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一七章 疑案

  張雲燕正在觀瞧衙役勘驗案發現場,聽著周圍人們議論,只見一位官員從飯店裡走出來。她看到此人,不由得愣了一下,原來是知縣陳寶陽。


  雲燕沒有想到,陳知縣會親自來此勘驗,看來案情不小。


  知縣陳寶陽詢問眾人有無知情者,沒有人答話。


  巡視中,陳知縣見張雲燕佩帶雙刀,颯爽英姿,氣度不凡,十分幹練,心裡一動。此女子儘管年輕,卻非同尋常,有著一股凜然之氣,令人矚目。


  他已經和張雲燕打過交道,並沒有認出來,因為那次見面是在黑夜中,無法看清「天神」的面容。


  陳寶陽來到雲燕面前,問道:「這位小姐,請問尊姓大名?」


  張雲燕沒想到知縣會關注自己,有些緊張,難道覺得自己和案情有關,對她有了懷疑?難道認出她就是去蓮花寨攪擾夢境的「天神」?

  人正不怕影子斜,雲燕並不介意。那次,她從大牢里救出了蒙受不白之冤的張晨輝,幫助知縣糾正了錯案,還幫助他查出小夫人紅杏出牆之事,抓到了給他戴綠帽子的花狐狸,也算是有功之人。


  雲燕看著陳知縣,應道:「我叫雲飛雁,不知大人有何事相問?」


  陳知縣很高興,驚喜道:「原來是大俠雲飛雁呀,久仰,久仰!或許咱們有緣,才能在此相遇,十分榮幸。」


  張雲燕見陳知縣如此客氣,立即應道:「承蒙大人關心,不知大人有何指教?」


  陳知縣有些感慨,嘆道:「能見到你,我很高興。唉,這裡發生一件疑案,多日勘察尋訪,沒有一點兒線索,一時很難偵破。我想請你幫忙,不知能否答應。」


  張雲燕有些意外,淡淡地一笑,說道:「大人高看小女子了,我哪有本事破案呀,還是另請高人吧。」


  陳知縣搖了搖頭:「不瞞你說,我的屬下既不能文又不能武,想破這樣的殺人大案實在不易。大俠本領過人,對付那些兇犯綽綽有餘,還望能協助破案,也好早日緝拿要犯,讓受害之人能夠瞑目。」


  張雲燕想了想,說道:「好吧,知縣如此看重,我願意儘力,但願不辜負大人厚愛。請問,這是一樁什麼案件?」


  知縣陳寶陽嘆了口氣:「此案說來很簡單,就是一樁命案。可是,案情疑雲重重,令人費解呀。」


  接著,他講了這樁命案的始末……


  死者姓齊,叫齊連義,就住在鹿鳴鎮。齊連義的父母操勞一輩子,積攢了一些錢財,日子過得比較殷實。


  齊連義只有兄弟倆,哥哥叫齊連仁,已經娶妻生子。妻子叫鄧月娥,是鄰村人。夫妻二人有個男孩,叫星兒,不到三歲。


  如今,齊氏老兩口體弱多病,不能再操勞,家中一應事務都由齊連仁兄弟倆操持。一家人祖孫三代住在一起,和和睦睦很快樂。


  齊連義已經訂親,未婚妻是大嫂月娥的同村人。那個女子人品長相都不錯,一家人很喜歡。


  連義的婚事是齊氏老夫婦心中的一件大事,一直為

  此著急。兩位老人想讓他早點兒完婚,一來了去一樁心事,二來也想早日抱上孫子。


  兄弟倆為了不讓老人操心著急,高高興興地享受天倫之樂,便買料僱工蓋起了三間新房。全家人一番操勞,儘管有些疲憊,心裡卻很高興。


  完工後,齊家在相鄰的「喜客來」飯店,請僱工們吃了一頓。


  幾天前,齊連義來到「喜客來」飯店,和店主趙萬生結算飯錢。賬目結清后,時間已近中午,趙萬生要請連義吃喝一頓,連義推辭不過只好坐下來。


  趙萬生親自端來酒菜,陪飲了一碗酒後,又勸讓一番才去忙自己的生意。


  在這裡吃喝的大都是鄉里鄉親,他們向齊連義祝賀,連義也高興地回敬大家。


  哪知,他還沒有吃完,突然感到腹中疼痛,按揉無效,越來越痛,無法忍受。他眉頭緊皺,汗水流淌,在不住地哼叫。


  鄉親們慌了,急忙過來詢問。


  店主趙萬生也跑過來查看,見連義昏了過去,立刻背他去找大夫醫治。


  大夫查看后,說連義已經死去,沒有辦法救治了。


  噩耗猶如晴天霹靂,嚇得趙萬生一屁股坐在地上,他六神無主,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齊家得到凶信,既悲傷又憤怒,一口咬定是趙萬生所害,把他押送到官府,要為連義申冤。


  人命關天,知縣陳寶陽立即升堂審案。


  齊家人怒火填胸,一邊流淚一邊控訴趙萬生的陰險和狠毒,害死了齊連義。


  趙萬生淚流不止,極力申辯,口口聲聲大喊冤枉。


  陳知縣喝道:「被告,據齊家所言,你曾因為蓋房佔地對齊家不滿,為此還吵鬧謾罵,甚至和死者動手廝打,互有傷情,可有此事?」


  「確有此事,就是齊家這次蓋房引起的。不過,我們兩家已經和好如初,往來如常,互相間並沒有怨恨。」趙萬生辯解道,「鄉里鄉親為一些事情爭吵很尋常,不算什麼大事,我決不會因此下毒害人,那不是自尋死路嘛,還望大人明察。」


  陳寶陽問道:「那些酒可是你親自端過去的?」


  「是小人端過去的,那是一壇沒有開封的酒,怎麼會有毒呢,齊連義之死一定另有原因。」


  知縣又道:「那壇酒已經勘驗過了,的確沒有毒,可是,死者喝剩的那碗酒里有砒霜,你該如何解釋?」


  「啊,這……我也不知道呀!那碗酒是我親自倒的,我還陪他喝了一碗,要是有毒,我也會死去。這碗酒決不會有毒,其中一定有誤。」趙萬生很恐慌,又很無奈,連呼冤枉。


  陳知縣說道:「酒中無毒並不能說明碗里無毒,你那個碗里的確沒有毒,可死者的碗里有砒霜,這是經過勘查驗證的,不會有誤。這毒酒只有你和死者接觸過,不是你所為,難道是死者自己下的毒嗎?」


  「決不是小人下毒,那碗里的砒霜一定是別人放進去的,還望大人詳查。」


  「此事早已查問過,當時在場的人都確認

  沒有和死者接觸過,互相都有印證,不會有錯。對此,你還有什麼話可說?」


  「這……我也說不清楚是為什麼呀,那隻碗都是一起洗刷過的,怎麼會有毒呢。小人做的是生意,決不會下毒害人呀。」


  陳知縣一拍驚堂木,喝道:「大膽刁民,你是對齊家報復才下毒害人,自己做下的事情還死不承認,來人,打他三十大板!」


  一頓重打,趙萬生皮開肉綻痛苦地喊叫,依舊不認罪。


  陳知縣見狀,也有些疑惑,決定親自去勘驗現場,看看能否發現新證據。他命人先把趙萬生押入大牢,又派兩名得力的捕快前去探訪查尋線索。


  第二天上午,陳知縣忙於審結一個案子,未能動身。吃過午飯,他睡了一會兒,然後準備一番,便帶著幾名衙役趕奔鹿鳴鎮。


  他來到「喜客來」飯店查看現場,得知那兩個查案的捕快沒有發現新線索,不由得眉頭緊鎖,嘆息不已。


  他在飯店裡仔細查看一番,沒有可疑之處,詢問當時吃飯的幾位客人,也沒有新的證據和疑點,深感案情棘手,不知道該從哪裡著手查清此案。


  正焦慮之時,陳知縣看見了張雲燕,十分高興,希望這位女俠能幫助偵破此案。


  ……


  張雲燕聽了案情,問道:「死者可有仇人?」


  陳知縣說道:「我的屬下已多方查訪過,齊家為人忠厚,與人為善,沒有和別人結仇。這次因為蓋房,和趙萬生發生口角,還廝打起來。齊家人想與其和好,故而在趙家請僱工吃了一頓。」


  張雲燕一時也沒有頭緒:「此案的確令人費解,按說,趙萬生和死者爭吵廝打,還不至於到了殺人害命的地步,不像是仇殺。奇怪,這毒酒是怎麼來的呢?如果說有人下毒,當時有那麼多人在場,又是當著死者的面,也很難辦到,那個碗里怎麼會有砒霜呢?」


  陳知縣搖頭嘆息:「是呀,的確令人費解了,不過可以確認有人下毒,至於是何人所為,用了什麼手段,一時還查不清楚。」


  張雲燕感到很困惑,苦笑一下,說道:「大人,我真是笨得很,實難幫助偵破此案,若是緝拿兇犯,我倒可以出力,要說動腦筋查案情,就無能為力了。我不在此打擾了,如果有用我之處,就去玉龍庄張晨輝府上告知,一定儘力幫助大人破案。」


  「玉龍庄張晨輝?這麼說,你和張晨輝很熟悉,難道是親屬?」


  張雲燕笑了笑:「是呀,張老爺是我的叔叔。」


  陳寶陽搖了搖頭,露出苦笑:「唉,本官曾誤抓了張老爺,實在慚愧。」


  對此,雲燕也很感慨:「此事已經過去了,大人能及時糾正錯案,也是難能可貴。」


  陳知縣又是苦笑:「不說了,那是本官的一次教訓,今後一定要慎重。這個命案疑雲重重,如此棘手,更要小心,有了前車之鑒,不能再冤枉好人了。」


  張雲燕默默地嘆了口氣,是呀,此案人命關天,決不能再有紕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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