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新農合2
“在座的各位同誌,關於新農合的試點已迫在眉睫,我希望這兩天把方案定下來,看先期效果如何,好以後在籌委會治下推廣。今天仲議員和熊專家百忙中抽出時間和大家探討,就是希望已論證有一段時間的新農合成功落地,有請兩位。”徐安岼這番話,頗有點定調的意思說道。
“徐議長、趙議員和各位同誌們好,關於新農合的事,我和鵬飛兩人在原有基礎上做了一個新方案,至於具體的新農合架構構建,就要在場諸位一起努力修訂了。
計劃中的浮水島,可供開發耕地484.63畝,安保部還要占去幾十畝,按一戶40畝精耕細作來算,最多40戶就達極限,島上條件也不怎麽好,所以很難出效果。
我兩商議建議,給予參與開荒,無論是被迫淪為海盜的還是其他原因的輕罪犯,讓他們在此島開荒種田一年後獲取自由,可選擇回港或成為新農合農民。
在大茅水,以開荒的對岸,給予自願參與合作的百姓部分耕地,也方便我們對比種植園模式和新農合的利弊……。”仲嵐峰議員提出建議性道。
話音剛說完,就得到參會眾人熱烈的議論,最後以熱烈掌聲認可,這頗有建議性的方案。
而熊鵬飛則主要提技術性的問題,與實施上可能遇到的難點,對新農合之前規劃中的架構,兩位專家都表示認可雲雲,並沒太過多談。
接著,就是卞廉明的司法組,主要對新農合的法律認定上給出條款,參照曆史合作社資料總結得失,規避一些曆史出現的遺憾等等。
具體情況,也隻有試行過程中發現問題再解決問題,而卞廉明主要聲明一點。
籌委會的土地資產,無償租借給農民肯定不可取,新農合作社是農民自願聯合,不同與企業法人、社會團體、自有其獨特法律性質、政治性質。
在自然村範圍內,將其各自所有的生產資料(較大型農具、耕畜等)投入集體所有,由農民進行集體勞動,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組織。
商量來商量去,基本還是按照農村合作社早期模式,隻不過做法稍微有了改變,因為籌委會並未立國,對於開荒土地連大明合法擁有權都沒有,自然有所針對性改變,不上報於崖縣也是規避稅和後續考慮。
最後,在羅瑜訓練基地北邊,田獨以下的大茅水西側連環河道附近,劃分出部分荒地作為試點地,共100公頃今製1500畝作為新農合作社試點備選地。
在趙仁強烈反對,以統計現有人口和器械牲畜的基礎上,1500畝地精耕細作,最少要750壯勞力,若再開荒近1500畝的土地。
還不如在現有3000畝已開荒地上,在已有水渠等設施的基礎上擴張,分出500畝在原開荒地西邊荒地繼續開荒。
也避免如今100米寬的水電站還未建設完成,過河必須靠船或走上10幾公公裏還不方便監管的麻煩事,不能讓寶貴的人力資源浪費在路上。
經過兩天的會議修訂,新農合提案基本成型,就等下次禮拜一的投票通過即可,特別是第二天的修訂,其他相關議員也被邀請參與其中。
新農合提案基本板上釘釘,自古民以食為天,籌委會為了保證自身糧食的供應,不可能一直外部購糧,把生命線交於別人之手,那是萬萬不可取的。
至於崖縣遊知縣,商隊每次去縣城,都會帶點小禮物和現銀,導致崖縣對新開荒和田獨礦區采礦、洗選等產業聚集起來的人口視而不見,除非他不想要銀子,還想主動挑起戰爭!
這兩天還有些小變化,比如近期造紙廠規模的擴大和技術改進,讓兩大報社在這天同時進行了更改。
這也是上遊造紙業產量加大和越發穩定,讓下遊用紙行業的緊張得到緩解,希望港月報改成了周報,供應以籌委會內刊為主的模式,有轉向大眾的趨勢。
而瓊海周報更直接更名為瓊海日報,敞開了對希望港售賣,日銷售達千餘份,對總人口增長為常駐登記人口4000多的希望港,已是虛高銷量,識字的人畢竟是少數。
作為籌委會風向標的瓊海日報,今日頭版頭條就是篇新農合作社的官方吹風稿,以一個大明傳統衣著,光腳丫農民圖片為首頁主圖。
圖中農民腳邊放著把希望港版鋤頭,背後是新開荒的大茅水區田地,農民笑容滿麵的捧著一大捧稻穀。照片上半截寫著“新農合!每人15畝地?”的醒目大字,占了大半個版麵!
宣傳組按照政務部下達精神,農業部提供數據,突擊學習後開始做著宣傳解說工作,不乏說書人略加修改等誇大內容。
好在真心有意谘詢的人,都由正經的宣傳組和幹事們一對一解釋,甚至有不少工廠工人都動搖了,足見土地對老百姓吸引有多大!
照宣傳組流出來的數據,大明一畝地和希望港治下一畝麵積差別不大,傳統大明百姓種植一畝可收獲糧食350斤,既3石左右,約等於不算稅收一年一畝地種田收入1兩多銀子。
而加入新農社可獲15畝耕地,隻要跟著農技員指導作業,一畝地保底500斤產量,既一年一人可獲得25-30兩左右收入,除去種子、農肥、合租農具、租借土地等費用。
一年怎麽算,都比在種植園打工賺淨利6-8兩還多,合作社空閑時還可做工爭零花錢,怎麽算怎麽賺!的宣傳攻勢下。
詢問的人非常多,但最終確定簽合約按手印的,就不怎麽樣了。
因為再怎麽滿打滿算,籌委會這群被當地人稱秦漢人的海商,從11月3日登陸,到如今也就3個月多的時間。
加入新農合,等同簽了一份長期合約,土地是籌委會的不會改變,雖有條款注明若因故收回土地,按市價賠償。
要成為新農合成員,合作社最少要5個有壯勞力的家庭或個人組建,婦女折算10畝、小孩老人各5畝的分配方案。
還要給籌委會銀行無息貸款一筆押金,用於前期租借、購買農具、種子等。
這樣的模式,讓大明百姓想到的就是向地主借錢,找各種方式利滾利,最後吃人不吐骨頭還感恩戴德,賣妻、賣兒女、家庭破產自身為奴的多數窮苦百姓現狀!
報名截止時,也隻有從農業部建大棚之初,就一路見識過秦漢人厲害,受農業部恩惠或幫助脫離苦海的一些人簽了這份合約,也就第一批6戶人劃分400多畝組成第一個新農合作社。。
Ps:吳慧在《中國曆代糧食畝產研究》。廢貓選的吳慧在明畝產平均每市畝生產原糧343.424市斤,籌委會500斤取自現代低產300-350公斤畝產。
另,壯勞力一人20畝基本極限,一戶最少四口之家,精耕細作40-70畝,還加上籌委會提供農具可租借牲畜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