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別墅再遇楚小艾
就在我感覺昏昏沉沉的時候,孫小麗的聲音在我耳朵邊響起:「姐夫,你自己小心點,我出去追他們。」
我努力睜開眼睛,看到孫小麗從二樓窗戶翻了出去。
我想去窗戶邊看看到底什麼情況,可是眼睛實在睜不開,身體無比沉重。
剛才那一擊實在是太厲害了。
我壓根沒有緩過來,而就在這時候,突然聽到了楚小艾的聲音在我的耳朵邊響起:「不要動哦,你要動一動,就不定我會控制不住我自己的。」
我的心猛的一沉,看來孫小麗中了調虎離山之計了。
而現在的問題就在於我被剛才那一下子這衝擊之後,戰鬥力全無,已經化成一隻肉雞了。
不過咱大老爺們的可不能輸了氣勢,我抽出一柄小竹劍握在手上說道:「你想幹什麼?」
楚小艾咯咯笑道:「我可不想幹什麼,只不過打算跟你做一筆交易罷了。」
「交易?」
「是的,你千萬不要誤會,我跟羅海瓊並不是一夥的,相反,他們也是我的仇人。」
我不由一怔:「你說羅海瓊是你的仇人?」
楚小艾收起笑容說道:「沒錯,羅海瓊背後的那個人,我跟他有血海深仇。」
「你說的是羅海瓊的師父嗎?我聽他們的話里,你好像是他的徒弟吧?」
楚小艾倒是也沒有否認,而是咬牙切齒地說道:「的確,我就是他的徒弟,只不過我成為他的徒弟就是為了報仇,你知道我為什麼要養三魄靈屍嗎?」
「難道你想用三魄靈屍來對付他?」
「是的,只不過三魄靈屍還遠遠不夠,我想把三魄靈屍變成最強大的游屍,也就是游屍之王。」
「之前我一直認為只有這樣我才可以戰勝他,可是你的出現讓我看到了新的轉機,我也許可以依靠著你戰勝他。」
「我嗎?」我苦笑道,「你也許高看我了。我連你都打不過,被你騙得團團轉,哪有那個本事對付你的師父啊。」
「你是小看你自己了,你這個人一直都是這樣,明明身上有著無窮的能量,可是總是懷疑自己的能力,從我跟你相處的第一天我就發現你這個人身上有著這個缺點了,可是到現在還沒有改過來。」
「你缺少的不是能力而自信。」
楚小艾說完目光灼灼地看著我。
我卻是搖了搖頭說道:「你也別故伎重施了,當初在上學的時候你就這麼說的,說我身上有無窮的能量,結果我倒是發揮了我的小宇宙了,兼三份工,呼呼燃燒我的卡路里。」
「結果呢,我賺來的生活費全都給你買吃買穿,我自己花一分了嗎?」
楚小艾咯咯笑起來:「你不說我還真忘記了,當初我那也是為了激發你的潛能,你想一想,當初你接的三份兼職是什麼兼職?」
「一個是給奶茶店裡送奶茶,一個是給一家做殯葬事業的家裡孩子做家教,還有一個……好像是給學校打掃實驗樓,怎麼了,這些兼職沒問題啊。」
「你錯了,這三份兼職,其實都是我精心給你挑選的,咱們學校後身就是醫大二院,這醫大二院的停屍房正好就在實驗樓的後面,實驗樓就是聚陰氣的地方。你身上的天棺賜福一直沒有蘇醒,正需要用這種陰氣來滋養它。」
「我說為什麼到現在我還能回憶想那實驗樓的陰冷來,原來那裡是陰氣聚集之地啊。」
「而那個家裡做殯葬事業的孩子,其實是半人半屍,我安排你給他當家教,也是為了讓你的天棺賜福能更早激發。」
「那奶茶店呢?不要說也是你安排的。」
「沒錯,這奶茶店的名字你還記得嗎?愛琴海,你想想,我的微信名是什麼,那家奶茶店其實就是我開的,只不過你過去的時候,我有意躲著你,你從來沒見過我罷了。」
我一下子恍然大悟:「這麼說你早就看出來我是天棺賜福了?」
「沒錯,天棺賜福,其實分成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叫做地棺納吉,你當初就是地棺納吉的體質,只有在地棺納吉體質碰到了天棺之後,才會變成天棺賜福的體質。」
「當初我只是想把你往這個方向培養,結果後來水仙花姐妹幫我完成了我的心愿,她們讓你遇到了天棺,成就了天棺賜福。」
我聽完心中暗暗發冷,女人啊,我身邊這些女人,怎麼一個個都是精於算計的呢,我這點心計在她們的面前就彷彿是小家雀,而她們一個個卻都是老家賊啊。
小家雀如何斗得過老家賊呢?
不過還好我現在跟著老道學本事,老道雖然也有利用我的意思,但是至少還教給我實打實的本事,讓我有自保之力,比起她們這些算計我的女人,可是強上萬倍。
跟楚小艾聊了一會兒了,我的身體總算恢復了過來,只不過我還裝出虛弱的樣子說道:「好吧,就算你說得都對,但是我也得知道你想讓我跟你合作的理由吧。」
「理由?我不是說了嗎?我跟那個人有仇,有不共戴天之仇。這麼多年我一直隱忍著謀划著,目的就是為了殺他,只要殺了他,我就沒有任何遺憾了,到時候我會把我的財產全都轉給你,作為你的報酬。」
雖然錢很打動我,可是我還是問道:「我可以聽一聽嗎?」
「你當真想聽嗎?」楚小艾說道,「你如果當真想聽,我就說給你聽。」
我的好奇心早就被勾起來了,便催道:「你別賣關子了,說吧。」
楚小艾卻並沒有直接說,而是幽幽地問道:「你可聽說過二十二年前金陵大學的一起案子?」
「案子?什麼案子?」我心說我又不是金陵人,而且二十二年前,我才多大啊,哪裡會知道這金陵大學到底發生了什麼案子。
所以楚小艾這個問題,其實也是一種賣關子的方式,至少在我看來是這樣的。
楚小艾一字一頓地說道:「金陵大學碎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