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哥被包養了
文娜疑惑,這店員何以來這麼一句?「我知道啊。」
店員道,「小姐,你選的衣服,總價已經超過了10萬塊。」
「我也知道,然後呢?」
文娜很平靜,可是林明卻不淡定了,「神馬?7件衣服10萬塊?」
「瞧你那沒見過世面的樣子!」文娜笑道,她剛想說,把這些衣服都包起來。
店員插了一句嘴,「小姐您見過世面,可您能掏錢買下來才行啊。」
文娜:「嗯?你說什麼?」
店員道:「小姐,恕我直言,您的眼光真的不錯,挑的都是新款。可是你們二位別可我一家閑逛啊。」
「你們店開門不賣東西?」林明道,「我們可你一家逛,你這怎麼還不高興了?」
店員心道,我都說這麼明白了,也給你們留足了面子,可你們怎麼不知道好歹啊?
店員鄙夷的看了林明一眼,「先生,小姐,你們能買得起,我才高興。像你這種,呵呵, 我巴不得你們少來。」
文娜皺眉,「哎,你這人怎麼說話呢?」
「我說的不對么?買不起還瞎逛,你們這種人真是沒有自知之明。窮鬼屌絲!」
文娜道:「你眼睛是不是瞎?誰告訴你我只看不買了?chanel怎麼會雇傭你這種店員?真讓我噁心。」
文娜說著,招呼林明,「我們走。」
店員一邊掛衣服,一邊陰陽怪氣道:「哎呦?噁心,那得好好去醫院查查了,是不是懷了。 現在好算日子, 要不然拖的時間久了,就不知道孩子是誰的了。」
這種話,已經是文娜人格的嚴重侮辱了。
文娜就算再好的脾氣,都受不了,她走到門口,又返回來,抬手就是一個耳光。
「你剛才說什麼,有種再說一遍。」
店員被打愣了,捂著臉,「你敢打我?」
「打你?今天我要是不讓你們經理開除你,我就不叫文娜。把你們經理叫出來。」
店員道:「就算你不說,我也會找經理的。有種你們別走。」
「呵呵,你放心,我不會走的,去叫你們經理吧。」
店員憤恨的看了文娜一眼,去打電話了。
「行了,何必和這種人生氣。」
文娜道:「我能不生氣么?帶個木頭出來逛街,還被店員瞧不起。慪火!」
說完,看林明一身衣服,怪不得被店員看不起,這些店員的眼睛都毒的很,一身衣服價值幾何,打量一下就知道了。
「跟我來!」
「不是等經理么?」
文娜道:「一會再回來!別磨蹭,快點!」
林明沒辦法,只能跟著文娜走。然後倆人拐進了一家男裝專賣。
店員迎上來,「歡迎光臨Armani。」
文娜指著林明,「給他選一身衣服。」
林明聽完都傻眼了,阿瑪尼,就算他對奢侈品不太懂,也聽過這品牌。
這是排行前三的服裝奢侈品牌。
「文娜。」
文娜此時正在氣頭上,「讓你穿就穿,別墨跡。」
林明能有什麼辦法?
阿瑪尼的店員專業素養極高,只需要看林明的身材,就知道尺寸了。
一套藍色印花西裝拿過來,黑色的襯衫,甚至褲頭、腰帶、皮鞋、襪子、領帶。
店員還要介紹,文娜一擺手:「就這套了。」說話間,卡已經遞給店員了,「密碼六個0。」
店員這個高興啊,沒想到上午開張第一單就做成了5萬多生意,而且還是這種一點不挑的主顧。
且說林明從試衣間走出來,完全變了個人。
合體的西裝,藍色印花西裝,個性卻不花哨。
他的膚色因為昨晚醉酒,顯色有些病態的白,黑色襯衫將他的膚色襯托的更加白皙。
文娜繞著林明走一圈,「哇,以前怎麼沒發現,你穿衣服這麼好看!要是眼神在憂鬱一些,就更完美了。」
「我以前不穿衣服的么?」
文娜:「呃!當我沒說!」
林明又問:「還有,為啥要裝憂鬱?」
「現在少女都喜歡那個范!走,回去秒殺剛才那個店員,讓她瞧不起人。」
文娜前面走,林明後面跟著,還能聽見文娜說,「媽的,竟然敢把我想象成那種女人。老娘是那種女人么?如果是,也是老娘包養小白臉。」
林明雖然只練了一天的天殘決,但絕對的耳聰目明。
這一刻,林明暴汗,「完了,哥被包養了……」
……
chanel是一家夫妻店,夫妻倆用結婚的錢,加上雙方父母幫襯,代理了chanel品牌。
店員就是老闆娘,此時她正在和老公訴苦,說剛才有個瘋女人打她耳光。
「他們一看就是買不起的窮鬼,我只不過提醒了一下他們價格,她就打我。」
「媳婦你放心,只要他們還在商場里,就跑不了。 我去通知保安……」
倆人正說著,那店員一指文娜,「就是她打我。」
店員說著,擰著小碎步走過來,「你還敢回來。」
文娜呵呵一笑,看店員的眼神中滿是輕蔑。推開店員,來到經理身前站定,「你是經理?」
「對,我就是,小姐,您剛才打了我的店員?」
「對,我打的。她侮辱了我的人格。」
經理呵呵一笑,「我們店員有可能冒犯了您,在這裡,我向您道歉。」
說著,經理深深一躬,鄭重道一聲,「對不起。」
之後經理抬頭,「好了,現在說一下,你打我媳婦的事情吧。」
「什麼?」文娜有些愣神,這個經理竟然如此維護犯錯誤的店員?甚至不惜得罪顧客?
文娜有些詞窮了,她平時不是那種囂張跋扈的人,現在被為難,有些不知所措。
這時候林明走過來,對著文娜微微一笑。
轉頭看經理:「你想要怎麼解決?」
這時候夫妻倆都發現不對勁了,林明身上穿的是什麼?
一整套的阿瑪尼?而且是阿瑪尼店裡最貴的一套西裝。
chanel是經營女裝的,和阿瑪尼也不形成競爭關係。
經理到阿瑪尼店裡看過幾次這套衣服,要5萬多,他怎麼都沒捨得買下來。
現在這套衣服竟然穿在林明的身上!
剛才店員怎麼說的,是兩個窮鬼,窮鬼穿的起阿瑪尼?
不過,林明一個動作出賣了他。林明的手裡竟然還拎著脫下來的舊衣服!
「呵呵,窮鬼就是窮鬼,你以為穿上一套阿瑪尼就變成上流社會的人了?」經理說著,鄙夷的看林明和文娜,「兩位,你們的驕橫用錯了地方。」……