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馬蹄飛速,快馬加鞭。
身後傳來狼的喊聲,那呼哧呼哧的聲音,讓桑榆整顆心都高高懸起。她是真的沒想到,方芷韻竟然會連同趙廉義,真的放了毒蛇猛獸對付她。
風,擦著桑榆的耳畔而過。
回頭便看到了那兩隻狼窮追不捨的模樣,垂涎三尺,眸光利利。銳利的牙齒,半張半合,彷彿隨時都會把她撕成碎片。
前面的路越發不好走,桑榆知道自己被方芷韻斷了退路,故意5;151121779088459逼著她走進了東邊。
這東邊是什麼,還不知道呢!
路不好走,馬自然也跑不快。
速度慢下來,狼便有了時機。
狼的最高速度可以達到七十多公里,但是它不能保持這個速度太久,雖然可以持續奔跑,但相比起馬的耐力速度,卻還是略遜一籌。
所以趙廉義深知這個道理,便迫使桑榆跑向了東邊這條路。
東邊是小路,馬施展不開蹄子,很快就會被狼追上。
狼的速度提不上來,但耐力卻是持久的,一旦確定了獵物就會窮追不捨,絕對不會輕易放棄。
桑榆的速度已經慢了下來,兩匹狼一左一右的追著她不放。
突然,一匹狼跑向了轉角處的小土包,桑榆駭然瞪大眼眸,這就意味著狼要捕食了。她每年都會跟著父皇去祁山狩獵,所以這狼的秉性,她還是略知一二的。
下一刻,桑榆摸上自己的小腿肚,這短刃是李朔給的。
狼嚎了一聲,飛速撲向馬背上的桑榆。
說時遲那時快,桑榆當即側身,一個漂亮的馬上飛旋,掛在了馬背的一側。短刃,飛速的刺了上去。她的速度也是很快的,短刃見血,直接扎在了狼的肚子上。
狼的飛撲,讓桑榆的短刃在它的肚子上劃開了好大一個血口子。
鮮血染盡馬背,也染紅了桑榆的衣裳。
桑榆的臉上手上都是狼血,濃烈的血腥味讓她幾欲作嘔。
一匹狼解決了之後,另一匹狼便慢了下來,可桑榆不敢停下,仍是快馬加鞭繼續往前跑。她不知道前面還有什麼,但她很清楚後面有狼,決不可輕易停下。
她在馬背上還有生存的機會,但下了馬一定會被狼吃掉。
直到確定身後沒了狼,桑榆才敢停下來。
翻身下馬,雙腿都有些麻木,她得活動活動。
環顧四周,這一次算是徹底的迷了路。她的方向感本來就不太好,所以每次跟著父皇去狩獵,父皇都會派很多人保護她,帶著她回到主路。
祁山去得多了也就認得路了,最後爛熟於心。
可這是利州,她壓根不認得路,也不太記得來時的路,剛剛慌慌張張的,也容不得她記路。
短刃還死死的握在手裡,桑榆壯著膽子牽著馬朝著水聲走去。
在林子的一側有一條小溪,桑榆在溪中洗了手上的血,灌了兩口溪水,便將短刃藏回去。這般一折騰已經是午後時分,林子里亮堂了不少。
到處都是小道的分岔路口,她無法辨別來時的路,只能騎著馬試圖往回走。
但願,狼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