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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已經排除了謀性和謀財,那不就是謀人了嗎?」邢斌局長說,「謀人不就是因仇嗎?」


  「我同意謀人的觀點,但是不同意因仇的觀點。」我說,「首先,兇手選擇殺人的時間是上午,光天化日,不是尋仇的好時間。其次,兇手沒有攜帶任何作案工具,難道他就這麼自信可以殺死兩人?再次,現場一進門,就可以看到矮柜上的一把水果刀,這是一個殺人的利器,但他為什麼不用刀,而選擇了徒手?別忘了,當時旅館里還有人,他這樣殺人,是有風險的。最後,他一個人殺兩人,而且在殺害葛凡的時候還遭到了於婷婷的抵抗。於婷婷是個小孩,她可以抵抗,也可以逃跑呼救,兇手當時並沒有控制她,這是冒著很大的風險的。說明兇手對於殺人的實施,並沒有做好充分的預案,他的謀人,是沒有準備的。」


  「師父說過,排除了謀性和謀財,沒有準備的謀人,就是激情殺人。」大寶補充道。


  邢斌局長若有所思地點點頭。


  「誰會激情殺害一個旅館老闆娘呢?」我自問自答,「只有房客!」


  大家都在點頭。


  我說:「當然,我們還有別的依據。比如,老闆娘的電腦桌面上,正在播放《甄嬛傳》。我們知道一般的播放器是不會自己暫停的,但是為什麼現場電腦的播放器暫停了?那麼,只有可能是老闆娘自己點擊了暫停。眾所周知,一個人正在看電視劇,突然遇到了危險,怎麼可能來得及去點擊播放器上的暫停?而如果是有人來找的話,就會下意識地先點暫停,再和別人說話。在這麼個時間段,怕是只有房客才會和老闆娘說話吧。」


  「也就是說,兇手和老闆娘其實開始是和平談話的。」主辦偵查員說。


  我點點頭,說:「兇手的情緒是有個漸進的過程的,先是平穩,後來不知道為什麼被激怒,從而殺人。」


  「可是房客我們都控制了啊。」主辦偵查員說,「不過話說回來了,既然殺人了,他肯定不會再在賓館傻待著了。肯定早已經跑了。」


  「對。」我說,「這些房客都是無辜的,你們可以停止審查了。」


  「火車站旁邊的小旅館,客流量這麼大,又不是熟人,而且老闆娘還沒有登記旅客住宿信息。」邢斌局長說,「這可就不好找人了。」


  「我說過,按照老闆娘的習慣,她不可能單單不記錄這兩天的住宿信息。」我說,「桌上的文件夾就是記錄這兩天的信息的。只不過被人撕下帶走了。」


  「那和沒記是一樣的。」邢斌局長說。


  林濤微微一笑,說:「這個事情,老秦早就安排好了。」


  「安排什麼了?」馬支隊長問。


  林濤說:「我們在現場發現的公文夾里有一沓公文紙,上面一張是被撕掉的。但是別忘記了,它們原來是一個整體。在第一張紙上寫字,不僅會在第一張紙上留下筆跡,同時會在第二張、第三張乃至後面數張紙上留下筆跡壓痕。」


  「所以我已經讓韓亮和陳詩羽同志,連夜帶著那本文件夾,趕往省廳。」我說,「文件檢驗科的吳科長此時已經把壓痕還原出來了。可惜,因為是一沓公文紙,寫完一張撕一張,所以後面的紙張上,有著前面數張紙的壓痕,很難清晰反映被撕掉帶走的那張紙上寫的是什麼。」


  「唉,我還激動了一下。」邢斌局長說。


  「不過,如果我們能夠搞清楚兇手住哪個房間,還是有希望還原出信息的。」我說。


  「這是個希望。」主辦偵查員說,「真希望你們直接把兇手的身份證號碼給我,哈哈。」


  「不是沒可能哦。」我說,「我們把房間一一打開,整齊的是沒有人住的,凌亂的是有人住的。」


  「可是如果兇手是還沒有開房正準備開房,或者幾天都沒有回來,當天回來的,怕是就不好分辨了,因為老闆娘每天都整理房間。」偵查員說。


  我點點頭,說:「謀事在人,成事在天。我算是沒力氣了,忙了一整天。反正你們已經封存了現場,這樣,我們調整一下,明天早晨八點鐘,在旅館門口碰面。」


  實際上,我們只睡了四個小時。


  到達現場的時候,我們幾個人依舊睡眼惺忪。


  「這些房間怎麼打開啊?」我問。


  主辦偵查員說:「這個我們調查了,畢竟這只是個小旅館,採用的方式是,來人的時候老闆娘幫助開門,鑰匙不交給房客。因為小旅館不收押金,這樣做可以有效防止房客拖欠房費。」


  「也就是說,平時所有的鑰匙都掛在這塊木板上?」我指著現場倒伏的木板,說,「來人的時候,老闆娘就從木板上取下鑰匙開門?」


  「對。」


  「還記得嗎?」我有些興奮,說,「我之前說過,現場沒有打鬥的痕迹,窗帘和鑰匙板的變動,是因為兇手有針對性。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這一堆鑰匙里少了一把,而那一把,就是兇手所住的房間!」


  大家可能覺得我說得有道理,於是拿起那一堆沒有標註房間號的鑰匙,開始從第一個房間一把鑰匙一把鑰匙地試。


  花了半個多小時,大家終於把每把鑰匙對應的房門都找清楚了,唯獨少了213房門的鑰匙。


  「兇手就住這裡!打開它!」我高聲叫道。


  林濤從勘查箱里拿出一個小包,說:「我來,我來。」


  我知道他又要開始炫耀自己的開鎖技術了。


  可惜,沒等他話音落下,主辦偵查員已經一腳踹開了213房間的門。


  「你,你能別這麼粗魯嗎?」林濤拿著一個耳朵耙似的工具,愣在那裡。


  和我們想象的完全不一樣,房間里非常整潔,顯然已經經過了老闆娘的精心打掃。


  「沒住?還是住在這裡幾天沒有回來?」偵查員問,「要是沒住的話,就不會有信息登記,那麼筆跡壓痕就失去了意義。」


  我說:「顯然是住了幾天沒回來,不然他為什麼不拿別的房間的鑰匙,偏偏拿這個房間的鑰匙?給小羽毛打電話,讓吳老大趕緊分析壓痕,看看213房間,有沒有住客登記。」


  說完,我突然想起了什麼,接著說:「不對,如果他住了兩天以上,他的信息就應該登記在抽屜里的公文紙上。」


  「抽屜里的公文紙,時間都接得上,到事發兩天前,不可能少。也就是說,抽屜里的公文紙記錄到5月31日,6月1日就沒有了。」林濤說。


  我說:「他沒有拿走抽屜里的公文紙,而是撕走了桌面上的,說明他肯定是兩天之內住進來的,也就是說,他頂多就前天晚上一晚上沒回來。」


  「大前天或者前天住宿,前天晚上也就是6月2日晚上未歸,房間被老闆娘收拾過,第二天早晨又回來殺人。」大寶捋了捋時間線,說,「這能說明什麼呢?」


  「不知道。」我低頭沉思。


  「我有個問題。」偵查員說,「即便咱們能還原出213房客的信息,抓到了他,怎麼能證明他就是犯罪嫌疑人呢?」


  「這個案子,確實沒有什麼好的證據。」大寶沮喪地說道。


  「不一定!」我突然想起了什麼,說,「大家看看,每個房間,有沒有哪個房間少了毛巾。」


  「對啊。」大寶說,「中心現場於婷婷面部蓋著一條毛巾,白色的毛巾。顯然不是中心現場房間里的毛巾,而是賓館常用的毛巾。」


  「你這樣一說,我就有個問題出來了。」在大家分頭在每個房間檢查的時候,我說,「中心現場就有毛巾,他可以隨便拿一條就給於婷婷蓋上,為什麼要捨近求遠,去房間里拿毛巾?這不合常理啊。」


  「都檢查過了,房間里的毛巾一條也沒有少。」林濤說。


  大家都愣在原地,思考問題出現在什麼地方。


  「難道是兇手自己帶來的毛巾?」大寶自言自語,「那也不對啊,自己帶來的毛巾,怎麼會和這個旅館的毛巾一模一樣呢?」


  「會不會,老闆娘就是拿了一條多餘的毛巾,放在中心現場的?」馬支隊長插話道。


  「多餘的毛巾。」我說,「現場矮櫃只能掛四條毛巾,都掛滿了,不應該再拿一條過來的。對了!多餘的毛巾!」


  我轉身跑向走廊盡頭的陽台。


  這和提筆忘字是一個道理,當我們的思維定在房間里的毛巾時,就忘了陽台上有個清洗房,那裡面,儘是毛巾。


  「知道兇手從哪裡拿毛巾就可以了啊,」大寶說,「毛巾都拿走了,你在這裡面找,又能找到什麼呢?」


  我沒有答話,把消毒櫃里堆放的一堆毛巾全部搬了出來,然後一條一條地仔細觀察。果然被我找到了!那是一條有一些淡紅色血跡的毛巾。


  「我們在屍檢的時候,知道小女孩用指甲去抓兇手,對吧?連指甲都翻折了,還能不把兇手抓傷?現在是夏天,暴露的皮膚多啊。」我高興地說,「在看現場的時候,我們又有疑問,為什麼兇手捨近求遠,不拿中心現場的毛巾,而跑到遠處拿毛巾?原因就在這裡。兇手從中心現場離開的時候,並沒有想用毛巾蓋住小女孩的臉,只是想找條毛巾擦一下自己還在流血的抓傷。於是,他來到了陽台消毒房,拿了一條毛巾擦血,然後丟進了消毒櫃。」


  「你怎麼知道這條帶血的毛巾和本案有關係?」偵查員問。


  我說:「消毒櫃,是毛巾水洗、晒乾后再消毒的地方,裡面都是乾淨的毛巾,怎麼會有新鮮的血跡呢?」


  偵查員點點頭。


  我接著說:「可能是抓傷表面的血跡沒有完全止住,也可能出於其他原因,兇手帶走了一條毛巾,走到現場時,可能看見了小孩的屍體,心有不忍,給她蓋住了臉。」


  「分析得很有道理。」主辦偵查員說,「可是這條帶血的毛巾,證明力還是不足。」


  「但是這條推斷,告訴我們兩個信息。」我說,「第一,如果是為了繼續擦血,那麼在蓋住小孩面部的毛巾上,很有可能還能檢測到潛血痕迹。第二,兇手知道陽台上有毛巾,那麼他一定不是第一次入住這個旅館,他對這個旅館的結構應該挺熟悉。」


  林濤從遠處走回,說:「我接到了吳老大的電話,他說信息可以還原一部分,但是污損了一部分,不能恢復完全。」


  「足夠了。」我自信地笑著,說,「我們剛說到,兇手以前可能也住過這個賓館,可能還不止一次兩次,那麼,我們只需要拿吳老大還原出來的殘缺信息,和這個旅館以前的住宿登記記錄比對,很快就能找出犯罪嫌疑人了!」


  「而且我們還有DNA可以作為甄別依據。」大寶說。


  「這次,還真被你們說中了。」我笑著對馬支隊長說,「我們可以把嫌疑人的身份證號告訴你們了!」


  「很精彩啊。」馬支隊長說,「現場所有奇怪的現象已經全部被解釋了,唯獨那個窗帘,不好解釋。你不是說兇手是有針對性的嗎?那麼他針對一個窗帘做什麼?」


  「已經不重要了。」我說,「你們直接問嫌疑人好了。」


  省廳法醫有很多附加的工作,就是在出勘命案現場的時候,當地公安機關會利用空餘時間,邀請省廳法醫對轄區內疑難傷情鑒定進行會診。


  在青州市這個傷情鑒定大市更不可能例外,我們「買一送十」地幫青州市法醫會診了整整十起疑難傷情鑒定。


  夜幕降臨的時候,就是好運來臨的時候,我們幾乎同時得到了四個好消息:第一,蓋在於婷婷面部的毛巾上,果真發現了潛血痕迹,並且檢出了一個男子的DNA基因型,和陽台消毒櫃裡帶血毛巾上的DNA一致。第二,通過吳老大那邊的信息,對比旅館之前的住宿信息,偵查員很快排查出一個名叫黃旗亞的男子,連身份證號都清清楚楚。第三,黃旗亞在青州市一個網吧上網時,被登記系統識別,很快落網。第四,黃旗亞就是兩條毛巾上血跡的主人。


  黃旗亞是青州市人,按理說,他不應該住旅館,他住旅館的唯一理由就是嫖娼。2012年6月1日,黃旗亞中午就來到熟悉的旅館開好了房間,把他事先為嫖娼準備好的一些性感內衣、性愛用具等物件放在房間內,下午在火車站附近尋找賣淫窩點。下午時分,他找到了一個賣淫小姐,談好價錢后,小姐以最近治安不好,怕被綁票搶劫為由,拒絕跟黃旗亞到他開的房間交易。


  無奈之下,黃旗亞只好跟著賣淫小姐到她的住處進行了交易。6月2日中午,自認為和賣淫小姐相談甚歡、性格相投的黃旗亞請賣淫小姐上了一下午的網,晚上繼續留宿在賣淫小姐家裡。


  6月3日上午,黃旗亞想起自己還有好些物件留在旅館,於是返回旅館,要求老闆娘開門取物件。老闆娘說他1日開房,3日才退房,要付兩天房費,但是之前他只付了一天的,要求補付一天的房費。黃旗亞則認為雖然開了房,但是他沒有在這裡住,不讓老闆娘退錢就好了,怎麼可能還補付一天的房費?


  既然沒有談攏,老闆娘就拒絕為黃旗亞開房門。黃旗亞一氣之下,把手伸進了小窗戶,想通過拽窗帘的方式泄憤,沒想到窗帘質量不佳,僅輕輕一拽,窗帘桿就斷裂了,窗帘立即垂下了半邊。


  不僅不補付房費,而且還損壞了窗帘,老闆娘一氣之下什麼話都罵了出來。黃旗亞心知自己理虧,決定一走了之,那些物件也不要了。但老闆娘不依不饒,打開房間門,高聲喊叫抓賊。


  這一舉動也激怒了黃旗亞,他衝上前去,掐住老闆娘的脖子,把她推進屋裡按在床上,直到老闆娘一動不動。殺人殺紅眼的黃旗亞此時也感覺到了於婷婷對他的抓打和哭喊,於是反手把於婷婷按在床上掐死。


  殺完人後的黃旗亞看到了鑰匙板上的鑰匙,因為不知道取下鑰匙的技巧,所以在取鑰匙的時候帶倒了鑰匙板。好在沒有把213房間的鑰匙和其他鑰匙混淆,他費勁兒地取下鑰匙,打開房門,拿出了自己的東西。


  走出房間,冷靜下來的黃旗亞感覺到胳膊上火辣辣的疼痛,一眼看去,才發現胳膊在流血。為了走出旅館時不引起別人的注意,他走到陽台拿了條毛巾擦拭后,扔進了消毒櫃。


  胳膊上的血止住了,但還是很疼,他下意識地又取了條毛巾,一邊逃離現場,一邊準備包紮。可是走到房門大開的收銀房間門口時,他看到了躺在床外側的於婷婷的屍體,兩條耷拉下來的小腿觸目驚心。這一刻,黃旗亞動了惻隱之心。於是,他把毛巾從胳膊上解了下來,蓋在了於婷婷的臉上。這個動作讓他看到了辦公桌上的登記本,於是,他撕下了寫有他名字的那一頁,虛掩了收銀房的大門,逃離了現場。


  黃旗亞一直在安慰自己,自己和老闆娘非親非故,自己又沒有劫財,自己是青州人,看起來和住旅館沒有絲毫關係,所以警察絕對不可能懷疑到自己。可他萬萬沒有想到,那把被他下意識地揣進兜里的鑰匙出賣了他。


  「別想做到完美犯罪。」林濤說,「即便擺出的嘴臉是那麼無辜,也依舊逃脫不了法網。」


  「今天4號了吧?」大寶痴痴地說,「再過四天,歐洲杯咧。」


  「別想著足球了,趕緊想著怎麼求婚吧!」我笑著說。


  「早求好了,你們都不知道吧?」大寶依舊保持著一副痴痴的嘴臉,說,「歐洲杯那天,我們去拍結婚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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