞熱情洋溢,說得十分流暢,激起那一個個孩子心中對未來的期許。


  路遙遙的成績十分穩定,一直穩坐年級第一。


  路惠芬酸溜溜的說:「女孩子小學到初三成績當然可以,因為簡單嘛,等到了高中,就比不上男生了。」


  其實這是一個誤區。那個時候,教育沒那麼普及。


  女生獲得繼續升學的機會,相對男生少很多。優秀的女生也有可能讀到初三就被迫綴學,因此造成高中女生不如男的錯覺。


  這樣的話傳到路遙遙的耳朵里,她也只是笑笑。


  她就是要替路國強爭一口氣,替自己爭一口氣。爭氣的成份佔了一點點,更多的是,因為梁芳華說過,他們這個家就這樣了。她想走出去,就只有讀書這一條,別的他們幫不了。


  初二,路遙遙的生活仍然沒什麼變化,除了學習就是學習。


  她沒給自己太大壓力。上課的四十五分鐘比什麼都重要。學霸不只是會努力,更重要的是,好的學習方法保證了成功的一半。


  路遙遙就是那種有學習方法,不死讀書的類型。


  她除了念書,還喜歡看各種雜書。


  小學時家裡沒條件買書,初中就不一樣了,初中有圖書館,每天放學開放一小時,路遙遙就會去讀書館看一小時的雜書,才準備回家。


  那些名著,那些有益的讀物,給了路遙遙很多人生的感悟,點亮了前進的道路,像一盞盞明燈。


  初二的時候,女孩子青春期開始了,有一些陷入早戀,成績一落千丈。


  梁芳華當然也擔心。


  路遙遙說:「媽,你放心,除了你和爸,我誰也不喜歡。」


  班上的那些男生,在她看來,都是些小男生,不太符合她的審美觀。


  作為優等生路遙遙來說,她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顏控,她喜歡長得好看的男生。


  她也不清楚這是怎麼形成的。


  明明路國強長得不算好看,為什麼她的審美觀沒有受影響,比如找個跟自己父親類似的。


  不不不,她不是不愛自己的爸爸,但她就是想找一個長得好看的。


  好看的,又有思想內涵的。


  喜歡讀書的女孩子,知性,理性,有想法,並不是只知道看外表那樣簡單。


  路遙遙的青春悸動,來得很晚,很晚,晚到大一時,遇到了賀思源才開始。


  而在此之前,她一直是老師眼中的好學生,同學眼中的學霸,家長眼中的別人家的孩子。


  *

  二中,初一班在初中部教學樓的一樓,初二在二樓,初三在三樓。


  升上初二的路遙遙經過初一那些班級,看到學弟學妹們打打鬧鬧時,她的嘴角就情不自禁帶了笑容,一副老生看新生的表情。


  守諾今年升上了初一。他是買進來的,他的成績還差了最低錄取線三十分。


  守諾是個小胖子,而鄭經,是個小痞子。


  這天路遙遙從初106班經過,鄭經看到了路遙遙。


  他的笑容裡帶著不羈:「小諾,看到沒有?初二年級的學霸,路遙遙,長得漂亮么?」


  守諾順著鄭經的手指看過去,就看到少女美好的側顏,她的嘴角抿著笑。


  守諾收回視線,不感興趣。


  學霸對他來說太遙遠,他就不是那種讀書的料。若不是家裡人逼著,他連初中都不想讀了。


  鄭經從守諾打開的文具盒裡順手抓到一塊橡皮擦,朝路遙遙扔了過去。


  鄭經玩飛鏢玩得可順,可以稱是百發百中。


  他們坐的是靠窗的位置,兩厘米寬,五厘米長的橡皮擦準確無誤的扔到了路遙遙的頭上。


  「哎呀~」


  少女發出驚叫聲,停下了腳步,揉了揉微疼的地方,朝守諾這邊看過來。


  鄭經早就憋著笑趴在桌子上裝睡。


  而守諾一臉懵逼的看著路遙遙。


  路遙遙轉過頭來,少女的臉微紅。她有一雙漂亮的眼睛,此時那雙眼睛瞪大了,墨眉微皺。


  守諾覺得心頭一跳。


  路遙遙看著眼前的小胖學弟,不滿地道:「哎,這位同學,我又不認識你。你無緣無故扔我橡皮擦做什麼?」


  她彎腰撿起地上的那塊橡皮擦走到窗檯邊,遞過來,給守諾:「喏,還給你了,以後不可以幹這種事了。」


  也沒等他道歉,路遙遙腳步輕快的走遠了。


  守諾獃獃的看著手裡的橡皮擦,腦海里浮現的是少女明媚的笑容,以及微生氣的樣子,最後又大度諒解他的笑容。


  還有,她說的喏非他名字中的諾,但守諾突然覺得,如果被這樣一個女生叫他的名字,諾,應該也是挺美好的一件事。


  鄭經聽到路遙遙離開,這才抬起頭,忍不住放聲大笑起來,一種惡作劇得逞的笑意。


  但是身邊的好友不太對勁,守諾小胖子緊緊抓著那橡皮擦,白凈的胖臉漲得通紅。


  鄭經一隻手閑閑托著臉,驚訝道:「靠,死胖子,你不會看上人家小姑娘了吧?醒醒吧,別人才不卵你,你看看,你長得又胖,成績又差,哪有女生喜歡你。」


  平常這樣的打擊守諾才不放在心上。反正鄭經一向沒正形,又愛損他。


  但今天他聽了覺得刺耳。


  他伸出手捏了捏自己肚子上的三層游泳圈,他真的長得很胖?


  「阿經,你說真的,我長得很胖?」


  鄭經毫不猶豫的點了點頭。


  守諾……


  當你注意到一個人時,你就會發現她的存在,無時無刻。


  比如,做課間操的時候,正好路遙遙的班跟他們班挨在一起。


  守諾長得胖,還矮,一個小胖墩類型。


  他邊做課間操邊尋找路遙遙的身影。


  少女的動作,一舉一動,都很迷人。


  守諾看一眼,作賊一般,急忙收回目光。


  過了兩天,放學的時候,守諾發現路遙遙回家的路,跟他有一段路同路。


  守諾不緊不慢的跟著,看到路遙遙轉彎了,才往右轉回家。


  直到某一天,路遙遙跟他打了個正面,守諾忍不住屏住了呼吸,她認出他來了嗎?


  沒有。路遙遙看了他一眼,收回視線,繼續往前走。


  雖然兩個人都是校友,但是青春期的孩子,不會隨隨便便就在路上聊起來,除非本來就認識。


  守諾腳步慢了下來,看著自己肚子上的肉。他想減肥了。


  肩膀一沉,是鄭經勾住了他的肩膀。


  「喂,小胖,你怎麼回事?最近上學也不叫我。我老遲到,被老師罰站。以前有你陪,結果你倒好,偷偷來這麼早。」


  鄭經打了個哈欠,抬起桃花眼看了一眼前面,眼前一亮:「嘿,是遙霸。」


  鄭經最喜歡給人取綽號。路遙遙學霸,簡稱遙霸!

  守諾捂住了他的嘴:「別亂叫。」


  鄭經張嘴要咬,守諾鬆開了,臉上帶了點羞赧。


  鄭經嬉笑的表情變得嚴肅:「小胖,你跟蹤人家?好啊,你小小年紀不學好,居然學這一套!」


  他作勢要打。


  守諾不服氣地說:「你呢?小小年紀,偷蒙拐騙,逃課玩遊戲,偷家裡的錢出來,你怎麼就學好了?」


  話一出口,守諾就後悔了。


  「對不起,阿經。」


  鄭經面色無不愉:「有什麼對不起的,你說得沒錯。小胖,我是沒藥可救了,你不一樣。小胖,既然喜歡人家,你就去追。萬一你成功了呢。」


  守諾苦笑:「阿經,這事情你知道就好。我不希望你說出去。」


  鄭經點頭:「那好。做個朋友也不行?去問問她學習的問題,我想遙霸肯定很樂意跟你分享的。」


  他們開學第一個月,路遙遙就在全校禮會上分享了自己的學習方法。


  相對於其他成績好的學生那些言而無實多有保留的學習方法,路遙遙分享的是真正的乾貨,只是,就看你有沒有想過認真去做到了。


  路遙遙說:「我晚上每天要學到10點鐘。洗了澡10點半睡覺。早上6點鐘我就起來背書,因為那時思維最清晰。上課的四十五分鐘是最關鍵的,不要走神開小差,不要說小話。重點內容都在課堂上。所以,如果你上課的時間不走神,認真聽老師講了,那麼下課之後,相對的做一些習題鞏固一下,這節課的內容就掌握了。當然,還有一點很重要,那就是預習和複習。」


  首先是複習,下了課,要複習當天學的內容,不懂的及時去問老師問同學,要及時弄懂,不要拖。其次預習,複習完了,提前預習第二天各科要學的內容,如果進度快,可以多預習幾章。


  路遙遙是真的把自己的方法講到了。


  她預習的時候,都會提前划重點,第二天老師講的課中,那些果然是重點。這就是努力學習,注重方法的學生所不同的地方。


  鄭經把這些都記下了,但他不屑去做。他就想混過這初中三年,然後就出去工作。


  聽到鄭經說去找遙遙交流學習,守諾的小胖手傻傻撓了撓腦袋:「我不敢。我怕她看不起我。」


  鄭經翻了個白眼:「行了,那就當我白說了。」


  守諾心裡還有點難過,主要是路遙遙好像不認識他了。


  也對,他長得這個樣子,別人能記住他才怪,他又不是帥哥。


  這天回到家,守諾坐在家門口,爸爸不停的數落他:「我給你錢買進二中,不是讓你混日子的。你看看你的成績單,明明答案是五,你就寫成六。我看你全部是猜的吧?作文你居然一個字都沒寫,你坐在那裡是夢遊啊!」


  守爸喋喋不休的罵著,守媽在院子里搭了一個麻將牌桌子打麻將。


  洗麻將的聲音嘩啦啦傳來。裡面有人在喊:「老守,快過來。你說完了沒有?孩子還小嘛,你罵他做什麼。快過來快過來,要摸牌了。」


  守爸心在聽到麻將聲音時就不在這裡了。


  「好了,來了來了。」


  守爸將初中考試的試卷隨手朝不爭氣的兒子身上一扔,屁顛屁顛的挪著屁股跑到院里去打麻將了。


  守諾抬了抬眼,看到自家爸爸就像一隻活動的圓球。


  他彎下腰去撿試卷。


  每次考完試就得請家長簽字。看樣子,這次簽字,他又得叫鄭經給他模仿字跡代簽了。


  守爸守媽這個麻將一打,不到半夜兩三點不會停下來。


  一陣風吹來,將其中兩張試卷吹遠了。


  期中考試一過,小城就已是深秋,風特別大,呼呼的吹,黃了的樹葉一吹,就像一隻只黃蝴蝶一般吹落在地。又會在地是打幾個滾兒,聚集成一堆。


  守諾抬頭,首先入眼的是一雙普通的白球鞋,看起來挺舊了,但洗得乾乾淨淨。


  當他直起身子,這白球鞋主人的臉也映入眼帘。守諾那雙因為胖臉擠成細小一條縫的眼睛微眯了眯,顯得就更小了。


  是路遙遙。


  守諾看到她漂亮細長手指拿著自己的試卷,臉瞬間脹得通紅。


  這次期中考試,滿分120分,他語文五十,數學三十,英語六十。丟臉丟到姥姥家了。


  他這個分數,在路遙遙看來,應該是白痴蠢笨如豬吧。


  ------題外話------


  嘻嘻,還有人記得守諾記得鄭經嗎?我想開個鄭經的文,但我最最想寫的一個文已經想好了。想寫的好多啊。真想有個魔法,可以讓我的時間變成一天48小時,嘿嘿,白日夢哈。


  不過我最最想寫的那個文,要等《重生暖婚:賀先生的名門嬌妻》完結了才開始寫。講真,你們有沒有去收藏花花的新文啊?我看到有的,但應該也還有很多沒去呢。對了,不要放棄花花。我最最想寫的那個文,要比遙遙這個文會寫得更好,我自己這樣覺得的。嘿嘿。


  PS,明天仍然是四千字哈。今天更新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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