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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5章 周末特別篇 齊旬司正傳11 時之空間3

  「十二號?這,昨天不是十二號嗎?今天應該十三啊!」鄭昌懵逼了,但還是他沒有多想,忙完手上的事就回家了。


  大清早,還是起晚了,鄭昌又急急匆匆的出門上班了,出門前仍然忘記了撕下日曆,日曆還保留在十二號那一頁……


  「喂,鄭昌,你吃過早飯了嗎?我這還有兩個雞蛋你要不要?」剛一進門,同事又和前天和昨天一樣,扔給了鄭昌兩個雞蛋。


  這一次,鄭昌真的是嚇呆了,不對啊?他這話已經說過三遍了!想到這裡,鄭昌不禁聯想到了經理。


  就像是在驗證他的想法似的,總經理走過來扔給他一大摞的資料,「小鄭,今天中午吃飯之前列印順便整理一下,中午交給我。」


  鄭昌沒有打理經理,而是慌忙的去翻看那堆資料。還是和前天昨天的資料一摸一樣!一份資料怎麼可能會連續列印三遍?鄭昌驚恐的掏出手機看向上面顯示的日期——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不可能,難道我的手機壞了?」鄭昌震驚的看向同事叫道,「今天幾號?」


  「十二號啊!」同事奇怪的看著他,「你這是怎麼了?用這麼奇怪的眼神看著我?」


  「真是見了鬼了……難道我身邊所發生的一切都在重複?那我豈不是被困在了同一天里嗎?這不科學呀?」鄭昌嚇得一下子癱坐在了椅子上。


  中午,打飯的大媽也將一盆涼水潑在了鄭昌臉上——午飯仍然是西紅柿雞蛋面和紅燒肉!


  下午下班前,辦公室里,鄭昌死死的盯著牆上的掛鐘,終於發現了一個規律!「如果我的推斷是正確的,那麼五點半的時候應該組長會找他讓他幫忙把另一份資料也整理一遍,然後同事下班,我在加班,現在是五點二十八,再有兩分鐘,馬上就可以驗證我的想法是不是正確的……」


  五點二十九……五點半了!下班的鈴聲響了起來。


  「哈哈!我就說嘛,怎麼可能呢,我怎麼可能會被困在同一天里嘛……」鄭昌正笑著,笑著,突然笑不出來了。桌子上多了一大摞資料。「鄭昌,這裡還有一份資料,你也幫忙整理一下呀!」該來的還是來了。接下來,和鄭昌想的一樣,都在按劇情發展,同事下了班,自己吃著泡麵加班,直到晚上十點回家……


  鄭昌到家的時候已經很疲倦了,雖然他一直生活在同一天里,但他相當於加班了三天,剛一到家就睡著了。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鄭昌又看了一下手機,還是九月十二日,「有貓膩!肯定是有什麼東西在作怪!」雖然這麼想著,但是鄭昌還是沒有什麼頭緒,正打算先上班呢,突然目光瞥見了他剛買回來的日曆。不由得愣了一下,忽然覺得好像發現了什麼,「哎呀,忘了日曆還沒撕呢。」鄭昌刷的一下把標著十二號的日曆紙撕了下來,露出下面的十三號。


  「現在該去上班了,被困在同一天……那日曆也就沒用了吧……」鄭昌出了門等公交車時無聊的翻起手機,頓時,眼珠子都快跳出來了。「這是怎麼回事?手機修好了?」鄭昌不敢相信的盯著手機上顯示的今天的日期: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我……我不是被困在同一天了嗎?難道我又回來了?可我今天早上看手機的時候還是十二號啊!等等……」鄭昌像想到什麼一樣,「日曆……我撕下十二號的日曆,手機就從十二號變成了十三號?!」鄭昌慌忙打了一個電話:「喂,經理,我想請一天假,我肚子痛,我……我要去醫院檢查一下。」


  電話里傳來了經理不耐煩的聲音:「行行行,你去吧,看好了就趕快回來啊!」


  鄭昌撒了謊,飛快地跑回家去,他要研究一下這個日曆。如果真的想自己想的一樣,只要撕下日曆,就可以跳過這一天,到下一天。如果沒撕下日曆,那麼它永遠會被留在日曆紙上寫著的日子。


  為了證實這個想法,鄭昌在大街上閑逛了整整一天,十點到時候先是被一個人拉到一個商場推銷買了一個電飯煲和兩個盤子,然後十一點又被一個朋友叫到一家名叫「澳大利亞風格餐廳」的地方吃了一頓,花了他朋友一百多塊,最後下午三地回家買了一份報紙,報紙上寫著:「活**」拾金不昧,撿到兩萬塊錢交給失主。」鄭昌暗暗把這一天的行程記了下來就回了家。


  第二天,鄭昌迫不及待的起床跑到客廳看到日曆,「我今天就不撕下十三號,我倒要看看我會不會重複昨天發生的事情。」說著他打通了電話,「喂,經理,我想請個假,我肚子痛。我……我要去醫院檢查一下。」


  「行行行,知道了,去吧,好了就趕快回來。」那是經理不耐煩地回話。


  鄭昌大為震驚,經理從沒有讓一個人連續兩天請假,那只有一種可能來解釋:經理不知道昨天鄭昌已經請過假了,還以為他第一次請假就答應了!

  「那就是說,今天的一切還會和昨天一樣,那麼接下來我應該是會被一個人推銷買一個電飯煲和兩個盤子……」鄭昌急忙跑下樓去找到了昨天去的那條街,十點整,他準時的被一個拉到商場推銷,果然!推銷的還是電飯煲和盤子!鄭昌來不及多想,買了盤子就走,「然後嘛……應該是十一點那會被朋友叫去吃飯。」


  十二點,準時準點,沒慢一秒也沒有快一秒,他的朋友把它叫到餐廳請他吃飯,還是那家「澳大利亞風格餐廳」吃飯,甚至點的菜也一樣,花的錢也一樣,鄭昌越來越不鎮定,又閑逛了一圈,下午三點的時候跑到了小賣部買了一份報紙,之間上面寫著幾個斗大的字:「活**」拾金不昧,撿到兩萬塊錢交給失主。」這下子鄭昌總算是相信了!報紙總不可能連續播兩天一樣的新聞吧!

  看來就是那個日曆搞的鬼!等等!那就是說……如果我今天花了十萬塊錢,第二天不撕下日曆,那麼我的十萬塊錢還在,但是相當於我享受過一次價值十萬塊的待遇……如果再刺激一點……假設今天十三號,我撕下十三號十四號兩片的日曆,把十五號露在外面,那會不會我的人生就可以跳過十四號那一天直接到十五號?哈哈,那也太爽了吧!這不就等於我可以任意穿越時空了嗎!而且最主要的是……如果我的想法成立是真的話……那我不就可以……穿越我的人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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