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解

  藍衫對著一張大紅喜帖瞪眼,像是打算用目光在上面灼一個洞。


  喬風有點好奇,「這是誰的請帖?你不喜歡?」


  藍衫把喜帖折好扔在茶几上,一扯嘴角,冷笑,「這世界上有一種生物,叫做前男友。」


  喬風拿過請帖,展開來看。喜帖的內文都印刷好了,只有藍衫的名字是手寫的。0.7的簽字筆,勾折之間,筆畫勻稱圓滑,看來十分妥當。喬風點點頭,贊道,「字寫得不錯。」


  藍衫黑線,「喂!」


  「不過,」他話鋒一轉,說道,「雖然工整,但筆力平柔,筆勢斂而不發,以字觀人,你這個前男友,性格大概有點懦弱。」


  藍衫被他逗樂了,「看把你玄乎的,你就是這麼當科學家的?」


  喬風挺自信,「這也是科學。」


  「作為一個小面瓜,還說別人弱吶?」


  喬風撩眼看她,長眉微挑,眼神有些不善,「你覺得我很弱?」


  額……藍衫被他看得一愣神,陷入思考。喬風弱嗎?看起來挺面的,但其實吧,人家大腦發達小腦也發達,賺的了錢賣得了萌,還顛得一手好大勺,人家哪裡弱了?

  之所以讓人覺得「弱」,完全是因為此人性格太溫吞,從來不會有咄咄逼人的氣場,這就造成一種假象。但其實呢,遇到認定的事,他的革-命立場又堅定到頑固的地步。這樣一個人是不能用「弱」來形容的,甚至也不能簡單用「強」來概括,藍衫想了想,說道,「你這樣的,學名應該叫做『扮豬吃老虎』。」


  喬風對她的回答還算滿意,至少她不認為他是「弱」的。他看著請帖,問道,「這個叫盛宇的,就是你前男友?」


  「不是,如果我沒猜錯盛宇應該是個女人。我前男友叫楊小秀。」


  ……好名字。喬風折好請帖,然後平靜地看著藍衫,問道,「你們在一起多久?」


  藍衫想了想,「一年多吧?我記不太清了。」


  真笨。他有些鄙夷,但突然像是想到了什麼,眉宇便舒展開來,彷彿浮雲散去,露出月華明朗。他又問道,「你們分開多久了?也不記得?」


  藍衫有點不耐煩,「你自己算吧,我畢業剛工作的時候和他在一起。一年……差不多三四個月之後,分開。」她發現喬風還挺有八婆的天分。


  喬風轉瞬之間已經算清楚了,又問道,「為什麼要分開?」


  說到這裡藍衫就不得不嘆一聲自己前任有多極品了,「因為他媽媽嫌棄我。嫌我學歷不好,工作不好,還不是本地人——他們家條件好像還不錯。其實最重要的是吧,楊小秀那慫貨,對他媽媽是既不敢怒也不敢言,然後老娘一怒之下就把他給甩了。」


  喬風從這一大段話里捕捉到了一些關鍵信息,「你們已經談婚論嫁了?」


  藍衫慚愧得想捂臉,「別提了,誰沒個腦殘的時候呢,對吧?」她那個時候剛畢業,工作也不好,就特迷茫特無助,有一種乾脆早點嫁人生孩子了此殘生的衝動。當時楊小秀追她追得那個兇猛啊,她就先跟他處一下唄。誰能想到最後會那樣收場呢……幸好她及時想清了,人立於天地之間,不該想東想西,最可靠的永遠是自己。


  喬風神情悵惘,「那你愛他嗎?」


  一聽到這個問題,藍衫就有點迷茫,她靠在沙發上,仔細回憶了一下才答道,「說實話,我雖然談過戀愛,但是吧,我還真沒對誰要死要活非君不可過……所以我應該是不愛他吧。」


  他低眉,目光被小刷子一樣的睫毛盡數掩去,「所以這個喜宴你到底去還是不去?」


  「去他大爺!」藍衫說著,拿過那請帖來要把它撕掉,剛一使勁,她突然停住,問喬風,「你說,楊小秀給我發請帖,是對我舊情難忘呢?還是想跟我耀武揚威呢?」


  喬風搖頭,「我怎麼知道。」


  藍衫突然在沙發上蹭了蹭,蹭到他身邊,笑咪嘻嘻地看他。喬風腰桿挺直,斜著眼睛掃了她一眼,警惕地挑眉,「你要做什麼?」


  藍衫一勾他的肩膀,「小風風,陪我去喜宴吧?」


  喬風無力地掙扎了一下。她貼得太近,胸部線條若有若無地擦著他的手臂,使他登時緊張得一動不敢動。


  藍衫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她晃了一下他的肩膀,「好不好呀?你也不用干別的,往那一站當個花瓶就行,讓楊小秀他媽媽看看,老娘現在的男朋友,甩他兒子十條街!哼哼哼哼……」


  喬風低著頭,小聲說道,「我又不是你男朋友。」


  「安啦安啦,就是幫個忙而已,假扮我男朋友,懂不懂?」


  喬風側頭看她。她正側對著他,一隻手扶著他的肩頭,下巴墊在手背上。她眉目精緻,眼睛烏亮,此刻笑吟吟的。她一笑,那美眸中就像是要滴出水來一般;她展顏,就仿似三千里桃花盛開。


  藍衫見他發獃,又推了他一下,「喂,行不行呀?」


  喬風點了一下頭,「可以。」


  藍衫很高興,「還是我們家小風風最好了。」


  「不過,」喬風抿了抿嘴,提出了他的一點疑惑,「他們要是讓我親你怎麼辦呢?」


  「他們神經病啊,你又不是新郎。」


  「哦。」


  吃過晚飯,藍衫給小油菜打了個電話,跟小油菜說了楊小秀的事兒,順便表達了自己的一點疑惑:楊小秀怎麼知道她新的住址呢?

  小油菜坦然承認,「是我告訴他的,姐們兒,你現在今時不同往日,到時候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他婚禮,就是要讓他知道,沒有他,你過得更好,更有女人味兒了,悔死他!啊對了,你還可以把喬大神叫上撐場子。」


  要不怎麼說是閨蜜呢,這腦迴路,簡直神同步。藍衫按下此事不提,又問道,「你現在幹嘛呢?」


  「吃飯吶,別提了。今兒公司行政部聚餐,我們總裁辦的人也去了,誰知道在飯店遇上吳總了。現在吳總在包間里和行政部的美女們把酒言歡呢!擦得嘞,你說他臉皮怎麼那麼厚呀,別人就是客氣一下,他也真好意思坐下。還讓我給他擋酒,不要臉!」


  「你給他擋了?」


  「能不擋嘛,我不喝誰的酒也得喝他的呀。」


  又和藍衫聊了一會兒,小油菜掛了電話回到包廂。雖然背地裡說吳文不要臉,但是當著他的面,她依然是極盡諂媚之能事,完全是不要臉的典範。


  其實她也沒幫吳文擋多少酒,在坐的人有好幾桌,沒人有資格灌吳文酒。小油菜坐在大BOSS身邊,拿一雙乾淨的筷子偶爾給他夾點菜,然後扭過頭跟身邊一個實習生聊天。實習生把小油菜當前輩,說話特別客氣,導致小油菜自我感覺十分良好,當然了,順便吹一吹牛是在所難免的,這是她的老毛病了。


  吳文一邊跟別人說著話,一邊豎起耳朵聽小油菜胡說八道。這姑娘一朝開了竅,嘴皮子特別利索,噼里啪啦的,小鞭炮一樣。但是她說話不著調,總是把人逗笑,簡直天生自帶了說相聲的技能。


  吳文特別想把她捆起來送給德雲社。


  吃完了飯,小油菜跟隨眾人走到外面,在「坐地鐵」和「打車」之間糾結了一會兒。總裁辦主任走過來,晃著車鑰匙對她笑道,「採薇,我送你回去吧?」


  小油菜眼睛一亮,剛要答話,吳文在不遠處喊了一聲,「肖採薇,你跟我走。」


  一句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小油菜在眾目睽睽之下走到他身邊,吳文帶著她去了停車場。都走出去挺遠了,小油菜回過頭,看到她的同事們還在遙望她。


  直到坐上吳總的車,小油菜還覺得像是在做夢,她神情恍惚,問道,「吳總啊,你是不是看上我了?」


  吳文挺無語的,這姑娘怎麼一點也不矜持呢。他打開頂燈,看著小油菜,說道,「你想多了。」


  「還好還好,嚇死我了。」小油菜拍拍胸口,差一點以為要和喬大神爭風吃醋了,艾瑪太可怕了。


  她的反應讓吳文有那麼一點點不適應。他好像也沒差到哪裡去吧?為什麼會讓她怕成這樣?


  小油菜問道,「那麼吳總,您現在是要送我回家嗎?」


  吳文不答反問,「聽說你很會唱歌?」


  「額……沒有!」


  「從小就是歌唱團的主力?夢想是當歌唱家?」吳文把剛才從小油菜那裡聽到的話都翻出來了。


  小油菜囧了囧,這人怎麼這麼不上道呢……


  吳文繼續說道,「還會唱很多很多英文歌?」


  「咳,」小油菜不自在地掩嘴,「這些話您就當笑話聽吧……」


  吳文卻不依不饒,「來吧,唱一首?」


  「唱什麼呀……」


  「唱首英文歌,除了生日歌和字母歌,其他的隨便來。」


  尼瑪我哪會唱英文歌啊!小油菜有點羞憤,還不敢反抗,她別過臉去不看他。


  吳文發現,雖然他老說他弟閑得蛋疼,但其實他才是閑得蛋疼的那一個。平白無故地老跟一個小姑娘過不去,非要看人家難堪,他才心裡舒坦。不就是差一點被她強了嗎,有什麼大不了的……


  雖然不停地在心裡反思自己的罪惡,但是他嘴上依舊很邪惡,「快唱,不唱不讓下車。」


  小油菜無奈,搜腸刮肚,終於找到一首勉強能和英文搭上界的,於是打著拍子唱起來:「大河向東流呀,potato呀tomato呀……


  肚子餓了一聲吼呀,一人一個potato呀……


  ……」


  一曲完畢,她被吳文趕下了車。


  魔聲入耳,餘音繞梁。雖然人被他扔了,但這首神曲在吳文的腦中揮之不去,第二天他去找喬風吃飯,在喬風的廚房裡看到洗乾淨的土豆時,他拿著一顆土豆想也不想就開唱,「一人一個potato呀……」


  喬風用一種看神經病的眼神看著他哥。


  吳文臉一黑,捧著potato仰天長嘆,「卧槽我好像被洗腦了!」


  喬風把土豆搶過來,又仔仔細細地洗了一遍,他覺得他哥很礙眼,所以客氣地請他離開。


  吳文卻死賴著不走。


  他靠在一旁,對喬風說,「我今天來是要問你一件事。」


  喬風低著頭,用菜刀在土豆上比劃,頭也不抬地問道,「什麼事?」


  吳文一臉的八卦之光,問道,「你跟藍衫,你們倆到底怎麼回事?」


  「她在追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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