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在銀行辦理托收承付
(1)什麼是異地托收承付
異地托收承付是異地結算的一種方式。即收款單位根據經濟合同發貨后,委託銀行向外地的付款單位收取款項,而付款單位根據經濟合同核對單證或驗貨后,向銀行承認付款的結算方式。
(2)辦理托收承付應注意什麼①有經濟合同(包括視同合同的上級調撥單、上級命令、訂貨會議的協議)才能辦理托收承付,沒有合同的不能辦理托收承付結算。
②異地托收承付結算的金額起點為每筆1000元。起點以下的交易,應使用委託收款或其他方式結算,可以隨時辦理。
③托收承付結算款項划回分郵寄划回和電報划回兩種方式,由收款單位選用。
④銷貨單位按照合同規定辦妥發貨手續后,委託開戶銀行向購貨單位收取貨款,應及時填寫托收憑證,寫明合同號碼,然後向銀行提供貨物確已發運的證件(包括鐵路、航運、公路等承運部門簽發的運單、運單副本、郵局包裹回執等)以及交易單證辦理托收。中轉運輸的,可憑起運部門簽發的發運證件辦理托收。銀行查驗后,收款單位如需取回發運證件,銀行應在托收憑證商品發運欄加蓋「已驗發運證件」戳記。
⑤收款單位向銀行提交貨物確已發運的證件和交易單證的張數,應由收款單位在托收憑證上註明。如發運證件和交易單證的張數較多,應由收款單位裝訂成冊,在封面上寫明總金額和托收憑證的號碼。
⑥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對托收憑證要認真審查,審查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天。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在受理托收后,對逾期未划回的托收款項,應及時主動地向付款單位進行查詢。
⑦承付,即購貨單位對銷貨單位的托收向開戶銀行承認付款。開戶銀行接到托收憑證后,應及時通知付款單位安排資金,及時付款。
⑧付款單位在承付期滿日銀行營業終了之前如無足夠資金支付貨款時,其不足部分即做延期付款處理,並立即通知付款單位,付款單位則應支付1天的賠償金。待付款單位賬戶有款時,銀行按國務院關於國營企業銷貨收入扣款順序陸續扣款,連同賠償一併划給收款單位。
⑨收款單位及其開戶銀行,對長期拖欠貸款的單位,應停止使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改用信用證或匯兌結算方式。
⑩由於銀行本身工作差錯造成結算延誤,從而使企業資金運用受到影響的,由銀行按照存(貸)款利率計付賠償。對有貸款的單位,按貸款利率計算;對無貸款的單位,按存款利率計算。
案例是一個分析題,問題答案可以去查找相關資料。
甲、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雙方約定採取托收承付、驗貨付款的結算方式,合同標的額為500萬元。6月5日,甲公司發出貨物並辦妥托收手續,6月10日乙公司收到運輸部門的提貨通知,6月18日甲公司收到全部貨款500萬元。
2008年甲公司欠繳稅款50萬元,稅務機關在對甲公司的調查中發現,甲公司於2008年9月主動放棄對丙公司的到期債權50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①甲公司增值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哪一天?說明理由。
②對甲公司欠繳稅款、放棄到期債權等行為,稅務機關能否行使撤銷權?說明理由。
③稅務機關行使撤銷權后,甲公司尚未履行的納稅義務是否免除?說明理由。
托收承付是異地企業之間交易用的比較多的貨款支付方式,創業者應該仔細學習其中的流程並加以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