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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四尺玉(15)

  青岫認真聽著三把劍的話,的確,自己從來沒有留意過“繩子”的區別,案情報道中關於“草繩”“麻繩”的用詞也被囫圇看過去,並沒有仔細研究過。


  三把劍繼續說:“我小時候在農村長大,我爺爺就會搓草繩,還會編草鞋,前一陣子我去廣西采風,看當地的草鞋樣式和我們那邊很不一樣,就專門買了一雙帶回去給我爺爺看,我爺爺很感興趣,除了樣式以外,他更重視材料,他就說:這種南方草鞋恐怕更結實,這是用黃麻編的,這個鞋帶兒收口用的是麻繩,韌性更大,比咱們這兒的烏拉草還好使。”


  聽見烏拉草,眾人才恍惚知道三把劍是東北人,但也許是天南海北去過很多地方,東北口音已經不那麽明顯了。


  三把劍說:“我當時還問我爺爺,既然黃麻結實,咱們這兒為什麽不用黃麻編草鞋?我爺爺就說,這黃麻隻有南方才有,咱們這邊能用的就是烏拉草,不過咱們這邊穿草鞋的時間也短,雨水也不大,所以夏天穿烏拉草的草鞋就夠了。當年我爺爺也是在集市上見過有人用黃麻編的麻袋裝東西,特別結實,這才知道那東西叫黃麻的。”


  小莫聽了一會兒,忍不住道:“會不會記者跟咱們一樣,根本不懂草繩和麻繩的區別,隨手寫上去的?”


  三把劍拿出根煙來,放在鼻子下麵聞了聞,並沒有吸:“所以我一直沒有在論壇貿然寫出來,因為沒有證據。”


  “劍兄的觀察能力很強,”近朱按照論壇裏的稱呼方式說道,“如果不是看到了實物照片,我也不會發現關於繩子的端倪。”


  近朱從隨身帶的文件袋中拿出了一些圖片給大家看:“圖片上是每一次凶案所用的繩子,大家應該也發現了,最後的幾次明顯不同,凶手用的是更為結實的尼龍繩,之前的都是老式的黃色麻繩。你們看這一張,表麵看著也是麻繩,但繩子擰起來的旋兒,我就直接叫它‘麻花兒’吧,這條繩子的麻花兒比較鬆,而且在末端有長穗。”


  同樣的圖片有兩張,隻不過有一張是放大的效果,顯然近朱注意到這個問題之後,專門把圖進行了放大,就在圖片下方的空白處,用記號筆寫了“1985”。


  其他圖片的空白處也都用記號筆標注了年份,從九十年代末期開始,繩子全部換成了更為結實的尼龍繩,可見凶手的凶器也在不斷“更新進步”。


  所有人的眼睛都盯著“1985”的放大圖,三把劍首先說道:“仔細看的話,這繩子和其他繩子的粗細、長短、款式都不一樣,尤其是兩頭的穗子,並沒有剪開普通麻繩之後的那種彎曲,這些穗子是直的。”


  就像是長發的人編了辮子再鬆開,總會有卷曲的痕跡一樣,編著的麻繩如果剪去一截,那麽那一頭就會有一些鬆散的“分股”,這些也必然是卷曲的。


  青岫看了看其他的麻繩圖片,繩頭有的是直接在頂端綰了結,有的是綰結之後留下一小段鬆散著的“分股”,但所有的效果都和“1985”的繩子不一樣。


  “你們看繩子頭綰的疙瘩,1985年的綰疙瘩的手法兒和其他的都不一樣,有點兒複雜。”說話的是小莫,他的手指戳著圖片上的那個繩結,“這種屬於專業手法兒吧,反正一般人弄不成。”


  的確,1985圖片上的繩結綰得很小,但巧妙的是層層相扣,就像個花苞。


  其他圖片的繩結則是普通的結,而且很大很隨意,就像個力氣較大的人為了使繩子牢固不脫,綰了兩三遍才綰成的大疙瘩。


  “除了繩子和繩結的外觀之外,還有個特別重要的不同點,”近朱這次拿出的是一張檢驗報告的複印件,“就像劍哥說的,1985年案件所用的繩子是名副其實的草繩,裏麵含有幾種韌性極強的高纖維草,最主要的是本地盛產的龍須草;而其他圖片上的繩子,除了尼龍繩之外,都是含有黃麻或劍麻的麻繩,這種麻繩在市場上很容易買到。”


  “那龍須草的那種繩子呢?”三把劍問。


  “很遺憾的是,1985年公安局並沒有對此進行市場調查,所以現在也很難判斷,這種草繩當年是否在市場買得到。”近朱神情凝重,“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麻繩大多是呈大捆出售的,所以凶手應該是買了一大捆,每次用的時候剪下來長度合適的一段,再把兩端打結後使用。隻有1985年用的草繩,似乎是專門製成了這個長度,兩端的繩結應該是編繩子的人所打的,因此才會留下直直的草繩穗子。”


  “也就是說,1985年的草繩很有可能是為行凶特製的,”一直不動聲色的萬重開口說道,“草繩這種東西本身就利薄,不大可能隻賣一小段,因此在市場上很難買到專門製成的這麽短一根的草繩。”


  “這麽看的話,1985年的案子的確不同於其他案子,草繩的外形、材質和獲取手段都截然不同,而且……”大風敲了敲自己麵前的紙條,上麵寫著“真凶”兩個字,一時無語。


  青岫將話接過去道:“而且,假如這種特殊草繩是凶手為了行凶特製的,那麽這種情況不應該發生在第一起案子中,如果1985年的案子是凶手第一次作案的話。”


  大風點點頭,自己剛才還在組織語言的過程中,青岫已經把自己要表達的大意講了出來,大風進一步道:“三木說得對,後麵幾次案件所用的繩子都是市場上常見的麻繩,並非特製,而且很顯然,凶手似乎對繩子本身沒那麽挑剔,隻要夠結實夠長度,能夠勒死人就行了。這就顯得1985年的草繩格外與眾不同,假如時間倒過來,這種特製的繩子發生在後期,倒還能解釋得通,或許是凶手漸漸對自己的凶器有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專門找人定製,但這條與眾不同的草繩發生在第一起案件,實在令人費解。”


  “除非……1985年的案子是另一個人幹的,”小莫在高度近視鏡後麵的眼神十分犀利,“隻有這樣,才能解釋凶器的不同。”


  小莫的說法也應和了他寫下的字條“真凶”,但他沒有對自己的紙條做更多解釋,而是將希冀的目光投向了大風:“版主也是這麽想的嗎?”


  大風放下手中的小茶杯,目光掃視了一遍環坐的眾人:“其實繩子的線索我還真沒想到,我隻是覺得1985年的案子很奇特,首先,死者的身上有其他傷口,是刀割傷,這是後來的案子裏從不曾有過的。之前我推斷是凶手初次作案,可能很難一擊斃命,所以先以其他方式傷害了對方,然後才勒死。但現場偏偏沒有打鬥痕跡,如果受害人先被凶手持刀傷害,在還沒有被繩子勒住的情況下,她應該會反抗,一定會產生打鬥痕跡。這是第一個疑點。


  “第二,七殺案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凶手會對死者的屍體進行麵部侮辱,這件事變態詭異而且很令人氣憤,但1985年案子的報道並沒有提到這一點,後來我曾經問過近朱,1985年的受害人,女工李某,到底有沒有被麵部侮辱,是報道不夠詳細,還是根本就沒有。近朱托了很多關係找來當時的法醫記錄,的確是沒有麵部侮辱一說,這件事也很難解釋。難道,因為是第一次作案,所以還沒有想到‘進行麵部侮辱’的事情?


  “最後一點,也是通過近朱從法醫記錄裏看到的,受害人李某並沒有被性·侵和猥·褻,她所受的刀割傷都沒有在致命處。這同樣令人費解,李某作為22歲年輕女性,符合凶手一貫的性·侵條件,但卻衣物完整,可見凶手甚至連這個念頭都沒有起,這實在不像同一個凶手會做的事。”


  通過大風的詳細分析,再加上剛才關於草繩和麻繩的區別分析,令眾人更加篤定,1985年的案子和後來的案子有很大的不同,甚至很有可能來自不同的凶手。


  小莫用手摩挲著自己的紙條,半天才說一句:“雖然我和版主寫的一樣,但我想留到最後再說。你們二位呢,你們的‘時間’是不是也和1985年的案子有關?”


  萬重撓了撓耳朵上部的頭發:“還真讓小莫說著了,我就是覺得,凶手的第一起案子在1985年,第二起案子在1990年,這中間的間隔有點長,因為1990年後,他作案就頻繁多了,甚至有一年內作案三次的記錄。”


  這個問題很多人都想到了,在論壇裏也有人提到過,但並沒有引起過多討論。


  萬重繼續說:“從1985年到1990年,是五年的空白期。凶手前年落網,39歲,往前推的話,1990年凶手25歲,1985年凶手20歲。當然,20歲已經具備行凶的能力了。但很多案例表明,那些連環殺人案的凶手往往會在幾年或十幾年後,慢慢收手,有的是因為結婚,有的是因為生子,也有的可能就是因為老了,沒那個心勁兒了。


  “一個骨子裏嗜殺的人,在20歲時嚐試了第一次成功殺人,不可能蟄伏等待五年才再次顯露殺機。”


  眾人暗暗點頭,並愈加肯定了“凶手其實是兩個人”的猜想。


  青岫就坐在萬重與近朱中間的位置上,他此時輕聲問近朱:“法醫記錄裏有沒有提到,1985年受害者李某的刀割傷在什麽位置,達到了什麽程度。”


  近朱聽見這話,不由看了青岫一眼,眼神裏略過一絲驚訝,這個問題似乎從來沒有人關心過,大家隻知道刀割傷不致命,凶手的目的是把“獵物”用繩子勒死,其他的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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