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五章:美味豬蹄兩人搶
肖堯的等待是漫長的,而范芳菲的等待,幾乎就在一瞬間。同樣是等候,等候的心境不同,時間的流速猶如天差地別。
范芳菲剛泡好茶水,還沒來得及喝一口,肖堯就提著飯菜,風風火火的跑了進來。
「我怕你等急了,就炒幾個菜,買了鹵豬腿和滷雞胗。」
「你?我急什麼呀?你再怕我著急,也不能買個整豬蹄吧?你怎麼不讓她替你剁開啊?」
看到肖堯把一隻整個的鹵豬蹄放到桌上,范芳菲氣得直跺腳。
「嘿嘿嘿,剁不剁開都一樣,反正就你一個人吃,我吃雞胗。」
肖堯帶著壞笑,轉身走到門外,把幾瓶啤酒拿進來。滷菜攤老闆要為他剁開,是他故意不讓剁,他要看看,一個大美女,抱著整個豬蹄啃咬的絕佳鏡頭。
「不行,你拿回去,讓她給剁開,不然沒法吃。」
「哎呀,我說大美人,你就別作遢人了。她那等著買滷菜的人挺多的,我看她忙不過來,又是一個女人,小胳臂沒力氣,累得剁雞翅都剁不動別說豬蹄了,你就這麼啃得了。喝著啤酒啃豬蹄,多享受啊。」
肖堯拿過兩隻杯子倒酒,他滿肚子壞水,找了一大堆理由,反正不願去跺豬蹄。范芳菲聽他這般說,也只好不再要求,可她看著整個的豬蹄,真的狠為難。
她也是聽了同事姐妹的推薦,才吃過她家的鹵豬蹄。但那都是剁成一小塊一小塊的,她吃了后,感覺味道確實很好,所以她今天才推薦肖堯也嘗嘗。
那時沒有什麼傳說,吃豬蹄是美容的。更沒幾個人知道,啥叫膠原蛋白,
她只想到,肖堯是傻不溜嘰的買個整隻的回來,根本不會想到肖堯是故意整她的。
倒好酒,肖堯把豬蹄推到范芳菲面前,自己夾起一個雞胗,慢條斯理的吃了起來。看到她一臉為難,藏在他心底里的那份得意,爬到了臉上。
「你笑什麼?當我不敢吃啊?」
「不是,不是,你怎麼可能不敢吃呢?我只是在想一個成語。」
范芳菲越看肖堯滿臉堆著壞笑,越發懷疑他憋了什麼壞水。她不由得警惕起來。
「什麼成語?」
「你啃一口,我就告訴你。」
肖堯不敢說,他怕說出來,范芳菲一怒之下不吃,他就白費心機了。他越是這麼說,范芳菲就越不敢啃了。她帶著疑慮,仔細打量豬蹄,沒發現什麼異樣。
「你看什麼看?難道懷疑我會在豬蹄上下了麻醉藥?我就是有那心,也沒地買啊。」
「哼,你就是下了麻醉藥,我也敢吃。我倒要看看,你能把我怎麼滴?」
范芳菲被肖堯激將,先喝一口啤酒解渴,然後雙手抓住豬蹄的兩端,把嬌嫩的小嘴張開到極限,在豬蹄中斷咬了一大塊厚皮,裹進嘴裡嚼了起來。
肖堯目瞪口呆的看著范芳菲粉嫩的嘴巴,被裡面的豬皮撐得鼓起,還不斷的變化位置。
「沒……沒想到,你還這麼彪悍。」
「什麼彪悍?你快說,想到什麼成語了?」
肖堯眉頭皺了一下,他剛剛看著眼前的形勢,想到的是「狗咬刺蝟,無處下牙。」可現在范芳菲已經咬下一大塊,並且吃了,這成語就過時了。
「狗咬刺蝟難下牙,人啃豬蹄驚天下。櫻桃小口吻豬腳,試問男兒誰不怕。」
肖堯隨口胡謅幾句順口溜應付,然後一口氣喝光一杯啤酒,壓壓心裡的驚訝。范芳菲對肖堯的前兩句到沒十分在意,可對肖堯說她吻豬腳、男人怕,倒是十分不滿。
「你怕什麼?我吻不吻豬腳,與你有關係嗎?給,你也啃一口,這樣咱倆誰也別說誰了。」
「不是,我就是即興胡謅。我不吃這玩意,我聞不來那怪味。」
肖堯忙不迭的把臉閃過一邊。
「你胡說什麼呀?哪有什麼怪味?你咬一口試試,保證沒有任何難聞的味道。可香了,可好吃了。」
這麼好吃的豬蹄,肖堯不吃,她覺得太可惜了。
「我不吃,我咬不動。我門牙是假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肖堯堅決不吃,不惜祭出自己的短板也要拒絕。范芳菲傻楞了一下,想想也就瞭然。是啊,啃豬蹄,門牙不行,當然吃不了。
這鹵豬蹄,除了外面一層厚皮,裡面就是堅硬的骨頭,搞不好真能把肖堯的假牙磕壞了。原來他不吃豬蹄的原因在這。
范芳菲想了一下,臉色一紅,把豬蹄掉轉位置,重複第一次的動作。她隨口又把豬蹄咬下一大塊皮用筷子夾住。
「給,這樣你就不用啃了,沒門牙也可以吃了。」
吃還是不吃,這下輪到肖堯為難了。范芳菲盯著肖堯一眼不眨,就是在看他作何反應。他再拿怪味做解釋也不行了,那隻會被范芳菲當成嫌棄她的借口。
范芳菲初心也只是想讓他嘗嘗這美味豬蹄,只因他說門牙不行,才主動咬下一塊給他。但見到肖堯猶豫,反而讓她開心起來。
「你要是還怕嚼不動,我再給你嚼嚼?」
「啊?不用不用,嚼得動,嚼得動。」
肖堯急忙張嘴,一口咬下范芳菲遞過來的豬皮。他可是見過父母把難嚼碎的食物嚼得稀碎,然後嘴對嘴餵給小孩吃的鏡頭。范芳菲真要再嚼碎給他吃,叫他情何以堪?
「嗯、嗯、嗯。」
每嚼一下,肖堯的鼻孔都哼一聲,直到他確信沒有那種圏味,他才連續咀嚼起來,味道真的好極了。
「還要嗎?」
看到肖堯越嚼越快,最後都囫圇吞下,范芳菲樂了。
「要,要,我自己來。」
肖堯這次不是張嘴,而是伸手要接過范芳菲手裡的豬蹄。
「不行,要是為了吃豬蹄,把你牙齒啃壞了就不划算了,還是我給你咬下來吃最安全。」
范芳菲不給,繼續咬下一塊給肖堯吃。肖堯傻眼了,只好接著吃。自己種的苦果自己嘗,不過,幾次吃了之後,他感覺蠻好。
整個豬蹄,范芳菲除了最先咬吃的一口,剩下的都幾乎被肖堯一個人吃了,他還意猶未盡。
「你等著,我再去買兩個來。」
肖堯喝口酒,緩解一下口腔的油膩,他抹了一下嘴巴,站起來就要出去。
「別買了,還有這麼多菜沒吃呢。再說了,你一下吃多了、吃夠了,以後就不想吃了。」
范芳菲從工具箱里找出一把削筆刀,拿到水池洗洗,又用開水燙了一下。鹵豬蹄的皮啃完了,還有不少肉,夾在堅硬的骨頭縫裡。
「我來。」
肖堯此時吃的開心,勁頭十足。這次范芳菲沒矯情,直接把手裡的刀遞給肖堯。削筆刀不大,但很鋒利。肖堯順著骨縫,把豬蹄解剖。他先削下一塊長條肉,遞給范芳菲。
「早知你有刀,哪還要你一口一口咬給我吃啊。」
范芳菲瞪著眼,嚼完豬蹄肉,才氣哼哼的怒道:
「你終於說實話了。我咬到嘴裡的肉,捨不得吃,都給你吃了,到頭來你還在嫌我臟。」
「我哪有啊?要不是你咬下來逼我吃,我肯定不會吃的,我吃過這玩意,那一股怪味,差點沒把我噁心吐了。我就是怕你說這樣的話,我才捨命吃的。這塊不給你了,我自己吃。」
肖堯把再次挖下的一塊肉,隨手丟進自己的嘴裡。
「反正你這有,以後想吃多少都能吃的到,我多吃點。」
肖堯一邊挖一邊吃,還給自己貪嘴找個合適的理由。范芳菲發現他又是一副無賴的嘴臉,心裡很快樂。見他始終不去挖豬蹄腳底的兩塊肉團,也不去說破。
「你再給我一塊小的,剩下的你都吃了吧。」
聞言,肖堯把剛割下的一條蹄筋,一切兩段,當真只給范芳菲一塊小的。
「沒了,想吃也要等下次了,來喝酒。」
肖堯把最後一小塊肉塞進嘴裡,隨手把光光的骨頭放在一邊。范芳菲沒去喝酒,把光骨豬蹄拿起,用刀去切豬腳底的兩團肉。
「那個能吃?」
「這個一般沒人吃,你說的怪味,往往就是這裡沒處理乾淨造成的。但我不怕怪味,我敢吃。」
范芳菲說的很輕鬆,肖堯也信以為真。他根本就不知道,整個豬蹄,只有腳底這兩塊肉才是精華。就像熊掌一樣,美味都在走路時和地面接觸的地方。
范芳菲切下一塊,沒有自吃。
「你要不要嘗嘗?」
「算了吧,我可不想被這最後一塊敗壞我的胃口,我以後還想吃呢。」
想到第一次吃豬蹄那怪異的圏味,肖堯還心有餘悸。他要留下好印象,以後再嘗嘗。
肖堯拒絕那麼乾脆,范芳菲詭異的笑了。她毫不客氣的把比大拇指還要大點的豬腳底板肉,放進自己嘴裡。
肖堯則半張著嘴,等著看范芳菲噁心或者皺眉,但他註定是看不到的。
「你不會是習慣了那種怪味吧?有句話怎麼說來著,叫久聞其味而不知其臭。」
「哼,你才是不知其臭呢。你自己傻帽還說我,這裡是最好吃的,你沒口福,還來噁心我。」
范芳菲本來是準備自己吃一塊,另一個給肖堯吃。可他這麼說,范芳菲切下最後一塊,直接就往自己嘴裡塞。
肖堯聽說之後,知她不會騙自己。眼看這美味就要進入范芳菲的嬌唇,他眼疾手快,一把搶了過來,隨即丟盡自己的嘴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