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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誰能將富士山私有(12)

  1。


  程雪歌沒有再更新微博。苑青穎也不知道該去哪裡找她。


  既然來了日本,索性到最出名的景點逛逛。


  花見小路上有穿和服的日本女子來來往往,各色的和服,不同的風韻,踏著木屐,像是走進了日本電影里。


  苑青穎忽然想,世界這麼大,有如此多未曾見過的繽紛顏色,他千里迢迢來找程雪歌,到底出於何種心態,又是對是錯?

  他忽然覺得,程雪歌就像……就像一所學校。


  曾經千方百計地想要逃離,畢業之後,卻又會深切地懷念起逝去的校園生活。


  程雪歌是他的青春,以及年少時最純粹的某個部分。


  然而成長似乎就應該割捨過去。


  但是真的一刀割下去……也是切膚之痛。


  2。


  花見小路附近的小店都很別緻,他給她買了咖啡,抹茶蛋糕,還有抹茶冰激凌。


  程雪歌一大早就在地鐵里暈頭轉向,現在已經餓的不行,可以說是在狼吞虎咽。


  「還是少吃一點吧。」


  鍾塵吃飯效率也比別人高,已經放下刀叉,抬頭看著程雪歌,溫溫一笑。


  「一會兒要穿和服。然後,晚上想帶你去吃螃蟹。」


  程雪歌看著他彎起的唇角,也情不自禁地露出笑容。


  手忽然有些不知道該往哪裡放,就用小勺挖了一口抹茶冰激凌。


  「你在說我胖嗎?那一會兒拍照的時候,能不能把我拍瘦一點兒?」


  程雪歌吃了口碧綠的冰激凌,抬頭瞧著鍾塵,滴溜溜地眨了眨眼睛。


  這雙眼睛已經許久未曾綻放過這樣的光芒。


  鍾塵也被她這一刻明媚的氣場感染到了。


  「你不胖。」他一臉認真的樣子,頓了頓,又補了一句,「而且很漂亮。」


  程雪歌愣住了一瞬,臉頰緩緩泛起潮紅。


  彷彿已經半輩子沒有人誇過她了。


  最初的時候,苑青穎還誇她唱歌好聽……後來,他的注意力就不肯再給她。


  在一起的時候總是沉默,悶頭玩手機,彷彿她是具有點菜功能的一件擺設。


  很多時候,「讚美」是女人無價的化妝品。


  程雪歌瞧著鍾塵,怔忡了片刻,唇邊沾了一小塊冰激凌,她自己卻未察覺。


  鍾塵猶豫了片刻,覺得按照「談戀愛」的流程,自己現在應該這樣做——


  他拿起餐巾,探出身去,輕輕將程雪歌唇邊的冰激凌擦掉。


  他的氣息撲面而來……程雪歌驟然緊張起來,四肢彷彿石化,動作完全僵掉了。


  他順勢牽起她的手。


  「走吧,我們去和服店,然後趁著天光正好,給你拍照。」


  程雪歌覺得這一刻像是做夢,有些恍恍惚惚的,被他拖著手走到門口,明明剛吃過飯,四肢卻使不上力。


  幾乎在同一時刻……


  鍾塵從店裡推開透明的玻璃門,拉著程雪歌走了出去;


  苑青穎從另一側的玻璃門進來,與鍾塵擦肩而過。


  身側飄來一縷熟悉的氣息……說不上是什麼味道,就是讓人覺得熟悉。


  苑青穎回頭看了一眼。


  那對情侶手牽著手,背影看起來十分般配。女生的背影有點像程雪歌,但是比程雪歌要瘦上一圈。


  這麼短的時間裡,程雪歌不可能找到比自己更好的男人。


  關於這一點,苑青穎還是有自信的,所以並未在意,很快回過頭去。


  很多時候,目光交錯的一刻,就像彼此命運的偶然重合,在那片刻交匯的時空里 ……


  他們也已經走遠。


  3。


  和服店地處鬧市,空間很小。裡面密密層層地鋪排著彩色雲朵似的和服,以及琳琅滿目的配飾。


  日本小姑娘服務態度很好,用帶有日本口音的英語說,「上面都寫了價錢,那片區域是最貴的,要加錢。」


  鍾塵點點頭,對程雪歌說,「選你喜歡的吧。」


  程雪歌理所當然地奔向不需要加錢的區域。


  鍾塵猶豫了片刻,欲言又止,怕惹她不高興,就什麼也沒說,走到最貴的區域,挑了一件和服遞給她。


  「這件質地好一些,顏色也更飽滿,你覺得呢?」


  鍾塵根據地鐵事件的前車之鑒,知道程雪歌想省錢。


  他也尊重她的想法,只是試圖用她能夠接受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見。


  直接把東西遞到她手裡,讓她選擇,總比告訴她該怎麼做來得直觀。


  「哇,這件好漂亮!」


  程雪歌果然眼睛一亮,這件和服是櫻花粉色的,彷彿夕陽籠罩下瑰麗的雲朵,可是看了眼價錢,又露出猶疑的神色。


  「好貴……也好美。」


  「我借你,以後你可以慢慢還給我。」


  鍾塵怕她不接受,又說,「你現在是我女朋友啊,我有責任讓你開心的。」


  程雪歌捧著粉色雲朵似的美麗和服,怔忡了片刻,抬起頭,正對上他的眼睛。


  ……他的眸子烏黑深邃,卻像是兩顆糖果,能夠融化在心頭,泛起甜蜜。


  她也猶豫了一瞬。然而身體已經離弦而出,踮起腳尖,在他臉頰上親了一下。


  蜻蜓點水……水到渠成。


  「那就謝謝你啦,男朋友。」


  程雪歌捧著和服背轉過身,往試衣間的方向走去。


  臉頰也在轉身之後的瞬間火辣地燃燒起來。


  ……像是多年前初戀時的心跳。


  ……又像是摘下了鎧甲,露出更深處的軟肋。


  試衣間里,赤腳踩著滿地綺麗的衣料,程雪歌發了條微博。


  「年輕的時候,以為愛情是永遠,是白髮蒼蒼,是一輩子,是世人眼中的完美。


  可是現在,我想愛情是「當下」,是心動,是孤獨,是能夠接受別離的短暫相聚。」


  4。


  鍾塵坐在門外等程雪歌。


  拿出手機剛要處理工作上的事,這才發現有近十條新微信。


  有三條是方汀發來的。剩下的都來自鍾亦。


  「你在哪?」印象中,方汀發消息時總是一本正經,很少使用表情。


  「我在上海。」


  鍾塵掃了一眼就算出間隔時長。


  不知道方汀收不到自己回復時,心裡是否也會如自己從前那般忐忑。


  間隔23分鐘之後,她發了第三條。


  「阿塵,你什麼時候回來?可以見個面嗎?」


  她叫他阿塵。


  ……上一次她這樣叫他,似乎是在他去紐約留學之前。


  她終於把他當大人看,可是有些東西在萌芽的時候,同時也是尾聲。


  「我在日本。」


  他回復了這幾個字,然後就不知道該說什麼。


  打開鍾亦的對話框,果然跳出來一大堆表情包。


  「金主爸爸?」一個狗頭。


  「歪,有人嗎?」一個狐狸頭。


  鍾亦向來很懶,能用表情代替的,絕不打字。


  但是最後一段,她說,「我跟方汀在上海。你在哪?什麼時候回來?」


  「不知道。」鍾塵每次都是實話實說,卻難免給人感覺很敷衍。


  鍾亦幾乎是即時回復。


  「如果你還喜歡方汀,就趕緊回上海;如果你已經對她沒感覺,就千萬不要回來。」


  5。


  這時,程雪歌打開試衣間的門。


  窗外的陽光彷彿跳動了一下,一簇明媚液體似的在半空流轉。


  程雪歌穿著櫻花色的和服,換了髮型和妝容,邁著碎步,像是從漫畫里走出來。


  彷彿眼前出現一道光……鍾塵烏黑的眼眸被這櫻花般的粉色點亮。


  「第一次穿和服……啊,走路好難。」


  程雪歌看了眼手機上的時間,「一會兒打車吧,我請。」


  就算是真的男朋友,也要悠著點用,更何況他是借來的。


  「耽誤你這麼多時間,真是不好意思。」


  和服一層一層,穿法複雜,跟和服搭配的髮型和妝容也很費時間。


  鍾塵抬起手臂過去,示意讓她挽住自己,扶著她走下狹窄的樓梯。


  「我的時間都是你的。」


  他默默收起手機。


  「你想怎麼用都可以。」


  6。


  苑青穎以前都是跟程雪歌一起旅行,從來沒有自己做過攻略。


  現在一個人,就下載了隱約曾聽程雪歌提過的「逃跑」APP,選了一座預覽圖最漂亮的神社。


  上面寫著:「伏見稻荷大社」。


  7。


  「伏見稻荷大社供奉的是狐狸。」


  鍾塵幫程雪歌打開計程車的門,扶著穿和服的她從車裡下來。


  「果然,這裡的狐狸石像栩栩如生……」


  穿著和服走在風韻古樸的神社裡,程雪歌有種穿越到電影里的感覺。


  「山上有很漂亮的鳥居。我帶你一路拍上去。」


  鍾塵已經舉起手機,變換各種角度拍程雪歌。


  「鳥居?那是什麼?」


  程雪歌儘管已經被他甜了一天,她此刻依然有些受寵若驚。


  苑青穎從來不會這樣拍她。頂多拍一張,糊弄糊弄就完了。


  鍾塵回答,「聽說鳥居的來歷是這樣的——日本人認為,鳥是人類靈魂的化身,其中有好的靈魂,也有壞靈魂,所以不能讓鳥落到神社。」


  拍完照片,鍾塵挽著程雪歌,沿著石階走向鳥居。


  「喏,這就是鳥居。——伏見稻荷大社的千本鳥居很出名的。」


  程雪歌這才知道,原來鳥居就是一排排橘色的「開」字型牌坊。


  古色古香,放在一起重重疊疊,一眼望不到盡頭……卻又彷彿能看到歲月在裡面流傳穿梭。


  「之所以叫『鳥居』,是希望鳥在此居住,便不會飛進神社。」


  鍾塵從小就是神童,不但理工科好,對其他事情也是過目不忘。


  「聽說,鳥居也是人界和神界的劃分之門。鳥居里是神靈出沒的地方。」


  鍾塵拉著程雪歌走進一排排綿延不絕的橘色瑰麗的鳥居,牽著她的手走到一旁。


  「所以有一種說法是,走入鳥居時不要走正中間,因為正中間是神靈進出的通道,靠邊走是禮貌和虔誠的表現。」


  他的手好暖。


  他知道的好多。


  他幫她拍照時好有耐心,並且毫無怨言。


  ……如果這裡的狐狸真的有靈,能不能告訴她,這種感覺,是喜歡嗎?

  借來的幸福……又怎樣才能多留一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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