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移民實邊
何誌遠與阿桂兩人忙拱手道:“臣(奴才)謹遵聖諭!”
“陳宏謀與何誌遠去泉州,兆惠和阿桂去雷州(今廣東湛江雷州市),這兩地的港口目前都沒有設海關通商,便於水師的集結操演。”
“何誌遠從福建水師中抽調精銳兵士,阿桂從廣東水師中抽調,你二人各組建一支三萬人的水師,餘下的缺口,再秉知和親王與兵部商議,從江南水師及東海水師中抽調。”
乾隆問何誌遠道:“子丹,隨你從西洋回來的兵士,你留下了多少?”
“回皇上,遵照旨意,臣留下了一百一十人,已俱都返回京師聽命。”
“好,分一半給阿桂,組建水師時,將這些人補到軍中去帶兵。若人數不足,還可從別處挑好的調過來,你二人與兆惠一道去兵部商議委任事宜,擬好後將名冊奏進來。”
“但有一宗要記牢了,你們的官職目前吏部還不能出票擬,對外兆惠是欽差副使,襄助陳宏謀,欽差副使行轅設在雷州。”
“何誌遠與阿桂也歸陳宏謀節製,隻說何誌遠在福建組建的水師,是為了去台灣駐軍整訓;阿桂在廣東組建的水師,是為了去瓊州駐軍。”
“這是為了台灣府和瓊崖道將來設省預先駐軍,對外加強海防,剿滅海盜;對內肅清流寇,安定地方。”
“皇上,”何誌遠拱手道:“台灣的水師這幾年也有了些規模,訓練也從未懈怠。既然對外說是組建水師用於駐防台灣,可否從台灣水師中抽調一些兵士?”
“不成,”乾隆道:“台灣水師不僅不能抽調,反而要加強。”
“於敏中和劉國玉已經到了台灣,讓劉國玉去做台灣總兵,就是因為他治軍有方,當年剿水匪時,打起仗來也不含糊。”
“朝廷的水師本就不多,精銳又都被你們抽調走了,新的水師學堂尚在籌建之中,沒有幾年光景是作養不出來能上戰陣的水師官兵的。”
“澳省是塊肥肉,讓我們萬裏之遙的去給吞了,定然會讓歐羅巴的那些海上強國眼紅不已。”
“本土沿海的水師力量太過空虛,時間久了保不準就會讓人覺得有機可乘,從海上來犯,或是以武力相要挾。”
“兩廣、閩浙還有東海省這些沿海地方,不大可能成為攻擊目標。”
“已經有旨意給沿海各省水師提督,在海岸要衝處多修炮台,裝備遠程火炮,加強戒備。萬一有敵自海上來犯,不必出海與之作戰,隻用岸防炮轟擊即可。”
“敵方海軍縱然在海上不可一世,但不敢登陸作戰,隻能是白費氣力,討不到任何便宜。”
“而瓊崖離廣東很近,我方要增援也容易得多,敵方占了也未必守得住,料也沒有大礙。”
“唯獨台灣孤懸海外,遠離本土,增援困難,占了以後進可攻,退可守,所以最容易被人盯上,當年荷蘭人敢入侵台灣,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再者,沿海各地差不多都是隻有岸防,而無精銳水師了,不堪海上作戰。”
“台灣地處東海與瓊崖之間,又拱衛著身後的本土,所以必須保留一支強大的水師,一則與岸防火力配合以自保,二則若本土沿海有變,可以相機馳援。”
眾人聽了皇上的話,條分縷析,句句在理,均點頭不語。
“再說陳宏謀這個欽命南洋大臣,”乾隆道:“你南洋大臣衙門就設在泉州,不僅台灣仍歸你署理,朕把瓊崖一並交給你。”
“如此措置可不隻是為了幫何誌遠、阿桂他們圓謊,而是要你切實的把這兩個地方給管起來。”
“吏治、法司、武備、農事、工商、賦稅、新學這些事情都要搞好,人口也要增加,為將來建省預做準備。”
“除此之外,你還有一樁最為緊要的差事,作為朝廷與兆惠他們遠征軍的銜接。”
“他們需要的東西,你負責從各地籌集來,統運到泉州,由南洋大臣衙門接收,再運往澳省。”
“京裏和各省若有阻礙,由和親王與吳鏡湖從中協調,難決的也可用密折奏進來。”
“將來,澳省運回本土的物資、人口,也到泉州交給你,再由你按朝廷的方略發往相應各地。”
陳宏謀聽懂了皇上話裏的意思,問道:“皇上,占了澳州後,是否也如當年在朝鮮一樣,將當地民眾都遷到本土來?”
“那是必須的,”乾隆道:“這樣的大事,既然做了就必須做得徹底。不然即使今天打下了它,將來也會給子孫後代留下無窮之患,也很容易得爾複失。”
“澳省那個地方,礦產尤為豐富,金銀鐵鉛煤等等,數不勝數,應有盡有。去年已經讓工部征召了幾千人學做工匠,從踏勘、采礦到冶煉的人無所不有。”
“不過這些人不能帶到澳州去,一年光景,充其量也隻是學了些皮毛而已,不堪大用的。”
“讓工部從各省挑出幾千個好手同兆惠他們一起去澳省,新招來的那些留給工部慢慢調教吧。”
“到澳省安頓好了之後,就加緊踏勘、開采,需要冶煉的就地冶煉,然後源源不斷的裝船運回泉州來。”
“這些都是將來的事,眼下要做的是為澳省征召民眾。澳省這地方被世人發現得較晚,除了島上為數不多的原住民,沒有更多的百姓。”
“打江山易,守江山難,我們占了它,要想讓它永世成為中國的土地,就要讓我國的百姓在上麵世代生息繁衍,置府縣,設流官,興教化,繁榮百業,方能長治久安。”
“到了泉州、雷州兩個港口後,組建操練水師是何誌遠與阿桂的事,你與兆惠分別在福建、廣東征召民眾,隻說是朝廷的移民實邊之策,去台灣和瓊崖安家落戶。”
“凡願去者,無論男女,隻要年滿十四歲,圴由官府發給土地五十畝,歸個人所有,分文不收且蠲免三年賦稅。”
“不滿十四歲的,去了以後,待年滿時也依例發給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