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暗流--37
齊律師臨陣退出,讓王二傑的經紀人淘奮感到非常棘手,退出的原因齊律師也說得非常清楚,就是這場官司不該打。淘奮心裡也清楚,王二傑的這場官司,如果沒有齊律師這樣出色的法律人士助陣,是不可能有任何機會取的勝利的,因為王二傑的違約行為明顯是事實。假如問題處理的結果是退賠對方合同金額20萬元,這事就好辦了。可是要是這樣,對方就沒有必要打這場官司了,退還20萬元了事,這肯定是辦不到的。按照對方要求的200萬元賠償,還要道歉,這也是不可接受的。淘奮想,就算是我方造成了損失,加倍賠償,也就40萬元,何來200萬元這一說呢,這個數額太大了,絕對不能接受。只要齊律師從中斡旋,能夠把這個賠償金降低到40萬,不打這場官司也是可以的。接著打官司,死扛下去,耗費精力不說,問題是這場官司就算自己勝訴,也要退賠20萬元的合同傭金,這就完全沒有必要繼續對抗下去,對抗下去只能是自取其辱。
淘奮找到王二傑商議此事。這段時間以來,王二傑受到了來自社會各階層的壓力,尤其是一些歌迷,公開在網路上詛咒她心理變態,要錢不要臉,表示以後堅決拉黑王二傑,絕不再看她的演出,這讓她感到非常難過,希望渺茫,九天劇場的開業演出讓她失去了一大批衣食父母。在九天公司慶典演出以後,原本簽好的一些演出合同,也被以各種理由取消了,現在事情過去了這麼長的時間,一場演出預約都沒有,身邊的工作人員紛紛離去,在職的人員工資都有些成問題了。淘奮來找,說明意圖后,王二傑也有這種想法,應該找人與九天公司協調,儘快處理好這個問題。
淘奮給齊律師打通電話,表達了自己和王二傑的意圖,齊律師表示可以代表他們和九天公司溝通,他給九天公司董事長王穎打通電話,說明意圖,希望九天公司同意協商解決此事,王穎接受了建議,讓對方來公司協商。
王穎召集公司高管開會,商量解決辦法,李悅娣,王東、王瑛等再次聚集在公司的會議室。王穎詢問了先前布置的四件事的完成情況。王瑛說:已經和消防部門協調了,我公司九天劇場消防方面沒有問題,開業慶典增加了100個臨時座位,確實違規,但是還不算太大問題,罰款2000元后,拆掉那些座椅,就可以正常營業。王東說:我們的模擬法庭也搞了好幾次,效果不錯,如果再次起訴,應該有取勝的把握。趙律師說:我們與齊律師有所溝通,畢竟是同行,彼此交流起來也比較方便,齊律師也有不願在為王二傑辯護的意思。王穎表揚了大家的工作成效,接著說道:「今天我接到了齊律師的電話,他希望我們公司放棄上訴,由雙方當事人協調解決,他說這件事,不可能雙贏,繼續打下去,結果就是兩敗俱傷,我當然是不同意他的說法,我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會議室里好一陣子沒有人發言,王穎點了李悅娣的名,讓悅娣說說自己的看法,因為李悅娣是九天劇場的直接當事人。
李悅娣說到:「這件事,我一直認為,打官司不是第一選擇,能互相體諒,協調解決最好。但是,既然我們已經走到今天這一步了,打官司也不是不可以。我認為,對方如果真有誠意,我們當然也可以考慮協商解決,既然是齊律師出面調停,那麼我方也至少要由趙律師參加,如果對方王二傑,或者淘奮出面,我方就由董事長,或者由我參加。關鍵是,這個賠償的數額問題,我覺得,200萬元的賠償實在是太高了,我比較傾向於100萬以內,或者說80萬元,就可以了,這個我需要財務給一個具體的數額,它應該包括:20萬合同補償,加倍違約賠償,我方損失費等等。」
李悅娣說完,幾個董事也發表了意見,分歧比較大,最後王穎拍板,同意協調,賠償金先談,走一步看一步,但是最少不能低於玖拾萬元。由李悅娣,王東和趙律師三人負責接洽。
這天下午,齊律師和淘奮、王二傑三人出現在九天劇場李悅娣的辦公室,王東和趙律師都到了。雙方見面,握手致意,悅娣讓姚燁給大家倒好茶水,王二傑這一段時間以來似乎瘦了一圈,頭髮也有些蓬亂,眼睛明顯的有些凹陷下去,嘴上雖然畫了口紅,但面色上睏倦不堪,顯得有些有氣無力的樣子。悅娣猜想,很可能是這場官司,讓她不得安寧。九天公司安排了王東代理此事,悅娣沒有經受什麼煎熬,九天公司是以集體對個人,王東也並沒有承受多大的壓力。王二傑就不一樣了,王二傑犯錯是明顯的,不管官司怎樣,她都是輸家,社會輿論的可怕,沒有經受過得人無論如何都無法理解。
雙方互相招呼後進入正題。齊律師「我們今天到貴公司來處理我方當事人王二傑女士與你方的糾紛,我方是帶著十二分的誠意來的,我相信,你方在這個問題的處理上,也是有誠意的,在上次的法院處理中,我方勝訴,你方不願接受法院判決,未能滿足你方訴求,表示要繼續上訴。現在我方主動提出與你方協調此事,主要是考慮到我們彼此之間應該可以找到契合點,這樣對我們雙方都有利。,繼續爭議下去,對雙方都不利,所以,我們想看看你方的訴求,然後再次磋商,共同討論,儘可能達成共識,減少我們雙方在這個問題上的消耗」。
趙律師把一份公司財務整理的損失數據表交給了王二傑等三人,說:「以上數據使我們的基本要求,我們認為你們能滿足我們的賠償要求,並且在媒體上致歉,這個官司,我們就不再打下去」。
淘奮一看,立刻火冒三丈,說道:「這份數據表完全沒有處理問題誠意,100萬,怎麼可能有一百萬,請你們看看我和你們簽訂的合同,合同金額就是20萬,就算是王二傑女士違約,也只能夠賠償40萬,沒有其他方面的賠償約定,你們所計算出來的這些數據,大部分超出了合同的約定範圍,這根本就不合理」。
齊律師見淘奮很是激動,安慰淘奮說:「陶先生,調整一下情緒,協商解決問題,就和在市場買菜是一樣的道理,他有他的賣價,你有你的買價,大家都可以商量嘛」。
悅娣說道:「王女士,陶先生,齊律師,我方給你的這份數據單,可以討價還價的空間並不大,基本上反應了我方在處理這件事上的開銷,既然你方要求協調,自然我方所有損失,你都必須要承擔,既包括合同金額,也包括我方的部分損失。比如說訴訟費10萬元,這次是你方請求協調的,這就相當於我方假設性勝訴,這樣,第一次訴訟的費用,自然就應該由你承擔,這完全合情合理」。
淘奮立即說道:「這不對呀,一審訴訟費是2.3萬元,哪裡來的10萬元」。
趙律師說:「這個數字應該這樣看,2.3萬元是我們已經交給法院的費用,我方律師費用,為2%-6%,如果按2%算,是4萬元,按6%算就是12萬元,因為我是公司的律師,所以我們就取中間價3%,所以就是6萬元,合計基本上就是10萬元了」。
齊律師說:「這個演算法還是有問題,2.3萬元沒有問題,6萬元,有問題,這個數字,可以根據我們今天達成的協議金額來定,不能用一次審理時,你們提出的不合理的數字作為基數。假如按照今天這個數據,你的律師費用就只有3萬元,我在這個官司中的收費是2萬元,這是我接受陶先生委託的收費單據,我認為,你們可以參照我的收費,重新考慮」。
雙方律師,王東和淘奮經過三四個小時的艱難對壘,始終難以達成共識,淘奮最多可以賠償62萬元,王東代表的九天公司,最多讓價到85萬,中間相差23萬,大家僵持不下,雙方也都摸清了對方的底牌,目前都不願意再進入到司法程序,都希望通過談判解決問題,一二十萬元對九天公司來說不是什麼大問題,可是不要回這幾十萬元,實在是沒有道理,這也是一口氣的問題,對王二傑來說,雖說問題也不大,可是畢竟是個人演員,掙點錢也是很不容易的。李悅娣有些心軟了,見大家都互不讓步,她說道:「既然這樣,就乾脆暫停,大家都冷靜一個晚上,我們明天接著再談」。大家也都覺得有理,乾脆都回去冷靜一下,再次斟酌,再做決定。
李悅娣讓王東和趙律師稍等,她送王二傑等人出門,悅娣把王二傑請到一邊說:「王女士,這件事讓你難受了很久了吧,我和你都是歌手,才華上我不能和你比,但是同行之間還是比較好溝通,做我們這行的,名聲就是自己的藝術生命,我給你交一個底,九天公司可以接受的最終賠償金額就是82萬元,如果低於這個價格,是無法向董事會交差的,因為我們公司確確實實花了這麼多錢,你呢,也可能有一個底線,不管怎麼說,你是一個人對付一個公司,公司名聲受損,公司個人不受影響,可是,你個人名聲受損,問題就比較嚴重,如果你堅持不肯讓步,只會把我們逼到法院,結果可想而知。如果你同意九天公司的賠償要求,我們還是可以考慮在其他方面予以補償,比如在恢復你的名聲方面做一些工作,希望王女士多多考慮,希望明天有個雙方都能接受的答案」。
王二傑看看悅娣,點點頭說:「你說的對,我會和他們再考慮的,既然貴公司有誠意談,這就好辦多了」。
悅娣回到辦公室,繼續和王東,趙律師核算公司損失,最終確定可以接受的價格是73萬元。悅娣和王東給董事長打了電話,彙報了談判的經過和結果,董事長也比較滿意,同意了他們核准的底價。
第二天談判繼續,最終在80萬元上達成了一致意見,九天放棄再次上訴,公司損失由王二傑承擔,王二傑在微博中公開向九天公司的觀眾道歉,並表示有機會,條件成熟,會在九天劇場為貧困山區的孩子們舉辦募捐義演。
九天公司發布公告,九天公司與王二傑女士的合同糾紛達成諒解,並表示,在未來半年內,安排王二傑女士在九天劇場的公益活動,屆時,九天劇場的VIP觀眾將可以免費觀看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