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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歸宿與出路

  「本來是公司的職務變更問題,我不方便和你說,但是,今天,唐總,我就和你說了,三個月後,我就要從公司調到國外的子公司去做子公司的副總了,你們這批貨,其實是我給國外的子公司準備的,我相信,只要我在國外站穩了腳跟,你們的品牌知名度也一定能打響,所以,唐總你說,這0.3個百分點該不該讓給我?」安晴舉著酒杯,朝唐總敬了敬,一飲而盡。


  「要升職了是好事啊,以後看見了是不是要叫你一句安副總啊?」


  「你我都知道,在總公司和在子公司的區別,在總公司即使做一個經理,經理的實權都比子公司的副總要大,看上去是升,實際上是降,這種啞巴吃黃連的事情,不就是有理說不清嗎?」安晴笑了笑,她不在意職務的高低,她也不是一個人在異國他鄉去漂泊,只是,她想知道的是,誰把她擠下去的,誰又想頂替她。


  「別說了,就沖著你這個不服輸的個性,我就必須相信你,這個合同我跟你簽。」唐總大手一揮,就在合同上籤下自己的名字,等他差不多簽完的時候,那些出去上廁所的,差不多就都回來了。


  「喲,我們這才出去多久啊,你們合同都簽好了,要說還是安晴你有本事,搞定唐總總是分分鐘的事情。」


  「呵呵,是唐總厚道,幾位老總,我今天來就是想跟各位把合同簽一下,各位看一下合同,有什麼不滿意的直接說,如果還是不想簽,那麼我也不會強迫的,我會換個公司簽,但是大家下次見面還朋友。」安晴彎著腰,從包里拿出了所有的文件,一一送到每一個老總手上。


  「簽也不是不可以,我就想知道,為什麼這次我們的利益低了那麼多?」


  「很簡單,經是不同於往日,經濟危機橫掃全球,誰都不能倖免,各位難道在別的地方還能看到比這個更高價的嗎?」


  「雖然話是這麼說,但是你們公司不應該這麼做啊,以前可是從來沒少過的。」


  「就是因為以前沒少過,所以,請大家相信我們公司,這只是暫時的,因為正在萬物復甦的時期,所以,一切正在慢慢恢復,這是需要一個過程的,誰的王國也不可一夜之間就建立起來,你們說呢。」


  「即使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公司出價都要比別的公司高,不信的話,老總們可以先去外面對比一下價格再來。」安晴又補充了一句,她早就得到消息,早就知道了在座的這幾隻老狐狸早就把和她們公司齊名的公司的負責人見了一個遍,不過結果很出人意料,發現還是她們的出價高,所以這次才會來,現在提出這個問題來,不是不想簽,而是還想撈點好處。


  「這個不用對比,我們相信你,都已經合作了那麼多次了。」


  「既然相信就快簽啊,就看不慣你們這些老男人磨磨唧唧的樣子了。」唐總掃了一眼拿著筆卻遲遲不寫字的幾個人。


  聽到唐總的話,幾個人稍稍變了臉色,想起自己之前也找過別的公司,但是給的價格都是比安晴給的低的,便也放棄了,還是打定主意,一直跟著安晴做。


  等安晴喝完差不多是凌晨兩點了,安晴掙扎著把合同放進包里,然後送幾位老總出了KTV,直到看著各家的代駕把他們的老闆接回家之後,才坐在路邊休息一下,幾乎是來者不拒,安晴在簽完合同后,喝了太多的酒。


  「你沒事吧?」林初曉喝了不少牛奶,緩了不少,至少意識已經恢復了,不再說胡話了,許時那場散了之後,她就在外面等安晴。


  「你怎麼還沒走?」安晴抬頭,看著林初曉依靠在許時懷裡,曾幾何時,她也想在自己應酬回家的時候,有個人能抱抱她。


  「我們送你回家,你家住在哪裡?」


  「我一直住酒店,把我送到酒店就好。」


  「安總,要不你今晚住我家吧,我家舒服。」


  「那許時住哪?」


  「他住樓下。」這幾天,袁薇和裴明旭又開始了他們的三天一大吵,袁薇現在正在她家借宿,她只能把許時趕到下面去跟裴明旭睡了。


  「好啊。」


  許時在前面邊開車邊聽著林初曉又把她賣了,嘴角扯出一個笑容,看了看後座的林初曉。


  回到家,林初曉環著安晴,把她放在沙發上,打開冰箱,拿出牛奶,溫了一杯給安晴。


  「你這大半夜的在這裡翻箱倒櫃的幹什麼呢?」袁薇打著哈欠從房間裡面走出來,林初曉看了眼袁薇,不由的瞪了她一眼,看樣子,在她家過的很好啊。


  「我經理喝的有點多,我就把她帶回來了。」


  「林初曉,你是不是傻啊,你要是和經理都太近了,別人都會排斥你的,認為你是想升職想瘋了。」


  「我現在是經理秘書我不和經理走這麼近,那還有誰和經理走的近啊?」


  「也是,不過你還是需要避嫌,反正,你去那裡只去實習的,又不是真的去找工作的。」


  「誰說我不是去找工作的啊,我以後就在那裡工作了,現在的工作那麼難找,有個那麼好的工作幹嘛要扔掉?」


  「不是吧,你這麼想不開?你家許時難道還養不起你?要是我家裴明旭也有這個本事,我就在家坐吃山空了,啥都不要管,多好啊,天天逛逛街,吃吃喝喝的,簡直不要太快活了。」


  「沒出息!」林初曉笑著罵了一句。


  「安總,要不要還來一杯。」


  安晴搖搖頭,閉著眼睛說話,只是,眼角有些東西在流動,林初曉看的有些愣了,那是眼淚嗎?安晴在哭嗎?她為什麼哭?一向以女強人示人的她,除了強勢就是張狂,幾乎從來沒有看到過安晴這個模樣,哭的那麼隱忍有讓人心生憐惜。


  「安晴,你怎麼了啊?」林初曉輕輕拍拍安晴的背,希望能緩解一下她酒後煩悶的情緒。


  「想知道為什麼閆嬌嬌這麼恨我嗎?」安晴突然出聲。


  「不想,無非就是為了副總唄。」


  「是為了副總沒錯,副總趙沐陽是我的前男友,我從初中沒有讀書就是因為他,那時候,家裡地震,我們兩家人是鄰居,家裡人把我們送出來之後,又回去救其他人,只是,那個時候,在也沒有回來了,剩下我和趙沐陽相依為命,那年,福利院免了我們的所有學費,答應我們把我們送到大學畢業,我以為,雖然失去親人了,但至少活下去的希望還在,但是,趙沐陽不一樣,他過慣了那種好生活,過慣了那種什麼都不缺的好生活,福利院把我們安排到了市裡的一所比較好的學校,一向成績好的趙沐陽天天跟人打架,原因就是,因為大家罵他是沒有爸爸媽媽的孩子,大家罵他是個窮鬼,那個時候的他,年少輕狂,什麼都不懂。」


  安晴講到這裡,喝了口水,休息了一下之後,繼續說了下去,她在心裡,十幾年的秘密,第一次那麼迫切的想要說出來,找一個宣洩口。


  「看到這樣的他,我放棄了福利院給我的承諾,甚至初中都沒有讀完就輟學了,在外面租了一個小房子,裡面擺著兩張小床,一張是我的,一張是趙沐陽的,這樣,他就可以不用寄宿在學校讓人欺負了,趙沐陽這次很聽話的就從學校裡面搬出來了,每次他問我,你為什麼不讀書了,我只是含糊的說,我成績不好,我不想讀了,從那以後,他去讀書我就出去工作,從剛開始的一天一份工作,做八個小時,做到累到床上起不來,到三份工作,十六個小時,回家還要給趙沐陽洗衣服做飯,這個過程我用了三個月,我的工資在那個時候,已經足夠養他了,給他穿好的,給他買好的,或許,在很長的一段時間,他靠著我的那點錢,在學校過的很好,在那個雖然還是初中,但是攀比心卻一場眼中的地方,好了一段時間。」


  「然後,他畢業了,高中了,高中離家裡要遠一些,他開始住校,開始了半個月回來一次,我的存款幾乎每個月不剩,全給了他,任由他揮霍一空,但是他忘了,我也忘了,我已經不知道多久沒有買過一次衣服了,在第一次回來的時候,他和我說,他要買手機,讓我想辦法,手機對於那個時候來說,算是普遍的了,但是,對於我們來說,卻還是像奢侈品一樣,開口就要三千,我說沒有,那次摔門離開后,兩個多月都沒有回來,無奈,我只能日夜不停的強迫自己做事,讓自己去湊齊那三千塊錢,到了最後,還是少了三百,少的那三百,我就去醫院獻血了,剛開始護士還不肯給我抽,看我那麼瘦,怕我暈倒,是我在醫院求了一上午,她才同意,我站在他們學校等了一下午,他拿了錢就進去了,後來,回家的時候,他更多的是來找我拿錢,現在不是有句話很流行嗎?我把你當感情的歸宿,你把我當金錢的出路,我想,我們大概就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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