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合同的主要條款有哪些
由於經濟交易內容不同,合同的內容也各不相同,但各種合同均有共同的主要條款,缺少這些主要條款,合同的效力或履行就會存在問題。合同的主要條款有:(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當事人的姓名(自然人)或名稱(經濟組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委託代理人、住所(自然人的戶口所在地或經常住所地、經濟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或主要經營場地)、電話、傳真、銀行賬號等。
(2)合同標的。標的是指合同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如買賣合同中的具體買賣的物品、演出合同中的演出行為等。
(3)數量。數量是衡量合同權利、義務大小的尺度,如物品的數量(如噸、台、量、個、間),勞務的數量(如工作多少天、小時),有些標的的數量是概括性的,如承建一幢大樓,倉儲一批貨,中間涉及個別物品的單價,也涉及工作、服務的時間等多種數量標準。
(4)質量。質量是對合同標的品質的內在要求,如貨物屬於優等品還是合格品,技術服務是一般技術服務還是特殊技術服務,質量高低直接影響到合同履行的質量以及價款報酬的支付數額。
(5)價款或者報酬。在約定中,除應當注意採用大小寫表現合同價款外,還應當注意在大寫文字的表示方式上不能有錯誤、簡寫等情況,以免對以後的履行造成障礙。
(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履行期限是合同中確定的各方合同當事人履行各自義務的時間限度,是確認合同當事人是否違約的一個主要標準。在連續性的交易中,有些可以不規定期限。履行地點是當事人一方履行義務另一方享受權利的地點。履行地點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所在地,也可以是第三方所在地,如發貨地、交貨地、提供服務地、接受服務地,具體選擇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履行方式是當事人履行義務採取的方式,主要有兩方面內容:一是合同標的的履行方式。這種方式主要有自提、送貨上門、包工包料、代運、分期分批、一次性繳付、代銷、上門服務等。二是價款或報酬的結算方式。這種方式有托收承付、支票支付、現金支付、信用證支付、按月結算、預支(多退少補)、存單、實物補償等。
(7)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合同當事人一方或各方不履行合同或沒有完全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應當對守約方進行的救濟措施。違約責任是為了保證合同能夠順利、完整履行而由雙方自主約定的。它可以給合同各方形成壓力,促使合同如約履行。
(8)解決爭議的辦法。解決爭議的辦法是當事人就糾紛解決協商的一種可取途徑。爭議的解決主要有4種:一是當事人雙方自行協商解決;二是由第三方介入進行中間調解;三是提交仲裁機構解決;四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特別約定的條款。根據不同的情況,一些合同中也有特別約定的條款,如貨物買賣中的標的物包裝條款等。總之,合同條款由當事人自由約定,法律規定的基本條款具有指引性,不具有強制性。對於遺漏條款,當事人可以通過訂立補充協議(合同)的方式進一步加以規定。
2008年,某工廠通過××公司分批從王牌K公司引進280萬元的化工設備。在簽訂合同時,工廠為協調配套設備資金及建設情況,在合同裝運條款中加列了「賣方在裝運前內通知買方,並取得買方的同意,方可進行裝運」的條款。賣方對此無異議,並如期簽訂了合同。日後,賣方按合同要求開始備貨,在完成備貨后,王牌K公司向××公司發出裝運通知,但是,工廠以配套資金沒有到位,附屬設施沒法開工為由,拒絕賣方發貨。
后經多次協商,工廠同意在王牌K公司支付每年2萬元倉儲費的前提下接受第一批貨物。鑒於當時當地化工市場的情況,為避免損失,工廠不再同意接受後幾批的貨物。最後,該合同以工廠另外找到新的買家,才得以繼續執行。
在這個案例中不難看出,有的公司明知風險條款的存在,但為促成交易成功,同時對風險估計不足,也存有僥倖心理,而輕易跳進對方埋下的陷阱。
如果確實對合同條款不甚清楚,最好使用由工商部門監製的示範合同文本或在網上查找對應合同的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