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發售新遊
第206章 發售新遊
“目前市麵上的支付軟件很少,大多數網民不知道或不信任網銀,但我認為線上支付是未來的發展趨勢之一。
這個領域進入的人很少,馬老板算一個,國外的PayPal算一個,不過在國內,PayPal的使用率很低,遠不如馬老板的吱付寶。
這個市場很大,千億級別是妥妥的,我們公司是否要進入?”
“你的判斷依據呢?”何俊饒有興趣問道。
權天宇還是有點東西的,這次出差回來後,不僅將事情做好了,還順帶調研判斷出支付領域的局勢。
“互聯網正處於高速發展階段,電子商務也逐漸抬頭,eBay、亞馬遜、阿裏粑粑等代表性網站平台逐漸火了起來,但如何支付確是一個問題。
網上購物網下支付對擁有強大平台的公司而言是可以做到的,但如果是C2C,這個模式就行不通了。”
“那你有沒有考慮過支付牌照的事?”陳浩歌發問。
“吱付寶同樣沒有支付牌照,陳總您也知道,我們做互聯網的,搶占先機非常重要。”
權天宇是最早一批加入公司的老員工,和陳浩歌說話就隨意很多了。
“權天宇說得沒錯,支付牌照不需要急,可以先將支付項目做出來。”何俊一錘定音。
就連吱付寶,也是在2011年才拿到央行頒布的支付牌照,何俊不認為他在前麵扛雷,就能很快打通。
這個雷還是讓馬老板去扛吧,他在後麵跟就行了。
“那我們什麽時候立項支付項目?”既然何俊已經拍板,那陳浩歌自然不會反對。
“立項,為什麽要立項?”何俊笑嗬嗬問道。
“不立項怎麽做支付項目?”權天宇也被何俊搞蒙了。
“不急,到時你們就知道了。”何俊說完便離開了。
現階段他隻打算做收付款項目,也就是最普通的支付功能。至於金融方麵,他暫時不打算去碰。
在他看來,支付項目完全可以在天信上推出,將它交給張曉龍去弄就好了,沒必要獨立立項。
天信的每個用戶都是實名製,有一套嚴格的識別措施,在安全上已經有了保障,而且天信網用戶基數龐大,一經推出必定大受歡迎。
當然,過程或許需要一些小技巧和小手段,這個就暫時不提,到時候再說。
……
前段時間,班奈特發來7月份的銷售報告。
7月份一共售出520萬份CDK,比6月份多了141萬份,數據較上月有了大幅度提升,這也是R星傾力推廣的結果。
在全球遊戲實時銷量排行榜中,《我的世界》月銷量穩居第一名,超出第二名將近一倍的銷量,無人能撼動。
7月份的銷售金額分成一共10400萬美元,首次當月銷售突破1億美元,折合RMB約為8.61億。
這個月的銷售也為R星帶來超過2000萬美元的利潤,令高層合不攏嘴。
隻是何俊帶來的另一個消息,卻讓他們既興奮又擔憂。
興奮的是,如果合作者是他們,那麽以刺客信條的內容和可玩性,絕對又是一款爆火遊戲。
擔憂的是,這次的競爭者很多,他們R星還真不一定能拿下。
班奈特一拳打在桌上,隻能怪何俊太雞賊了。
事情起因在一周前,何俊發郵件告訴班奈特,自己另一款全新製作的3A級單機遊戲即將登陸北美市場,目前正在尋求合作者。
他把測試版的內容分別發給鎂國一些大型遊戲公司,當他表明自己就是【我的世界】締造者時,遊戲公司都將【刺客信條】的重視程度提升到最高級別。
競爭非常大。
值得一提的是,祖龍工作室雖然在天空科技辦公,但並不屬於天空科技,而是屬於何俊個人。
當初挖完李青團隊時簽的是天空科技的合同,不過何俊後來用略高的價格將祖龍工作室收為己用,加上他又是公司負責人,所以這件事根本沒有阻力。
這是規則內的左手倒右手行為,既不損害公司利益,又能使自身利益最大化。
或許有人會問,天空科技也是他的,祖龍工作室在天空科技和在他名下有什麽區別?
區別大著呢!
如果在天空科技,那麽遊戲掙的錢全部屬於公司,就算要用也隻能用於天空科技的各項支出,而不能用在星辰無垠上。
以個人名義就不同了,喜歡用在哪就用在哪。
當然,這樣做還有一個缺點,那就是風險問題。如果遊戲爆火了那自然是皆大歡喜,如果失敗了,那麽也需要他來承擔,天空科技不會兜底。
其實他還可以將天空科技唯一盈利的網遊項目組也挖過來,但這樣做利大於弊,不僅會嚴重影響公司的估值,股東們也會有意見。
單機項目組就沒有這個顧慮,在華國單機項目基本沒有市場可言,現已被網絡遊戲擠壓成隻有個位數的市場份額了。
8月10日,一眾國外人員齊齊出現在深城機場,何俊隻是派李青去迎接,他本人並沒有去。
和一年前不同了,他已經不是當初需要求爺爺告奶奶才將【我的世界】推銷出去,現在是他們來求代理。
這次來的人有點多,有R星、微軟遊戲、育碧、EA、任天堂和索尼六方
排行前五的來了四個。
微軟遊戲仍然排行老大,R星去年第六位,今年有【我的世界】加持buff,直接衝到第二位,EA則排在第三。
第四是卡普空,不過他們沒有派人來,第五是索尼。
接待的地方仍然是深城國際酒店,這裏的商務氛圍其實很不錯。
這場談判何俊也來了,不過他全權交給林淺夢。一是完全相信她,二是某種程度上來說,冷靜的女人砍價更狠。
加上她本來就是財務法律出身,不僅砍得狠還砍得準,一刀下去能讓對方難受的同時,還不至於受不了而爆發。
非常難得。
……
談判已經接近尾聲,6家發行代理商隻剩兩家,一家是R星,另一家則是EA。至於其餘四家已經全部熄火,退出此次爭奪。
以前沒有發現,直到今日才知道林淺夢在談判上具有如此恐怖的天賦,真的就殺得對方想罵娘。
她給出的條件很苛刻,不僅需要支付巨額代理費,分成費用也很高。
林淺夢給出的條件為1000萬美元的簽約授權費,以及簽訂為期5年的授權與分銷協議。
除此之外,代理商每個季度需要支付500萬的版權稅金,遊戲分成方麵是55分成,至於宣傳推廣費則全部由代理商承擔。
刺客信條的製作費用約為1.2億RMB,全都是他自己掏錢,現在成品完成了,自然是收獲的季節。
這些費用還隻是一部分,以後如果有人想將其改編成電視劇或電影,又需要支付一筆不菲的版權費。
可以說躺著收錢。
當然,這一切都建立在刺客信條能爆火的情況下,如果遊戲撲街了,那麽版權也將變得一文不值。
經過兩天的談判,R星最終還是放棄了爭奪,原因有兩個。第一是他們已經擁有《我的世界》,花大代價拿下《刺客信條》有些不值得。
第二是無法確定《刺客信條》會不會火,雖然遊戲製作很精美,也很吸引人。但在真正推出市場得到消費者認可之前,誰也無法打包票說這款遊戲一定能火。
此次談判的贏家是EA,獲得《刺客信條》在海外地區的獨家代理運營權。
這裏的海外指除華國外的其他地方,並不僅鎂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