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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三進警局

  「今日凌晨6點,我市平安區萬華度假區酒店發生了一起爆炸事件……」


  如我所料得那般,這場聲勢還算浩大的爆炸,雖然沒有轟動S市,但是,那只是因為完全沒有驚擾到普通群眾。


  無人傷亡,事件所造成的影響自然不算太大。


  如果僅僅只是這樣倒也不錯了。


  然而,終究是爆炸!於是,我很榮幸地再次進了警局。


  也許,S市的確就不是我應該呆得地方。短短得不到一月,我被拷上了三次。


  至於方冷,李顯思已經將她帶回去了。


  「為什麼去那裡?」


  這一次審問我的不再是平安區那些愣頭青,市局裡的老油條,他們問的問題簡單幹脆。


  看似一樣的問題,可我的回答會被一一記錄。然後,再通過不斷地審查核實,找到我口述之中的漏洞!

  我不能回答得模稜兩可,一旦我這樣和稀泥地回答,那麼面前的這些老油條也會和我和稀泥。


  不斷地尋找理由將我收押。甚至就連將我放出去的時候,都會美其名曰保護證人而時時刻刻跟在我身邊監視我的一舉一動!

  可我沒有正常編製!

  一個已經被開除的刑警,這個時候應該說什麼?

  「我受雇於平安區警局,調查這次案子。」我平靜地說道。


  偵探?

  在中國偵探只是探人隱私的工作,說出來恐怕更讓眼前的這些傢伙感到不屑。


  我說得很慢,一方面如果我說得很快,他們也會暫停。一方面,我也需要時間整理我的語句。


  一旦被纏在這裡一切就遭了。


  所以,不能將一切路堵死,給市局裡的警察想象的餘地。可是,被懷疑的對象不能是我!

  但也不能是喬佳雨!

  喬佳雨是受害者,報紙上報道的風風雨雨大多都是關於她的。可是,無一例外全是惋惜和同情。


  沒有一句微詞的女人,在如今這個年代便是網路都輕易地放過了她。


  這並不是她真的如此博人同情,只是手段太過高明,沒有不利消息出現在她的板塊。


  當評論下方全是同情可憐之聲,那麼所有人在看到這個故事時,都會表示同情。


  輿論站在她那一邊。即便是警察也難保不會因為這一點而產生錯覺。


  畢竟,喬佳雨就是這樣一個善於偽裝的女人。


  因為我的停頓,警察說道敲了敲桌子,說道,「繼續說下去。你是協警還是什麼?區隊里可沒有不上報市局隨便僱用不相干之人。」


  「顧問。」我說道,「我不久前是D市的刑警。只是,後面一些事情離開了支隊。恰好這次就偏偏碰到了這件事,我就想盡一份力。」


  警察點了點頭,「原來如此,張書寧。難怪這麼耳熟。原來就是那個破了連環殺人案的傢伙。」


  面前的兩個警察點了點頭,然後相視一眼,有些難以言喻地神情。


  這種表情……


  我下意識地感覺有些不好。因為,上一次看到這個表情就是被梁仲春抓進去時!而這一次……


  想到梁仲春,我想起他好像要去追那個有重大突破的證人。


  我有些後悔,早知道在那小子說要再確認事實時就應該讓他告訴我大概內容。


  無論是關於喬佳雨還是楚守源的,都很可能是非常重要的線索。


  尤其是楚守源!

  畢竟,酒店如今已經徹徹底底成了一片廢墟。在劇烈的爆炸之下,所能留下的斷壁殘垣,根本找不到什麼有用的線索。


  但我並不擔心喬佳雨會瘋狂到去將呂純的單身公寓毀了。


  畢竟,一個是再無人煙的酒店,一個是喧鬧繁華的市區。即便是一場火災,都會引起巨大的轟動。


  「那麼晚了去那裡做什麼?這次的案子已經發生將近半個月,只不過是簡單的謀殺案,怎麼會這麼難解決。」警察問道。


  我心中苦笑,可是犯案之人並不普通。無論是喬佳雨,還是那個不知身份的王守旭,還有一個也許偷襲了我兩次的人!

  這三個人互相掩護,但從不打草驚蛇。他們的耐心都讓人感到可怕,如果我們沒有行動,他們也絕對龜縮在安全之地。


  行動之時,因為有了明確的計劃,每個人都有著強烈的目的性,正是因為這樣,對於其他的事件反而會不敏感。


  所以,如果計劃正確,無疑是可以請君入甕,將兇手困死在裡面。然而,很不幸的是,這三個傢伙秉持的是,我查我的,他做他的。


  互不干擾,但卻將我所需要的線索或毀壞,或修改,導致現在能夠利用的越來越少。


  我並不打算解釋,尤其是當我看到他們的眼神之中,似乎有著些許的輕蔑時,我明白了一件事,人怕出名豬怕壯。


  僅僅是一件連環殺人案,我在短時間內偵破,同時將D市一些壞賬企業給揪了出去,聲名鵲起的我,虎落平陽之後怎麼可能不被這些傢伙好好譏諷一番。


  我說道,「辦案需要運氣。這一次,不得不說我運氣實在太差了。」


  嗤!

  說完的一剎那,我面前的兩個傢伙便不可一世地嗤笑了一聲,同時眼神之中的輕蔑再沒了絲毫掩飾。


  在他們而言,破案需要的是實力,和運氣沒有絲毫關係。我將自己的失敗歸咎於運氣太差,根本就是推脫逃避的借口。


  我當然明白他們的恥笑,我已經成了繡花枕頭。所謂的海歸,原來還是這般無能。


  我並不在乎他們的嘲諷,或者說,這原本就是我想要的。


  我必須儘快離開這裡,所以我需要盡量地放低自己的姿態。


  在笑了幾秒之後,也許是察覺到自己的姿態有些咄咄逼人。


  於是,我面前的兩位警察開始步入正題,「那麼,你今天晚上去那裡有什麼事?」


  「找證據。今天是最後一天,如果不是破案,那麼案子就會被上層的人接手。對一個刑警而言,自己的案子卻要移交給別人是最大的侮辱。」我說道。


  「那為什麼會爆炸?」


  「我不知道,也許是兇手事先在裡面埋了炸藥。而且,爆炸之前其實還有一場大火。我在裡面整整困了十多分鐘,最後或許是終於走了好運,竟然被我逃了出來。」


  我繼續將一切歸咎於運氣。


  我不可能說兇手放了我,要和我繼續這個遊戲。


  而且,我需要做的是,一旦案子不再由S市平安區警局接手,那麼我應該如何繼續跟進。


  私自跟進,在中國不僅危險,而且還很有可能被冠上妨礙公務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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