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重文化

  《聖經》與眾多文學著作,誰輕誰重?要我說,無論從趣味,深度,還是文學價值的角度分析,《聖經》重! 古中國很多文學著作描寫的都是表象,甚至用更複雜的語言描述出更複雜的表象,讓你大費周章的挖掘精髓。什麽百家爭鳴,絕對把當時的老百姓“鳴”得不知所措,導致生產力低效,知識無用。他們講來講去,寫來寫去,就八個字-“孝悌忠信禮義廉恥”,還未觸到精髓,簡直就是一種精力消磨。《聖經》用四個字“愛人如己”,或一個字“愛”,便包羅萬象,直擊要害。 假設有一個文學價值天平,在左邊放上重文化(用大量筆墨描寫與愛無關的,包括很多恐怖,科幻,影視劇,麻木人的思維),在右邊放上輕文化(描寫愛,有趣的,有力的,真實的,包括很多優秀影視劇,藝術作品等,使人安寧的,使人發笑的,使人愛生活的),我感覺輕文化會完全勝出。 雖然焚書坑儒,*****都被人認為是失敗的,但隻能說是行動(表象)上的失敗,在意誌上,是想消滅那些影響生產力的文化。 我用大白話與你講這個,就是要你知道,文字(知識,語言等)必須要為生產力(間接或直接)服務,如果你用它來驕傲,還不如去打工。我們就是為人民服務的,所有那些讓你違背愛的全要舍棄,這其實是唯一能讓你“富”起來的辦法!! 當你建立在愛上時: 比如說,文言文,我認為完全可以舍棄,不用去理會。再比如說,英語(針對80%的人),略知一二即可。以此類推,你會發現,你真正要竭盡全力學的,可能隻有一門科,或一項技能,用來服務生活。並非人人都可以像達芬奇那樣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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